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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卷烟业的发展

  一、解放前的卷烟业
    外商开办烟厂与卷烟市场。在帝国主义侵华之前,国内没有卷烟生产,我国人民只有吸 食旱烟、水烟的习惯。19世纪末,随着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外国卷烟大量涌入国内。为了获 取最大利润,外国资本家采取了资本输出的办法,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原料,在中国设 厂制造卷烟。1893年,英国资本家莫尔坎迪勒在上海建立了卷烟厂,开外国人在华设烟厂之 端。
    黑龙江省卷烟业的兴起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19世纪末,中东铁路建设工程开始,大批 俄侨迁入哈尔滨等地,俄式卷烟(即纸嘴烟)也从俄国输入进来。波兰籍犹太人E·A老巴夺 和A·A老巴夺兄弟二人来到哈尔滨,为谋生计,把从俄国贩来的烟叶和本地产的烟叶混合一 起,从事切烟丝手工业生意。雇佣从山东来的农民芦彩亭走街串巷贩卖他们加工的烟丝及从 俄国购进的大白杆卷烟。1903年,老巴夺在哈尔滨道里外国五道街马迭尔舞场附近开办了1个 制烟作坊。同时购买了俄式手摇纸嘴烟机和普通烟机各1台,还雇用了七、八名中国人,从事 切烟丝和手工制造大白杆烟,有50支、100支、150支3种包装规格。同年,秋林商行也在哈尔 滨开办了烟厂,经营俄式卷烟,原料由俄国和土耳其输入。不久,英美烟草公司在哈尔滨市 设立了分公司,宣传推销英美烟公司制品。从此,在黑龙江地区、特别是在哈尔滨一带,主 要由外商经营的卷烟业开始激烈竞争。
    在早期的卷烟经营竞争中,老巴夺占了上风。从1904到1914年间,老巴夺制烟作坊不断 扩充,添置设备,增加人员,提高产量。1904年,老巴夺兄弟在哈市道里中国十三道街选定 地址,兴建制造俄式纸嘴烟工厂,取名“葛万那”烟庄。1909年又增购了制筒机、填烟机, 并成立了A·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1911年工厂开动切烟机4台,制筒机4台,填烟机3台,俄 式制纸嘴烟机10台,普通烟机5台。采用机器生产。但装烟仍用人工(多为女工和童工)。由 于采用中国烟叶和俄国、土耳其烟叶为原料,并雇用大量女工和童工,使其制作的大白杆和 烟丝在价格上具有很大优势,市场已从哈尔滨扩展到黑龙江地区全境及中俄边境。秋林公司 烟厂开办以后,其产品销路发展也很快。
    这期间,作为世界烟草业的跨国垄断企业英美烟公司,大力向黑龙江地区发展势力。雇 用华人买办,建立销售网,并积极劝诱老百姓吸食卷烟。1905年,华人买办吕人国任“东三 省烟草公司”经理及稽查员,在哈尔滨设肆专营英美烟公司在沪企业生产的卷烟及进口卷烟 ,并负责在黑龙江地区发展代理商和建立推销网。1906年,山东移民徐乐亭来哈,在吕人国 店为伙计,全力推销卷烟,来哈第一个月就销售了5箱,创了前所未有的销售记录,不久,每 月竟售20箱至上百箱,他不但设法批售卷烟给小贩,将商品销到黑河,而且劝导人们吸烟。 因此他深受赏识,当上了英美烟公司的销售代理商老晋隆洋行在哈市道里设立的伯里斯敦支 店经理。这个支店在哈有5个附属店肆。这样,英美烟公司初步建立起自己的经销网,逐渐将 其产品推销到全省。
    在日俄战争中获胜的日本,凭借政治势力,也向黑龙江地区卷烟市场进行渗透。1906年 ,日本烟草垄断企业纠合本土和殖民地的23家烟草企业成立东亚烟草株式会社,总部设在东 京,在奉天设立分部,并在沈阳、营口、大连建烟厂。同年9月,东亚烟草株式会社在哈尔滨 建立了小型卷烟厂,产品主要供应当地的日侨和出口朝鲜。
    英美烟公司垄断时期卷烟产销。老巴夺烟厂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面临着资金和原料的严 重不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俄国国内的一些产业转向生产军需物资,对黑龙江 地区的烟草输入逐渐减少。英美烟公司乘机迅速蚕食老巴夺原有市场,并向老巴夺投资10万 元。1914年,英美烟公司多次派代表以合资为由与老巴夺方面进行谈判,到年末达成协议。 双方合资总额为100万元,老巴夺方面将机器厂房等固定资产和产品折股为40万元,英美烟公 司投资60万元。合资后,英美烟公司拥有老巴夺烟厂的六成股权,盈利4:6分成,并改名为 “英商老巴夺父子烟草有限公司”,不久,英美烟公司增加投资100万元,掌握了老巴夺烟厂 80%的股权,控制了老巴夺烟厂。总行设在上海,由英国人任总办,设理事会控制老巴夺有限 公司的产权,老巴夺兄弟二人任理事,其中1人为常务理事,并将老巴夺的营业部与英美烟公 司所属的道里批发部合并,由老巴夺负责。这样,英美烟公司控制了黑龙江地区卷烟制造业 。此后,老巴夺烟草有限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宜,如有关重要职员的任免及工资涨落,都由上 海的英美烟公司决定,并由英国人分掌会计与制造业务,营业总帐由上海审核,烟叶用美国 和山东产烟,盘纸用英国、日本及上海产品。雇用大批中国工人,另用一部分俄国人为监工 职员,产品为俄国式带商标卷烟,销售北满,也输往俄国。老巴夺被合并以后,整个东北的 卷烟市场,英美烟公司竟占去7/10。
    1919年2月,在上海成立“驻华英美烟公司”,3月,该公司收买了英美烟公司全部在华 财产(商誉、商标除外),其中包括老巴夺烟草股份有限公司。为了不与英美烟公司这个国 际烟业垄断组织争夺市场,驻华英美烟公司订立契约,保证不在中国和香港以外经营烟草业 ,但它是在东北经营烟草业的老巴夺父子公司的股票持有者,它也可以经营烟草出口业务, 主要是利用其条件,向苏出口烟草。
    俄国十月革命后,停止向黑龙江地区出口烟草,苏联远东地区过去一直靠从东欧输入的 烟草也变得极度紧张。为补充供给不足,苏方转向黑龙江地区申请进口烟草,驻华英美烟公 司抓住这一时机,决定扩建老巴夺烟厂。1920年,在哈尔滨南岗山街(今一曼街)选定新厂 址并动工兴建厂房,同时购置最新式的机器设备。并于1922年投入生产。新厂开工以后,规 模迅速扩大,制作大白杆的烟机达35台,人员逾千人。驻华英美烟公司的卷烟一上市场,俄 式大白杆烟便销势渐落,驻华英美烟公司遂购置美式烟机,生产英美烟公司牌号卷烟,主要 产品有“安古特”、“维斯特”、“杜来斯”(硬盒)等,日产20余箱(5万支装)。产品不 仅供应东三省,且经库伦销往山西等地。
    1920年,驻华英美烟公司利用买办郑伯昭,合资组织永泰合烟草公司,专门销售英美烟 公司的产品。在哈尔滨道外设立分号,并在黑龙江地区各主要城镇发展销售网。驻华英美烟 公司在黑龙江基本上形成了自己的产销体系,以老巴夺烟草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经营烟草 制造业;以永泰合烟草公司为主体,负责商品销售和向厂方订货。驻华英美烟公司负责对上 述两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老巴夺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和永泰合公司的业务帐簿分别以中文记 入,驻华英美烟公司综合两公司的帐簿以英文记入。该公司向哈尔滨地方当局登记资本是50 万美元,实际其出资额是1000万美元,其出资分担额如下:
    老巴夺父子公司300万美元,永泰合烟草公司(华人资本)200万美元,美国资本250万美 元,英国资本250万美元。
