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地区邮电管理机构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建立巩固的东北革命根据地和适应人民
解放战争的需要,中共中央从军队和老解放区党政机关中抽调大批干部到东北接收邮政、电
报和电话设施,创立人民邮电。1945年12月起,黑龙江地区相继建立了西满、黑龙江、牡丹
江、合江、松哈、嫩江等省一级邮电管理机构。
西满邮电管理局 1945年12月在郑家屯建立。局长孟贵民,副局长由军区孙继述兼任。
军区三科科长靳子云兼任监理委员,张静毅任工会主任,张雁翔任政治部主任。1946年4月齐
齐哈尔解放后,西满邮电管理局迁入齐齐哈尔市,孟贵民奉命调出,由孙继述任局长,张雁
翔任副局长。同年11月,孙继述调出;次年2月,靳子云接任局长职务,朱杰任副监理委员。
西满邮电管理局是东北地区建立最早的邮电管理机构,是在李富春亲自指挥下,派出大批干
部接收东北邮电的主要基地,此后在东北邮电管理总局担任正副局长职务的孟贵民、孙继述
、靳子云、张雁翔及接收东满、南满邮电的一些干部,都曾经在这里工作过。西满邮电管理
局的工作机构,初时设总务科、邮政科、电信科、电业科,迁入齐齐哈尔后,改设邮政科、
电信科、电业科、人事科和秘书室;先后下辖白城子、北安、肇东、嫩北4个邮电办事处及其
所属邮电局(所)。1947年11月,西满邮电管理局分为辽北、嫩江、黑龙江3个邮电管理局,
共辖有49个邮电局、16个邮电所、1个邮政所。
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北安)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2月,在北安建立了黑龙江省
电报电话总局和省会邮政局,分别管辖原黑龙江省的电报电话和邮政工作。1946年7月21日,
成立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委员会,由黑龙江省政府和省军区直接领导。委员会主任由黑龙江省
军区司令部三科科长赵心田兼任。下设邮政科、电信科、总务科、人事科;管辖区域包括北
安、德都、依东、克东、克山、拜泉、通北、海伦、通肯、绥棱、庆安、铁骊、青冈、望奎
、明水、兰西、绥化。1946年11月改称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仍归黑龙江省政府和省军区领
导。局长由军区参谋长关靖寰兼任,副局长赵心田、王为。1947年3月,划归西满邮电管理局
领导,改称西满邮电管理局北安邮电办事处。西满邮电管理局撤销的同时,将北安邮电办事
处改为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局址仍设在北安,主管原黑龙江省的邮电工作,隶属东北邮电
管理总局领导。第一局长由黑龙江省建设厅厅长刘咸一兼任,第二局长赵心田,副局长梁小
平。下设秘书室、邮政科、电信科、总务科、人事科;管辖区域有北安、绥化、克山、拜泉
、泰安、望奎、兰西、三道镇、青冈、庆安、铁骊、明水、绥棱、克东、德都、孙吴、黑河
、通北、海伦等19个邮电局和20个邮电所。1949年5月,与嫩江省邮电管理局合并为齐齐哈尔
邮电管理局。
牡丹江邮电管理局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23日,中共牡丹江地委委任牡丹江市建
设局副局长郭宁兼任邮政局长,并正式接收邮政部门。1946年4月15日绥宁省政府成立后,于
5月建立绥宁省邮政管理局,局址设在牡丹江市,由郭宁任局长,副局长赵金铎,隶属绥宁省
政府领导。负责管辖绥宁省内牡丹江市、宁安、穆棱、东宁、绥阳、鸡宁、密山、林口、五
林、新海(今黑龙江省海林县境内)等县的邮政通信工作。同年10月7日绥宁省政府改为东北
政联直属的牡丹江专员公署后,绥宁省邮政管理局随即撤销。之后,东北邮电管理总局在成
立的同时,在牡丹江设立邮电办事处(主任由牡丹江电业局局长何纯渤兼任;1947年1月,改
