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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黑龙江省烟草行业由烟叶生产、卷烟工业、卷烟商业三个方面组成。国家 对其实行全面专卖管理。
    烟草及其制品是一种特殊消费品。“寓禁于征”是对烟草行业实行的特殊政 策。政府对烟草课以重税,以达到抑制社会需求,限制其发展速度和规模的目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1949年至1954年的“黑龙江省”,实包括原黑龙江、松江两省,在这段文字中有所省略。)随着人口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对 卷烟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大;加之黑龙江省境内可耕地充足,无“粮烟争地”之 忧,在国家专卖管理下,烟草种植和卷制工业呈发展趋势。截至1985年末,全 省烟草种植面积达到75万亩,比1949年增加了近11倍;卷烟年产量达到39万 箱(每箱5万支),比1950年增加了7倍多。当年烟叶、卷烟共为国家和地方 财政提供税金22 777万元。 (一)
    晒烟种植在黑龙江地区历史较久,素以盛产“关东烟”闻名全国。晒烟传 入我国途径有二:一是17世纪初(明万历时)由菲律宾传入我国南方。一是明 万历年间由日本传入朝鲜,约当明末再传到我国东北。清顺治年间颁布《辽东 招民开垦例》,随之山东、直隶(今河北)移民进入东北,亦带入一些烟籽,在 今宁安、五常县一带种植晒烟。黑龙江地区气温适宜,日照时长,雨量适中,土 质疏松,具备晒烟生长的条件。因此,晒烟种植业很快发展起来,但所产烟叶 多供种者吸用。
    
    20世纪初,随着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卷烟工业和烤烟种植相继传 入中国。中东铁路修通后,侨居俄国的波兰籍犹太人老巴夺兄弟二人来到哈尔 滨,开办了卷烟工厂(作坊)。以后,英美势力侵入东北,英美烟商以入股形式 渗入“老巴夺”烟厂。至1914年正式吞并“老巴夺”,更名为“英商老巴夺父 子有限公司。”在此期间,烟叶和卷烟的生产发展很快,消费量随之增加。
    1915年(民国4年),北京政府借鉴各国对烟酒课以重税之法,以官督商销 方式,在全国设烟酒公卖局,颁布公卖章程。是年11月,黑龙江省成立烟酒公 卖局,并颁布公卖章程施行细则,开设烟牌照税、烟公卖费、烟叶税、烟草关 税等税种。民国的官督商销主要通过税收管理烟草行业。在实施中,因触及英 美烟商的利益,遭到英美烟公司的蛮横抗阻。北京政府被迫做出多次让步,降 低对英美烟商的征税率。当时,由于各地军阀割据,政令不一,公卖制度难以 贯彻。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民国的官督商销管理宣告结束。
    日本侵略者占领东北后,扶持伪满傀儡政权,对烟草业实行“统制”,先后 于1936年公布《烟税法》,于1937年公布《重要产业统制法》。同时,日本人 不断排挤英美势力,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长期在东北居垄断地位的英 美烟公司作为敌产被日本人接管。至此,对烟草的生产、配给、进出口和运输 等方面实行了“一体化”管理。日本在东三省的烟草“统制”,对卷烟工业“竭 泽而渔”,造成多数烟厂濒于停产。
    东北地区解放后,1949年2月东北行政委员分颁布了《东北解放区烟酒专 卖暂行条例》。对卷烟的产销实行有计划的管理,初步改变了黑龙江地区卷烟生 产和销售的混乱局面,疏通了产销渠道,繁荣了市场。通过专卖管理与经营,使 卷烟工业由恢复到发展。至1952年年产卷烟已达7.5万箱,比1950年增长 56%,年销售卷烟达7.9万箱,比1950年增长48%。
    1953年初,国家撤销东北大区。烟草实行归口管理,卷烟工业划归轻工业 部,卷烟销售隶属商业部,烟叶产销隶属供销总社。50年代后期,全省卷烟企 业只有哈尔滨卷烟厂,卷烟产销呈上升势头。1959年,全国烤烟遭灾减产,省 内卷烟厂原料紧缺。在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组织下,1960年黑龙江省烤烟生产 正式列入国家计划。全省确定了10个烤烟生产基地县和16个一般产区县。并 从山东、河南、辽宁等省聘请有经验的老烟农指导烤烟生产。同时,对烤烟生 产实行优惠政策。当年,全省烤烟种植面积增加到2.4万亩。首次突破了黑龙 江省烤烟徘徊在0.5万亩左右的局面,为全省进一步发展烤烟种植奠定了基础。
    1962年,黑龙江省烟草生产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加之机构隶属关系变动频 繁,管理不善,致使烟草生产大幅度减产。与1956年相比,烟叶种植面积缩减 23%,产量缩减58%;卷烟工业因原料供应不足,产量骤减87%。卷烟同全国 一样实行凭票供给,卷烟销售下降23%。1962年是黑龙江省烟草业效益最差的 一年。
