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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整顿

  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家国民经济调整的总方针,对全 省社队企业进行整顿,使社队企业退回到附属于农业的副业地位;80年代初,在改革、充实, 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对全省社队企业进行有计划地整顿和改革,使社队企业产业结构趋于合 理,素质有所提高,基础更加巩固。
    一、第一次整顿
    1958年5月间,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全党办工业、各级办工业,实现地方工业大跃进的 决议(草案)》中指出:“在地方工业发展上应有大体的分工,县以下发展公社工业为主,公 社工业主要办自己有原料、其产品为本乡生产所需要的小型工业,如农机具修理、小型建筑 材料工业、土法开矿、小型电厂等。这些企业必须是:有利于促进农业的发展,为农业生产 服务,而不妨害或削弱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一般应办本社有原料、产品为本社生产 所需要的工业。”并要求每县至少建设一个小煤窑,一座小水泥厂,一个小化肥厂,一个小 炼油厂,一个小电站的“五小”企业。在“大跃进”的口号下,掀起了大办工业的热潮。一 年中,全省就建起公社工业、街道工业等企业达20 926个。生产的产品有2 318种。
    1959年10月,省委召开全省小型工业座谈会提出对公社工业按照“四办两不办”的原则 进行整顿。“四办”是:1.简单的农具制造和农具修理(这是公社工业的首要任务);2.农林 产品的简单加工;3.当地传统的产品制造;4.小型的矿产开采和砖瓦等建筑材料的生产。“ 两不办”是:1.城市工业品能够供应的;2.同城市现代化工业争原料,以至影响城市工业正 常发展的。根据这一精神,对农村公社工业和街道工业进行整顿。1961年6月,中央发布《手 工业三十五条(试行草案)》以后,全省按着“调整企业,精减职工和城乡人民公社基本不办 工业”的指示精神,本着“有出有进,精减一批技术低的新成份,充实一批老社员和技术骨 干力量”,“大刀阔斧,留优去劣,保持手工业基本队伍”的原则,以自上而下、自下而上 和条块结合的方法,对全省城乡公社工业和手工业普遍进行调整和精减。1962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在《关于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的决定》中规定:“公社和大队一般地不办企业。”1962 年10月末,全省企业调整和精减职工工作基本完成,已减少企业12 35个(其中关898个,停4 个、并138个、下放94个,调出105个),占1961年末4 230企业的29.1%,占计划减少企业数104%; 精减职工112 410人,占1961年末年报统计职工总数238 893人的47%(占企业调整统计256 539 人的43.8%),占精减计划105%,其中城乡公社工业企业精减1 011个,占原有企业数的38.3%, 占精减计划的90.2%;精减职工78.2%,占原有职工总数的49.4%,占计划精减数的80.9%。其 中城镇公社工业精减企业595个,占原企业数的42%,占精减计划的85%;精减职工53 549人, 占原职工数51.6%,占精减计划的75.9%。农村公社工业精减企业415个,占原企业数83.9%, 占精减计划的98.5%,精减职工224 627人,占原职工数45.2%,占精减计划的96.5%。全省精 减的112 410名职工中,返乡参加农业生产的有48 726人,下放生产队亦工亦农的3 529人, 二者占45.5%。农村公社工业精减的24 927人,有93%的人回到了生产队。
    1962年末全省共有城镇公社企业307个,职工11 917人;农村公社企业429个,职工11 414 个,经过整顿,社队企业又退回到从属于农业副业的地位。
    二、第二次整顿
    1979年10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社队企业工作会议,制定《黑龙江省发 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省、市、地、县、公社相继成立社队企业管理机构。把发展 社队企业提上各级经济工作日程。1979年,全省有90%以上的公社、70%以上的大队办起社队 企业。全省共有社队企业23 440个,从业人员54.5万人。1980年冬至1981年春,社会上刮起 一股“砍小风”冲击全省社队企业,有些人对调整方针缺乏全面理解,对发展社队企业失去 信心,思想动摇,工作放松,致使社队企业生产下降。1981年一季度全省社队欠款4 000万元, 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及时发现并纠正了这一倾向。1月,省委书记杨易辰指出“调整社队 企业走联合道路,社会进入一个新天地”。2月,又指出“千万不要轻率地向社队企业开刀, 我们对社队企业要强调整顿,强调联合”。3月,省长陈雷在省第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 作报告中指出“对社队企业要有正确认识,决不能一风吹,要进一步整顿、联合、发展、提 高。”4月,在省社队企业工作会议上,陈雷用大量事实充分肯定了社队企业的作用。明确提 出社队企业要在调整中前进、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支持下,很快稳定了人心,广 大干部和从业人员振作精神,明确方向,把主要力量放在产业结构调整、扩大生产门路和整 顿经营管理上,不久即扭转被动局面,取得较好的效果。五常、肇东、汤原等县适应调整形 势,因地制宜,及时采取新的措施,社队企业不但没下,而且有大的发展,和去年同期相比, 这三县产值增长幅度都在20%以上。但也有些县在调整中消极被动,而滑了下来。尚志县是全 省发展社队企业的先进县,对全省社队企业的发展起了带动作用,但在这次整顿中却未跟上 转折的步伐。该县上半年失去发展势头,致使全县社队企业生产下降。经过这次调整后,全 省社队企业出现了可喜的发展势头,1981年4月,全省社队企业生产普遍开始回升,5~7月连 续创历史最高水平,三季度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年底已有林口、海林、密山、穆棱、东宁、 呼兰、延寿、绥棱、铁力、泰来、林甸、富锦和佳木斯、伊春、大庆、黑河等16个市县提前 一个月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社队企业产值计划。
    1982年,全省社队企业经过有计划、有步骤的调整、整顿,企业基础更加巩固,产业结 构发生新的变化。一是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增长较快。全省社队办种植基地3 700余处, 养殖基地2 000余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厂5 100多处。年产值约达4亿元,占总产 值的四分之一。已经形成一些原料基地,形成土豆制品、亚麻纤维、粮油、白酒、鲜奶、人 参、木耳、酒花、“三莓”等一批骨干品种和相应的加工能力,为今后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 础;二是地方建材、建筑业有很大发展。全省乡镇企业建材企业1 500多处,建筑工程队伍5.5 万人,已有40个市、县组成41个联营建筑公司。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的改 善,地方建材及建筑业在调整中大幅度增长。砖瓦砂石等建材产量,在全省总产量中占绝对 优势。红砖比1981年增产15%以上,砂石增产20%以上,建筑安装工作量增长10%;三是能源及 采矿业有新发展。社队小煤矿,经过一年整顿,生产手段和管理水平大有提高,虽然矿点减 少,产量基本保持1981年的水平。发电量比去年增长50%。黄金增产2倍多。申报开采大理石、 辉长石、玛瑙、花岗岩、沸石、石英砂、陶土矿的项目逐渐增多。全省乡镇企业已开采的非 金属矿共计400多处,产量不断增长;四是第三产业方兴未艾,社队集体商业,饮食服务业, 修、配、补和文化娱乐事业“四业”俱兴。现有“四业”网点3 600多处,对繁荣经济、活跃 市场,促进小城镇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五是机电行业经过调整,一部分转向日用消费品生 产,一部分转向农业和社队企业自身服务。
    整顿后,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建材和建筑业、能源和采矿业、第三产业 和机电业,已成为全省社队企业的主要产业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