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通信是人类传播信息的手段之一,始于远古时代。据史料记载,公元8世纪唐渤海国的“
长岭营州道”、“鸭渌朝贡道”、“龙原日本道”和“扶余契丹道”为黑龙江地区有组织的
通信——古代邮驿之始。渤海国通过这些驿道,先后建立了同唐朝及本国南部各府、州、县
,以及日本、高丽等国的交通与信息往来。这种邮驿制度历经唐、辽、金、元、明、清各代
,共1200多年。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黑龙江地区变通驿务,改设文报局,于1915年
6月业务为邮局代替。
邮电成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一步分工的结果。黑龙江地区近代
邮政于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开始于呼兰府、北团林子(今黑龙江省绥化市)、双城厅
和阿什河(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等地;1902年,哈尔滨、齐齐哈尔两地设立邮局,后逐步扩
展到各较大城镇。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黑龙江地区已有各等邮局和邮寄代办所33
9处,铁路邮路2371.8公里。
黑龙江地区电报始于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设立电报分
局。1886年,奉天(今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的电报线延至珲春,途经宁古塔,为黑龙江
地区第一条电报线;1887年,又架设吉林——齐齐哈尔——大黑河(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电
报线。
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沙俄在建设中东铁路的同时,开始在铁路沿线架设电报线
,但又违背条约规定,在铁路境外架设电报线路和办理公众电报、电话业务,侵犯中国的电
信主权。此后,沙俄借1900年镇压义和团运动和1904年日俄战争之机,先后两次入侵中国,
黑龙江地区的电报线路大部被毁或被俄军强占,俄军还架设了拉哈苏苏(今黑龙江省同江县
)——哈尔滨的电报线。日俄战争结束后,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清政府先后修复被
俄军破坏的线路,并购回俄军架设的拉哈苏苏——哈尔滨的电报线路。
1907年8月,齐齐哈尔建立黑龙江省城电话局,为黑龙江地区市内电话之始。1908年5月
,在昂昂溪设立长途电话第一分局,开始办理长途电话业务,为黑龙江地区长途电话之始。
辛亥革命后,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边防及城乡治安的需要,电报在黑龙江地区得到进一步推
广,电报局附设长途电话、商办电话及农村地方电话也逐步发展起来。1928年,东三省交通
委员会令东三省电政督办公署派员接管中东铁路所设的市内和长途电话,收回被俄国侵夺的
电信主权。截止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黑龙江地区共有电报局、报房45处,长途电话
局(所)44处,市内电话局们处,地方电话局35处。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把邮政、电信通信作为侵略工具,与伪满洲国(以下简称
伪满)缔结“满日邮便条约”,并颁布各项邮政法规,建立伪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以下
简称伪“电电会社”),兼并、收买商营电话,实行垄断经营。此后,日伪政权出于统治和
掠夺的需要,在军事、政治中心、交通枢纽、铁路沿线及煤炭等经济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开拓
团所在地大量增设邮政、电报、电话局(所),添架电报电话线路。到1937年,黑龙江地区
共设有邮政局(所)592处;到1941年,电报电路达到126条,长途电话电路233条,办理长途
电话业务的局(所)161处;到1943年,电报局(所)达到168处。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投降
时,邮政、电信设施遭到严重破坏,通信陷于瘫痪。
“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黑龙江地区各级人民政权相继建立,邮电通信回到人民手
中。邮电职工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发扬主人翁精神,开展收缴通信器材和修
旧利废活动,艰苦创业,奋发图强,迅速恢复并发展邮政、电信通信。为了支援人民解放战
争,邮电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架线工程队,军队打到哪里线路就架设到哪里,保证了长春以南
地区新解放城市间的通信线路畅通。同时抽调大批干部随军南下,接管新解放地区的邮电工
作。截止1949年底,全省邮电局(所)恢复到623处,邮路9256公里,长途电话电路228条,
电报电路112条,市内电话交换机容量12500门,邮电职工人数达2579人,为支援全国人民解
放战争和建立巩固的东北革命根据地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以下简称建国后),黑龙江地区邮电部门坚持“人民邮电为人
民”的方针,邮电通信建设和邮电服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为迅速扭转当时设备短缺、通信能力不足和服务水平不高的落后局
