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资金效益

  一、税金
    国家为了扶持发展乡镇企业,在税收上曾多次下发文件给予照顾。1978年2月,财政部下 发了《关于对农村社、队办的小铁矿、小煤窑、小电站、小水泥厂免征工商税和所得税的通 知》,1979年财农字第299号、农业会字第68号又下发《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几个具体问题如何执行的通知》。1982年,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负担的补充规定》中有关工商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 通知中,对乡镇企业的利税做了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在贯彻执行国家的一系列规定的同时, 省委根据《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规定社队企业所得税按现行税 的20%比例征收。省乡镇企业中开征的税种主要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调节税、 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城市建设维修税、集体和个人所得税(按利润幅度征收)。但对新办的 老、少、边、贫地区的乡镇企业,给予减免照顾。例如乡镇企业生产的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 的化肥、农药、兽药、电力、农机具修造(包括零件、铁农具、马车用具)的销售收入,经营 为本乡(镇)、村民生活服务的豆腐坊、粉坊、酱醋坊、粮油加工以及理发、缝纫的业务收入, 非专业装卸运输(包括运输自己生产的产品、原材料)收入,以及受供销社委托的代购代销代 办的邮电业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均免征产品税或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乡镇企业生产 的水泥、白灰、原木、砖、瓦、砂、石产品,用于本镇村举办的公共事业的销售收入,免征 产品税;乡镇企业举办的排灌、拖拉机站的机耕和机械化业务收入,卫生院(所)经营收入, 以及农、林、牧、水产品交售给国营、集体收购单位或分给社员自用的销售收入,均免征产 品税或营业税;以饲料粮酿的酒,可比照议价酿酒的规定,减30%税率征收产品税;新办的乡 镇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免征工商所得税1年,到期仍有困难可考虑免征;新办的饲料加工业, 免征所得税2~3年;生产、销售、饲料收入免征产品税,企业试制的新产品经省科委审定, 免征工商税1~2年;乡镇企业安置聋哑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的35%以上的免征所得税;边境、 少数民族和老革命根据地乡镇企业,当年利润不足3 000元的免征所得税,3 000元以上2万元 以下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1983年7月29日,省财政厅黑财税(1983)102号《关于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经营承包 责任制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农村社队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属于承包给 社员几人组合经营,不论是由承包者统一核算,统负盈亏,或者是由承包者独产核算,自负 盈亏,但同原企业订有承包合同,承担经济责任的,暂可仍按农村社队企业的征税办法执行。 属于承包给社员个人(包括一家一户)经营的,则按个体经济的征税办法征税”。 1985年省财政厅又以黑财税字(1985)第10号文件,转发财政部《关于农村乡镇企业和农村 个人免征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文件分别在生产经营的给予免税照顾; 产品或经营业务收入给予定期减免产品税和营业税照顾;定期减免之外的减免工商所得税照 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鉴于黑龙江省乡镇企业起步晚、基础差,而且地处边疆,需要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决 定乡镇企业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从1978至1985年间,省乡镇企业向国家上缴税金共62 193 万元,其中1985年税金16 753万元,是1979年的5.8倍。个体、联户和合作企业上缴税金4584 万元,占税金总额的27.4%。
    二、生产投资
