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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事 业

  省乡镇企业系统的事业编制有科研、教育、新闻、学术团体等部门,也包括部分市、县 乡镇企业管理局内的事业编制。1982年,全省乡镇企业始有科研事业,1983年,始有教育事 业,但发展较为缓慢。1984年4月11日,省编制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乡镇企业管理局黑社企 联字(1984)第5号文件通知,各级乡镇企业管理局列为事业编制,由财政开支,原由管理费开 支的不得改为事业费开支,机构改革后已列为行政开支的,亦可不急于改为事业开支。1985 年,全省乡镇企业系统共有事业单位20余个,事业编制459人,其中一部分事业、企业不分的 单位,因经费不足,事业没有发展起来,却占用了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