    1963年,在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国家决定试 办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对烟草行业实行供、产合一的管理体制。仅三年时间,收 到显著效果。黑龙江省烤烟种植单产提高幅度较大,卷烟工业1966年产量达14 万箱,比1962、增加了14倍之多;卷烟销售为16万箱。
    “文化大革命”初,中国烟草工业公司被视为“修正主义产物”而遭到批判, 机构被撤销。烟草行业重走分散经营的老路,产、供、销再度失调。1970年,因 全省卷烟消费需求迅速增长,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省轻工业厅新建海林、绥 化两个烟厂。70年代中期,省内一些地区、县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相继自建 一些小烟厂,用去了大量的原料,卷烟原料供应再度趋于紧张。因此,不得不 增加烤烟种植面积,经国家批准,黑龙江省烤烟种植面积经1975、1976两年连 续翻了两番,达到17.1万亩。1976年收购烟叶2万余吨。从此结束了黑龙江省 卷烟原料主要依靠外省调入的历史。在烤烟种植面积增加的同时,省土产公司 与省农业局多种经营处合作,针对黑龙江省较关内省份积温低、无霜期短的特 点,组织了有关县探索适应当地气候特点的烤烟种植技术。在实践中总结并推 广了“早育苗、早移栽、早烘烤”的“三早”栽培技术,相对延长烤烟大田生 长期,基本上避免了烤烟生长后期霜冻造成的危害。但由于烤烟的烘烤技术落 后,造成积压无销路。1982年全省种植烤烟面积达56.3万亩;卷烟厂发展到19 家,卷烟生产能力已达年产50万箱,超过市场需求近1倍。另外,商业部门在 省外进烟较多,1982年卷烟商品库存超储严重,达14万箱。
    自1980年开始,省供销社加强了促销手段,烤烟产销形势呈基本平衡状态。
    (二)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总结了建国30多年烟草行业管理体 制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1982年初,国家决定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对 烟草行业实行产供销、内外贸、人财物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体制。同年7月12 日,根据黑龙江省政府[1982]第105号文件通知,正式成立黑龙江省烟草公 司。之后相继成立了市、县各级烟草公司。经过组建、整顿,1984年开始出现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总结了建国30多年烟草行业管理体制正、反两方 面经验的基础上,1982年初,国家决定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对烟草行业实行产供销、内外 贸、人财物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体制。同年7月12日,根据黑龙江省政府〔1982〕第105号文 件通知,正式成立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之后相继成立了市、县各级烟草公司。经过组建、整 顿,1984年开始出现全行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同年4月,省烟草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全部划归中 国烟草总公司,全省烟草行业统一管理的新体制正式全面形成。
    专卖管理国家制定的烟草专卖体制,给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1983年国 家颁布《烟草专卖条例》,黑龙江省各级烟草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加强专卖市场管理,彻底 扭转了盲目生产、多头批发、价格混乱的局面。对全省13家计划外烟厂,按照专卖条例坚决 予以关停;对计划内的6家烟厂,实行以销定产,严格计划管理。从整顿卷烟流通渠道和加强 市场管理入手,撤销了系统外200多个批发单位。对允许经营的企业和个体零售商贩,发放许 可证,实行有证经营。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物价、铁路、邮电等部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 投机倒把、非法贩运、地下手工卷制、出售假冒牌卷烟等违法活动。截止1985年末,共查处 各种违章案件7400多起,巩固了烟草专卖体制,保护了合法经营,维护了国家和消费者的利 益。全行业实现了产量、产值、税利同步增长的局面。