    在此期间,驻华英美烟公司从关内和东北大英烟公司先后调来15台标准式烟机、切丝机 、包装机等专用设备同时销毁了俄式卷烟机。在原料和产品方面,为了适应外国消费者的需 求,从美国引进弗吉尼亚烟叶,经加工卷烟出售,售价每干支在515元左右,这部分高级卷烟 产量大约占老巴夺公司总产量的10%左右。以中国民众为消费对象的低级烟约占烟厂产品的9 0%,原料由山东供应,有“耕种”等牌号。截止1926年9月,该公司出品有“大哈德门”、“ 耕种”、“前门王”、“老巴夺”、“金鱼”、“吕宋”、“老头”等50余个牌号。在全省 建立了许多销售网点,大做广告宣传,馈赠礼品,招揽顾客,从而扩大了卷烟销售,年销售 额最高曾达到800—1000万元。驻华英美烟公司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把靠近他们的中国人用 为一般管理人员,使用苏联人作为上层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生产管理、工艺技术、机械电 气、配方、车间监工等,任用英美人为最高层的领导。驻华英美烟公司及其制烟厂和经销店 凭借雄厚的资本、与地方当局的特殊关系及其灵活的经营手段,成为黑龙江卷烟行业发展最 快,可以左右整个卷烟市场的重要势力。
    在此期间,黑龙江地区卷烟制造工厂和经销商有多家。主要有:
    秋林烟庄。于1922年扩建了工厂,致力于更新技术,出口有“虎”、“体育”、“八十 号”、“女王”、“鹰”等牌号。此卷烟厂的主要顾客是苏联人,所产的成品只限于每千支 哈大洋3.4—7.1元的低级品,每月产量只有120箱(每箱2.5万支)左右,年产值约30万元 ,前店后厂,除供给少数食品和小卖店外,基弊煸产自销,没有在更大范围发展销售渠道, 企业规模不大。由于原料的限制,该厂每年都要停产一段时间。
    老巴夺兄弟商会。厂址在哈尔滨道里外国三道街,商会与老巴夺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直接 关系,无机械设备,实际是家庭手工作坊,从哈市购入原料,制造少量手工卷烟,主要是贩 卖英美烟公司制品,如“阿达”、“安古特”等。该商会在中央大街、市场街设点,年销售 额约哈大洋10—15万元。
    俄商南方烟草公司。由俄国移民1918年创立。厂址在哈尔滨新市街,生产手工卷烟“马 克顿思克”牌,每干支售价哈大洋5—15元,年销售额10万元左右。
    哈尔滨苏联通商代表部远东商店。苏联通商代表部将由苏联进口的卷烟专卖权给予远东 商店,销售“军舰”等牌号卷烟,该店还经营其它的苏联产品。1929年以后,东北地方军队 与苏军发生冲突,使远东商店的业务急剧恶化,极不景气。
    拿士塔士额甫商会。是与秋林商会工厂同为俄商所办的烟厂。
    此外,在哈尔滨还有华商经营的聚丰泰和日商经营的东亚公司两个小型卷烟生产企业。 1918到1920年期间,黑龙江地区还出现了许多手工卷烟家庭作坊,1920年以后,这些作坊几 乎全部停产。
    在哈尔滨还有许多商号经营本国和外国的卷烟产品。1918年6月,中国烟草业最大的民族 资本企业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在哈尔滨道外设立了分公司,王精一为公司在黑龙江地区营业处 的负责人。由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厂址在广东和上海,产品运到黑龙江地区成本增加,在 价格上失去竞争力,但为了与外国资本竞争,该公司利用民众民族情绪高涨,抵制外货的有 利条件,在黑龙江地区市场销售本厂出品“飞艇”、“白金龙”、,“大中华”、“黄鹤楼 ”、“大双喜”、“兄弟”等牌号。
    此外,还有国内20余家华资烟厂(公司)在哈尔滨设店或委托其它店铺销售产品。据19 30年黑龙江省卷烟统税驻哈办事处调查统计:有上海的江南公司(哈号“协兴南酱园”,销 “大吉星”、“北宁”等牌)、华成公司(哈号“裕兴益”,销售“月修”、“美丽”等牌 ),南林公司(哈号“益昌号”、销售“蒋司令”、“安人”等牌号)、裕华公司(哈号“ 复兴成”、销售“宝山牌”)、昆仑公司(哈号“益昌号”,销售“名山”、“昆仑”等牌 )、福昌公司(哈号“合德永”,销“红云王”、“薄荷”、“玉尊”等牌)、信远公司( 哈号“合昌然”,销“无线电”等牌)、华威公司(哈号“双义合”,销“华丽牌”)、三 兴公司(哈号“和顺东”,销“中山牌”)、华兴公司(哈号“文元合”,销“新马”、“ 天人”等牌,华昌公司、华达公司、民生瓮(三公司委托哈“公诚号”,代理销售“森林” 、“龙珠”等牌)。大连的华东公司(哈号“裕兴益”,销“北平”等牌)、辽宁的辽东公 司、青岛的山东公司(哈号“和顺东”,销“老虎”“泰山”等牌)以及济东公司(厂址不 祥,哈号“同昌业”)。上述卷烟经销公司中,有不少实力较强的公司在黑龙江各地直接或 委托其它商号经销本公司产品。当时,最为畅销的首推英美烟公司的产品“哈德门”。1927 年5月,在讷河县所销的81箱卷烟中,有62箱是“哈德门”。拜泉县在1927年12月所销的166 箱卷烟中有87箱是“哈德门”。这个公司的“耕种”、“刀牌王”、“前门王”、“翠鸟” 等牌号也很畅销,南洋公司的“爱国”等牌号销量也较大。
    哈尔滨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商埠,厂家和销售商云集,卷烟市场呈现十分繁盛的局面,对 全省起到了经销卷烟的中心集散地作用。
    民国时期中外烟商云集于黑龙江地区,卷烟销售竞争激烈,各烟商均采用多种促销手段 ,在每盒卷烟内附送画片便是当时采用的一种形式。消费者往往以品货之如何为第二条件, 颇留意于外表装璜之美恶。
    利用烟画片宣传爱国主义,抵制“洋烟”,是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进步之举。
    无论英美烟公司,还是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均以烟画片的形式,进行有奖销售,以刺激 消费者踊跃购买其公司的卷烟。
    资本家都是唯利是图的,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从来不择手段。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所印制的 有奖销售八仙图烟画片。自发行时就只印制七仙烟画片,另一仙烟画片则始终没有发行,所 以消费者打算凑齐八仙图,以期获得重奖,只能是空想。然而在当时人们并不清楚内幕,所 以利用烟画片对促销卷烟起到了作用。
    英美烟公司占据了北满的垄断地位后,它一方面精心建立自已的经营体系,采取各种办 法控制和利用经销商;另一方面,英美烟公司还采用降低售价,报刊、电台宣传、街头劝吸 等手段扩大商品的销售,同时压制其它公司产品的销售。凭借垄断性的生产经营,英美烟公 司获取了巨额利润。1928—1930年间,该公司在黑龙江地区销售额达2700万元,按当时利润 率计算,仅3年获利即达1500万元以上。
    1930年,在国人抵制外货风起云涌的形势下,驻华英美烟公司开始着手整顿在东北的烟 草企业,将东北地区划分为在华经营的13个区的一个区,以沈阳为中心。同年9月30日,在沈 阳成立了启东烟草公司,名义上是华资公司,实际上在总共9950股中,驻华英美烟公司拥有 7500股。启东公司包括驻华英美烟公司在东北的销售系统(即“永泰合”所属业务)及英商 老巴夺父子有限公司的营业部门。老巴夺工厂的产品给启东烟草公司销售,独立记帐,收加 工费。这样,驻华英美烟公司以更隐蔽的手段,加紧了对东北卷烟的控制,又做好准备,以 应付日本侵占东北后的复杂局面。老巴夺兄弟二人被迫去巴黎另谋出路,E·A老巴夺的长子 M·A老巴夺留哈继续经营。
    东北沦陷时期的卷烟行业。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占了东三省。但在事 变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卷烟产销的规模和体系并未发生显著变化。
    1934年,黑龙江地区卷烟工厂数量、生产能力及所属资本系统如下表所示:
    