    1978年,黑龙江省社队企业的利润分配,都是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比例进行的。其 分配重点,首先是保证企业扩大再生产需要,其次是支援农业和集体福利事业。1978年省社 队企业实现纯利润14 788万元,其中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5 52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31.2%; 用于购买农业机械1 60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10.8%;用于农田基本建设798万元,占利润总额 的5.4%;用于支持贫队541万元,占利润总额的3.7%;用于集体福利事业408万元,占利润总 额的2.8%。全省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资金积累逐年增加的好势头。牡丹江市社队企业实行“ 以工补农”,对发展农业生产大量投入。从1979年到1982年社队企业从实现的利润中拿出1 670 万元,用来支援农业生产。市郊区社队企业每年用于补农资金都在300万元左右。因此巩固扩 大了集体经济,改变了农村经济结构。
    1979~1981年,国家和省扶持社队企业发放周转金达3 840万元,收到了非常明显的效果。
    行业投资效果主要表现在:
    1.矿建业3年建设279个项目,投资781万元。占3年总投资的22%。新增加产值6 116万元, 利润2 327万元。其中,煤矿3年建设35处,投资117万元,占矿建总投资的15%;新增生产能 力,原煤138万吨,增加产值2 358万元,实现利润690万元。砖厂3年新扩建162座,投资394 万元,占矿建业投资总额的50.4%;新增红砖能力71 800万块,增加产值2 155万元,实现利 润1 224万元。黄金3年安排5处,投资9万元,占矿建业投资的1.2%;其他方面3年共建77处, 投资261万元,占矿建投资总额的33.4%,增加产值1 703万元,实现利润413万元,主要有采 矿、砂厂、珍珠岩矿、建材厂、石英矿、粘土矿、沸石矿等。
    2.机电行业3年共上104个项目,投资为263万元,占总投资的7.5%,增加产值1 712万元, 利润217万元,其中,民机安排68个项目,投资180万元,占机电行业总投资的68.7%,新增产 值820万元,实现利润89万元(如农机厂、农具厂、缸垫厂、水泵厂、电瓶厂、铆焊厂等)。农 机上36个项目,投资82.5万元,占机电行业总投资的31.3%,新增产值892万元,实现利润128 万元(编织厂、铁锅厂、电子仪器厂、电器厂、缝纫机厂、无线电厂等)。
    3.轻化工3年共上658个项目,投资2 041万元,占总投资的57.8%,新增产值11 029万元, 实现利润1 567万元,其中,轻工3年建设259个项目,投资7.8万元,占轻化工总投资的35.2%, 新增产值4 779万元,实现利润708万元。食品3年上210项,投资683万元,占轻化工总投资的 33.5%,新增产值3 109万元,利润407万元。纺织3年新扩建83个项目,投资401万元,占轻化 工总投资19.6%,新增产值1 866万元,利润184万元。化工3年上53处,投资为119万元,占轻 化工总投资的5.8%,新增产值727万元,实现利润174万元。其他3年新扩建53个项目,投资120 万元,占轻化工总投资5.9%,新增产值548万元,利税94万元。
    4.农牧业及其他行业3年新扩建215处企业,投资448万元,占全省3年投资总额的12.7%, 新增产值1 111万元,实现利润207万元。其中,种植业3年上41项,投资为70万元,占农业及 其他企业总投资的15.6%,新增产值352万元,利润58万元。养殖业3年新扩建126处,投资为233 万元,占农业及其他企业总投资52%,新增产值443万元,利润100万元。
    5.饮食服务业3年新建17处,投资52万元,占农业及其他企业总投资11.6%;新增产值137 万元,利润24万元。其他31处投资93万元,占农业自身总投资20.8%,新增产值179万元,利 润25万元。
    投资经济效果情况各不相同:
    1.效果显著的建设项目3年共有593项,投资为1 423万元,占3年总投资的40.3%。
    (1)矿建有168项,投资448万元,新增产值5 369万元,实现利润984万元,有92%的企业 1~2年可还上投资,其余18%的企业3年可将投资基本还清。其中煤矿的效果显著有26处,投 资86万元,新增原煤136万吨,产值2 190万元,实现利润690万元,投资偿还时间,都在1~2 年,砖厂投资效果显著有98处,投资239万元,增加红砖产量5亿6千万块,新增产值1 680万 元,实现利润1 064万元,投资偿还年限为2年;其他有44项(采矿、砂厂、建材等)投资为124 万元,新增产值1 499万元,实现利润331万元。
    (2)机电行业有47处,占3年新扩建102项的45.2%,投资103万元,占机电3年总投资39.3%, 新增产值为1 309万元,利润181万元。其中,农机有26项(占3年新扩建68项的38.2%),投资 49万元,新增产值553万元,实现利润66万元;民机有21个项目,投资54万元,新增产值756 万元,利润115万元。
    (3)轻化工效果显著项目326个,投资764万元,占3年轻化投资总额的37.4%,新增产值7 068 万元,利润1 109万元,投资偿还期限一般在3年。其中,轻工投资显著见效有140处,投资为 357万元,新增产值3 450万元,利润536万元(主要包括亚麻厂、木制品厂和制鞋厂等);食品 有87项,投资为219万元,产值可达1 691万元,实现利润238万元(主要包括油米加工厂、食 品厂、粉条厂、酒厂和清凉饮料厂等);纺织显著见效有42处,投资84万元,产值879万元, 实现利润95万元(针织厂、树脂布厂);化工及其他共有51项是效果显著的,投资105万元,增 加产值1 048万元,实现利润240万元。
