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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烤烟

  一、烤烟种植及分布
     烤烟作为卷烟工业的原料,在黑龙江省种植的历史较短。但自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和地 方的各级领导部门对烤烟生产极为重视,近些年来,全省烤烟种植发展迅速,质量也不断提 高,我省现已成为全国主要商品烟叶生产基地之一。
    烤烟于20世纪初由国外传入。1900年台湾开始种植。1902年,国际烟草托拉斯—英美烟 草公司成立后,首先通过老晋隆洋行(私人公司)销售其卷烟,继而在上海开办了中国第一 个卷烟厂。为就地掠夺殖民地国家的原料以取得更大利润,1904年起,该公司派员先后在中 国14个省份49个晒烟种植地区,调查土壤及地产烟叶质量等情况。1910年在威海卫南孟家庄 附近试行美国品种烤烟种植,继之择定气候风土最适宜的山东坊子、河南许昌及安徽凤阳附 近种植。1913年在山东省坊子试种美国品种烤烟成功。此后,相继在安徽、河南推广种植美 国品种烤烟成功。
    在此期间,民国政府亦因进口英美卷烟、烟叶,导致大量白银外流,国库日形拮据。19 18年大总统黎元洪下令对进口卷烟、烟叶重征税款,同时提倡国人自种美国品种烤烟。对此 农商部总长田文烈还分别咨令各省区查酌办理。黑龙江省望奎县知事严兆霖接令后,即“邀 农商两界人民详细研究……督同农人等积极进行,以期实行。除劝谕外,迳向山东周村、潍 县购求美洲烟种,并将美种烟叶种植说明及笼屋(烤房)图印刷多份,分发各井井长,详细 研究,预备实行种植”。
    日本侵略者自1904年日俄战争中夺得了对南满洲铁路的管辖权之后,成立了南满洲铁道 株式会社。满铁为了开发铁道沿线地区,成立若干农事试验场,对农场产品的改良、优良品 种的增殖进行了试验和调查。烟草栽培是满铁从事的主要试验之一。白1915年起,即在吉林 省公主岭农事试验场施行关于日本种烤烟栽培试验。1918年设立凤凰城烟草试验场、得利寺 烟草试种场,进行关于美国种烤烟、日本种烤烟的各种试验。试种结果,美国种烤烟可以在 东北栽培。从1919年起在民间实行委托栽培美国种烤烟。
    东北沦陷期间,东北烟草业实际掌握在日本侵略者手中。日本侵略者对东北烟草发展极 为关注,一为满足其侵华战争的战时经济需要,二为补充日本本国内卷烟工业原料之不足。 1933年,日本第二部农业班制定《改良烟草增产计划纲要》,提出在满洲种植美国品种烤烟 及奖励办法,并对当地晒烟提出改良增产措施。将凤凰城烟草试验种场,作为满洲烟草的中 心试验研究机关,相继又在奉山线的锦州、沈海线的海龙、吉敦线的敦化、拉宾线的五常等 地设置了烟草试验场,作为一般性的烟草研究机关,并且在一些地方设置了烟草试验作业场 地。在黑龙江省的齐齐哈尔、海伦、依兰等地相应地设立了试作场。这些试作场的经营,由 日伪当局委托满铁负责办理。
    1936年,伪满洲国对烟草耕作实施奖励。黑龙江省佳木斯农事实验场,桦川县佳木斯移 民团分别受到奖励。
    同年,英美烟公司把推广种植美种烤烟向北转移。当年英美烟公司上海颐中烟草公司与 伪满洲国联系,帮助其在东北扩大美种烟叶的种植。1937年经伪满洲国同意,英美烟公司上 海颐中烟草公司派布恩和哈里森二位烟草专家,携带5公斤美种烟籽到达沈阳。
    截至1938年,日本侵略者通过伪满政权已完全控制了东北烤烟的种植和销售。据哈里森 写给上海颐中烟草公司的信中记载,“伪满洲国在所有看来有可能种植烟叶的地方,都建立 了烟叶试验站,这些试验站都在日本专家监督下。”无奈,布恩和哈里森撤回上海。
    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地区烤烟种植发展较吉林、辽宁两省缓慢。至日本帝国主义投降 前夕的1945年,呼兰、双城、巴彦、宁安、鹤立(现属鹤岗市)、讷河、绥化、海伦、庆安 、铁力、克东共11个县种植美种烤烟,总种植面积5060.16亩,当年收获332吨,平均亩收烟 叶65公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烤烟种植受到黑龙江省各级政府的重视。从1955年开始,在宁 安、林口、穆棱、尚志、牡丹江等地组织农民种植烤烟765亩,1956年扩大到3000多亩,亩产 在65—70公斤,质量平均达6等。较突出的东宁县东方红公社1957年种18亩烤烟,亩产达132 公斤,1959年种植105亩烤烟,亩产达147.5公斤。
    1959年全省种植烤烟县份有:宁安、林口、密山、东宁、富裕、五常、庆安、双城、依 安、呼兰、绥化、桦川、肇东、巴彦、泰来、尚志、虎林17个县,种植总面积为5000亩,收 获550吨,平均亩收烟叶107公斤。由于当时烤烟种植面积少,所产的烤烟叶数量与省内卷烟 工业所需原料之间差距很大,绝大部分需要从河南、山东等省调入,年调入量1万吨左右。因 为调运路途较远,烟厂常常停工待料,而且省外调入的烟叶,低次烟比重较大,影响卷烟配 方,使卷烟质量得不到保障。1959年全国烤烟遭灾减产,省外烟叶调不进来,哈尔滨卷烟厂 因原料不足曾停工70多天。鉴于此种情况,黑龙江省商业厅一方面按国家轻工部、商业部联 合下发的《关于大力收购烟秸皮、烟秸嫩梢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省内的各产烟市县,收 购烟秸皮、烟秸嫩梢,同时组织突击收购晒烟,以充实卷烟原料。另一方面,省商业厅经报 请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在全省大力发展烤烟生产。共确定10个烤烟基地县,16个烤烟一般产 区县,基地县的种植面积均在1500亩以上。此外,要求省商业厅所属基地和各县商业系统的 基地均必须种植烤烟。
    1960年初,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致函山东、河南、辽宁,吉林诸省,聘请51名有经验的 老烟农来省内指导烤烟生产。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省农业厅和省商业厅对烤烟生产制定了 若干扶植生产的优惠政策。当年黑龙江省烤烟生产正式列入国家计划,全省烤烟种植面积由 上一年的5000亩猛增至2.4万亩,但由于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收获烟叶700吨。烤烟平均亩产 仅28.5公斤。
    1960年全省烤烟生产基地县有:宁安、林口、密山、东宁、穆棱、虎饶(现虎林、饶河 两县统称)、肇东、呼兰、五常、庆安诸县。
    烤烟一般产区县有:尚志、阿城、海伦、双城、望奎、依安、克东、泰来、富裕、桦川 、集贤、巴彦、方正、绥化、勃利、讷河诸县。
    1960至1974年期间,省内烤烟种植市、县不断增加。特别是自1972年起,烤烟种植地域 更为扩大。双鸭山市、鸡西市、齐齐哈尔市、大兴安岭、伊春、呼盟地区、省劳改农场、黑 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等均种植烤烟,全省烤烟种植面积近4万亩,总收获量最高为1974年,达4 250吨,平均亩产烟叶100余公斤。
    自1973年起,黑龙江省境内,相继建立起数家烟厂,卷烟原料供应趋于紧张。因此,19 75年省下达计划将烤烟种植面积增为8.2万亩。1976年种植面积又翻了一番,为17.1万亩, 当年收获烟叶20750吨。从此结束了黑龙江省卷烟原料主要依靠外省调入的历史。
    由于黑龙江省是中国最北的一个省份,省内绝大部分地区处于北纬44度以北,全年无霜 期大部分地区为120天左右。历史上烤烟种植技术就依靠关内的技术力量,由于不能针对本省 情况,解决烤烟的移植、采收和烘烤技术问题,因而黑龙江省烤烟品质不高,烟叶含烟碱成 份大都低于0.5%,上、中等烟叶比重较低,香气不足,青杂气大。这种烟叶做为省内卷烟工 业用料,对卷烟质量有很大影响。虽自1971年开始销往外省,但连续几年销量仅20—60吨之 间。为了提高烟叶质量,黑龙江省供销社所属省土产公司与黑龙江省农业局多种经营处联合 ,于1975年组织牡丹江地区有关县探索适宜当地气候特点的种植技术,在实践中总结出早育 苗、早移栽、早烘烤的“三早”栽培新技术,相应抢早了烤烟大田生长期10—15天,基本上 避免了烤烟生长后期霜冻的危害。烟叶的质量和上、中等烟的比重有所提高。
    1978年,全国烤烟种植面积超计划现象较为严重。黑龙江省烤烟种植面积虽在计划之内 ,但因全国烤烟供大于求,黑龙江省烤烟当年积压20500吨,占总收获量的56.9%。1979年新 烟上市,又有2万吨烟叶急需找到销路。各产烟县纷纷派人赴省外竞相低价推销,但效果不大 。面对这一困难局面,黑龙江省供销社土产公司组成销烟队伍,由经理杨国椿带队,走遍全 国大多数省市,先后与19个卷烟厂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并且将当年积压的4万余吨烟叶全部 售出。
    此后两年,黑龙江省烤烟产销形势略好。经全国供销总社批准,1982年黑龙江省烤烟计 划种植面积增加到60万亩。当年实种59.2万亩,比1981年增加了33.4万亩,收获量62500吨 。因为低次烟比重大,当年烤烟销售回落,虽经努力推销,烟叶仍积压15770吨。
    1982年7月,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组建。基于省内烤烟品质低下的现状,省公司坚决贯彻中 国烟草总公司制定的“稳定面积,主攻质量,优质适产”的指导方针。把提高质量做为烤烟 生产的主攻方向。1983年全省烤烟种植面积稳定在41.4万亩。烤烟生产主管部门——黑龙江 省烟叶经营站(现为黑龙江省烟草原料公司)组织全省种烟市、县,在规范化生产、科学种 烟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省自1983年开始制定《烤烟种子管理制度》,种子由省烟叶经 营站负责,统一从省外购入,分发各种烟市、县。解决了烤烟种植以来,多由农民自引、品 种混、杂的问题。在品种选择上,淘汰了以往多年种植的多叶型高产品种,择优选购Nc82、 G140等少叶型优质适产品种,作为全省主栽品种。
    1983年还制定了《黑龙江省烤烟生产技术方案》印发各产烟市、县和烟农执行。全省范 围内推行“大垄稀植、打顶抹芽,适当留叶”的新栽培方法和“双膜假植育苗”的新技术。 移栽提倡“四大”(大埯、大水、大肥、大苗),推广田间管理的新经验。1984年由省烟草 原料公司组织技术力量,将日本式改良地膜大面积应用于烤烟生产,改善了烤烟大田生长的 环境。1985年1月,王学孝经理在全省烤烟生产技术经验交流会上,做了“同粗放经营的习惯 势力决裂,开创科学种烟的局面”的报告,对全省烤烟生产“品种优良化、种植规范化、管 理科学化”提出了具体要求。相继,省烟草原料公司主持召开了全省种烟市、县科技人员参 加的科研项目审定会,决定对有关科研项目进行实验。
    在解决烤烟质量不高的问题上,1984年春,省烟草公司决定向地处同一纬度、自然生态 条件相近的加拿大派出考察团。7月,由主管烤烟生产的副经理杨国椿率团赴加拿大学习烤烟 种植先进技术。考察团在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和加拿大农业部的支持下,就安大略省德里烟 草研究所派出专家传授技术、开发黑龙江省优质烤烟达成初步意向书。1985年7月,由加拿大 农业科学院安大略区院长卡提尔率团回访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双方正式签发了引进加拿大技 术,开发黑龙江省优质烤烟的协议书。为期三年,加方派烟草专家程显华博士、瓦克先生2人 ,无偿提供技术服务。黑龙江省烟草公司提供实验场地、经费等物质条件。此项试验场地, 选址宁安县。实验的准备工作于1985年末一切就绪。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在抓烤烟生产的同时,重视智力投资和科研机构的建设。截至1985年 ,已形成省、地(市)、县三级配套的科研网络,拥有由127名烤烟种植专业技术人员和213 87名烟农技术员组成的烤烟种植技术队伍。从此结束了主要靠外请技术力量发展烤烟的历史 。
    黑龙江省的烤烟生产,经过连续三年的主攻质量、科学种植,烤烟质量显著提高。1985 年,全省种植烤烟65.2万亩,收获68430吨,平均亩产烟叶105公斤。烟叶的烟碱含量平均达 1.26%,上、中等烟比重已达80.2%。销往全国22个省市44家烟厂(站),实现连续三年产 销平衡。
    黑龙江省烤烟种植分布,多年来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加之人为因素的影响,形成了牡丹 江、合江、绥化、松花江四个地区集中种植的布局。
    牡丹江地区种植烤烟县份有:宁安、海林、穆棱、东宁、林口、密山、虎林、鸡东县和 鸡西市。
    合江地区种植烤烟县份有:富锦、桦南、依兰、集贤、桦川、宝清、汤原、绥滨、勃利 县。
    绥化地区种植烤烟县份有:海伦、望奎、兰西、青冈、庆安、绥棱、肇东县和绥化市。
    松花江地区种植烤烟县份有:呼兰、五常、宾县。