     厂 别
    
     制造能力
    
    资本系统
    老巴夺烟草股份公司 2 783 324 千支 英美烟公司
    秋林烟厂
    
    
    35 260千支
    
     俄
    裕丰泰烟公司
    
    129千支
    
    
     日
    福盛烟公司
    
     22千支
    
    
     华
    老丰烟公司
    
     20千支
    
    
     华
    老巴夺兄弟商会
     266千支
    
    
     俄
    上述烟厂全部座落在哈尔滨市,驻华英美烟公司仍据有绝对优势。它的资本占整个东北 烟草业资本总额的77%,设备能力的63%。在黑龙江地区,其它烟草企业在资本和设备上与英 商老巴夺烟草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显得微不足道。直至1937年,日伪对驻华英美烟公司东北的 势力都未直接加以干预,驻华英美烟公司保持着在东北的卷烟生产和市场的优势,仍居垄断 地位,其营业甚至比事变前还要昌盛。1934年,启东烟草公司卷烟产量占东北卷烟总产量的 59.9%,为14.4万箱,1941年上升达63%,为27.3万箱。1930年在东北的销售总额是华币6 00万元,到1934年上升为1200万元。1933年,驻华英美烟公司为扩大业务,调整了东北的产 销机构,由启东烟公司接管驻华英美烟公司在东北全部财产,老巴夺工厂的生产也划归启东 烟公司,生产和销售更加专业化。
    1937年以前,在东北烟草工厂林立情况下,销售产品的各公司,使用各种手段激烈竞争 。即使在同一档次和质量的产品,也使用多种商标。前后有200多个牌号的产品,主要有:金 钟、鱼鹰、双鹤、双十字、金鱼、耕种、哈德门、美人头、吾爱、6号埃及、安吉克、百利、 金砖、御田、佳选、烟叶、惠斯民等。当时,卷烟产品分7个等级,产销以下级品为主。据1 933年统计,六级品占27%,七级品占总产量的69%,六、七级烟比例高达96%以上。老巴夺烟 草有限公司的年产量在5.5万箱—6.5万箱之间,主要供应黑龙江地区市场,每年也有小部 分供应绥远、甘肃、新疆等地。1931—1937年驻华英美烟公司的卷烟公司产品在东北地区销 量中比例一直保持在70%以上。1938年以后,由于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各卷烟生产企业的 生产规模不再扩大,战前订购未到货的设备也都退了货,销售量有所下降,比重下滑。与此 同时,日系资本烟厂的产销量上升势头很猛,1940年以后,其产销量均超过全地区总量的一 半以上。1941年,驻华英美烟公司的销售量仅为16.5万箱,只占东北总销售量的45.5%。
    日本对东北的烟草市场垂涎已久,自侵占东北时起,便急欲与英美烟公司抗衡、竞争。 总部设在东京,分部设在沈阳的日系东亚烟草有限公司,虽经日本侵略势力大力扶持,不断 扩充规模,在伪满洲国成立后又凭借超经济力量扩大市场,但在资金和设备等方面却只占东 北烟草业的1/4或不足1/3。1933年,日本又在沈阳成立另一烟草企业——满洲烟草株式会 社,并与原有东亚公司划分市场,满洲烟草株式会社侧重于东北市场,东亚烟草株式会社则 致力于华北市场。这两个公司已经成为日本在烟草业进行经济侵略的重要力量,但这两个公 司仍远敌不上驻华英美烟公司在东北的实力。日伪当局采取允许英美烟公司照常生产和加以 限制的方针,并凭借其统治者的地位,建立专卖制度。1934年颁布卷烟税率及征税办法,独 占烟草行业巨大的税金收入。采取许可制度,在保护伪满烟草业者利益的同时,对驻华英美 烟公司的生产进行配给并尽可能地加以管制。1936年6月,借口驻华英美烟公司提出要建营口 新工厂之机,强迫附加3项条件:一、关闭辽阳烟厂,二、营口新工厂能力控制在20台卷烟机 以内,三、将启东烟公司改为“满洲国”法人等。1936年7月29日,将启东烟公司改组为“满 洲国”法人的启东烟草有限公司。8月1日又将老巴夺公司改组为“满洲国”法人。同时要求 所有卷烟制造业改组为“满洲国”法人。1938年5月,又根据所谓“公司法”将启东烟草股份 有限公司改称为启东烟草株式会社,老巴夺烟草股份有限公司改称为老巴夺烟草株式会社。
    1937年5月,伪满《重要产业统制法》公布,把烟草与武器、金属、火柴等行业一起作为 重要产业加以统制,其产量和价格须经主管大臣批准。为了避免日本把全部资本吞掉,驻华 英美烟公司将老巴夺烟草有限公司重新向伪满洲国登记,投资350万日币,其中名义上有40% 属老巴夺,但伪满当局对此不予理会,继续采取各种排挤政策,从外汇、原料、运输等方面 加以限制,力图全面控制老巴夺公司。到1940年,老巴夺烟草株式会社实收资金3048150元, 产值7093808元。E·A老巴夺的儿子M·A老巴夺任总办。
    