由牡丹江专署专员张静之兼任,后由郑德代理办事处主任)。同年6月,经东北邮电会议全体
决议通过,并经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建立牡丹江邮电管理局,于当年9月正式办公,局址设
在牡丹江市,仍隶属东北邮电管理总局,局长丁化一。下设邮政科、电信科、秘书科;管辖
区域有牡丹江、东安两市和镜泊、宁安、新海、五林、穆棱、绥阳、东宁、林口、鸡宁、密
山、虎林、饶河、宝清、永安等14个县的邮电工作。1948年8月,随牡丹江省建制的变化而撤
销,所属各局划归松哈邮电管理局领导。
合江邮电管理局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4月民主政府接收邮政和电信两局,建立合江
邮政管理局和电报电话管理局,由合江交通局领导。同年10月,东北邮电管理总局在佳木斯
设立合江邮电办事处(办事处主任由孟贵民兼任,副主任由孙继述兼任)。1947年6月,经东
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建立合江邮电管理局。局址设在佳木斯市,仍隶属东北邮电管理总局。局
长由孟贵民兼任,副局长由孙继述、朱晖兼任。同年9月,孟贵民调出;10月,朱晖任局长;
11月,任吴金陆为副局长。下设秘书室、邮政科、电信科;管辖区域有佳木斯、依兰、勃利
、富锦、东安、汤原、二龙山、同江、绥滨、桦南、依东、兴山、鹤立、集贤、滴道、恒山
、平阳镇、新平等20个邮电局和15个邮电所。1949年5月松江与合江两省合并后,与松哈邮电
管理局合并为哈尔滨邮电管理局。
松哈邮电管理局 1946年10月,东北邮电管理总局在哈尔滨设立松江邮电办事处(1947
年2月改称松哈邮电办事处,主任李进),1948年8月改设松哈邮电管理局,负责管辖松江省
和哈尔滨市的邮电工作,隶属东北邮电管理总局领导。局长靳子云,副局长李进(兼任哈尔
滨邮政局局长)。同年10月,李进调出。下设秘书室、经理科、计划科、检查科、邮政科、
电信科、总务科,哈尔滨邮政局和电报电话局也划归其领导;管辖区域有哈尔滨、牡丹江、
双城、阿城、一面坡、呼兰、巴彦、尚志、通河、宾县、延寿、宁安、木兰、牙不力、五常
、东兴、下城子、绥阳、绥芬河、拉林、山河屯、新甸、镜泊、西集、方正、八面通、东宁
、兴隆镇、穆棱,共1个邮政局、1个电报电话局、28个邮电局、13个支局、24个邮电所、2个
营业所、1个邮务所、1个军邮站。1949年5月,与合江邮电管理局合并为哈尔滨邮电管理局。
嫩江省邮电管理局 1947年11月西满邮电管理局撤销后建立,局址设在齐齐哈尔市,管
理嫩江省的邮电工作,隶属东北邮电管理总局领导。局长靳子云,副局长张雁翔。1948年5月
,靳子云、张雁翔调出,俞兢任副局长;8月,王昌荣任局长。下设秘书室、邮政科、电信科
、总务科;管辖区域有齐齐哈尔、白城子、洮南、肇东、安达、泰康、昂昂溪、富拉尔基、
朱家坎、讷河、肇源、嫩江、拉哈、大赉、开通、泰来、林甸、大同、任民、景星、宁年、
甘南、碾子山、肇州、瞻榆、镇东、安广、丰乐、塔子城、昌五、扶余、三岔河、前郭旗、
乾安、长春岭等35个邮电局、2个支局、13个邮电所。1949年5月,与设在北安的黑龙江省邮
电管理局合并为齐齐哈尔邮电管理局。
松江邮电管理局 1949年5月,松哈邮电管理局与合江邮电管理局合并建立哈尔滨邮电管
理局,局址设在哈尔滨,隶属东北邮电管理总局领导,管辖区域有哈尔滨市和松江省内各市
、县、旗及吉林省扶余县所属三岔河地区的邮电局(所)和满洲里国际邮件交换站。下设秘
书室、邮政科、电信科、经理科。1949年8月,靳子云调出,赵心田接任局长职务。同年11月
邮电部成立后,改由东北邮电管理总局和邮电部两级垂直领导,局长靳子云,副局长朱晖。
1950年10月,副局长朱晖调出。同年11月,内部机构撤销了经理科,增设了计划科、检查科
、人事科、财务科、供应科,秘书室改称办公室,电信科分设为长途电信科和市内电话科。
该年12月,石大魁任副局长;1952年2月,局长赵心田调出;3月,由赵步云代理局长;5月,
石大魁调出;6月,白景文任局长,赵步云调出。同年7月,改称松江邮电管理局,内部机构
改设2室14科。