    过去被视为烤烟种植“次适宜区”的牡丹江地区,烤烟已由60年代初始种植6126亩发展 到1985年种植206607亩。成为黑龙江省烤烟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区。位于此区内的宁安、林口 两县,1985年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评为全国烤烟生产先进县。被视为烤烟种植“不适宜区”的 合江、绥化、松花江地区分别由60年代初种植107亩、4069亩、3610亩发展到1985年种植204 282亩、205760亩、35634亩。3区总种植面积占全省种植面积的68%。
    二、烤烟栽培
    (一)品种
    黑龙江省种植烤烟距今有50多年历史。各年代种植的品种基本上从省外引进,不断更换 了相形见绌的品种。
    30年代烤烟种植初期,品种全由美国引进,以依尔路、奥路欧两品种为优。
    50年代黑龙江省主要种植的品种从山东引进,有大柳叶、大金黄、小白筋。这一时期品 种多属优质不抗病或抗病而产量低的品种。
    60年代种植品种主要从山东、辽宁等省引进多叶、产量较高、品质不佳或较抗当地主要 病害的品种。有金星、金星6007、大金黄、金黄柳、小金黄、抗四四、乔庄多叶。
    70年代以来,黑龙江省烟草仍较差。以高产品种为主,特别是高产值的品种推广迅速, 面积较大。各地推广的品种主要是从辽宁、山东、河南、云南等省引进,有金星6007、偏筋 黄、抗四四、辽烟九号(6315)、红花大金元、潘元黄、长脖黄、单育1号、革新5号等。这 些品种对提高黑龙江省烤烟生产水平和抗灾能力起到一定作用。但它们是导致烟叶品质不佳 的主要因素之一。
    70年代末期至80年代初期以来,黑龙江省烤烟生产形势日趋好转,在生产上要求选用优 质、抗病、适产品种。对高产、品质差的品种予以淘汰。选择优质抗病品种G140、G28、NC8 2、龙烟一号、红花大金元、NC89在全省推广。1984年勃利烟草会议明确提出G140、G28、NC 82、N89为推广品种。从此,优质、适产、抗病品种取代了单纯高产品种,改变了长期高产、 不抗病、劣质品种当家的局面。
    黑龙江省历年主栽品种及特性:
    50至60年代
    乔庄多叶:从河南省引入,叶数80—100片,叶片成熟集中,大田生长期150天以上,较 抗黑胫病,易感叶斑病,亩产量达200公斤左右。由于生长期长,易感病,品质一般,几年后 被淘汰。
    金星:从山东引入吉林,1967年转引至黑龙江省。该品种株高160—210厘米,叶片大而 薄,花叶病、斑病较重,中熟品种,易烘烤,烤叶品质、颜色一般。
    抗四四:从辽宁省引入黑龙江省。叶片薄,130—140片干烟为1斤,大田生长期130天左 右。赤星病较轻,不抗风、高产,抗普通花叶病。品质一般,易烘烤。由于叶薄、质量差, 70年代被淘汰。
    小黄金:从山东省引入黑龙江省,是50年代中期黑龙江省的主栽品种。茎秆较细、可采 叶2023片,易烘烤,烤后金黄色,组织细致,弹性强、有油份,内在化学成份协调,品质一 般,不耐水,不耐大肥,不抗黑胫病、角斑病。由于病害较重、产量较低,于60年代初期被 淘汰。
    70年代
    金星6007:是中国农科院烟草研究所从滕县金星系中选育而成,株形近筒形,组织中等 ,叶片较薄,生长势强,耐旱耐涝,不耐肥,中抗黑胫病和低头黑病,易感赤星病,角斑病 较轻。产量高而稳。烤叶正黄、浅黄,光泽较鲜明,稍丰满,尚油润。由于色淡、叶薄、品 质一般,70年代末被淘汰。
    偏筋黄:从山东省引入,株式筒形,叶数35片,叶薄。中抗黑胫病,感普通花叶病。产 量适中,烤叶正黄、浅黄,光泽鲜明,尚油润,组织中等,烤后质量稍高于金星。由于质量 一般,叶斑病较重,80年代初被淘汰。
    辽烟九号(6315):从辽宁省引入,株式筒形,叶片较厚有皱。高抗普通花叶病,叶斑 病较轻,高产。因质量次,70年代末被淘汰。
    辽烟十号(6042):从辽宁省引入,株式塔形,株高200—250厘米,茎秆粗壮,叶脉硬 ,叶数44—48片,抗普通花叶病。烤叶色正黄,身份薄,劲头小,为晚熟品种。
    红花大金元:1972年从云南省引入,株式塔形,可采叶18—25片,大田生长期120—130 天,抗逆性较强,腋芽强,叶片耐热,叶较厚,略皱,主脉较粗,烤叶呈正黄或金黄色,富 有油份,弹性较好,油润丰满,组织细致,香气较足,品质良好,劲头稍大。该品种在黑龙 江省种植由于当时施肥水平低,所产烟叶筋粗、质量表现一般,于80年代初被淘汰。
    长脖黄:从河南省引入,株式塔形,叶数30片左右,轻感黑胫病和赤星病、花叶病、叶 斑病较重。烤叶金黄色,油分较足,香气较好,身份略重,品质好。由于病害严重,于80年 代初被淘汰。
    潘元黄:从河南省引入,株式塔形,生长势强,中抗黑胫病,赤星病较轻,易烘烤,产 量较高。烤叶正黄、浅黄,尚油润,稍丰满。由于叶薄、质量不好,于80年代初被淘汰。
    单育1号:黑龙江省勃利县于1970年从山东省引进试种。株式筒形,可收叶60—70片,叶 色较深,叶片较厚。中抗黑胫病,赤星病较轻,产量高。烤叶色鲜亮,组织较细,品质一般 。
    革新5号:1973年从山东省引入黑龙江省,株式筒形,叶数40—45片,叶片较大,烤后色 泽鲜亮,油分足。赤星病较轻,花叶病略重,不抗黑胫病和低头黑病,品质较好。
    1980年以后
    辽烟十一号(7141):从辽宁省引入,于1980年推广。株式塔形,叶数47—60片,上叶 小,腰叶长,叶片薄抗普通花叶病,产量高,烤叶弹性好,品质较好。顶叶不易成熟,为晚 熟品种。
    辽烟十二号(7273):从辽宁引入,于1980年在黑龙江省推广。株式塔形,叶数35—40 片,叶色浅绿,叶片平而较厚,产量高。油分、品质略好。为晚熟品种。
    牡单78—7:系黑龙江省烟草试验站采用花粉单倍体育种法选育而成。株式塔形,主脉硬 ,叶片上举,叶片平而厚实,叶色浓绿,高肥栽培落黄不明显,腋芽生长势强。抗普通花叶 病,叶斑病轻。烟碱含量低。
    G140:系美国品种。1978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所从美国引入中国,1980年牡丹江农科 所引入黑龙江省。株式筒形,株高150厘米,叶片成熟集中,落黄好,组织细致,易烘烤。烤 叶正黄,尚油润,上、中等烟较多。香气尚足,吃味尚纯净,刺激性较少,劲头适中,灰分 白色,燃烧性较好,品质好。
    G28:系美国品种。1972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所从美国引入中国,1980年牡丹江农科所 引入黑龙江省。株式塔式,株高100—120厘米,栽后长势弱,缓苗慢,叶片成熟集中,易烘 烤。高抗黑胫病和青枯病,抗线虫病,耐赤星病,易感花叶病和气候斑点病。产量适中。烤 叶金黄、正黄,组织细致,主脉细,出丝率高。香气质好、量足,劲头稍大,略有刺激性, 燃烧性强,品质好。
    NC82:系美国品种。1980年引入中国,1983年在黑龙江省大面积种植,株式筒形,株高 140厘米左右,叶数22—23片,叶片较厚。单产较低,但内在品质好,烤后色泽正黄或金黄, 组织细致,尚油润,上、中等烟比例高。香气尚足,劲头适中,吃味纯净,燃烧性好。高抗 黑胫病,易感赤星病和气候斑点病。
    NC89:系美国品种。1981年河南省烟草科学研究所试种,后引入黑龙江省。株式塔形, 株高94.4厘米,大田生长期114天左右。亩产165公斤左右,叶片较厚,单叶重6克以上。烤 后叶片金黄色,光泽尚鲜明,组织尚细致,尚油润。高抗黑胫病,花叶病较轻,中感气候斑 点病,易感赤星病。内在质量好,各种化学比例协调。
    (二)栽培
    1.烤烟良种繁育。黑龙江省历来被认为是烤烟种籽繁育禁区。自种植烤烟以来,种籽都 靠外地引进。为了探索黑龙江省育种、自繁的途径,1977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农科所烟草试验 站王爱忠从吉林省延边地区农科所引进杂交(5905/白筋21×金星/抗44+柳叶尖)4代烟苗 在黑龙江省培育。同年,牡丹江农科所金姬善、张淑华取杂交4代花粉培养花粉苗,并将花粉 经秋水仙素处理,选育单倍体植株。1978年秋季获种子(现名龙烟一号—78—7)。1978年以 后由黑龙江省烟草试验站王淑芳等10人进行决选、繁育、推广等工作。1981年在望奎、海林 、勃利县繁育300—350公斤种子,以后逐年繁育,最高年繁育量为1250公斤。1982年黑龙江 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确定为龙烟一号。此品种在黑龙江省逐年推广种植。推广实践证明 ,龙烟一号抗寒、适应性强,易育壮苗。抗普通花叶病,叶斑病较轻,黄烟比例达90%,中等 烟多,稳产保收。烤叶色泽淡黄、正黄,身份厚,油份足,香味较好,劲头适中,深受烟农 欢迎。该品种目前已入国家品种资源库。由于龙烟一号自育自繁的成功,打破了黑龙江省被 认为烤烟种籽自育、自繁禁区的局面。
    1982年黑龙江省烟草公司成立后,为提高烤烟质量,制定了种籽统一管理制度,解决了 盲目外引造成的品种混、杂、劣等问题。
    1984年省烟草公司直属原料公司为改变黑龙江省长期种植烤烟外引种籽的局面,派吕先 任等人赴山东烟草公司联系把山东省引进的美国G140原种引入黑龙江省进行繁育。黑龙江省 烟草科研所采用混合选择法和分析比较法,同年进行原种繁育。1985年黑龙江省烟草原料公 司徐浩林、黄少鹏、李继增、王艳秋起草制定《黑龙江省烤烟种籽繁育技术方案》。同年, 在宁安县范家乡、宾县长安乡、望奎县先锋乡、绥化永安乡布点繁育良种,实现了原种、良 种二级繁育体系,从而有计划地进行良种繁育获得成功,并建立了种籽繁育基地。1985年繁 育G140良种3000斤。实践证明,黑龙江省可以自繁外引的种籽,并且使繁育的种籽达到一级 良种标准。种籽纯度为99%,净度96%,发芽率80—90%,含水率在9%以下,籽粒均匀饱满。全 省实现了烤烟种籽自给,结束了外引种籽的局面。
    2.育苗。黑龙江省烤烟种植,采用先苗床育苗,后移植大田的生产方法。过去育苗为一 次性育苗,1974年宁安县、鸡东县为解决一次性育苗烟苗不足,根系不发达,移栽后缓苗慢 ,以及育苗成本高等问题,改一次性育苗为二次性育苗,即母床育苗,子床假植,起到了良 好的育苗效果。
    苗床制作:60年代农民育苗由于采用地下床,常遭地下水危害及地温低等影响,于70年 代初期将地下床育苗改为半地下床育苗。70年代中期又将半地下床育苗改为地上床育苗,从 而促进了烟苗生长发育。
    地下床——在规划的苗床面积内(12×2米)向下挖30—50厘米深。采用地下床育苗,具 有防风、保水性能好、便于管理等特点,但易遭地下水害和虫害危害,影响床温提高。
    半地下床——床面离地深16—23厘米。由于采用半地下床育苗,可比地下床提高床温2℃ ,避免了地下水危害。
    地上床——在平地上或挖地3—6厘米深。由于地上床育苗,可使床内日平均地温比半地 下床提高4℃。从而促进烟苗生长发育,而且节省营养土和酿热物,降低育苗费用。
    80年代初期,为解决苗床病虫害问题,全省推广苗床大面积药物与火熏消毒,以及营养 土消毒,从而减少了苗期病虫害发生,为培育壮苗奠定了基础。
    床面复盖:床面复盖具有保温、保湿、防风、防雨、防烈日曝晒等作用。黑龙江省温床 复盖主要目的在于增温、保温。最初是玻璃窗或用纸抹豆油代替玻璃,以后出现塑料市、草 帘复盖。
    复盖玻璃窗的温床:适用于种植面积较大的联合户或生产队。种植60亩烟田可建12×6米 温室为宜。温室两侧和后墙用土坯或砖砌成,前面镶玻璃。温室内可砌炉灶,设几个苗床进 行育苗。实践证明,采用温室育苗,保温性能强,受外界影响小,室内空间大,气流流动均 匀,床温变化小,可提早育苗,管理方便,节约人力物力。但是,建玻璃温室育苗造价高, 不适宜一家一户种植用。
    60年代中期,为解决育苗时温度低,苗床防寒保温措施差,透光差等问题,黑龙江省采 用单层塑料薄膜(竹弓做架)复盖苗床育苗。夜间在塑料薄膜上面盖草帘等物。由于采用单 层塑料薄膜复盖苗床,增加了透光度,增加了日照时数,且保温性能好,可提高床内温度, 促进了烟苗生长。
    1980年为解决早春气温变化大、床内温度不稳、昼夜温差大、播种后常遇低温冷冻及培 育壮苗、适时早栽、提高烟叶质量等问题,改单膜苗床育苗为双膜加草帘、棉被苗床育苗。 由于双膜是由双层竹弓子做架,上层竹弓子比下层竹弓子高15厘米,此间隔起真空作用,保 温、增温性能好,使床内昼夜温差缩小4—6C,同时也提高床内温度3—5℃,从而促进了烟苗 生长,这是育苗技术的重大突破。解决了北方寒冷条件下育苗的问题。
    一次性育苗:育苗时间为四月初,1979年黑龙江省推广“三早”(早育苗、早移栽、早 烘烤)后,改育苗时间为三月中旬播种。进行2—3次间苗、定苗、松土。1980年以后在育苗 时不用稻草覆盖床面。第一次间苗在“十字叶”后将密苗剔除,苗距1.5厘米左右,同时拔 除杂草;第二次间苗于4片真叶后进行间苗、定苗,剔除过大和过小的烟苗,拔除病苗、弱苗 和杂草,苗距3.3厘米(1寸)。1982年后又将苗距加大到5—6厘米(1.5—1.8寸)。松土 是在第三次间苗后进行二次,深度分别为1.3—1.7厘米(0.4—0.5寸)、2.3厘米(0. 7寸)。松土目的是不损伤主根、多发侧根。由于采用一次性育苗,1垧烟田需要5—6个(长 12米、宽2米)苗床,管理不方便,防寒保温差,用工多,生产费用高,烟苗根系不发达,移 栽后缓苗慢,成活率低。
