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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订 销

  宣传推广 1948年“邮发合一”后,各地邮电局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报刊宣传推广。当 年,嫩江管区23个县和198个区普遍订阅了《东北日报》和《嫩江新报》,1989个行政村全部 订阅了《嫩江农民报》,有36%的村订阅了《嫩江新报》。在推广的同时,还注意实际效果。 嫩江邮电局派人到订户中访问,减掉了药店、车铺、饭馆等18个《东北日报》订户(订报纸 只为包东西用)。兰西邮电局于1951年12月在安义区建立乡邮网后,报刊订阅量由不足500份 增到1588份,并组成了853个读报小组。朱家坎邮电局组织下乡宣传小组,召开订报宣传动员 会,5天发行421份报刊。
    在宣传推广中,一些地方出现了为追求完成任务而在农村摊派的现象。根据邮电部的统 一部署,黑龙江地区邮电部门于1953年进行了业务纠偏。同年,邮电部和出版总署联合决定 ,报刊实行定期定额计划发行,将报刊发行到需要的读者手中。当年7月,各报刊开始实行份 数定额。在纠正摊派和盲目发行的倾向后,报刊推广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黑龙江和松江两省合并后,黑龙江省于1955年2月召开第一届报刊发行工作会议,贯彻邮 电部农村报刊推广座谈会精神,确定1955年的报刊发行任务为:“进一步克服‘纠偏’后的 某些消极情绪,积极稳步地开展农村报刊发行工作,以适应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的需要。” 此后两年中,配合农业合作化运动,大力推进报刊发行工作,各报定额也随之放宽。海伦县 由原来80%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无报刊,达到95%的社订有报刊。1956年2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批 转邮电管理局党组《关于配合社会主义宣传运动开展农村报刊推广宣传月计划的报告》,强 调:“必须批判和克服党员和干部中不重视报刊发行工作的现象……充分依靠区乡党的组织 ,发动积极分子与群众,广泛开展订阅工作。”并指出:“在报刊推广中,既要坚决反对消 极不前的右倾保守思想,又须切实贯彻自愿原则,防止任何派订派购等强迫命令的现象发生 。”当时,农村报刊推广的重点主要有《人民日报》、《黑龙江日报》、《中国青年报》、 《黑龙江农村报》、《黑龙江青年报》等报纸和《新农村》、《农业技术》、《时事手册》 、《中国青年》、《中国妇女》、《黑龙江宣传员》、《黑龙江文艺》、《剧本(农村版) 》等杂志。通过宣传月活动,当年全省报刊发行份数达143万份(报纸55万份,杂志88万份) ,比1954年增加58%。
    1958年,邮电部提出邮政通信以报为纲。随后,省邮电管理局发出全省要达到每两人1份 报刊的号召(上年11.6人1份),各级邮电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报刊发行量迅速增 长,当年达到331万份(报纸168万份,杂志163万份),比上年增长2.6倍。其时,各地曾出 现“放卫星”、分指标、比密度等现象,有的地方为了数量上升,盲目发行出版期数少、价 格便宜的报纸。据调查,五常县八家子村当时连电都没有,根本谈不上听广播(也没有半导 体收音机),却订阅《黑龙江广播报》几十份;一些地方的生产队每户订阅一份《红旗》杂 志;富裕县把《红旗》、《奋斗》、《富裕报》分给公社摊派到各生产大队形成大部报刊积 压在大队的情况。
    进入1959年第二季度,报刊发行量比上年下降了18%。依安县太富公社98个生产队全未订 报。省邮电管理局党组鉴于农村社员的经济情况、国内纸张情况、报刊发行实效和报刊运输 的紧张情况等因素,在呈中共黑龙江省委的报告中,提出当年的报刊发行方针应是“调整平 衡,巩固成绩,提高质量。”