1952年10月,王福祥任副局长;1953年8月,王树荆任副局长。1954年6月,与黑龙江邮
电管理局合并为邮电部黑龙江邮电管理局。
黑龙江邮电管理局(齐齐哈尔) 1949年5月由黑龙江省与嫩江省两个邮电管理局合并建
立齐齐哈尔邮电管理局,局址设在齐齐哈尔市,隶属东北邮电管理总局领导,管辖原黑龙江
省各地的邮电通信工作,下设秘书室、邮政科、电信科、经理科,局长王昌荣,副局长梁小
平。1949年10月,王昌荣调出,朱晖任局长;11月,邓述文任副局长。同年11月邮电部成立
后,改由东北邮电管理总局和邮电部两级垂直领导。1950年11月,增设计划科、检查科、人
事科、财务科、供应科,电信科分为长途电信科和市内电话科,秘书室改为办公室,撤销了
经理科。1952年7月改称黑龙江邮电管理局后,办公室改称秘书室,检查科改称监察室,财务
科改称经理科,相继又增设了劳资科、政治办公室和发行科。
1953年2月,邓述文调出,田学晖任副局长。1954年6月,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在哈
尔滨建立邮电部黑龙江邮电管理局,设在齐齐哈尔的黑龙江邮电管理局撤销。
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 1954年6月,随着黑龙江地区行政区划的变更,松江邮电管理局与
黑龙江邮电管理局合并为邮电部黑龙江邮电管理局,局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54号。
管理体制 黑松两省合并后,黑龙江省邮电部门实行部、省、县(市)三级行政管理,
邮电管理局受邮电部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邮电部领导为主;县(
市)邮电局受邮电管理局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以邮电管理局领导为主。
1958年7月,根据中央提出的为使邮电通信事业适应工农业生产建设的需要,将邮电建设
计划纳入国民经济整体规划之内,在全面规划、分工协作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分地规划、
分地建设、分地管理的原则,改革邮电管理体制,下放管理权限,省邮电管理局行政上由省
领导为主,业务由邮电部领导,邮电部黑龙江邮电管理局亦改称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黑龙
江省人民委员会1959年2月黑人范字281号文件规定,除省会局仍作为省内长途电信业务领导
局和省内邮路干线责任局外,其他各市县邮电局一律下交给各所在地、市、县领导。
1962年1月,再次调整邮电管理体制,省邮电管理局改为邮电部直属企业,县(市)局为
省邮电管理局直属企业,恢复以邮电部领导为主、与地方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权限分
工为:生产财务计划由省局直接下达,省局对县(市)局实行预算拨款制,企业基金按中央
规定的四项费用由各县(市)局制定计划,经省局批准后使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
计划由省局掌握批准下达,干部管理原则上下管至邮电企业一级,工矿和边防口岸、重要交
通要道、通信枢纽所在地的分局、支局长一级的正职干部,由省局直接管理;国家统配物资
由省局统一供应。此外,人民公社所在地以上的县内电话,原则上全部收为国家经营,人民
公社以下的通信设施,由公社自建部分属于社内通信事业,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
建设、分级管理、谁建谁有、自负盈亏的原则,由用户自建自维,在业务、技术、经济上由
国家统管。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3月,造反派夺权,成立临时接管委员会,工作处于不正
常状态。1967年9月,成立革命委员会,以省领导为主。