    二次性育苗(母床育苗、子床假植):将面积较小、便于管理、保温性能好的母床做为 播种育苗床,待烟苗长出4片真叶时,按苗的大小,分期分批假植到子床。待烟苗长至适栽时 再移栽到大田。子床制作与母床相同,但子床内不装发热材料。假植过程是边栽苗、边浇水 、边复盖遮荫。假植后酌情浇水和追肥,进行苗期管理。由于采用假植育苗,烟苗根系发达 ,吸收能力增强,移栽到大田后,成活率高,缓苗快,比一次成苗的烟苗能提高23天,同时 减少病害发生。1980年以后,假植技术在黑龙江省日益被广大烟农接受。截止1985年统计, 全省假植面积达80%以上。实践证明,假植育苗可节省劳力,降低生产费用,假植苗茎秆粗壮 ,根系发达,叶片肥厚,栽后成活率高。一次性育苗,移栽后20%进行补苗,而假植苗移栽时 ,由于侧根多达120条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同时便于管理。
    传统的壮苗标准:颜色浓绿,近10片叶,茎秆粗壮,茎高不过寸,叶片厚度似铜钱,根 系发达,无病害。
    70年代成苗标准:叶片肥厚、叶色浓绿、茎秆粗壮,根在50条以上,无病害,烟苗有6— 7片叶。
    80年代壮苗标准:颜色正绿、茎秆粗壮,叶片肥厚。茎高7—8厘米,叶数8—9片,无病 害,根系发达,呈螃蟹腿形。
    3.移栽。黑龙江省历年早春气温低、干旱,地温回升慢,终霜期较晚,广大烟农为躲过 霜期,一般移栽时间在5月末至6月上旬。由于移栽过晚,浪费无霜期,影响烟株生长,且叶 片未成熟常遇早霜危害。为解决烤烟早成熟,早烘烤,避免早霜危害,1980年,改过去5月末 至6月上旬移栽,为5月中旬移栽,从而使烟叶生长期在大田增加半个月,避免了霜冻的损失 。
    移栽方法:黑龙江省栽烟多采用垄上穴栽,很少采用平栽或开沟栽。栽烟时有挖垛起苗 与拔苗起苗两种。1975年以前的移栽方法采用刨大埯,先栽烟后浇水。即将苗栽植埯中央, 然后封土浇水,这种方法栽烟不易保活。1975年改移栽方法为刨大埯,先浇足水,水没下去 插上苗,等水渗下,立即封土。为解决移栽后烟苗成活率低、缓苗慢、病虫害严重等问题, 1979年全省提出移栽时推广“四带”技术,即带水、带肥、带土、带药。1985年全省烟苗成 活率在90%以上,一类苗达80%以上。
    4.施肥。黑龙江省早期种植烤烟一般不施肥。至60年代初期,政府外请一批省外技术员 来省后,改变了省内种烟不施肥状况,开始施少量农家肥和发酵饼肥。
    施肥采用在移栽时埯施,亩施农家肥500公斤、发酵豆饼、油脚10—15公斤。1965年以后 ,又增加了麻籽饼、苋籽饼等种类的饼肥。60年代末期,亩施农家肥增加到1000公斤。同时 探索化肥在烤烟上的应用,亩施硝铵和钾肥10—15公斤。%年代,烤烟大田施肥结合翻地或起 垄同时施入,或在栽烟时施入穴内。一般亩施农家肥1500—2000公斤,亩施化肥10—15公斤 。在栽烟时亩施发酵饼肥20—40公斤。为杀死地老虎,在施饼肥同时施入六六六粉(由于施 入六六六粉后影响烟株根系的生长,以后淘汰)。当烟株缓苗后,结合铲趟、中耕进行1—2 次追肥,每亩追施草木灰50公斤。1978年为解决农家肥、饼肥肥效慢,满足不了烤烟前期生 长对氮、磷、钾元素的需要问题,提出施氮肥—硝铵、尿素等,以氮促磷、钾的吸收。生产 实践证明,偏施氮肥造成烟叶贪青晚熟,降低烟叶质量。1979年鸡东县烟叶科技人员提出烤 烟生产中不准施入单一元素氮肥。与此同时,在部分市、县移栽时每埯施入几粒发酵好的黄 豆粒。1980年全省又进一步提出禁用氮肥,增施磷、钾肥口号。由于当时黑龙江省钾肥短缺 ,增施磷、钾肥没有可能,而是以多施小灰代替钾肥。1982年省烟草公司成立后,明确提出 ,烤烟施肥除施入农家肥、饼肥外,大量施入复合化肥,以满足烤烟前期生长所需的氮、磷 、钾元素的需要。施复合化肥可在移栽时一次施入,或移栽时及移栽后10—20天内追施各一 半。以亩施15—20天公斤为宜。实践证明施足底肥及农家肥、饼肥和适量化肥是烤烟优质高 产的关键。
    1983—1984年省烟草原料公司组织省内部分市、县探索按需供养、测土施肥问题。1985 年宁安县开始全县测土施肥,实现施肥标准化。经测土施肥地块G140品种烤烟平均亩产189. 6公斤,比非测土施肥地块高37%,上、中等烟占84.61%,中部叶烟碱含量达2.15%,优质烟 比重显著增加。同年,黑龙江省烟草原料公司为推广测土施肥技术,拨款16万元建化验室。 全省相继成立哈烟厂化验室和宁安、勃利、宝清、林口、集贤、绥化、兰西、望奎等县化验 室。测土施肥、按需供养在全省部分市、县推广,从而提高了黑龙江省施肥技术的水平。此 时全省不经测土施肥的市、县,施氮、磷、钾肥一般比例为1:1:2,即每亩施肥纯氮1.5— 3公斤、纯磷1.5—3公斤、纯钾3—6公斤。为提高烟叶内在质量、增加香气、油分,每亩施 发酵豆饼25公斤。上述施肥措施使黑龙江省烟叶质量明显提高。全省抽样化验813个样品,平 均烟碱含量1.26%。
    5.种植方式。自1958年以来种烟由于片面强调产量,种植密度逐渐加大,忽视了合理的 植株。通常以小垄密植、大垄双行栽植来增加单位面积株数及产量,造成品质低劣,影响了 烟草品质及卷烟工业生产。1982年后,正式提出规范化生产,推广大垄稀植,杜绝小垄密植 和大垄双行密植,建立合理群体结构,从而达到优质适产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60年代,黑龙江烤烟种植密度为80—87厘米(2.4—2.6尺)垅 距,株距33—37厘米(1.0—1.1尺),亩栽烟2000—2500株。也有60厘米(1.8尺)栽两 垄,空一垄,株距40厘米(1.2尺),亩栽烟1800—2000株。
    1970—1980年又进一步加大株行距,部分地区也有推广大垄双行栽植的种植方法。单垄 单行种植—其行距87—93厘米(2.6—2.8尺),株距40—43厘米(1.2—1.3尺),亩栽 烟1667—1920株。大垄双行种植—行距63—67厘米、67—70厘米(1.9—2尺,2—2.1尺) 小垄,栽烟前隔一垄破一垄,成垄距127—133厘米、133—140厘米(3.8—4尺,4—4.2尺 )的大垄,一垄栽两行,株距拐子苗40—43厘米(1.2—1.5尺),亩栽烟2500—3000株。 大垄双行宽畦栽烟—畦宽100厘米(3尺),沟宽33厘米(1尺),畦上行距47厘米(1.4尺) 畦间行距90厘米(2.7尺),株距33—50厘米(1—1.3尺),亩栽烟2000—2500株。
    此外,在“以粮为纲”年代,1974年曾一度推广烤烟地种高粱的粮烟混种栽植方法。即 栽烟前10天左右将高粱生芽坐水栽种在大垄133—140厘米(4—4.2尺)的中间,每隔1米远 栽2—3棵高粱,亩栽高粱667棵。大垄两帮栽烟,株距40—43厘米(1.2—1.3尺),三角栽 拐子苗,亩栽烟2300—2500株。
    进入80年代以来,全省烤烟区实行大垄稀植株栽培方式。一般垄距为93—100厘米(2. 8—3.0尺),株距40—43厘米(1.2—1.3尺),亩栽烟1550—1800株。
    1982年以后黑龙江省烤烟种植株行距进一步加大、加宽,采用93厘米(2.8尺)、97厘 米(2.9尺)、100厘米(3尺)等距单垄单行栽烟,株距分别为43厘米(1.3尺)、47厘米 (1.4尺)、50厘米(1.5尺),亩栽烟1333—1700株。
    1985年黑龙江省有些科技示范户采用107厘米(3.2尺)垄距,53厘米(1.6尺)株距的 大垄稀植,亩栽烟1038株,达到了优质适产目的。经过多年实践对比,单垄种植在种植密度 较大情况下易于封行,产生严重荫蔽现象,不利于烤烟生产,而采用大垄稀植种植,有利于 群体和个体的健全发展,能达到优质适产目的。目前,大垄稀植被黑龙江省广大烟农接受, 已成为全省种烟的技术规范。
    6.地膜覆盖。地膜覆盖栽培烟草新技术,1980年由山东省安丘、云南省烟草研究所、辽 宁省丹东农科所从日本引入中国,开始试验,并取得了成功。1989年春季,黑龙江省农牧渔 业厅把地膜覆盖在寒地栽培烟草的研究课题下达黑龙江省农科院牡丹江农科所研究。黑龙江 省农科院牡丹江农科所由罗桂如同志负责,开展了寒地烤烟地膜覆盖栽培试验研究,获得成 功。试验表明,地膜覆盖是寒地种植烟草,提高产量、质量的一项很有发展前途的新技术, 它可以改善土壤的温度水分状况,抑制杂草,促进烟草的生长发育,提高烟叶产量和品质。 1981年在鸡东、海林、勃利、绥化等县定点试验,也得出同样结论。1982年省烟草公司成立 后,由于与农业部门脱钩,使这项新技术的大面积推广,生产示范研究终止。1983年,黑龙 江省宁安、依兰等县烟草公司科技人员重新试验研究,但由于缺乏经验,同时土壤、耕作条 件不好,造成土壤板结,导致地膜覆盖后烟草花叶病严重,使试验研究难以进行。1984年省 烟草原料公司副经理黄少鹏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依据日本技术和国内试验提出的论文,在 宁安、宾县种植烤烟地膜覆盖栽培实验田,取得初步成功。1985年以省烟草科研所为中心试 验区,在全省29个种烟市、县扩试,这项新技术得到进一步完善。烤烟应用地膜覆盖后,增 温保墒,促进早熟,可使大田移栽日期提早8天,烘烤日期提前14天,对提高烟叶内在质量, 起到了促进作用,每亩纯增收68.75元。但由于采用地膜覆盖栽培烤烟增加用工量,加之地 膜价格增长,影响了此项技术的广泛普及。
    7.打顶抹杈合理留叶。过去,黑龙江省种植烤烟以多叶型品种为主,一般烟株开花较晚 ,甚至采收后才开花。农民种烟为了片面追求产量,一般不打顶抹杈,而是任其自然生长。 直至70年代初期,烟草技术人员认识到烟株在后期生长时,大部分营养集中到籽实上,对要 收获的烟叶是一个很大损失。所以,在部分市、县进行扣心打顶和抹芽不过寸的实验。扣心 打顶即在花序伸长高出顶叶,已经开花时将主茎顶部花轴、花序一起摘除。打顶的产量增加 8—19.7%。但是,打顶抹杈作业粗放,消耗养份多,且伤口大,易发生病害。
    1979年以后,由于黑龙江省淘汰了多叶型品种,推广少叶型品种后,首先在鸡东、海林 县试验现蕾打顶,抹芽不过寸,分品种留叶。现蕾打顶即在花蕾出现长约2厘米左右,花蕾与 嫩叶能分清,趁花梗很短时,将花蕾、花梗连同附着2—3片花叶用竹签扣掉。据实验表明, 现蕾后,每推迟一天打顶,亩损失6斤干物质(叶片中所含有机物质),如果等到花权丛生之 时,干物质损失更多。通过采用现蕾打顶,顶叶能充分展开,起到增质作用。但此法操作费 工,且需要有较高的技术,易破损烟叶。1982年省烟草公司成立后,又进一步明确提出打顶 后及时抹芽,做到抹芽不过寸,同时限定留叶数,合理留叶18—20片。几年来采用此技术后 ,使烟叶碱含量由0.5%提高到1.0%以上,单叶重及中、上等烟比重也有了增加。1984年黑 龙江省烟草公司派出考察团去加拿大考察学习烤烟种植技术后,于1985年在省烟草科研所试 验场进行试验,第一朵中心花开时打顶,更能起到增产、增质的作用。此技术在全省种烟市 、县广泛推广,已成为黑龙江省种烟的技术规范。
    黑龙江省都采用人工抹芽,在烟株整个生长期一般需要抹芽5—7次,费工费时,生产效 率低,且不彻底,影响烟叶的质量和产量。由于打顶抹芽用工量大,劳动力投入不足,“大 花园”问题未彻底解决。1984年末,省烟草原料公司与省石油化学研究所合作,研制出In— D烟草抑芽剂。1985年在勃利、林口、宁安、宾县等县进行试验。结果表明,由于采用In—D 抑芽剂抑芽,解决了人工多次抹芽等问题;并且对3厘米以内的幼芽抑芽效率达92.9—97. 45%,抑芽效果可延续30天左右。这一成果,深受各地烟草专业技术人员和广大烟农欢迎,为 全省真正消灭“大花园”开辟了新途径。
    8.烟草病虫害。黑龙江省烟草主要病虫害有炭疽病、野火病、角斑病、赤星病、普通花 叶病、蛙眼病、地老虎、蝼蛄、蚜虫、烟草夜蛾、金针虫等。
    对于烟草主要病虫害的防治,历年都是参照省外经验及自己的生产实践经验进行,以防 为主、防治结合,土方土药与农药相结合。
    1985年初省烟草公司直属原料公司与东北农学院植保系张明厚教授等人合作,就烟草病 害、种类、分布、危害情况,影响发病因素做了初步调查。并在兰西、宁安、鸡东、林口、 勃利、宾县584亩烟田及在东北农学院内栽植小块烟地,进行系统观察、采集样本,在实验室 内进行病原分离、培养、血清试验观察,在温室内进行接种鉴定。初步确定省内烟草主要病 害及防治措施。
    9.成熟采收。在烟叶生长过程中,以往为了追求高产,在采收烟叶时对成熟度标准掌握 偏低,认为成熟的烟叶应是叶色落黄、主脉发白,茸毛略有减少,叶尖和叶边微向下垂,茎 叶角度增大。而在生产实际操作中,很少能达到上述标准,有时为了装满烤房,抢在初霜前 烘烤完毕,往往只采收达6—7成熟的烟叶,甚至采生叶,采下的烟叶随意堆放,严重地影响 了烘烤质量,造成低次烟比例大。1980年省供销社提出成熟特征,并且提出了烟叶“三不落 地”,解决采叶时地里乱堆放等问题。1982年以来,在普遍采用少叶型优良品种,降低了种 植密度的同时,对成熟度标准也有了相应改变。1985年省烟草公司提出采收“十熟”烟叶, 除按上述标准外,还需主脉与支脉一起发白明亮、叶尖勾卷,叶尖部分及尖端的边缘显黄色 。
    (三)生产技术规范
    为更好指导黑龙江省广大烟农科学种烟,推广先进科学技术,达到优质适产的目的。19 82年末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烟叶经营站根据黑龙江省自然条件,生态条件,栽培历史及技术, 起草了1983年黑龙江省烤烟生产技术方案,并于1983年初在牡丹江全省烟草生产会议上进行 讨论、论证,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黑龙江省烤烟生产技术方案。此方案共7部分:包括育苗、移 栽、田间管理、施肥、病虫害防治、烘烤、分级等。烟农根据该方案进行生产,获得了高效 益,对提高全省种烟水平,提高烟叶质量,增加中上等烟收购比重均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 该方案每年都做修改,增添新技术,形成当年切实可行的指导生产具体方案。
    三、烤制加工