    自1937年至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前,驻华英美烟公司在黑龙江省的年销售量一直 在7万箱以上。各年销售量为:
    1937年
     89605箱
    1938年
     87520箱
    1939年
     73886箱
    1940年
     73484箱
    1941年
     64730箱
    哈尔滨仍然是黑龙江地区卷烟制造业的中心。哈尔滨市1938年7月卷烟厂生产和销售情况 见表2—2。
    
    由于伪满当局对烟草进行所谓整顿,驻华英美烟公司的经营受到限制,众多小烟厂或者 倒闭,或者被合并。1939年2月,日本三井系统的三泰栈收买合并诸小企业,建立协合烟草企 业。1940年9月,华丰烟庄收买了秋林株式会社。1941年12月,协合烟草株式会社又合并了华 丰烟庄。这样,整顿的结果哈尔滨仅剩下老巴夺烟草株式会社和协合烟草株式会社的部分卷 烟制造企业。除此之外,在东北也仅保留启东、东亚、满洲、太阳、奉天、同新6个烟草制造 企业。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启东公司70余名职员被日军拘留,并暂时终止了驻华英美烟公 司董事特权和所有股东股权。1942年2月,伪满当局将启东株式会社及老巴夺株式会社现金存 款做为敌产存入满洲中央银行,从此,所有烟草财产为伪满洲国所独占。哈尔滨老巴夺株式 会社的英美籍总办被送走,只留下M·A老巴夺。日伪对厂内经营人员进行了大换班,烟厂总 办换上日军退役中将藏田弥太郎,各车间的监工也相继配上一批日本人,除设大帐房(统一 办公的大办公室)外,还设置了专事镇压工人的劳务科,厂内宪兵、警察经常出入,门前设 置岗哨,加紧对中国工人的残酷统治。
    1943年1月,伪满兴农部设立“满洲烟草统制组合”,由启东烟草株式会社管理官皆川丰 治(奉天省次官)等5人组成委员会,机构设在新京(长春),主要负责卷烟统制、有关卷烟 制造技术和改进品质的调查研究、卷烟经营等事项。并在统制协会下设立配给机构,对各种 烟草消费按指定程序实行配给。另由生产企业出资组成卷烟制造业协会,每股1万元,共出资 伪国币1百万元,协会会员及出资股份如下:
    
     成员
    
    
    
