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经济改革

  黑龙江省乡镇在经济管理一方面沿用农业经营管理手段,一方面借鉴于工业集体工业和 国营企业的经营方式。50年代末,部分社队企业引用农业生产的“包、定、奖”管理手段。 至60年代初、70年代中期,在企业内部实行计件、定额、奖惩承包制,始终处于全省经济体 制改革的前列。
    1977年,省委提出建立农(牧)工县、农工社之后,一些地方进行工商联合企业试点,多 种联合企业逐步发展起来。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社队企业和生产队、社员在发展多种经营 上搞各种形式的联合、联办、联营。有的在资金上联合,有的在加工生产上联合,也有的在 产品销售上联合,还有的城乡联合,出现了一些初级经济联合体。据1977年的不完全统计, 全省有300多个社队企业集体与全民联办、社队联办、集体和个人合资、跨乡联办以及种、养、 采、加一条龙综合经营的企业。有100多户社队企业参加与国营企业的联合体。这时,中共黑 龙江省委和省政府直接抓的农工商、牧工商试点县已经摸索出一些经验。安达县发挥草原面 积大、奶牛多,盛产甜菜的优势,实行牧工商、农工商两大联合,组织起以畜产品、食糖、 建材、亚麻纤维等为主要产品的十条联合生产线。安达红梅联合企业,上联国家农牧渔业部、 省畜牧局、县政府,下联县内四大牧场和16个公社奶牛场,集资350万元,开始组织以畜产品 为中心的专业化联合生产。克山县组织起亚麻原料、土豆制品、抽纱刺绣、造纸、建材、建 筑6个联合公司,由国营企业牵头,把60多家社队企业组织起来联合生产,集资540万元,使 农村300多劳动力就地转入工业生产。尚志县将盛产“三莓”的石头河子公社划为专业基地, 由生产队社员种植“三莓”,乡社办酒汁加工厂,为国营果酒厂提供原料,组成专业化的联 合生产。
    1980年6月,在全省社队企业经营管理会议上,总结推广社队合资办企业,集体与全民合 营联办企业,集体与群众集资办企业,城乡结合、农工结合办企业,种、养、采、加一条龙 联营企业,牧工商联合企业,农牧工商联合体,社队企业联营公司等8种联营办企业形式。联 合的范围由本地本单位发展到跨区域、跨所有制,由生产领域发展到流通、科技领域。特别 是随着专业户、重点户的发展,社队企业同他们在多种经营产品上实行联合、生产、加工和 运输销售。哈尔滨市有各种联合企业160多个,占社队企业的24.5%,其中与大厂、大专院校、 科研单位联合的有110个社队企业。联办企业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既解决了贫困大队无力单 独办企业的困难,又使富起来的大队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发展。联办企业的核算分配形式, 采用适合社队企业的特点又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管理办法,实行“五定一奖”;服务行业多 采用收入分成或利润分成;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多采用定额分配、超额奖励;种养企业多采用 包工、包产、超产分成,集体和个人都得益处。为解决阻碍社队企业迅速发展的“铁饭碗”、 “大锅饭”弊端,在全省社队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后,开始全面推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 的“五定一奖”责任制,即公社或大队对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包括产品、产量、产值)、定 成本、定质量、定上缴利润(有的企业如初办的种植业则定亏损),超额完成受奖,没完成受 罚;企业对车间(班组)定人员、定任务、定消耗(或成本)、定质量、定报酬、定安全。
    1981年,全省社队企业开始推行承包责任制,经过一年的实践,1982年全省社队企业经 营承包形式有个人承包、家庭承包、厂长承包、合伙承包、班组承包。1983年,在贯彻中央1 号文件精神的过程中,全省社队企业普遍推行厂长(经理)经济承包责任制。从此,由试行改 革进展到管理体制、劳动制度、分配形式和经营方式等方面的全面改革阶段,实行多种多层 次经济承包。县对公社实行承包,公社对企业实行承包,企业内部对车间、班组或个人实行 承包。承包中有利润大包干,实行死上缴活分配,这种形式,主要是在公社对企业、或企业 内部,有利润分成,即上缴的利润定死,超过部分实行三七或二八分成;有计件工资,即在 一定的质量要求下,按件计酬,多劳多得;定额加奖罚;技术承包,即试制新产品,企业进 行技术改造均都承包,按基本工资加承包经济效果付酬;有浮动工资,即从基本工资中抽出 —少部分(一般约为30%)同产量、质量、收入、利润挂勾、上下浮动,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 有分线定类专业承包,此种形式多用于干部和后勤人员。按月检查,指标完成好的,在原工 资上给奖,完不成的减发工资。