    (一)初烤
    对烟叶进行初烤是烤烟生产的关键环节。由烟农通过采叶、上杆、装房后烘烤等过程完 成。黑龙江省烟叶初烤设备和技术都是仿照辽宁、河南的,直到1975年以后,才研究总结出 适合本省特点的烟叶初烤烘烤设备和烘烤技术,从而推动了烤烟种植业的发展。
    1.烘烤方法。辽宁和河南的烘烤方法,在烘烤过程中不采用干湿球温度计掌握房内温度 与湿度的变化,而是凭感觉烧火。即群众习惯称“小火、中火、大火”各1天的三阶段烘烤。 由于采用此法烘烤,在烟叶变黄阶段含水量很大时,便过早地进入定色阶段,因而,往往引 起烟叶定色不稳,烟叶色泽不好,黄烟少,青烟多,蒸片(叶片局部或全部呈棕褐色乃至黑 色)现象较重,低次烟多,内在质量差等问题。
    1972年省土产公司组成参观团,到辽宁省凤县参观学习烟叶烘烤技术,把广西桂平创造 的高温顿火烘烤法引进我省。此法特点是对成熟不够、叶片薄、含水量大、内在物质少的烟 叶,实行高温顿火变黄、高温顿火定色、急火干筋三个阶段进行烘烤。由于采用高温顿火方 法进行烘烤,黄烟多、青烟少,方法简便,操作容易,且省煤、省人力、省畜力,整个烤程 只需90—100小时,提高了烟叶质量。但是由于高温顿火烘烤方法温度上升快,温度高,烟叶 没有充分变黄,特别是叶片稍厚的烟叶,叶片中的蛋白质和淀粉未进行应有的分解,因此烤 后叶片香气不足,青杂气较大,叶片含青。
    1975年鸡东、集贤、依兰等县土产公司烟草科技人员在实践中摸索出在烟叶烘烤过程中 ,按烟叶含水量定火的原则进行烘烤,有利于叶绿素的分解、转化。烤后黄烟比重大,青烟 显著减少。勃利、绥化、桦南等县土产公司烟草科技人员又先后研究出加大天窗和外界加压 强制排潮等技术进行烘烤,使烟叶变黄过程中,色泽鲜亮,有效地防止蒸片现象,提高了质 量,缩短烤烟时间,节约燃料。此方法特别适用于青暴烟和雨后水份大的烟叶。
    70年代中期,干湿球温度计先后被广泛应用在烘烤中,可以准确地掌握烘烤过程中温度 、湿度的变化,提高了烘烤质量。
    1979年黑龙江省在烘烤过程中推广了许昌烟区总结的“三看三定”和“三严三灵活”的 烘烤经验。即看烟叶变化定温度和湿度;看温度定烧火;看干湿球差定保湿和排湿。烟叶变 黄期各项指标掌握要严,各阶段时间长短要灵活;各个阶段温度范围、特别是定色期的缓慢 升温掌握要严,烧火的大小要灵活;变黄期和定色期两个阶段的干湿球温度差掌握要严,开 天窗地洞的大小要灵活。
    1980年烘烤时改挂绳为挂杆烘烤,不仅装房灵活方便且比较安全,又便于通风排潮,提 高烟叶质量。
    2.烤房。烟叶初烤的烤房都是仿照河南、辽宁等省加工制做,省里没有统一建房标准。 最早推广的辽宁、河南的旧式烤房,其特点是:形状为正方形,容积600杆、800杆、1000杆 ,挂烟棚距不足40厘米,方天窗,位于房坡开口或山墙上,设有活动拍门掌握开关,设冷风 洞。天窗、地洞面积每百杆各不足0.11平方米。冷风洞与火龙相并列,火龙为铁火管,短而 少。设置上采用简单的3道铁管排列。不设观察窗。外墙结构是用草拧成的拉合辫垒起的,然 后在拉合辫内外抹上泥。采用这种烤房烘烤,由于天窗地洞面积小,排湿不良,同时天窗设 有活动拍门掌握开关,因而排湿与保湿不能控制。在干旱天气里,烟叶含水少,烘烤时不能 保湿,易烤出“青烟”。在阴雨天,烟叶含水分多,空气湿度大,烘烤时排湿不良,易烤成 “桐叶”(又称黑糟烟)。由于挂烟棚距小,上、下棚烟叶相互重叠,排湿不顺畅,升温不 均匀,易“蒸片”,而且,底棚距地面低,距火龙近,易烤出“青烟”,还容易发生火灾。 由于供热系统的火龙为铁火管,因而在小火期、大火期温度不易掌握,烘烤质量不高。由于 通风系统的冷风洞与火龙并列,室外的冷空气直接进入烤房内,降低房内温度,消耗燃料。 进入烤房内的冷空气直吹底部烟杆上的烟叶,烤出的烟叶易挂灰(叶片形成灰色或深褐色斑 点),烘烤质量不易保证。
    70年代初期,对省内的旧烤房进行了改造,扩大了天窗地洞面积,地洞外设挡风墙,天 窗设活动拍门,加大棚距,提高了底棚距火龙距离。火龙为薄土坯,设置观察窗,应用了干 湿球温度计。改造后的烤房特点是:容量为600—800杆,正方形,也有两座烤烟房建在一起 ,中间设一个火棚称为“双联式”。外墙为土坯结构,火龙为土坯,其排列为“五道垅”、 “明五暗九”条垅。通风排湿设备的天窗面积为每百杆0.17平方米,设2个,交错安装在房 脊两侧。地洞为冷风洞,面积为每百杆0.22平方米,每房8—10个地洞,地洞口周围设挡风 罩。由于烤房外墙采用土坯结构,改善了保温条件,避免了透风通气。地洞设置防风罩,避 免了冷气直接吹入烤房,造成温度骤然变化,减少挂灰及青烟比例。地洞面积加大,排潮顺 畅,避免烤出蒸片烟。采用坯火垅后散热慢。设置了观察窗,应用干湿球温度计后,达到了 准确掌握升温、排湿的目的,提高了烘烤的质量。
    1977年由省土产公司烟麻科科长王耀先等7人组成的考察团到广西玉林等地学习,引入巴 西式烤房,并结合黑龙江省烤房情况进行了改造。改原来的冷风洞为暖风洞,地上火龙。暖 风洞位于灰洞两侧,炉旁、火龙和分管底下开设地道进风。据调查,热风道出风口的风温比 冷风洞出风口的风温平均高9℃,能显著提高烤房内温度。同时,热风道进风受外界气候变化 影响小,温度分布均匀,烘烤过程中各处温度只差0.5—3℃,烟叶变黄、干燥时间短。暖风 洞解决了从地洞引进的冷风直接进入房内,接触叶面,烟叶易挂灰等问题,提高了烘烤质量 ,节省了煤炭。
    1978年,全国先后在广西玉林和我省宁安县石岩公社幸福一队推广了堆积式烤房。此烤 房特点是使用机械强制通风循环进行烘烤。它设有装烟室、热发生室。通风系统的风机为轴 流通风机。通过采用堆积式烤房烘烤后,可以节省50%的劳动力,使耗煤量降低,但风机每斤 干烟耗电0.1—0.13度。由于黑龙江省农村电力不足,这种烤房使用2—3年便夭折了。
    1984年《人民日报》介绍河南省机械研究所和河南省长葛县烟草公司设计的新式节能烤 房。同年,黑龙江省烟草原料公司派李忠厚等人去河南长葛县学习,并把此烤房设计图纸引 入黑龙江省。此烤房容量400竿,4米×4米×4.2米。改原来的方天窗为长天窗,长天窗位于 烤房屋顶两条脊檩之间,面积为3.39米×0.18米,高为1.5米,内设3个闸板。改土坯火笼 为导热系统较高的土陶管,并设薄壁高型炉篦,炉下强制和二次进风等新结构。改地上风洞 为垅下风洞,进风口留在火龙两侧,出风口均匀地开在火龙下面。采用长天窗,解决了迅速 排潮的问题,避免了因气候变化使烟叶产生蒸片现象;采用土陶管,升温快,散热快,烤房 灵敏度增加,提高了烘烤质量;采用薄壁型炉篦炉下强制和二次进风等新结构,使煤燃烧完 全,因此热效率高,煤耗降低,据测算可节煤0.5—0.8公斤/公斤烟。因而提高了经济效 益,深受广大农民欢迎。
    3.回潮。烟叶烘烤后,含水量很低,约3—5%,易破碎,需要经过吸湿回潮,增加烟叶 含水量,使烟叶变软,方能进行卸烟、解烟、堆放和分级等操作。通常要经历2次回潮,第一 次回潮是在烟叶烤干后堆放前,要求含水量14—16%;第二次回潮在堆放后分级前进行,要求 含水量15—17%。随着烤烟生产的发展,黑龙江省回潮烟叶方法也不断改进,经历过借露回潮 、地窖回潮、潮房回潮3种方法。
    借露回朝:烘烤完毕停火后,将烤房门窗打开,让外面空气流入,使烟叶吸收一部分湿 气而略微回软,在黎明或日落后将烟叶从烤房取出,平堆地上借露回潮。这种方法较简单, 但因气候变化不易掌握回潮程度。
    地窖回潮:地窖深1.67米左右,地上铺稻草或高粱秸,窖顶严密,窖内烟叶尖端朝上, 顺竖放。采用地窖回潮法,设备简单,但回潮时间较长,且操作检查不方便。
    潮房回潮:1973年宁安县提出建回潮房进行烟叶回潮。解决了烟叶露天回潮、雨天无法 出房和地窖回潮时间长、操作不方便等问题。回潮房高2.66米,长、宽不限。用石头砌高于 地面10厘米石基,然后在基上砌坯或红砖。位置与烤房接近。回潮时将烘烤干的烟叶挂在烟 杆上放入回潮房内即可。实践表明,采用回潮房可以减少烟叶破碎,随时卸炉,不受风、雨 等气候变化限制,提高烤房利用率,回潮程度易掌握,节省回潮时间,便于分级工作进行。
    (二)复烤
    收购上来的原烟含水份大,必须强化干燥,使复烤烟水分含量达到国家标准。为解决原 烟因含水份大,调往长江以南省份严重霉烂等问题,1980—1981年,黑龙江省供销社派杨国 椿、王耀先等人3次进行考察关内各家复烤厂后,决定在黑龙江省筹建烟叶复烤厂。1982年春 ,由省供销社刘中凡副主任召开会议,决定建厂原则是:“当年设计,当年建厂,当年投产 ,当年见效益”。“省及国家不投资,各县自愿,自筹资金”。参加会议的有勃利、林口、 宁安、鸡东、兰西、绥化、望奎、海伦等县。同年省土产公司烟麻科,东光机械厂与云南高 峰机械厂达成协议,同意黑龙江省在该厂购买5套设备(每套设备18万元)后,将该厂设计的 图纸相送,由东光机械厂根据图纸组织加工其余设备。1982年5月,8个市、县开始动工建厂 。在建厂过程中,海伦县因资金短缺而停建。勃利、林口、宁安复烤厂当年建成,当年复烤 。兰西、绥化、鸡东、望奎复烤厂于1983年竣工并投产。
    勃利县烟叶复烤厂。始建于1982年3月,当年8月投产使用。位于勃利镇城西街,占地面 积13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有铁路专用线1条,职工212人,其中技术人员 4人。全厂设储运股、综合计划股、设备技术股、质检股、财会股、人保股、调度室。下设复 烤车间、机电车间、动力车间。现有固定资产277.2万元。拥有2台复烤机、5台打包机、2台 回潮罐、4台4吨锅炉、11台磅秤、3台车床、1台钻床、1台剪板机、1台深井泵。年复烤能力 为1.6万吨,实际年复烤量为8500吨。
    林口县烟叶复烤厂。始建于1982年3月5日,当年9月15日投产。位于林口县林口镇内,占 地面积11.6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职工262人,其中技术人员6人。全厂设有 业务股、质检股、生产技术股、财会股、保卫股、工会、复烤车间、锅炉车间、机电车间、 车队。现有固定资产286.3万元,拥有1部MQ—303复烤机、3台打包机、3台锅炉(4T×2.2 T×1)、1部YG—18回潮罐、1台车床、2台Z3QK钻床、8台磅秤、1台JLB241—2深井泵、1台1 60发电机组、2台球磨机、2台涂料机、2台分切机。年复烤能力为8000吨,实际年复烤量为5 100吨。
    宁安县烟叶复烤厂。始建于1982年5月1日,当年11月5日投产使用。位于宁安火车站东侧 。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职工149人,其中技术人员8人,全厂设 有厂办、计财股、人保股、储运股、质检股、生产技术股、工会、行政股,下设复烤车间、 锅炉车间、机电车间。现有固定资产304.2万元。拥有1部MQ—303复烤机、3台打包机、2部 自制回潮罐、2台KZL4—13锅炉、8台磅秤、2台C620车床、1台X8130铣床、1台Z518钻床、1台 T716镗床、1台曲磨床、1台深井泵。年复烤能力为8000吨,实际年复烤量5200吨
    绥化烟叶复烤厂。始建于1982年3月,当年5月投产,位于绥化市767线,占地面积2.1万 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现有职工168人,其中技术人员4人。全厂设有厂办、财会 股、保卫股、人保股、业务股、生产技术股,并设党、团、工会,下设复烤车间、锅炉车间 、机修车间。现有固定资产313.7万元。拥有1部MQ—303复烤机、2台打包机、3台(4T×3) 锅炉、1台深井泵、2台180变压器、2台柴油发电机。年复烤能力为8000吨,实际年复烤量为 4200吨。
    鸡东县烟叶复烤厂。始建于1982年2月7日,1983年5月投产。位于鸡东镇东侧,占地面积 3.6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现有职工112人,其中技术人员1人。全厂设有厂办 、财会股、政保股、业务股、质检股、生产技术股、复烤车间、动力车间、锅炉车间、车队 。现有固定资产248.1万元。拥有1部MQ—303复烤机、2台打包机、3台锅炉、1台回潮罐、1 台C620—1车床、2台磅秤、1台Z412钻床、1台4JD—10深井泵、1台电焊机、2台运输机。年复 烤能力8000吨,实际年复烤量为6100吨。
    望奎县烟叶复烤厂。始建于1982年5月10日,于1983年9月12日投产,位于望奎镇北门外 ,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0.54万平方米。现有职工79人,其中技术人员2人 。全厂设有人秘股、财会股、业务股、质检股、生产技术股。现有固定资产248.3万元。拥 1部MQ—303复烤机、2台打包机、3台锅炉、7台磅平、1台C620A车床、1台铣床、1台Z32K钻床 、1台深井泵、1台交流弧焊机、1台乙块发生器、1台Z100变压器。年复烤能力8000吨,实际 年平均烤量4790吨。
    兰西县烟叶复烤厂。始建于1982年5月11日,于1983年8月15日投产。位于兰西县康荣乡 ,占地面积2.27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现有职工94人,其中技术人员1人 。全厂设有厂办、计财股、人保股、烟叶供销股、质检股、工会、复烤车间、动力车间。现 有固定资产329.9万元。拥有1部MQ—303复烤机、2台打包机、2台(6.5T×1.4T×1)锅炉 、2台自制的回潮罐、5台磅秤、2台BJ35×26深井泵、2台柴油机组、1台汽轮机。年复烤能力 为8000吨,实际年复烤量平均为4800吨。
    历年复烤厂经济效益情况见表1—16。
    