    1960年下半年开始,因出版用纸紧张,对报刊发行量进行全国性压缩。1961年12月28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了省邮电管理局党组《关于报刊实行计划供应的报告》,本着“分类 掌握,区别对待,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根据各市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不同情况 ,参照过去的发行基数,分配给各市县邮电局定额数字。各地在保证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 下,压缩了订阅量过多的单位和地区,压缩城市,照顾农村,压缩一般个人订户,照顾领导 干部、高级知识分子和集体订户,并适当压缩了零售。当年底,黑龙江省发行报刊113万份, 比1959年的259万份减少146万份,《人民日报》由7.3万份压为4.5万份,《参考消息》由 1.6万份压为1.1万份,《红旗》由17.6万份压为8.9万份,中央级其他报刊也压缩20-4 0%。本省的《黑龙江农村报》、《黑龙江青年报》、《黑龙江画报》、《黑龙江林业》等10 种报刊停刊,《黑龙江艺术》、《北方文学》、《哈尔滨文艺》、《嫩江》4种杂志合并为《 北方文学》,其他报刊也压缩了5-70%(《学理论》由10万份压为2万份,《党的生活》由8 万份压为3万份,《哈尔滨日报》由6.8万份压为3.8万份)。报刊压缩后,订不到报刊的群 众反映很大,一个季度内,省邮电管理局就收到群众关于报刊方面的来信500多件。
    1963年起,纸张供应有所好转,有些报刊复刊。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的指示,召开了报 刊发行会议,要求为支援农业“一定要把《黑龙江农村报》、《党的生活》、《人民公社建 设》发行到人民公社的生产队中去”。省邮电管理局提出在推广工作中,坚持自愿,坚持预 收制度,不搞摊派,不搞数字比赛。订阅报刊的生产队由10%增加到90%,发行量由上年的10 9万份增加到167万份。1964年,85%的报刊取消限额,矛盾缓解。1965年,报刊发行量增加到 243万份。
    “文化大革命”期间,绝大多数报刊陆续停刊、休刊。至1968年,只发行报纸69种、82 万份,杂志64种、18万份。其间,《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的发行量有 较大增长。1971年,省邮政局提出报刊发行要抓“收、传,用”,在做好收订和传递的前提 下,要关心农村的用报问题。1973年7月,周恩来总理会见越南《人民报》代表团时谈到,《 人民日报》350万份不能满足需要,将来要做到农村每队有1份,工厂每车间有两份。省邮电 管理局及时传达贯彻,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全省《人民日报》订阅量由1973年的17.5万份增 加到1975年的25.1万份,农村订《人民日报》的大队达到95%,小队达到80%,工厂中大的车 间都订阅了《人民日报》。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报刊发行工作有了新的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报刊发行种类和份数逐年增加。
    1984年10月,省邮电管理局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联合召开了黑龙江省报刊发行会议 。会议认为,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经济发展,使报刊发行工作的形势出现 了3个转变:从订阅对象上看,由生产队公费订阅转向千家万户自费订阅;从发行种类和数量 上看,由传统的“几报几刊”转向多品种、多数量;从农民对投递工作的要求上看,由投递 到队转向投递到户。1985年中,全省邮电部门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认真进行宣传推广, 积极解决传递问题,发行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新的突破。
    报刊收订 “邮发合一”初期,报纸是按月收订,随时增减。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于19 48年制订的《分销报纸暂行办法》规定:“如有阅户要向邮电局订阅或停阅报纸时,邮电局 要在当日晚利用电报通知管理局报纸发行组,以便通知报社增减。一般订户的报费要在当月 15日至25日前全部收清。”东北邮电管理总局于1948年12月制订的《东北解放区暂行邮政工 作细则》中规定:“订阅各种报纸者,应使其预交全月或零天之报费后,开予收据。来月继 续订阅报纸者,应于本月25日前,使其预交来月报费,否则应按其自愿停阅处理。”