面,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黑龙江地区广大邮电职工在中国共产党和人
民政府的领导下,忘我劳动,进一步恢复和发展邮电通信。1950年6月,参加了中苏国际线路
改造工程,于1951年1月31日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到1952年,黑龙江地区邮电局(所)达到6
36处,邮路(含农村投递线路)达到42281公里,市内电话交换机容量20870门,农村电话交
换机容量5053门。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以下简称“一五”时期),邮电部门提出有计划、有重点的提高
通信能力,发展邮电业务,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的经营方针,黑龙江地区邮电部门合理利用
有限资金,坚持挖潜、革新和技术改造,千方百计增加邮电服务网点,主动深入工矿企业、
工地服务,为各行各业提供用邮用电的方便条件。1954年6月中央决定黑松两省合并后,7月
1日起,新的黑龙江邮电管理局在哈尔滨成立,并建立了以哈尔滨为中心的省内邮电通信网。
到1957年,全省邮电局(所)达到906处,比建国时增长45.4%;市内电话交换机容量达到3
1130门,比建国时增加1.49倍;在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动下,全省近9000个农业合作社通了
邮路;农村电话杆路达到17523公里,线条达到22352对公里,农村电话交换机容量达到1221
0门,比1952年增加了1.42倍,基本实现了乡乡通电话。其间,黑龙江地区各级邮电部门根
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于1953开始纠正业务经营上片面追求盈利的错误观点和强迫摊派的做法
(以下简称纠偏),认真贯彻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方针,改善服务,提高质量。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以下简称“二五”时期),全省邮电职工贯彻中共八大二次会议
精神,在资金、设备不足的情况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掀起了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
革命高潮。同时,省邮电管理局建立了邮电科学研究所和载波机厂,在1958——1960年的三
年中,自行研究、制造了3路载波机156部,其中大部分在省内长途干线上开通使用。1960年
,全省长途电话电路由1957年的189条增加到426条,增长了1.25倍;电报电路增长49.6%;
城市用户交换机也有很大发展。同年,为配合大庆油田的开发,省邮电管理局在安达市设立
了通信建设指挥部,组织架设了安达——萨尔图的长途电信线路,沟通了大庆油田同哈尔滨
及北京的通信联络。1958年,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农村邮电局(所)和交换点及办理
电报、电话的分支机构发展过多,因此,自1961年起,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
方针,对农村邮电局(所)和交换点进行了调整。到1962年,全省邮电局(所)总数由1960
年的1481处减少到1020处,办理电报和长途电话业务的县以下邮电分支机构也有所减少。当
年,调整农村电话管理体制,人民公社所在地的农村电话网点改为地方国营,1958—1960年
间人民公社投资建设的通信设施则由邮电部门拨款购回。在此期间,省内电报通信采用了电
传机和传真机。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全省邮电部门继续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邮政
和电信通信网路在稳定的基础上略有增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邮电规章制度遭到破坏,通信受到影响。但为适应边防和战备通
信的需要,黑龙江省的邮电通信能力仍有一定增长。其间,在邮电部统一组织下,津——沈
——哈长途架空明线干线和京——沈——哈960路微波干线于1966年和1970年先后建成;省内
建成一批边防、战备通信设施;1975年10月,建成哈尔滨——牡丹江960路微波支线。1976年
与1965年相比,全省长途电信架空明线杆路增长88.09%。
1975——1978年,根据邮电部提出的奋战二三年,改变通信落后面貌的部署和实现“四
化”(县以上电报通信传真化、市内电话自动化、农村电话载波化、农村投递摩托化)的要
求,全省邮电部门经过三年奋战,自行研制出准电子自动电话交换机22950门,安装使用226
00门,市内电话交换机容量达到96390门,市话自动交换机比重由1975年的45%上升到80%。但
在研制自动交换设备的过程中,由于采取大搞群众运动的做法,以及某些电子元器件质量不
过关,使研制出的设备在质量上受到影响,并造成一些损失浪费。农村投递摩托化和县以上
电报传真化,由于未从实际出发,后来大部分“下马”。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邮电进入大发展时期。全省邮电部门坚持改革开放,打破独家
经营和单纯依赖国家的旧框框,在邮电通信建设上实行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
针,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途径地发展邮电;同时,充分利用