    烟叶复烤工序技术标准。黑龙江省各复烤厂建厂初期,产品质量不高,满足不了用户的 要求。为解决这些问题,于1984年省烟草原料公司编制了《黑龙江省烟叶复烤工序技术标准 》。此标准规定了12道工序,每道工序都有相应的技术标准。12道工序即回软、挂竿、装机 、复烤烟出车、装箱、捆包、缝包、缝麦头、烟包入库、验质出厂等。由于统一了包型、统 一了操作标准,使各复烤厂在烟叶复烤过程中,有章可循,杜绝了随意操作的现象,保证了 复烤质量及产品质量,做到了文明生产、质量第一、信誉第一。
    四、烤烟等级
    (一)标准
    解放前,全国没有统一的烤烟分级标准。关内各省烤烟分级标准由英美烟公司上海颐中 烟草公司操纵,东北三省烤烟分级标准由日伪把持,执行烤烟十级制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地先后制定了地区性的分级标准。东北地区三省先后实行烤 烟八级制标准和烤烟十四级制标准。1958年,全国各省又简化了烤烟等级。黑龙江省先后执 行烤烟九级制标准、烤烟四级制标准。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和生产发展的需要,1952年在国 家科委的组织领导下,提出《烤烟国家标准试行方案》(即十七级制),从1956年在河南、 云南两省试行。实践中经过合理调整,确定为烤烟十五级制标准。截止1985年,除黑龙江、 福建两省外,其它省均已执行烤烟十五级制标准。黑龙江省自1981年起,按国家要求,根据 本省技术力量薄弱,等级过多不易掌握的困难,经请示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烤烟十级制 标准。
    烤烟十四级制标准。是东北大区于1953年在原烤烟八级制基础上修改制定的,主要按照 烤制后的烟叶的颜色,分为金黄八个等级、青黄六个等级。此标准至1959年新烟上市前,由 于修改烤烟等级标准而停止执行。
    