     持股
    启东烟草株式会社
    
     30股
    老巴夺烟草株式会社
    
    10股
    满洲东亚烟草株式会社
     24股
    满洲烟草株式会社
    
     12股
    协和烟草株式会社
    
     12股
    太阳烟草株式会社
    
     10股
    奉天烟草株式会社
    
     1股
    同新烟草株式会社
    
     1股
    1943年末,老巴夺株式会社的注册资金是350万元,制造能力35亿支,拥有标准式卷烟机 30台。哈尔滨市另一卷烟生产企业协合烟草株式会社的一部分工厂(原秋林烟厂)只拥有4台 俄式卷烟机。
    1944年8月,伪满命令将启东烟草株式会社和老巴夺烟草株式会社售予“特别财产资金部 ”。根据“特别资产管理法”,伪满政府有权处理这些资产,实际上等于强占了这些企业的 资产。同年9月,又将启东和老巴夺烟草株式会社合并成立“满洲中央烟草株式会社”,资金 5000万元。只给老巴夺股份一个职员的待遇,每月2500元的薪傣。社长为皆川丰治,1945年 由南满铁道株式会社的董事御影池接任。
    日本加强对东北烟草业统制和掠夺的结果,使整个东北的卷烟产销发生极度萎缩,表现 在:一是烟厂数目减少,产量锐减。1943年全东北的卷烟产量14.1万箱,1944年为19万箱。 二是牌号减少,由1937年前的近250个牌号缩减到1943年末的不足50个,而且还有许多是专供 “日军”、“国军”和“御用”的。三是实行所谓配给,最大限度地限制中国民众的消费。 由于无法保证消费,人民只好求助于黑市,致使黑市烟价不断上涨,以哈尔滨市卷烟物价指 数为例,如以1941年官价为100,1942年为328,1943年为476.2,1944年为484.1。1942年 东北销售卷烟仅有3.5万箱,不及上年的1/10。其中,还要向日本本土输出相当数量的卷烟 ,以补充日本国内消费的不足。1944年向日本的输出量占总产量的47%,而进口几近于零。日 本帝国主义的残酷统治,竭泽而渔,给卷烟业带来的破坏极其严重。
    二、解放后的卷烟业
    东北烟酒专卖总局管理下的卷烟业。1945年“八·一五”日本侵略者投降。这一年黑龙 江全境仅销售卷烟6000余箱。8月20日,苏联红军进驻哈尔滨,老巴夺烟厂的日本总办逃跑, M·A老巴夺又回到厂里。不久,国民党“接收大员”来哈尔滨,支持M·A老巴夺当上烟厂的 总办,并恢复“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的原名。8月27日,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开始复工,但 只开动10台卷烟机,日产不足20箱。由于资本家对工人实行残酷剥削,并对工人进行搜身, 对此,在地下党的领导下,烟厂相继开展了反搜身、增加工资等工人运动。1946年2月举行全 厂大罢工,工人取得了胜利。
    1946年4月28日,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全市开展了土改和反霸斗争,并派工作队到老巴 夺父子烟草公司,召开了诉苦大会,清算了伪满时委派的副总办赵一拂和一些为虎作伥欺压 工人的工头。
    在中国国土上发尽了横财的资本家老巴夺深感自己的事业前途无望,便设法抽走资金, 迫使生产下降。工厂鼎盛时期35台老标准式卷烟机曾全部投入生产,到1945年8月末复工时, 只能开动10台卷烟机,1946年4月民主联军进驻后减少到7台,到1949年2月只能开动2台,至 同年12月就全部停机了。
    为了支援解放战争,增加社会供给,一些机关和企业也创办了一些烟厂,供应部队和民 需。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为照顾机关职工生活的需要,成立了职工合作社,建立了新华烟厂。 烟厂有职工30余人,生产手工卷烟,产品有甲级“华光”牌,乙级“大联合”牌,以后又增 加生产马合烟(即硬合装斗末)。1949年新华烟厂由市专卖局接管,1950年老巴夺父子烟草 公司被接管后,新华烟厂并入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在政府和共产党组 织管理下,为支援解放军,捐献了纸烟和大量烟丝,并派干部、技工去前线组成随军小烟厂 (名为胜利制烟厂)。此外,哈尔滨还有新政烟厂和松江大叶烟厂,这两厂均系公私合营企 业,有职工100余名,拥有小型切丝机和小型卷烟机各1台。1946年11月在佳木斯又成立了“ 公营东北烟草公司”,有工人145名,月产160箱卷烟。此时,齐齐哈尔还建有复兴、长辽烟 厂。
    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省地区进行剿匪斗争,运输极为困难,造成市场上机制卷烟的匮 乏,手工卷烟逐渐发展起来。卷烟市场呈现出无政府状态,哈尔滨市有数百家手工卷制作坊 ,齐齐哈尔市1948年末私人卷烟达124户,每日总产量1000包(每包500支),佳木斯、肇东 也有手工卷烟作坊。这些手工卷烟不但控制了本地市场,而且向外地大量倾销,造成机制卷 烟的原料紧张。1949年2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烟酒专卖机构,各市专 卖局统管卷烟工厂的经营。在各专卖局还设立了直营批发部,作为各专卖局的直属卷烟批发 机构。
    1949年7月16日,东北专卖总局委托哈尔滨市专卖局在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进行委托来料 加工卷烟,并委派驻厂员,监督烟厂执行加工任务,原料由东北专卖总局提供,并付给老巴 夺父子烟草公司5%的机器磨损费。所产烟牌除“锦标”以外,还有少量“前门”和大小“八 一”等牌号。根据东北解放区烟酒专卖暂行条例,东北烟草专卖总局对全区卷烟供、产、销 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从限制原料开始,相继对从事卷烟生产的厂家进行清理登记,并发给 牌照,规定“凡存厂的烟、酒及原料非经专卖机关许可,不得运出、转让”。制造的产品只 限交专卖机关,不得私售,价格统由专卖机构规定,专卖局派员驻各较大烟厂,负责收税, 检查原料来源,监督销售。1949年,经清理登记后,黑龙江地区先后有公营烟厂:老巴夺烟 厂、大叶烟厂、新政烟厂、齐齐哈尔复兴烟厂、长辽烟厂、佳木斯东北烟草公司烟厂(1951 年停产)。
    在销售环节,本着“大量推销,宁多勿少”的原则,发展以直营批发部、公营企业、农 村合作社及直营工厂设在外埠的批发部为主要批发渠道,对零售商原则一般准许继续营业。 统一卷烟的包装单位,规定各制造厂和专卖局一律实行以最小包装单位为盒(10支、20支两 种),计算单位为条(每条200支)、最大包装单位为箱(每箱5万支)的包装和统计办法。
    从1949年7月开始,逐步采取限制和取缔手工卷烟的制造和贩卖活动。但一些地方在执行 中出现了消灭私人批发商,排斥外来公、私营卷烟,以缉私为名擅自处罚或没收已交税的机 制卷烟等错误作法。使私营批发商没有经销机制卷烟的积极性,直营批发部门独占市场,但 又不能完全担负起批发任务。在生产方面卷烟厂产品不适销,低档烟脱销,高档烟积压,使 一些地方出现“烟荒”。东北专卖总局着手改进推销工作,先后发出“不要限制私商到产地 购买机烟”、“公私营机烟合法者可经营销售”等通告,并采取一系列积极的办法鼓励私人 批发、零售,还准许各公、私营烟厂在东北各地设推销机构。这样,机制卷烟的流通渠道有 所理顺,各烟厂(尤其是直、公营烟厂)生产有所增加,卷烟品质亦逐步提高,价格亦较公 道,直、公营卷烟厂的产品始终居于市场主导地位。
    哈尔滨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在委托加工期间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哈尔滨市政府及专卖 局于1950年1月派干部进厂,由杜虹任厂长兼党委书记,宋继周任副厂长。2月召开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成立民主管理委员会,并将原老巴夺的“大帐房”分开,按专业性质,建立若 干职能科室。
    1950年2月,丹东制烟厂迁至齐齐哈尔市,属国营烟厂。经两个多月的建设,生产出“白 塔牌”机制卷烟,产品供应黑龙江省市场。同年,东北专卖总局发布商标公告:黑龙江地区 卷烟生产企业注册的牌号有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的“司令”、“双鹤”、“锦标”;齐齐哈 尔烟厂的“大众”、“新纪录”、“大鹤”;佳木斯烟厂的“大团结”、“拥军”、“大牧 牛”;大叶烟厂的“万龙”、“大叶”、“翻身乐”。
    1950年5月10日,东北专卖总局决定产销分开经营,统一领导。各国营烟厂散布各地的批 发部门交当地专卖局批发部经营,并实行统一推销。同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开始,铁路运 输一度紧张,哈尔滨烟厂卷烟积压。总局决定抽调各省推销部资金,设立转运站,以现款购 销烟酒,保证市场供应。在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绥化分别设立了转运站。当年东北 卷烟产量比1949年增长133%,企业利润收入上升344%,专卖收入上升413%,税金上升250%, 推销国营烟超计划77.9%。
    1951年2月,东北专卖总局在沈阳召开了东北首届产销会议。确定改善各烟酒厂家的技术 标准,实行产品鉴定,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及反贪污腐化运动,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各 厂卷烟经销区域也作出规划,由哈尔滨烟厂供应松江省大部,哈、牡、佳3市和原黑龙江省北 部;齐齐哈尔烟厂供应齐市及原黑龙江省大部。
    1952年4月,上海烟草公司与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达成协议,将老巴夺父子烟草公司的一 切财产转让上海烟草公司。同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指示正式接管老巴夺父 子烟草公司,定名为哈尔滨制烟厂。8月13日签订了财产交接书并移交了财产清册。人民政府 正式接管哈尔滨烟厂以后,职工干劲倍增,生产蒸蒸日上,经过一系列民主改革,工厂面貌 焕然一新,促进了生产的迅速发展。