    烟叶生产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本省广大农村推行 家庭承包责任制,充分地调动了烟农的生产积极性。烤烟种植在“稳定面积,主攻质量,优 质适产”的方针指引下,科学种、科学管,同传统的粗放经营旧观念彻底决裂。经过连续三 年的品种对比试验,筛选出NC82、NC89、G140等几个适合黑龙江省特点的优良品种,自繁自 育,结束了黑龙江省烤烟种子从外省引进的历史。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的先进烤烟种植技 术,与加拿大农业科学院签订协议,共同开发黑龙江优质烤烟。初步做到烤烟生产品种优良 化,种植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三年多时间,烤烟质量显著提高。1985年烤烟烟碱(决定烟 叶品质的关键指标)含量由1983年的0.5%增加到1.26%;中、上等烟达82.6%;黄烟比重达 99%。当年种植58万亩,总收购量达6.1万吨,烟农总收入12000万元,达到优质高效益。19 83年,全省建成7个烟叶复烤加工厂,当年投产,使黑龙江烟叶闯过“霉雨关”,销向全国。 1985年全省烤烟收购量的67.5%运销到全国22个省市44家烟厂(站)。一致反映黑龙江烟叶 具有“三好”(色泽、燃烧性和弹性好)、“一高”(出丝率高)的特点。1983至1985年, 在全国烤烟大量积压的情况下,黑龙江省烤烟连续做到产销平衡。穆棱、刁翎、亚布力晒烟 被列为全国名晒烟,为黑龙江省发展混合型卷烟创造了良好条件。黑龙江省已成为继云(云 南)、贵(贵州)、鲁(山东)、豫(河南)之后,全国第五个商品烟基地。
    卷烟工业坚持“抓质量、上水平、改进提高吃味”的指导方针,严格以销定产,调整产 品结构,发展适销对路产品,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要。以美化包装、高档化、少品种、多规 格、成系列、安全型为发展方向,将1982年全省6家烟厂的200多个卷烟牌号调减到45个,从 根本上制止了盲目开发,低价竞销的局面。1985年先后从国外引进卷烟联合机组、包装机组 和检测仪器等先进生产设备,改变了卷烟工业设备落后的局面。1985年末,卷烟工业年产量 稳定在36万箱,单箱税金由1983年的369元增加到483元,增长了31%。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一 级品率有较大幅度增长。卷烟工业企业经营利润,由1983年亏损722万元转为1985年全部盈利 ,总额达1372万元,增长了290%。
    卷烟销售1982年初,因商业积压库存卷烟较多,全省近70%的销售企业亏损严重。1983年 对积压库存卷烟做削价处理。仅此一项损失3000万元。1984年末,基本上卸掉了积压滞销商 品的包袱。在贯彻专卖法,整顿批发市场的同时,完善了市场体系和销售网络,全省形成1个 二级站,58个三级站,570处批发点(包括行业外的农林系统),近10万个零售点的市场销售 体系,建立起城乡畅通的流通网络。1985年全省销售卷烟49.2万箱。以1982年为基数,每年 平均递增22.6%,相应工商库存逐年以16.7%递减。1985年全省销售企业全部转亏为盈。
    1985年,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努力 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在烟叶面临绝产9万亩(占总种植面积1/6)的情况下,全行业仍 然取得好效益,卷烟、烤烟两税比1984年增长38%,企业经营利润实现2506万元,比1984年增 长35.8%,与1983年比,税金、利润分别增长116%和462%。
    截至1985年末,全省烟草系统13552名职工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887人。其中烟草种 植专业技术人员127人,卷烟工业技术人员为200人。全省培育出一支拥有21387名烟农技术员 的烤烟种植队伍。烟叶种植、卷烟工业共完成科研和技术改造项目41项。其中2项荣获国家部 级科技进步奖,1项被授予省科技成果奖;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有2项,在省内推广的有7项。
    1985年末,就全省烟草行业的基础和潜力,制定了“七五”规划,提出了烟叶生产、卷 烟工业、卷烟销售的总的奋斗目标,即“优质、低耗、安全、高效益”,烤烟继续向主料烟 迈进,卷烟工业力争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优质“拳头”产品,以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 费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