    
    烤烟九级制标准。为便利农民分级,节省劳力,采购部门容易正确掌握等级,又不妨碍 工业生产的原则,1958年7月,东北三省商业部门制定了新的九级制烤烟分级标准。辽宁、吉 林两省当年新烟上市时,均已执行新的等级标准。黑龙江省因为烤烟种植面积少(仅1650亩 ),为稳妥进行,当年仍执行原十四级等级标准。
    1959年7月14日,黑龙江省商业厅邀请了省、市有关部门召开了简化烤烟分级标准座谈会 ,会上分析总结了执行烤烟十四级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少地多,劳动力不足,农民分 级扎把困难;二是新发展烤烟、技术水平很低,现行标准等级过多,差距过近,农民不易扎 成清级、清把,采购验质人员也难正确掌握等级;三是哈尔滨卷烟厂生产用料,除本省产烤 烟外,很大一部分(约75%以上)是辽宁、吉林省供给,由于分级标准不统一,烟厂生产配料 有困难。为促进黑龙江省烤烟发展,会议决定,从1959年新烟上市起,执行烤烟九级制标准 ,烤烟的价格也与辽宁、吉林两省相同。
    烤烟九级制分级标准,先后执行时间为1959—1961年和1964—1981年两个阶段。
    
    烤烟四级制标准。1961年,黑龙江省烤烟分级标准由九级制改为四级制。1962年,国家 开始制定全国统一的十七级制标准,但黑龙江省鉴于省内分级技术薄弱,如将级别调多,烟 农不易掌握,因此,仍执行烤烟四级制标准。此等级标准执行时间为1961—1963年。
    