    1952年,国家统一计划分配烟叶、盘纸以及对国营卷烟实行包销,并严格管理卷烟销售 价格,统一税率和专卖利润。原黑龙江、松江两省的合营烟厂被关闭,手工卷烟被取缔,隶 属于哈尔滨企业局的松江大叶烟厂,佳木斯东北烟草公司烟厂也分别转产。同年,国营齐齐 哈尔卷烟厂因火灾停办。到1953年,黑龙江地区卷烟工业仅有哈尔滨制烟厂一家从事卷烟生 产。
    1949—1952年,在东北烟酒专卖总局的统一领导下,黑龙江地区克服了卷烟生产、特别 是手工卷烟生产的盲目发展和混乱的市场状态,保持了对卷烟生产、调拨、批发环节的高度 集中统一的经营管理体制,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税源,对稳定市场,保证供应,支援国家建设 做出了巨大贡献。
    国家计划管理时期卷烟产销。1953年,我国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为了适应计 划管理体制,对卷烟行业开始划分产、销分别管理,哈尔滨制烟厂更名为国营哈尔滨卷烟厂 ,由轻工业部烟酒工业管理局直接领导,后又改由部食品工业管理局及后来的食品工业部烟 草工业管理局领导。卷烟销售业务受中国专卖事业公司东北区公司指导。
    哈尔滨烟厂被人民政府接管初期,仍沿用老巴夺旧式管理方法,既无整体计划,也无厂 、车间、班组的具体作业计划,经常造成车间之间,工序之间彼此脱节,停工待料甚至停产 现象,一旦市场转旺,便产不足销,靠临时突击加班。这种不均衡生产的结果,浪费了大量 的时间和人力,使损耗增加,成本上升,效益下降。为了克服这种生产管理上的混乱现象, 哈尔滨卷烟厂的工程技术人员与财会人员组成小组,吸取其它工厂的先进经验,试行作业计 划,按指示图表有节奏地组织生产。自1952年8月下旬开始到1953年10月止,经过一年多的探 索,终于总结出一整套经验,具体作法是:以苏联尤力也夫著《按指示图表组织有节奏生产 》为主要学习材料,并组成生产调度室,配备生产管理、成本、劳动调配、计划统计、原辅 材料供应、机械技术等各方面人员,建立制度,具体分工负责。同时,编制作业计划并绘制 形象化的指示图表。为使计划切合实际,对全厂设备能力、生产效率、工具周转、在制品储 备、原材料库存、订购数量、各种耗用、检修作业、劳动组织配备等进行普查核实,依据平 均、先进原则,制订各项定额,并据此绘编出以下10种图表:全厂生产进度指示图;卷烟生 产进度指示图;产品质量指示表;盒皮、盘纸储备指示表;劳动工资定额指示表等。
    上述作业计划推行后,收效明显。改变了长期的混乱状态,各车间、工序密切配合,相 互促进,使生产效率普遍提高,厂部能掌握全部生产动态,各工种互相衔接,逐步提高了产 品质量。这一生产管理方式的尝试在当时本行业中尚属首创,为此轻工业部食品工业管理局 将这种有效的办法在烟草行业广为介绍,在国内其它一些烟厂也得到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 益。
    为解决陈烟紧缺的紧迫问题,1953年哈尔滨卷烟厂组织技术人员成立研究小组,根据苏 联阿斯玛耶夫烟叶人工发酵经验,进行50℃烟叶高温发酵试验,经过近半年努力试验成功。 烟叶经9—15天人工发酵,提高了烟叶品质,接近于多年的陈烟。1953、1954年两年间,该厂 先后兴建8个发酵室。在生产中应用发酵烟叶最少为48%,多者达85%以上,使卷烟品质提高1 —2级。采用烟叶人工发酵法解决了陈烟的不足问题,同时减少了资金和库存的占用。现在, 卷烟厂都设有发酵室,已成为烟草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工艺部分。1950年,哈尔滨卷烟厂开 始使用预制成型的糊盒模具,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改变了生产卫生条件。
    “一五”期间,哈尔滨卷烟厂作为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企业,为了增加有效供应,千方 百计提高卷烟产品数量和质量。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进行了多项改造和革新。50年代研制的 黄色商标“哈尔滨”卷烟,色泽金黄,香气芬芳,余味舒适,行销省内外,成为解放后哈烟 厂第一个颇负声誉的产品。
    这期间,黑龙江省卷烟市场出现了1955年卷烟供应紧张及1957年销售高峰。1957年,农 业丰收,人民收入增加,购买力提高了21.65%,卷烟货源充足,全省卷烟销售首次突破20万 箱。
    地方自营时期卷烟产销。1958年以后,卷烟工业管理权限层层下放,哈尔滨卷烟厂也下 放哈尔滨市轻工局领导。企业下放后,各地区、各部门纷纷自办烟厂,农村中发展了很多早 已淘汰的手工卷烟。由于“左”倾错误思想影响,在卷烟生产方面也出现了严重的高指标、 瞎指挥、浮夸风,致使1959年全省卷烟产量猛增到12万箱。但由于烟叶种植面积严重缩减, 烟叶供应严重不足,大厂原料不足,小厂使用不当,影响了卷烟的质量,最终卷烟产量也无 法维持,1962年下跌为0.8万箱。哈尔滨卷烟厂的烟叶供应同样不足,为了维持生产,在原 料配制上大量使用填充料,如烟秸、豆叶等。1960年,在生产中使用代用料达原料总量的1/ 4以上,致使质量无法保证,商业部门经常拒收,工厂出现了严重亏损,被迫大量减员。196 1年哈尔滨卷烟厂亏损高达153万元之多。但哈尔滨卷烟厂在工艺和技术上的革新并没有止步 ,1959年研制成了生产自动线,从投料到制成烟丝共7道工序,全部由传送带连接起来。卷烟 机产出的烟支,用漏斗式的输运筒直接传入包装机,然后将制成成品运入仓库,提高了生产 效率。
    卷烟市场在这段时间也进入了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困难时期。1961年,全省销售卷烟仅 8.13万箱,比1957年减少近12万箱。由于卷烟货源严重不足,从1959年4月起,城镇商店大 部分没有烟卖,卷烟流通领域里的经营机构和人员大部分被撤并和裁减。
    凭票供应。从1959年9月起,全省10个城市和工矿林区实行卷烟凭票供应,按吸烟人数占 人口比重的7.2%测算,省商业厅食杂处按人均每月10盒分配调拨,城市在大的零售店按日定 量调拨,丙级以下卷烟限人次1盒。县城也印制烟票发到各地,供应量视货源定,节日每户供 应5盒,凭居民粮油供应证购买。手工卷烟也被纳入计划,收购后统一调拨供应。从1960年6 月起,卷烟重点照顾城市、矿、油、林区供应,紧缩县城和农村供应。城市、矿、油、林区 以卷烟为主,烟末为辅;县城以烟末为主,卷烟为辅;农村只供应烟末,卷烟一般不再供应 。
    回收烟头。1960年初,省商业厅食杂处曾下达指标给各地,要求按一季度卷烟销售计划 回收烟头,按销售卷烟数量的1/4计算烟头货源,以烟头总数的70%和以每箱卷烟为120市斤 烟丝计算烟头回收数量。当年一季度回收烟头计划为130吨,各服务部门和机关单位都进行了 回收活动。
    在此时期,卷烟基本上退出了农村市场,为弥补这一空缺,1960年1—8月份,各地土产 公司分别派购和从省外调入晒烟共425吨。另外,各县土产公司还收购晒烟杆、嫩皮及烟梢加 工成烟丝供应农村。当时,农村吸烟群众大部分转为吸晒烟和烟杆加工的烟末。
    国家烟草工业公司管理下的卷烟业。1963年,国家在总结“大跃进”经验教训的基础上 ,结合烟草行业的特点,从体制、计划、原料和生产组织以及核算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和改 革。国家成立了中国烟草工业公司,统管全国卷烟工业。烟草行业迅速扭转了过去的不利局 面,生产和效益出现了新的转机。哈尔滨卷烟厂划归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沈阳分公司管理,成 立了黑龙江省烟叶采购供应站,由沈阳烟草工业分公司领导,统一调配烟叶,以保证哈尔滨 卷烟厂原料的供应。
    1963年,哈尔滨卷烟厂生产任务增加近四倍,商品烟达3541箱。烟厂对设备进行了调整 ,狠抓了产品质量,开展了节约一片烟叶、一支卷烟、一张包装纸、一米卷烟纸、一元钱的 “五个一”活动。产量、质量均得到稳步提高,另外还加强了企业的自身改造,在技术管理 、定额管理、劳动组织和科室职能工作等方面都有新的改变,使损耗和成本不断下降,生产 效益逐步提高。仅一月份就盈利11671元(原计划亏损38000元)。这是哈尔滨卷烟厂各方面 最好的时期,原材料、物资都得到了及时的供应,卷烟机全部开动,生产指标按时完成。19 65年卷烟产量是122157箱,比1962年增长近16倍,从而保证了卷烟的供应。卷烟市场亦随国 民经济调整,供应状况改善,逐步活跃起来。同时,加强了卷烟分配的计划性,“支持林、 木、油生产,照顾全省九个城市,安排其它需要”,做到少而合理,紧而不乱。核定各地区 和各行业职工人数,确定每人每月供应数量,并对军队和高级干部规定了供应标准。在农村 ,采用受农民欢迎的日用百货商品替代国家下拨的专项购粮奖售卷烟标准。1964年,为满足 消费需要,进一步增产低档烟,利用剩余低次烟叶生产“经济烟”并很快投放市场。1964年 全省共销售卷烟13万箱(包括省外进烟),“特制哈尔滨”、“迎春”、“葡萄”三种牌号 卷烟开始赢得了消费者的欢迎,销售面覆盖全省。从根本上扭转了三年来销售急剧下降的局 面,继而连续3年实现了稳步增长。
    为了增加货源,缓解供求矛盾,黑龙江省卷烟销售部门曾经营两项特殊业务。
    销售阿尔巴尼亚卷烟。根据中阿两国1962年贸易协议,1962年3月,中国开始进口阿尔巴 尼亚卷烟。这是解放以来我国第一次成批进口卷烟,国家确定在东三省和内蒙部分地区试销 。黑龙江省先在五常、嫩江、庆安等8个县开展试销,销售时不凭证票、不分对象、不限量、 敞开供应,后又在各地铺开销售,主要品种有“钻石”、“富丽”、“波德林托”和“体育 ”等。因这批进口烟成本高,售价高,影响销售,1963年以后国家多次下调价格,甲级烟由 每盒1.5元降到0.19元左右。1963年,全省67个市、县销售进口烟3200余箱。之后,进口卷 烟的质量不断出现问题,开始出现滞销,库存增大。有关部门一方面频繁降价促销;另一方 面要求各地增设网点,到工厂、矿区、林场送货,扩大推销,甚至拆盒零卖,但销售状况仍 不好,后来国家停止进口。
    
