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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电 报

  黑龙江地区电报始于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宁古塔设电报分局。清代,电报局全部官 办,业务多限于军务、政务电报。民国初期,采取官办、商(民)办和官商(民)合办等形 式。到“九·一八”事变前,已形成较完整的电报通信网,业务种类也增加了商报、新闻电 报和普通电报等。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出于掠夺和统治的需要,电报通信有一定发展, 并开始应用自动电报机等先进设备。建国后,为适应人民政权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电报通信有较大发展,并相继开办气象、公益、传真、用户电报等新业务。至1985年,办理 电报业务的局(所)达到1208处,电报电路增加到39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