    烤烟十级制标准。1981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由商业部、轻工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国家标准总局联合行文要求和《全国烤烟标准审定会议纪要》、《烤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 》的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技术力量薄弱的情况,经请示同意,黑龙江省烤烟等级标准由九级 制改为执行十级制标准。根据烤制后烟叶的颜色,分金黄6个等级、青黄3个等级和末级。
    
    (二)价格
    东北沦陷时期,黑龙江省烤烟价格由伪满洲国制定。东北解放后,由东北专卖总局制定 。1954年全国第一次烟叶物价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制定了统一的烟叶作价原则,并明确烟 叶调拨价格一律由各省主管部门制定。黑龙江省烤烟价格在此后的32年中,一直遵循国家烤 烟作价原则,随收购等级制的改变,制定相应价格。
    1980年为扭转烟农烤青烟保险的倾向,鼓励烟农多烤黄烟,少出青烟,黑龙江省供销社 鉴于青黄一等与金黄三等收购价格相差不大的情况,对金黄一、二、三等实行价外补贴。19 84年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为鼓励烟农生产优质烤烟,对金黄一、二、三等中符合规 定指标的烟叶继续实行价外补贴。1985年,经请示中国烟草总公司同意,将金黄一、二、三 、四等烟叶收购价格上调,其中金黄一、二、三等上调幅度比较大,分别是:21.6%、14. 1%、13.2%。同时将青烟收购价格下调,青黄一、二、三等下调幅度分别是:17.9%、33. 3%、40%。
    黑龙江省不同时期烤烟价格执行情况见表1—21。
    
    
    
    
    
    
    
    五、烤烟商品经营 烤烟是黑龙江省的主要经济作物之一,是国家规定统管的二类农副 产品,同时,它又是用途单一的专卖商品。烤烟的商品经营,主要包括烤烟收购、销售两大 部分。
    (一)烤烟收购
    东北沦陷时期,伪满洲国对东北地区的烤烟收购实行严格垄断。规定烤烟必须由株式会 社统一管理,个人不允许买卖。黑龙江地区由伪满的烟草管理部门“老巴夺股份有限公司” 和“烟草统制协会”收购烤烟,按当时的收购标准划分等级,验等检斤、付款、拉烟,后来 改由烟农直接向烟草主管部门交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把烤烟生产纳入国家统一计划之中。为了加强收购 ,便于统一管理,1957年8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由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文件中 明确规定:“烤烟由国家委托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统一收购和管理,不准在市场上出售和自由 买卖”。
    由1957至1982年,烤烟收购环节始终是由省供销社所属的基层供销社负责。按照国家制 订的烤烟标准,对烟农交售的烟叶进行等级评定、验收,以及收购后的打包、发运等。1976 年以前,供销社主要以为工业代购为主,从1976年开始,烤烟生产由省供销社自营。在供销 社负责代购工作期间,一直按照规定提取代购手续费,金额以烟叶收购额百元为基数计算, 1972年以前为5%,1973年开始改为3%。
    1982年,黑龙江省成立了省烟草公司,开始对全省烟草生产实行供产销的统一管理。根 据全年的烤烟生产任务,通过向烟农发放种烟证的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收购秩序的管理(种 烟证包括种植面积、烟叶品种、质量、收购量等项目)。烟叶收购期间,收购站一律凭种烟 证收购烟农的烟叶,1985年全省发放种烟证达1.5万多份。
    收购站的形成与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省的烤烟生产有了一定发展,烤 烟面积逐步扩大,收购量逐步增加。至1975年全省凡是种植烤烟的县份,每至收购旺季,都 设立了县、乡(公社)二级烟叶收购站(临时机构),隶属基层供销社。收购站配置了台秤 、打包机等设备。设有收购场地、存放烟叶仓库,全省烟区基本上建成了初具规模的收购网 点。
    1976年,黑龙江省烤烟面积成倍增长,烟叶的收购量也大幅度增加。为使收购站点的条 件适应全省烟草种植业的需要,省供销社在抓好全省的烟叶生产工作同时,从加强全省基层 收购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入手,本着凡是有种植烤烟的乡(公社)都有收购任务这一原则,大 力加强基层收购站的建设。到1982年全省共有146个收购站点,收购场地536040平方米,仓库 面积82865平方米(纯烤烟仓库),运输车辆102台,打包机、台秤、苫垫资料等收购用的物 资也都大量增加。
    1982年,省烟草公司成立后,在全面抓好烤烟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了烤烟收购站建 设。明确规定凡是种植面积在5000—10000亩的乡,必须设立收购站;收购站的设立一般以收 购半径15公里以内为准。并且进一步明确了收购站的任务,由原来的单纯收购转为同时负责 烟叶生产技术指导和收购双重任务。
    省烟草公司对收购站做到边生产、边建设。1984—1985年全省用于发展建设烟叶收购站 的投资达250万元,新建烟叶库房面积达31300平方米。其中望奎县4000平方米,兰西县3000 平方米,勃利县3000平方米,绥化、鸡东、林口、宁安、虎林、绥滨、桦南、青冈、集贤、 东宁、海林和宾县各为1000平方米。1983年,全省烤烟收购场地是287000平方米,1985年扩 建到747000平方米。1983年仓库面积为36000平方米,到1985年则发展到81000平方米。用于 收购的打包机、台秤,运输用的车辆等,都有增加。1985年,全省平均每个烟叶收购站的收 购场地为6200平方米,仓库面积(包括简易库房为)1000平方米,打包机7台,磅秤10台。形 成了具有一定收购能力的黑龙江省烤烟收购网。
    黑龙江省的烤烟收购队伍,主要由县、乡两级烟草技术、管理人员构成。70年代中期以 前,由于基层供销社负责全省的农付产品生产,加之当时全省烤烟生产的种植面积与收购量 少,在经营方式上主要以为工业代购为主,并不负责生产指导工作,只在收购季节由基层供 销社内部临时抽调人员承担收购任务,因此,全省没有形成专职收购队伍。1976年,烤烟生 产由省供销社自营,县级烟草管理由单纯负责收购变为既管生产又管收购,这样,在全省各 烟区就出现了一支由基层供销社人员构成的,专门长年从事烤烟生产、收购工作的基层烟叶 技术管理队伍。截止1982年,全省共有烟叶技术人员360人。
    1983年,在发展壮大收购队伍的同时,依据全省收购队伍的技术水平的能力,利用收购 工作之前或冬闲季节,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分级分批地办学习班,提高一线生产指导人员 的业务和技术素质。1985年,全省各烟区分公司培训市、县技术指导师资3次,各种烟市、县 培训收购站技术人员2000多人次。经过3年的努力,全省技术指导队伍不但有了很大的发展, 业务水平也有了普遍提高。烟叶收购验质员由1983年的165人,增加到1984年的192人,1985 年发展到257人,全省平均每个烟叶站生产管理人员达10名,收购验质员2名。
    
    
    (二)烤烟销售
    烟叶销售的变化。1931的“九·一八”事变后,整个东北地区烟草业即被日本侵略者所 垄断。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关内的烟叶停止向东北输入,日伪在其占领下的东北地区 大量发展烤烟种植,黑龙江地区从烟叶的种植到收购,均处于伪满烟草管理机构控制之下, 所产的烟叶均销往省内烟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75年,黑龙江省的烤烟由于种植数量少,收购量也远远满足不 了省内卷烟生产需求。1950至1975年间,由省外调入烤烟5.1万吨。本省收购的烤烟销售, 基本上限于省内。
    1976年,黑龙江省的烤烟生产发生了重大变化,烤烟面积有了大幅度的增长,收购量也 大量增加,基本实现了卷烟原料自给。
    1976至1978年,全国烤烟生产出现连续3年迅猛发展的局面。但由于计划比例失调,增长 过快,烟叶质量明显下降。1978年,全国下低等烟叶比重占55.7%,导致了全国性的烟叶积 压,出现了卖烟难的现象。在此期间,我省由于烤烟种植新区多,加上生产技术粗放,管理 不尽完善,因此形成了烤烟生产面积增加,而质量低下的局面。全省每年收购烤烟的下低等 烟比重始终占60%左右,因而造成了烟叶大量积压。1978年,全省收购烟叶3.6万吨,省内工 业用1.5万吨,1979年又收购2万吨,全省共积压烟叶达4万多吨。
    在烟叶的调拨环节上,各产烟市、县各自为政。当烟叶市场原料紧缺时,省外烟厂纷纷 派人到省内各产烟区活动,提等购买。当烟叶市场原料充足,各产烟市、县走出去,到处挂 钩,找销路,推销烟叶。1979年,全省各产烟县派人到省外推销烟叶。出现产烟县同时到一 家烟厂卖烟,彼此争着降低价、贬低对方烟叶质量,不仅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也影响了龙江 烟叶的经营信誉。
    鉴于这种情况,省土产公司在积极帮助协调各产烟县销售烟叶的同时,1979年将省内烟 叶分别邮往中国农科院烟草研究所和中国轻工业部烟草工业研究所进行化验,经两个部门化 验后得出结论,黑龙江省烟叶共有4个特点:一是烟叶含烟碱量低,平均烟碱含量为0.5%, 比其他省的烟叶含烟碱量低一半以上(1979年,正值全国开展低烟碱对人身体有害率少的宣 传活动);二是烟叶燃烧性好。由于土壤成份的构成因素(省内烟区土壤含钾量高,一般为 2.6%,比其他省烟区高1.6—2.2倍,同时氯离子含量也低,为0.003%,比其他省份低20 —30倍。),导致了烟叶内钾离子多易燃烧;三是出丝率高,经省外烟厂使用黑龙江省烟叶 后证明,黑龙江省烟叶为国内各省区烟叶出丝率较多的一个省份;四是烟叶色泽好,味气香 ,内在品质较好,劲头适中。这份化验对黑龙江省烟叶特点有了新的认识,省供销社紧紧抓 住这个时机,将黑龙江烟叶的四大特点向全国卷烟厂积极进行宣传。同时,组成省级销烟队 伍,统一对外销售。在烟叶的调拨环节上,采取了改进包装,严把质量关等措施,增强对外 信誉。再加上1979年末到1980年初全国烟叶又呈紧张形势,本省烟叶积压现象得到解决。19 76到1980年,全省共调到省、内外卷烟厂烟叶152500吨,基本实现了产销平衡,1981年开始 ,全省在烟叶调拨计划和烟叶流向安排方面,由省供销社土产公司根据当年的收购量以及省 外用户的销售量、省内烟厂的需求量,统一平衡,收到良好的效果。
    1982年省烟草公司成立后,经过企业内部的整顿,烟叶生产的产供销管理进一步加强, 每年都能较好地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调拨任务。
    统一经营。省烟草公司把29个产烟市、县组成统一的烟叶经营联合体,以省烟草原料公 司为主,一个拳头对外,统一经营和调拨管理。年初由省烟草原料公司按全年生产收购计划 ,与各产烟市、县签订包括烤烟产量、等级、质量、销售量及调拨发运时间的产购销合同。 凡计划内产品全部由省烟草原料公司负责调出和推销,各县只负责生产、收购和保管、发运 工作。对超计划收购的烟叶,价格下浮,税收上缴中央政府。同时,各产烟市、县根据合同 规定,同烟叶收购站、烟农层层签订产销合同。
    统一运输管理。全省在收购、储运季节由省烟草原料公司统一掌握车皮计划,平衡全省 发运进度。
    统一结算。由省烟草原料公司既统一对省外烟厂结算,又统一对省内各县及复烤厂进行 结算,根除了多头经营。
    省烟草公司在销售环节坚持高度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根据销路不断扩大的势头,针对以 前全省质次价高,给销售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的情况,除在降低费用上下功夫外,还适当调整 了调拨价格。全省烟叶担烟(50公斤)销售价由1982年以前240元降到233元左右。
    1983到1985年。全省共销售烤烟近16万吨,其中调给省外兄弟省、市烟厂9万余吨。调拨 数量的等级比重也有提高,上中等烟叶比重由1984年的67.6%提高到1985年的76.9%。销售 覆盖面由1980年的6省19家烟厂,扩大到1985年的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吉林、河北、山 西、宁夏、甘肃、安徽、山东、江苏、湖北、湖南、福建、浙江、四川、江西、广东、广西 、河南、贵州等22个省市的44家烟厂。
    全省历年烤烟省内、外调拨数量见表1—26。
    