    销售高价卷烟。为了进一步活跃市场,回笼货币,1963年9月,商业部发出通知,在做好 平价卷烟定量供应的同时,高价销售部分乙级烟。11月,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 木斯等市试销。次年2月,丙、丁级卷烟也列入高价销售范围,销售区域扩大到全省。销售原 则是必须在做好平价定量供应和奖售用烟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高价卷烟销售。货源由各地在库 存卷烟中解决,在高价烟销售指标范围内卖多少补多少。销售办法:一律敞开供应,自由选 购。主要由国营商业、供销社、公私合营商店销售。与计划凭票供应的平价烟分设柜台,分 别记帐。销售价格由省统一规定。商业系统二级站与三级站批发商店之间的调拨价按平价调 拨,高价利润实现在三级批发部门,其费用定额为批发价的4%,其余利润全部上缴国库,并 辅以严格的市场管理,禁止投机倒卖贩运,抬高价格牟取暴利。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卷烟供求紧张的状况普遍松动。高价卷烟上市不到一年,即不断调 低价格,1966年,遂取消了高价卷烟的销售。
    
    1964年6月由于卷烟供应状况的好转,哈尔滨卷烟厂“大绿树”牌卷烟滞销积压,于是首 先对该牌号取消凭票,敞开供应,同时停止生产,加强推销。1964年,某些低档烟敞开平价 销售,凭票供应卷烟实际上已逐步废除。到1965年,除名牌烟外,省内产卷烟已完全敞开, 平价销售。
    再次实行地方自营卷烟产销。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卷烟生产和销售两个方面均 受到严重的冲击与破坏。卷烟生产和经营单位全部下放到地方管理,哈尔滨卷烟厂无政府主 义思潮泛滥,“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工厂的正常行政管理机构,管理工作严重倒退,生产成 本上升,浪费严重,利润下降。1967年卷烟生产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万箱。
    卷烟销售系统也受到冲击。经过多次反复合并、清理后,卷烟零售由几家经营变为独家 经营,产销之间的联系被打乱,产什么购什么,产多少销多少成为一项原则。由于人口的增 长,吸烟习惯的普及,卷烟消费量仍呈现增加趋势。60年代末期,全省卷烟销售再次突破20 万箱。
    60年代,哈尔滨卷烟厂产量有所回升。由于消费大幅度增长,省内只有哈尔滨卷烟厂独 家生产卷烟,无法适应消费的需要,1970年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新建海林、绥化两个卷烟厂。 这两个烟厂分别于当年10月和12月投产,随之省轻工局正式将两厂纳入国家生产计划。
    1974年后,地区、县的一些部门和人民公社(乡)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相继建成一些 小烟厂。1974年富锦县经委办起卷烟厂,1975年林口县烟酒公司办起林口卷烟厂,桦南县土 产公司筹建桦南卷烟厂,1976年鸡西滴道区工业科创办了鸡西雪茄烟厂以及1977年孙吴县工 业科办了孙吴烟厂等,破坏了统一的计划生产,给市场造成混乱。1977年,省政府根据中央 精神发布文件,要求停办所有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小烟厂。1978年,1—7月省内产卷烟收购16 .7万箱,比上年同期增加7.5%,7月末库存14.2万箱,比上年同期增加55.2%,出现了严 重的库存超储。
    省商业局决定对卷烟分批进行削价处理,这次调价到1980年结束,损失高达1500万元。 从1978年6月26日,省商业局“(78)龙商糖字第197号”文件通知,“当前全省卷烟生产增 长很快,库存累累增加,低次烟大量积压”,从1978年7月1日起,对省内产5种烟和辽宁产双 跃、万里、船牌、辽河牌卷烟,每盒零售价分别削低5分到1角出售。
    
    1979年1月全省各地库存辽宁产丙、丁、戊级卷烟不分牌号、生产日期,一律按各地原零 售价削减50%处理。并对已关闭的林口、富锦等小烟厂所产卷烟作一次性削价处理,削价幅度 为20—45%;对海林产“林海”烟,绥化产“鸿雁”、“季季红”烟,分别削价30%至40%;对 哈尔滨烟厂1978年1月1日前生产的“握手”、“蝶花”、“经济”等烟一律削价40%。
    