到1983年末,全省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社队企业达90%以上。 其中集体承包的占65.3%,合伙承包的占16.5%,厂长(经理)承包的占18.2%。全面承包利润分 成,这种形式多数为产、供、销比较正常的企业采用,占承包总数的2%;定额承包、超利润 分成,这种形式多数在规模较大、生产正常、稳步发展的企业中采用。这类承包企业占总数 的28%;利润包干,死上缴活分配,这种形式多实行于一些小型企业或生产不够正常的亏损企 业,这种形式占企业总数的43%强;按经营收入定比例分成,这种形式多实行于建筑、运输企 业,占总数的8%。从当年社队企业承包后的情况看,情况好的约占60%。一般的约占20%。差 的约占20%。在社队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过程中,宾县有165个社办企业,全部实行经营承包。 社办企业承包时,县社队企业局的领导和干部深入实际,蹲点调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然后又由点到面,逐一解决承包中的问题,使经营承包不断充实完善、健康发展。他们具体 抓了6个问题。一是指标的估算。承包中,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指标高低之争,承包指标要讲科 学、有依据、要抓好统计,搞好考核,对产品的原料、燃料、成本、销量进行全面分析考核, 进行详细核算,定出指标,使双方满意。糖坊公社采石场,开始只包20万元产值,经分析石 源,到江桥工地一次订了2万米料石,40万元产值的合同,添了两台粉碎机,变一班为三班, 自己装卸、提前一个月开工,仅20天就生产出1.5万米料石,产值16万多元。二是劳力的减和 用。承包者用挖潜革新、扩大生产、母鸡下蛋、一鸡多雏,化整为零,搞家庭加工办法,既 增加生产又安排劳力。三是招选结合解决承包人员。四是生产的统与分,结合承包,企业的 生产,由统一管理变为车间、班组、家庭或个人为单位分散经营。随着生产规模变小,形式 多样,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经实行“五统”(公社要加强领导、抓好企业的经营方向, 抓好计划的统一安排;产品价格,要按政策规定,定价销售,监督执行;产品计算,要按财 会制度,分类建帐,逐月报表,统一掌握;工资分配,由承包者和工人双方协商,提出分配 比例,经公社审定)、“五放”(包则给权,确定承包者有权自搭企业车间、生产班组的生产 班子,自定从业人员,自理企业财务,自管生产调配,自定劳动定额)后 ,做到统而不死、 放而不乱,保证了计划落实、质量提高、价格稳定以及经济效益的合理分配。五是要使固定 资产增加。企业的资产是集体财产,也是生产基础,怎样承包好,使其得到使用并逐年增加, 当时提出五条规定:1.企业的固定资产,要重新作价,要收折旧费,要维修使用,使用过程 中,如有损坏,要及时修补,不准拼设备;2.对库存的原材料的产品都要清点上帐,按质作 价,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转给承包者;3.允许承包者增加新的项目,当年可少提或不提企 业积累,使其扩大生产;4.承包者增添的设备的和维修配件,统归企业所有;5.可实行一包 几年,使承包者有长远打算,以利企业扩大投资,增加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全县各企业实 行这5条规定后,都收到较好效果。六是债务的处理。承包中,对一些有债企业,都感到利息 多、资金紧、负担重,不愿背债承包。县社队企业局经济调查分析,认为这类企业多因经营 差、亏损大、底子空而欠债,如不承包改变现状,债务会越积越多、越背越重,不仅难以偿 还,自身也恐难保。如其背债不如搞卸债承包,各施所能,办活企业,盈利还债,于国家、 集体都有利。于是,经过与有关部门商定,债款归企业,债款由承包者收回抵还债务;债务 多的,相抵不了的,所余债务和无债权企业的债务,由公社企业办挂帐,用承包得到的利润, 还债付利。这样,50多个欠债企业,很快承包下去。
    1984年,全省90%以上的社队企业开始推行“一包三改”(实行以厂长、经理为主的经营 承包责任制、改干部任命制为选聘制、改工人录用制为合同制、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据 绥化、松花江、牡丹江地区和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的调查分析,实行较好的社队企业约占 20%,处于中间状态的约占60%,较差的约占20%。其问题是,在上层,一些市、县由于领导不 力,政企不分,权力不放,仍以行政方法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政策不能落实,平调摊派严重, 把企业卡得很死;在基层,有的社队企业没有自主权,“一包三改”流于形式,有的缺乏经 验,承包指标不合理,个人占便宜多;有的承包人选不当,侵公肥私;个别地方出现了人情 包、亲友包,致使拼设备,甚至还低价卖给个人,搞垮企业,坑害群众,少数人谋取私利。 