    
    
    包装与保管。烤烟是黑龙江省大宗农产品,又是国家统一调拨物资。烟叶自产地收购后 ,还要经过多环节的处理,才能进入销售环节,主要包括烟叶的包装与保管。
    烟叶的包装:70年代以前,烤烟包装物料主要以草袋为主,成本虽廉价,但不易管理, 破包损烟现象严重。1980年以后,省供销社土产公司先后在省内的呼兰、嫩江两县及福建省 等3个地方,联系加工麻袋片,用于烤烟包装。此项改革不但提高了打包质量,减少了烟叶破 坏程度,而且使省内烟叶包装走上了规格化的道路。
    烟包的规格:高40公分,长80公分,宽60公分,每包净重50公斤。捆包多用麻绳横竖各 捆两道成“井”字型后,缝严包头,并在烟包的两头写上等级数量等。
    烟叶的保管:在建库的标准上,无论是永久性仓库还是简易库房,都要求做到通风性良 好。库房的高度为3—3.3米。烟叶入库后,根据不同等级,实行分级分库管理,并根据夏、 冬两季的气温条件,制订码垛标准,高度一般以1平方米叠放4个烟包为准,上等烟叶不超过 4个烟包高,中等烟叶不超过5个烟包高,烟包离地面及库房四周墙壁均为30厘米以上。
    (三)烤烟储备
    1983年,国家烟草总公司决定,在黑龙江省投资建立国家烟叶储备仓库。省烟草公司接 受这个任务后,在省内的哈尔滨市以及重点产烟县宁安县和绥化、勃利、鸡东、林口、宁安 5个烟叶复烤厂,建造烟叶储备库,于1984年4月12日正式竣工并投入使用。
    
    (四)烤烟进口
    20世纪初,随着卷烟工业在国内兴起,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烤烟曾做为卷烟原料向中 国出口。黑龙江地区也曾进口上述国家的烤烟。黑龙江省烤烟因种植历史较短,受数量和质 量的制约,至1985年末,尚无出口。
    20世纪初期,黑龙江地区哈尔滨市建立“葛万那烟庄”时,大部分原料由俄国运进。随 着英美烟草公司在中国的势力由上海向东北扩张,哈尔滨市“英商老巴夺父子有限公司”( 卷烟厂)的出现,黑龙江地区卷烟工业原料逐渐由美国烤烟取代。
    美国烤烟系复烤烟,用木桶包装,每桶250公斤。由美国运进中国南方港口,再转运黑龙 江地区。此项业务由英美烟公司上海颐中烟草公司经办。
    此后,随着卷烟厂增多,为补充美国烤烟进口不足,黑龙江地区先后进口加拿大、印度 等国烤烟(均系复烤烟)。其中印度烤烟是抽梗烟,叶、梗分装,用麻袋包装,每包150公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哈尔滨卷烟厂外国进口烤烟仍有库存。印度烤烟在一段时期 内仍有进口。至1962年,中印两国断绝外交关系,印度烤烟停止进口。
    1978年,哈尔滨卷烟厂由于卷制甲级烟需要,经黑龙江省政府同意,由省进口公司与中 国土产畜产进口总公司联系,定购巴西等4个国家上等烤烟共计1500吨。其中巴西350吨,泰 国400吨,印度500吨,津巴布韦250吨。
    上述4国的烤烟于1979年开始进货,1980年底全部到齐。其中进口的印度烤烟因出现霉烂 ,哈尔滨卷烟厂通过外贸部门向该国商人进行索赔,相应地减少了损失。
    (五)烤烟成本税利
    烤烟是高税的专卖商品,与其它农作物相比收入效益较高。种植1亩烤烟的经济收益,分 别是种植大豆、小麦、苞米等粮食作物的三到五倍。全省1980年到1985年仅6年时间,共收购 烤烟25万多吨,为农民增加收入4.364亿元,为地方财政增加税收1.7亿多元,不但支持了 卷烟工业的生产,而且还为促进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做出了贡献。
    烤烟生产成本。烤烟生产成本是由烤烟生产中所需要的一切物质费用和用工费用两大部 分组成。黑龙江省的烤烟生产成本,随着烤烟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变化较大。
    30年代初期,黑龙江省主要是以烟农个人种植管理的方式从事烤烟生产的,加上种植量 小及耕作技术粗放等原因,在烤烟生产成本的投入上,无论是劳动用工还是物质费用,都是 很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7年,全省烤烟生产的发展速度比较缓慢。从种植管理方式到 烟叶生产技术,与解放前相比变化不大。因此,在烤烟生产的成本投入上,并未有大的差异 。
    1958年,国内的农村经济体制发生了变化。全国实行了人民公社化,广大农村普遍实行 以生产队为基础的生产经营形式。烤烟的种植形成也由以个人种植变为由生产队统一种植。 由于烤烟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烤烟生产的投入也有了一定数量的增长。
    1983年春季,全省农村实行以家庭为单位联产计酬承包的经营形式取代了以队为基础的 形式。黑龙江省烤烟种植也以联合户承包、家庭承包等形式为主流。
    烤烟生产成本投入的总趋势,较联产承包以前,又有新的提高。
    
    烤烟税收。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曾对烟草行业制订一系列征收税法。从1937到1941年期 间,多次颁布调整烟叶税率,从15%提高到40%。黑龙江地区由于烤烟面积和产量的扩大和增 加,烟叶税收额也迅速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底,经政务院第十七次政务会议和第六十三次政务会议 讨论通过,颁布了《货物税暂行条例》,条例中既明确规定了卷烟的税率,又对高级烟丝和 普通烟丝及烟叶的税率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即“烤烟(当时称熏烟)和晒烟(当时称土烟 叶)一律课税40%。”烤烟税法的颁布,统一了全国的税率标准。
    1951年9月11日,东北人民政府鉴于当时整个东北地区的烤烟生产情况,为了便于统一国 家烤烟的课税标准,颁布了《东北农业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各地在烤烟收购后交纳烤 烟税金,一律以国家规定的高粱价格来计算”。
    
    黑龙江省的烤烟税收,从1950年国家颁布烤烟税率标准至1983年,一直按照国家规定的 课税率40%标准执行。全省在70年代前期,由于烤烟种植面积局限在10万亩以内,加之质量较 差,因此,烤烟的税收额较少。据统计,从1966到1975年的10年时间,全省烤烟为地方提供 烟叶产品税金0.14亿元。进入70年代中期,随着烤烟面积的大幅度增大,收购量的增多,烟 叶质量的逐步提高,烤烟为地方财政提供的税金也大量增加。仅1978年,全省的烤烟税金额 就达0.14亿元,相当于全省1966到1975年10年提供的烟叶产品税额的总和。
    省烟草公司成立后,从1983到1985年3年时间里,就为地方财政提供烟叶税1亿元。由于 为全省各烟区地方财政提供了大量资金,调动了全省烟区各级党政部门抓好烟叶生产的积极 性。不少市、县把收缴的烟叶税金的一部分退回乡、村两级政府,用于支持发展烤烟再生产 ,这对推动全省烤烟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984年,国家在烟叶产品税率上,重新做了调整。烤烟的税率由40%变为38%,并做出新 的规定:在收购烤烟后,各地烟草管理部门除交纳38%的烟叶产品税率(烟叶产品税额是以烟 叶收购总额来计算的),在烟叶销售环节,按销售后的毛利额,交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 费辅加税。其税额标准是:营业税10%,城建税7%,其中县级以上的大中城市的城建税按7%交 纳,县级的城镇按5%交纳,教育费附加税0.1%。
    烤烟的税率虽然有了新的变化,但是它并没有影响全省烟叶的财政收入。从全省烟草行 业看,经过1983年全行业的全面企业整顿后,烤烟生产又有了新的飞跃,烟叶质量有了明显 的提高。1985年,全省烤烟税收达0.4亿元。从1966至1985年的19年间,全省种植烤烟,为 地方财政提供税金共达2.2亿元,有力地支援了全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烤烟利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76年期间,烤烟的经营利润主要由各产烟市、县所 得。但由于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宏观领导,按照当时省里的有关规定,每年在调拨环节上, 按照全省调给烟厂烤烟的数量,在销售金额中提取7%的管理费用(费用中包括利润0.6%及银 行利息等项目)。
    经营利润标准:按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烟叶利润的来源主要包括经 营管理费和经营利润两部分。经营管理费的标准黑龙江省为4.5%,其中省经营部门1.5%, 县里3%;利润率为2%,其中省0.6%(但在烟叶经营环节上,凡属系统内调拨不收0.6%), 县里提取1.4%,以上两项指标一律按销售额的百元基数提取。同时,为了促进烤烟生产的发 展,每年还按销售额的0.3%,提取一定数量的技术培训费,用于烤烟生产的技术培训等方面 。
    省烟草公司成立以后,由于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了产购销的高度集中统一管理。在烟叶的 经营管理上,加速资金周转,节省各项费用开支,做了大量工作。在烤烟的发运上,改进烤 烟的装载技术,使每个车皮的平均装载量由过去的25吨,提高到28吨,仅此一项,一年就节 省费用达18万多元。
    在经营利润的标准上,省烟草公司成立以后,虽然仍执行以前国家规定的标准(即经营 管理费4%,利润2%,技术培训费0.3%),但是,由于在经营环节上采取一系列措施,使全省 的企业经营利润逐步增加。1984年,全省烟叶生产实现经营利润1010.5万元,比1983年的7 72万元增长30.8%,1985年全省烤烟利润1496.5万元,比1984年增长49%,为全省烟草行业 进一步开创新局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