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因拟将奉天——吉林的电报线路经宁古塔延至珲春,电报总
局在宁古塔设立了电报分局,为黑龙江地区第一个电报局。
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吉林——大黑河电报线路开通后,于同年10月1日在齐齐哈尔和
海兰泡(大黑河)设电报分局。1892年,墨尔根、瑷珲设电报分局。1901年,博尔多设电报
局。1899年茂兴——呼兰电报支线建成后,呼兰设电报局。1907年拉哈苏苏——哈尔滨电报
线购回后,于9月在新甸、德墨里、三姓、富克锦、万里河洞、格站、拉哈苏苏设报房。同年
,吉林——大黑河被俄军破坏的线路修复后,在哈尔滨设电报分局,并于10月在双城、阿什
河、绥化设报房,11月在海伦设报房。1908年,因报量过少,万里河洞、格站报房撤销。同
年11月和1909年11月,佳木斯、宾州因商务繁盛而先后设立报房。至1911年(清宣统三年)
,黑龙江地区共设有电报局(所)19处。
民国初期,黑龙江地区由于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除官办电报局(所)外,地方政府
和商会等纷纷请求设立电报局(所)。其中:由于吉林新城——肇州、呼兰——巴彦电报线
架通,于1912年在肇州、巴彦分别设立电报分局和报房;1913年3月,满沟设立报房;同年9
月1日,兴化镇设电报专所;1915——1917年,由于黄金开发的需要,呼玛、漠河等地电报局
(所)相继设立。与此同时,林甸、拜泉等处亦设立电报局(所)。随后,肇东等处设立电
报局(所)。
1919年11月,安达站收回中东铁路电报局(所),首先设立军用电报房,附设于护路军
团部内,命名为哈尔滨电政管理局安达电报局。1926年7月,哈尔滨电政管理局在安达站设立
长途电话局,电报局附设其内。
同年秋,木兰县设立电报局,因当时尚无电报线,来往电报均由专人送到新甸经转,直
至1927年由商会垫款架设电报线路后,方安装电报机,直接收发电报。此后,延寿、虎林等
处设立电报局(所)。
截止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黑龙江地区共增设电报局(所)45处。
东北沦陷时期,日伪政权在军事要地、开拓团所在地、铁路沿线、煤矿,以及林业、粮
食资源丰富地区增设大批电报局(所)。至1943年,设有电报局66处,营业所102处,共计1
68处。
1945年8月日伪政权垮台时,黑龙江地区的电报局(所)大部分遭到破坏。
抗日战争胜利后和解放战争时期,为适应政权建设和解放战争的需要,从1946年起,黑
龙江地区的电报局(所)逐步恢复,至当年底即恢复49处。至1948年底,达到156处。至194
9年底,黑龙江地区有哈尔滨、齐齐哈尔电报电话局两处,其他各县邮电局及县以下邮电支局
、所(邮务所除外)全部办理电报业务。城市支局(所)办理电报业务的有:哈尔滨道外、
南岗、香坊,佳木斯西林大街,牡丹江新安街。
建国后,根据邮电部制定的邮电机构设置原则和标准,对办理电报业务的局(所)进行
了合理设置和调整。到1957年11月底,全省办理电报业务的局(所)共787处。其中,除各市
县邮电局外,城市邮电分支机构有57处,县以下分支机构有662处。
至1985年,黑龙江省办理电报业务的局(所)达1208处,除所有市县邮电局(包括哈尔
滨市电信局,不包括哈尔滨市邮政局)都办理电报业务外,另有城市支局(所)166处、电信
营业点10处、农村分支机构951处办理电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