为进一步完善“一包三改”,在全省社队企业中,具体解决了四个问题。一是群众选举与领 导严格审查相结合,确定承包人,把企业经营权交给政治素质好、会经营、懂管理、有真本 事的人。二是承包年限,一般3年为宜,避免当年红、现得利的问题发生,不称职的可随时撤 换。三是承包指标要在科学核算的基础上,真正做到先进合理,留有余地,使之有产可超, 有奖可得,责、权、利结合,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四是定好承包形式。较大的 社队企业,以厂长(经理)为首实行领导班子集体承包;问题较多的企业,实行厂长个人承包; 小型企业,实行大包干的形式,少数不宜承包的企业实行租赁。在完善“一包三改”的基础 上又推行“一包五改”(即实行经营承包制,改官办为民办,改干部选派制为民主选举、招聘 制,改固定工为合同工,改固定工资为计件、浮动或盈利分红,改单纯生产型为经营型)的经 验。通过“一包五改”,进一步明确企业对国家、集体、从业人员对企业所承担的责任,达 到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从业人员劳动成果同劳动所得相联系, 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拉开档次,较好地解决了“大锅饭”、“铁饭碗”的问题,调动了干 部和从业人员的生产积极性。使一些濒临关停的企业起死回生,原来亏损的企业开始盈利, 产值、利润增长慢的企业有较快的增长;原来经营较好的社队企业更上一层楼。1984年,牡 丹江、合江地区和鸡西、大庆市落实经营承包责任制,使产值、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5%。鸡 东县326个社队企业落实承包责任制半年,工业总产值实现654万元,占年计划的54.8%,比去 年同期增长56.1%;肇东县1984年社队企业总产值计划突破1.5亿元,为了实现此目标,全县 740户社队企业有540户实行厂长承包制,200多户企业实行招标承包,对企业承包者给以“组 阁”、经营管理、人员选用、财产使用、收益分配、确定奖罚等权利。全县上半年工业产值 完成3 700万元,总收入完成4 000万元,利润完成124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6~12%。该 县向阳乡原11家企业有6家亏损。1984年第一季度5家盈利,产值比去年同期增长81%,利润增 长5%,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自改革以来,全省乡镇企业发生了可喜的变化。1984年完成总产值28.7亿元,比1983年 增长23%,利润额2.4亿元,比上年增长3.4%,税金1.1亿元,比上年增长30.7%,均创历史最 好水平。1985年,乡镇企业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其效果极为显著。全省乡镇企业发展到260 895 个,比1980年增长11.2倍;总产值453 684万元,比1980年增长1.9倍;完成总收入401 317万 元,比1980年增长2.4倍;上缴国家税金16 753万元比1980年增长3倍。特别是1985年乡镇企 业产值、收入、利润、税金四项主要经济指标分别比1984年增长57.9%、60.6%、59.2%、46.3%, 成为历史上发展最快、效益最好的一年。“六五”期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以年均递增21.6% 的速度持续发展;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比重由1980年的13.4%,增长22.1%; 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0年17.2%,增加到37.1%;占全省工农业总产 值的比重由1980年4.7%增加到8.9%;乡镇企业向国家缴纳税金54 257万元,等于同期国家扶 持乡镇企业周转金5 200万元的9.4倍;全省已有17个县乡镇企业产值超亿元,其中肇东县、 哈尔滨市郊区突破了3亿元;全省有89个乡镇企业产值超过1 000万元,227个村产值超100万 元,有四个企业利润突破100万元。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密山铁西村、佳木斯市郊的范家村等, 农民收入的80%来自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援了农业,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坚强后 盾。五年间,全省乡镇企业从利润中拿出19 800万元支援农业,对推动农村由传统农业向现 代化转变,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均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