国家为促进邮电事业发展而在建设资金筹集、行业利税上缴等方面所给予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加快了邮电通信建设步伐。1979——1985年的7年间,全省邮电部门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45
01万元,相当于1951——1978年28年固定资产增长总额的96.7%。到1985年,全省邮电部门
固定资产原值达到51441万元,比1950年增长31.4倍;邮电局(所)发展到1586处,比1949
年增长1.5倍;邮路总长度44264公里,比1949年增长3.78倍;长途电话电路1658条,比19
49年增长6.27倍;电报电路393条,比1949年增长2.5倍;市内电话交换机容量163750门,
比1949年增长12.1倍;农村电话交换机容量58336门,比1951年增长10.6倍;电话机总数2
29618部,比1949年增长18.1倍。由于邮电通信能力的增强,全省邮电通信服务水平显著提
高:省报次日内传递到县(市)的比重达到87.5%;省到地(市)报话电路平均10.8条,地
(市)到县(市)报话电路平均6.7条;装有自动电话交换机的县(市)达到92.5%;市内
电话普及率达到0.6935/100人;设有邮电局(所)的乡镇达到88.6%,通邮的行政村达到
99.1%,通电话的行政村达到71.4%;插箱投递方式的推行和农村信报传递站的普遍建立,
实现了报刊邮件传递到户。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省邮电管理局于1984年制订并自当年7月1日起施行了《关于改革邮
电管理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实行简政放权,增强基层邮电企业的活力。从
1985年1月1日起,省邮电管理局又进一步下放财权,并在全省邮电通信企业试行全面经济核
算制,将收支差额管理改为利润管理,实行利润留成和业务收入增长分成及专项资金留成,
调动了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全省邮电职工也进一步树立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
,主动搞好市场预测和社会调查,深入开展邮电业务宣传,在发展邮电传统业务的同时,积
极开拓国际、国内特快专递、用户电报、用户传真、长途电话直拨等新业务,努力改善城乡
邮电通信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1985年,全省邮电职工为39580人,完成
邮电业务总量11193.2万元,实现利润2586万元,上缴税金435.1万元。
在通信技术上,全省邮电部门坚持贯彻邮电通信发展技术政策,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设
备改造通信网,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全省邮电通信的发展。邮政方面,1983-1985年,采用国
产邮件粗分机、细分机、程序控制吊袋机组成平常印刷品分拣作业流水线;采用自由滑动式
悬挂机、脉冲除尘机、空袋传输机组成空袋除尘作业线,在哈尔滨市邮政局投产使用。哈尔
滨市邮政局和齐齐哈尔市邮电局还先后安装使用了国产包裹分拣机。电信方面,1983-1985年
,省内大中城市开始采用国产全电子电传机;哈尔滨64路自动转报系统开通,与国内自动转
报中心联网;360路长途自动电话交换设备投产,与国内部分城市实现了长途电话自动拨号;
农村电话开始采用环路载波、24路微波收发信机和小容量布控自动电话交换机。
1985年9月,省内第一条全长7.3公里光缆通信系统在哈尔滨市电信三分局——六分局间
开通,标志着黑龙江省电信通信传输技术的应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间,电子计算机技
术已应用于长途电话、市内电话、农村电话的自动计费和交换设备监测,以及汇兑稽核处理
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
1985年,全省邮电部门有自备邮运汽车283辆,自备火车邮厢51辆,包裹收寄、邮件分拣
、装卸升降等机械设备178台;1—12路载波机940部、60路载波电话机们部/架,电传机918
部(其中全电子电传机67部),各种短波、微波收发信机581部。
全省邮电部门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企业和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到1985年,已有52个邮电企业分别被评为省、地(市)、县(市)三级文明单位,占企业
总数的50%,其中哈尔滨市邮政局和佳木斯市、集贤、勃利县邮电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建国后,黑龙江省基本建成了以省会哈尔滨为中心,以现代通信手段为主的联接全国及
全省城乡各地的四通八达的邮政、电信通信网,形成了包括邮电通信生产、工业、设计、施
工、教育、科研在内的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黑龙江省邮电通信事业的发展,对加速社会生
产和流通过程,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促进黑龙江省的建
设、发展和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广泛采用现代通信技术,建设现代化的邮电通信网,进
一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仍然是黑龙江省邮电部门的主要任务,邮电通信服务
质量和邮电职工队伍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