    (4)农业及其他企业效果显著有52处,投资110万元,产值为589万元,利润为122万元。 其中:种植业有15项,投资34万元,增加产值232万元,实现利润46万元;养殖业效果显著有 25项,投资49万元,增加产值200万元,实现利润48万元;饮食服务及其他没显著效果的共12 项,投资为16万元,增加产值157万元,利润28万元。
    2.效果一般的建设项目3年共建设了421项,投资为1 180万元,占3年总投资33.4%。
    (1)矿建有73项,投资216万元;
    (2)机电有39项,投资76万元;
    (3)轻化工217项,投资695万元;
    (4)农业及其他92项,投资193万元。
    上述项目目前只能维持工人工资,利润不大。
    3.效果不好的建设项目3年共有171个,投资为786万元,占总投资22.2%。
    (1)矿建25个项目,投资89.5万元。其中:煤矿1处,投资3万元(五常煤矿);砖厂9处, 投资26.5万元;黄金5处,投资9.3万元;其他10处,投资50.7万元。
    (2)机电行业12处,投资59.5万元。其中:农机8项,投资50.5万元,占机电投资没有见 效84.9%;民用4项,投资9万元,占机电投资及有效益15.1%。
    (3)轻化工有88项,投资510.5万元,占没见效益786万元的64.9%。其中:轻工34项,投 资为130万元,占轻化工投资及没有效益510.5万元的25.5%;食品22项,投资94.5万元,占轻 化工投资没有效益的18.5%;纺织14项,投资229万元(应去掉亚麻厂200万元,占44.9%);化 工及其他计18个项目,投资为57万元,占11.1%。
    (4)农业及其他共46个项目,投资126.2万元,占没见效益786万元的16.1%。其中:种植 业3项投资5万元,占农业没有见效4%;养殖业34项,投资62.2万元,占农业本身49.2%;饮食 及其他共9项,投资59万元,占农业没见效益46.8%。
    4.挪串项共有71个,投资为144万元,占总投资额4.1%。其中:矿建13项,投资27.6万元; 机电6项,投资24.5万元;轻化工27项,投资71.1万元;农业25项,投资为20.8万元。
    三年投资方向是对的,效果是好的,主要抓住了煤和建材以及轻工、多种经营这些重点, 还引导机电行业及时转产,使显著见效和一般见效占总投资73.5%。
    1981年,全省社队企业纯利润达到14 601万元,其中用于扩大再生产的为9 578万元,占 利润总额的65.5%;用于购置农业机械的1 22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8.4%。用于农田基本建设525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3.6%,用于支援贫队327万元,占利润总额2.2%,社员分配1 109万元, 占利润总额的6.3%。1985年,全省乡镇企业实现纯利润20 524万元,其中用于企业扩大再生 产为10 845万元(用于乡办企业扩大再生产2 978万元,村办企业1 116万元,城镇街道企业204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52.8%,用于购置农业机械82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4%。
    三、福利基金
    1977年,省社队工业管理局成立后,开始提取福利基金。基金来源是企业从生产费中按 从业人员的工资总额(扣出副食品补贴和资金)的11%比例提取的。这笔基金主要用于乡镇企业 从业人员的医疗费、生活特殊困难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支出、企业自愿对各种公益事业 的赞助(如乡、镇、村兴办托儿所、幼儿园、修建公共浴池、厕所等)。有的企业按在册人员 数将每人每月的文体费也合并入福利基金核算和管理,用于文体活动支出。牡丹江市社队(乡 镇)企业自1979年至1985年的不完全统计共计付发展集体福利基金1 300多万元,每年平均186 万元,用于造桥修路、建校舍、影院,改善了社会福利条件,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拜泉县 社队(乡镇)企业是1976年到1985年利用福利基金先后建起小俱乐部、小学校、办公室和其它 公益设施共40多处,资金总额达70多万元。勃利县新兴大队为解决吃水困难,1982年用村办 企业提取的3.5万元,为全村居民安上了自来水,从根本上改善了饮水条件,群众十分满意。 佳木斯市郊区范家村1985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500多万元,人均收入1 300元。村党支部书记 孙立春为给国家和乡镇企业培养人才,从1980年至1985年共投资50万元,使原来没有学校的 范家村办起小学和中学。接着又投资32万元,建起了1 000平方米的教学大楼,全村孩子全部 免费上学读书。他还买了一辆大客车,每天专门接送到市里读书的30多名学生。
    随着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省乡镇企业的福利基金的支付逐年增加。1985年,全省乡镇 企业用于福利事业资金达2 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