    1952年,邮电部和出版总署发出《关于改进发行工作具体办法的联合决定》,提出自19 53年1月1日起废除报纸杂志随时预订的办法,建立每年分四个季度的按季整订制度,可预订 半年或全年,每年的2、5、8、11月为下一季度的预订期。黑龙江省内各局执行这一制度至今 。当时,每年夏季农忙期间,农村报刊订数普遍下降,其原因是值青黄不接之季,农民手中 无钱。为此,黑龙江邮电管理局于1955年提出:在秋收季节农民经济充裕时一次收订全年报 刊,即发展长期订户,防止农民因手中无钱而停订。当年11月收订次年报刊时,中共黑龙江 省委宣传部批转了邮电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报刊长期订阅的报告》,中共各市县委在县、 区、村三级干部会议上进行布置,各市县邮电局派出工作组深入农村组织收订,使《黑龙江 日报》、《黑龙江农村报》、《黑龙江青年报》、《农村青年》、《新农村》、《农业技术 》6种报刊的长期订阅份数达订阅量的64%。
    1958年,为方便读者订报,省内各主要城市的邮电局对当地出版的报纸曾实行“今天订 报明天看”的办法,发行人员加班加点工作,不计报酬,从收订到要数、制签,紧张劳动, 争取时限,尽快起报。当时,全省还推行了发行站分期分批计划交费办法,按照各单位发薪 时间,安排各发行站不同的交费日期,缓解年度收订期内人员紧张、用户订阅困难的矛盾。 此后,发行量比较大的市县邮电局坚持在收订期内组织推广员、抽调其他工种的人员,组成 收订组,增设收订点或深入到比较集中的发行站办理收订业务至今。
    1982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在地市县委书记和宣传部长参加的政治工作会议上,转发了省 邮电管理局党组《关于做好报刊发行工作的报告》,强调各级党委必须认真抓好报刊发行工 作。年度收订时,70%的地市县委成立了报刊收订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刊发行工作进行领导和 协调。全省14个地市中,有12个地市召开了宣传部长、邮电局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的报刊发行 会议,加强对报刊收订工作的宣传、动员。
    在每年年度收订时,除召开发行会议、印发《报刊目录》外,还通过报纸、电台、电视 台、有线广播等宣传收订通知,在邮电局门前、营业厅内和主要街道上张贴收订通告,利用 幻灯在电影院发布广告。各报刊发行站则利用黑板报和内部广播对内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 晓。松花江地区在收订1985年报刊时,9个县邮电局共抽调733人深入到用户单位或家中收订 ;大庆市邮电局组织12个小组、180人次登门收订,并抽调人员,集中力量,保证了收订任务 按时完成。
    报刊零售 报刊零售是报刊发行工作的一种传递、发行方式,它既能够适应读者的需要 ,又可以减轻投递部门的压力。自“邮发合一”之始,黑龙江地区邮电部门即办理报纸零售 业务。1948年4月,哈尔滨市邮政局为了使火车上的旅客能看到《东北日报》,与铁路局福利 部商妥,由列车售货员在火车上卖报。
    1954年8月,黑龙江邮电管理局重申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局须做好报刊 零售工作。哈尔滨在南岗支局设柜台,摆设100多种报刊。其他局于重要节日时或配合政治活 动,采取各单位预约和组织职工到街头、学校流动叫卖等方式,扩大零售。仅1955年7月第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即售出报纸29万份。当年,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 、佳木斯、鸡西、绥化、五常、海伦、宁安、伊春、安达、鹤岗、尚志、北安、肇东、双城 、密山、嫩江、拜泉、讷河、呼兰、勃利等市县的新华书店批销少量杂志。
    1956年,哈尔滨市邮局在南岗区奋斗路建立了全省邮电部门第一个报刊门市部,10月1日 开业。此后,在道里、道外、动力、香坊、顾乡、南岗等地建报刊亭13座,设置零售车8辆。 1957年以后,齐齐哈尔市邮电局在本市龙华路建立邮电报刊门市部一处;牡丹江、佳木斯市 邮电局不仅在营业厅扩大零售柜台,而且在火车站和列车上开展委办零售。1960年上半年统 计,全省邮电部门有自办报刊零售点144处(其中门市部5处、营业窗口兼办139处),委办零 售点419处(其中各市县新华书店68处,列车37处,旅社、饭店、浴池、商店、影剧院124处 ,小学校137处,报贩53名);零售国内报刊28万份,占总发行量的8.5%。哈尔滨、齐齐哈 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城市还零售一些从国外进口的中外文报刊。