    
    1978年以后,全省卷烟市场形势从供不应求转为“货源充足,销售敞开,库存增加”。 针对若干种卷烟滞销的情况,省糖酒公司要求各二级站和市、县公司不得自行收购计划外小 烟厂产品。对纳入计划的哈尔滨、海林、绥化3个烟厂的产品,要按品种签订产销合同,并按 部颁标准严格验收,各驻厂员跟班检验,杜绝劣质商品入库。按国家计划收购,超产不购。 库存的大量商品主要是丙、丁、戊级低档烟,因此,采取各种措施促进低档卷烟的销售,推 广宾县等地扩大推销低档烟的经验,为供销社送货下乡,增设代销点,并按实销金额的1%实 行单项奖励,对批零单位同样计奖。1979年以后,省糖酒公司帮助各三级站下摆商品,压缩 库存,力争做好各地区的销售工作。但上述措施并未取得明显效果,库存量继续增长,销售 有所下降。
    1981年11月,全省卷烟价格实行调整后,黑龙江省产甲、乙级卷烟价格偏高。哈尔滨卷 烟厂的“葡萄”、“迎春”、“哈尔滨”3个大批量生产的卷烟转为滞销。省外卷烟大量冲击 黑龙江省市场。省内产一些老牌号卷烟如“黑龙江”、“龙江叶”、“朝凤”等相继被迫停 产。尽管一再调低部分卷烟的价格,但库存超储仍然压不下来,这种由多头管理造成的管理 体制上的矛盾,在卷烟市场容量有限的前提下,单纯采取一些促销措施并不会使问题得到根 本解决。相反,矛盾却越来越突出,1982年,全省计划购进省外烟2万箱,实际调入10.7万 箱,比1981年增加7倍,超计划4倍多,年末全省卷烟库存达15.96万箱。
    国家专卖管理下的卷烟业。1982年7月,黑龙江省烟草公司正式组建,卷烟的生产和销售 纳入了集中统一管理的专卖体制之中。随之省烟草公司对卷烟工商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关 停了计划外小烟厂,并对计划内烟厂相应进行了整顿。为抓好骨干企业以带动全局,1983年 初,省烟草公司经理王学孝带队在哈尔滨卷烟厂进行了长达14个月的蹲点考察,以整党促进 企业整顿,充实加强了厂领导班子,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在各车间、烟站及 各职能科室,分别推行了按指标承包,计件提奖,推行费用包干,利润提成等各种经济责任 制,对设备、动力、物资管理和材料供应等均有所改进。1984年末,在6家卷烟生产企业试行 了厂长负责制,各厂领导与省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确立了各项总的承包指标,企业内部实 行多层次、多环节的经济责任制。在分配上把个人的劳动所得同企业经营成果和个人贡献大 小相挂钩,使企业的经营机制变得更加灵活和富有生气。1985年,继续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和 物质文明建设一起抓,实行“两制四全”,即厂长(经理)负责制、经济责任制和全面计划 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全面劳动人事管理,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在产品方面,注意调整和提高产品档次,改变产品结构。1985年,对现有卷烟牌号进行 整顿,新开发的产品积极向提高卷烟等级,美化包装装璜,高档化、成系列、多规格、安全 型方向发展。其中“哈尔滨”、“灵芝”、“凤舞”、“宇宙”、“龙烟”、“绥化”、“ 山参”等牌号覆盖了省内市场并有部分销往省外。1985年工业总产值达2.56亿元,产品销售 税金1.8亿元,卷烟产量39.2万箱,销售收入3.1亿元,卷烟单箱税金由1983年的369元增 加到483元。
    1984—1985年,两年全省共引进先进卷接包机组和其它设备74台(套);同时,改建扩 建部分厂房,更新了落后设备,重点落实了哈尔滨卷烟厂等改造项目,为“七五”期间烟草 的发展和建设积蓄了后备力量。
    销售环节,设立了省烟草专营站(1984年改称省卷烟销售公司),统筹经营全省卷烟的 二级购销调拨业务和对基层销售企业的业务指导。为了增强对企业和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 以市场为导向,以销定产,1984年5月,省烟草公司副经理魏介奇提出在全省卷烟销售战线推 行滚动式计划,通过订货计划可变期与不变期的循环,以保持产销计划的周期性和完整性, 使开发、生产、销售能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渐起到替代合同,连结产销 的作用,从而有利于加强对卷烟产销的宏观控制,促使企业增产适销产品。
    初期,省烟草公司集中处理了商业部门移交的9万箱滞销卷烟,为卷烟销售创造良好的外 部环境。1983—1985年3年之中,全省卷烟销售每年平均递增22.6%,1985年,销售卷烟49. 2万箱,比专卖前历史上销售量最多的年份多销12.1万箱,增长32.6%。1985年末库存卷烟 5.7万箱,比1982年末的15.96万箱减少10.2万箱,实现库存数量结构合理。1985年全省人 均销售卷烟3.18条,销售总额134673.4万元,比1984年增长44.2%;全省卷烟商业企业实 现利润691.8万元,比1983年增长661.8万元,实现利润2231.7万元,比1984年增长2.23 倍。在实行经济承包以后,企业的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全省平均利润由1984年的46.7万元 增加到446.5万元,增长8.6倍,商品费用率由1984年4.42%降低到3.05%,全行业固定资 产净值达到3362万元。
    省烟草公司成立以来,狠抓“卷烟”质量,卷烟生产回升,扭亏增盈,1984年全省卷烟 销售48.2万箱,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中销往省外6.5万箱。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企业间跨地区、跨行业的横向联合逐渐形成。1984年末 到1985年间,省烟草公司和哈尔滨、绥化、富锦、海林、林口等卷烟厂分别同7个省、市烟草 公司和企业建立了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联合体。黑龙江省和福建省烟草公司成立福龙烟草 联营公司,发展联营业务;穆棱烟厂同昆明烟厂联产“宇宙”牌卷烟;哈尔滨烟厂同上海卷 烟厂联合生产“大前门”牌卷烟;绥化烟厂同天津烟厂联合生产“墨菊”牌卷烟;富锦、林 口烟厂与云南省下关烟厂联合生产“美登”、“云风”、“云喜”牌卷烟。联营产品于1985 年陆续投放市场,取得较好效果。当年生产联营牌号7个,产量35432箱,增加税金2777万元 ,黑龙江省实得超产税金2490万元。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开展外汇、侨汇卷烟业务,活跃了市场。1984年9月,省卷烟销售公司 开始经营国产外汇、侨汇卷烟的销售业务。在哈尔滨所有负责接待外宾的宾馆、饭店、友谊 商店和各大中城市、旅游区、侨民居住地的县烟草公司开展外汇、侨汇卷烟供应任务,以满 足外宾、侨民、侨眷的特需,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
    1984年11月,省卷烟销售公司预拨部分“牡丹”、“凤凰”、“大重九”、“前门”牌 优质烟做为外汇、侨汇卷烟的货源。接货单位有黑龙江省旅行社、松花江百货大楼、友谊商 店、哈尔滨旅游侨汇公司、哈尔滨第一副食品商店、花园村宾馆、北方大厦、华侨饭店和佳 木斯、大庆、七台河、牡丹江、齐齐哈尔、伊春、鹤岗等市及宝清、海伦、五常、方正等县 烟草公司共40余个单位。
    同年11月,省卷烟销售公司按比价用110余万元人民币购买30万美元外汇额度,在中国银 行哈尔滨分行建立外汇帐户。省卷烟销售公司指定销售部负责外汇、侨汇卷烟的批供计划, 由销售部代营调拨,经营部结算。1985年开始由中国卷烟销售公司销售处负责外汇、侨汇卷 烟的货源,分配计划,分别由大连、深圳、云南、上海等卷烟进出口分公司提供货源。主要 品种有国产“中华”、“红双喜”、“云烟”、“红塔山”、“红山茶”、“阿诗玛”、“ 大重九”、“恭贺新喜”、“牡丹”、“凤凰”、“红梅”等牌号;进口卷烟有“555”、“ 总督”、“希尔顿”、“好彩”、“良友”、“万宝路”等牌号。由于外汇、侨汇卷烟价格 低、声誉高,故供不应求。1985年全省销外汇、侨汇卷烟4663箱,其中国产部分510箱,为国 家回笼外汇49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