第一章 原材料
黑龙江省乡镇企业是国家计划外的市场经济,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均靠企业自我调节
解决。企业所需能源、原材料,全靠企业自行开创、自行采购,形成“以销定产”、“以销促
产”的经营方式。
50年代至60年代,全省社队工业所需的原材料多是木材、原煤、焦炭、生铁、农副产品
等,企业以生产原料按照“供、产、销”的顺序安排生产经营活动。70年代后,全省社队企业
需要的原材料主要品种,由过去的10余种增加到40多种。原材料的需求大幅度增加。农机制
造、机械设备制造、仪表、量具、电力、石油、缝纫、纺织、建材、冶金、化学、化肥、农
药、塑料、工艺美术、橡胶、造纸、食品、饲料等行业需要近百种原材料。原材料不足的问
题,困扰着全省社队企业的发展。
80年代初,全省乡镇企业管理部门根据国发(1979)170号文件“各级社队企业管理部门,
要设立企业性质的供销机构和专业公司”的规定,建起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开始称供销处或供
销经理部)组织生产,交流经济情报,沟通产销渠道,组织协作,做好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
为了具体落实文件中规定的任务,黑龙江省乡镇企业管理局明确供销公司要坚持为乡镇企业
生产、为基层、为市场、为人民生活、为出口服务;坚持因地制宜,适销对路,物美价廉,
薄利多销的经营方针。为乡镇企业生产服务,就是为乡镇工业采购原材料、推销产品、提供
信息、沟通产销渠道,指导生产。根据买方市场的变化,企业又顺势转入“销、供、产”的顺
序安排生产活动。为了解决乡镇企业的原材料困难,企业采取自行采购、带料加工、企业间
协作等渠道,广开材料来源。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都设有供销机构,中、小型的设有供销员。
1985年,全省乡镇企业供销队伍达18万多人,遍及全国各地,各级乡镇企业管理局供销
机构119处,担负着为全省乡镇企业服务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