    1960年下半年,由于压缩报刊发行量,对零售网点进行了削减:保留哈尔滨南岗、道外 和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5个报刊门市部,在哈尔滨南岗邮政大楼内增设1处外文报刊 门市部;鹤岗、双鸭山、鸡西、伊春、北安、安达、爱辉邮电局和富拉尔基、绥芬河及哈尔 滨道里、香坊、和兴路支局12个单位,可在窗口零售少量报刊;其他邮电局停办零售业务, 并取消委办零售点,只保留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伊春、安达 、北安各1处和哈尔滨4处新华书店办理杂志批销业务。
    “文化大革命”时期,因许多报纸杂志停刊休刊,零售业务更为冷落。报纸登载“重要 文章”时,搞临时性零售。1973年8月,中共“十大”召开时,加发零售报纸547万份(黑龙 江日报321万份,哈尔滨日报99万份,各地市报127万份)。1975年,全省报刊零售流转额48 万元,占订销总额的2.3%。
    至1979年,全省邮电部门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 、大庆、伊春市邮电局、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海林、宁安、绥化、呼兰、林口、延寿、海 伦、肇源、拜泉、龙江、克东、甘南、桦南县邮电局办理报刊零售业务,全年零售流转额报 纸为50595元,杂志为946640元,占订销总流转额的3.8%,其中哈尔滨报纸零售额为45681元 ,杂志330903元。
    1980年,邮电部发出《关于大力发展报刊零售业务的规定》,提出健全机构,充实专业 零售人员,组织邮局退休职工及家属代销等措施,要求当年底零售比例达到报刊订销总额的 15%。省邮电管理局于同年4月召开大力发展报刊零售业务电话会议,要求零售比例哈尔滨、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为30%,伊春、大兴安岭为20%,大庆、鸡西、鹤岗、双鸭山为15 %,县局为5——12%;确定委办酬金杂志为定价的10%,报纸为15%,发行站代售为5%;要求各 市县局及各大支局营业窗口都要开办报刊零售业务。该年第三季度,有64个市县邮电局开办 了报刊零售业务,零售期发份数达147万份。
    同年,为缓和供需矛盾,对一些定额过紧而读者又喜欢的文艺类杂志,如《人民文学》 、《大众电影》、《小说月报》、《收获》、《中国妇女》、《解放军文艺》等,临时开办 出租业务。当年9月,省邮电管理局发出《开展杂志出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租阅 办法和业务处理手续。牡丹江局投入九种杂志,月租阅905人次,收入109元。
    为保障报刊零售工作的开展,1983年3月1日,省邮电管理局、省公安厅、哈尔滨铁路局 、齐齐哈尔铁路局、省交通厅、省航运管理局、省基本建设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8个 单位联合发文,转发了邮电部、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关于报刊零售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零售报刊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 零售人员不同于一般商贩,当地邮局、公安、城建等有关部门应根据不影响交通、市容的原 则,共同协商,对零售服务网点作出安排,从而解决社会上对零售报刊摊床的干扰和阻挠等 问题。
    1984年5月,邮电部针对零售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4个并举的方针:报纸和杂志 同时并举,城市和农村同时并举,定点和流动同时并举,自办和委办同时并举。1985年,黑 龙江省零售报刊达889种、204万份,占报刊订销总量的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