1969年11月,根据中央关于邮电体制改革的决定,将邮政和电信分设:电信部分划归军
队领导,设立黑龙江省电信局,受黑龙江省军区和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双重领导,以军区领
导为主;邮政部分与铁路、交通部门合并,于1969年12月26日设立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邮政
局,受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铁路、交通、邮政合并后的国家交通部双重领导,以省革命委
员会领导为主。
1973年7月,根据中央决定,再次调整邮电管理体制,邮政、电信重新合并,成立黑龙江
省邮电管理局,黑龙江省邮政局、电信局随即撤销,管理体制继续实行以地方为主、与邮电
部双重领导。
1979年6月,国务院批转邮电部关于调整邮电管理体制问题的报告,强调邮电通信“具有
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特点”,“是党和国家的神经系统,是国民经济的先行部门”。为了
有利于通信的指挥调度,管理体制实行邮电部和省、市、自治区双重领导,以邮电部领导为
主,至今。
领导成员 邮电部黑龙江邮电管理局成立后,至1985年,共有21人先后任黑龙江省邮电
管理局的领导成员。
此外,1969年邮电分设后,省电信局领导成员有:局长白光(军队干部),副局长叶志
堂、张义安(军队干部)、贺子明、刘福生(军队干部),政治委员尹文铎、第二政委魏恒
军及副政委初志川、苏振国,均为军队干部。省革命委员会邮政局建立之初,设领导小组,
组长张哲,副组长张福环、徐忠魁(群众代表);1972年3月,撤销领导小组,改设局长、副
局长和政治委员,局长张哲,政治委员于国良,副局长程立仪、张福环、王馥(女)、赵松
堂(军代表)。
工作机构 1954年7月邮电部黑龙江邮电管理局成立后,实行局科两级管理,工作机构设
置3室、11科和1所干部训练班,编制211人;除办公室设总务股外,其他科室一律取消股级建
制。
1955年12月,根据《邮电部、省邮电管理局分类、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
定(草案)》,管理局重新调整工作机构,增设县内电话科、干部科、第一科、总务科,计
划科改为计划财务科,财务科改为会计科,办公室改为秘书室。
1956年2月,根据邮电部关于将监察组织改为内部检查组织的决定,将监察室改为检查科
。同年12月,设立汇兑稽核科、教育科、设计组,撤销政治工作办公室。
1957年4月28日,根据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为克服官僚主义,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
率,管理局对其工作机构作了较大调整,秘书室改为办公室,设邮政、长途电信、市内电话
、计划财务、干部处,报刊发行、会计、劳动工资、县内电话、基建、总务、供应仍保留科
的建制,撤销了检查科、第一科、保卫科、教育科、人事科、汇兑稽核科和设计组,由原来
19个科室紧缩为5处1室7科,形成局、处、科三级管理格局。
1958年1月28日,贯彻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委及邮电部关于整
顿组织机构、精简编制的指示(以下简称整编),再次调整管理局内部工作机构,开始实行
局、处两级管理。除总务科外全部改为处级建制,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邮政处、电信处
、人事处、机要通信处、总务科。同年10月22日,增设基建供应处,机要通信处并入邮政处
。此后,于1959年7月20日增设基本建设处,基建供应处改为供应工业处。同年,无线电管理
工作划归邮电部门负责,于10月26日增设机要通信处、电信检查处、保卫处,人事处改为干
部处。1960年8月,增设县内电话处、劳动工资处、技术处,干部处改为人事处。同年11月整
编时,县内电话处并入电信处,劳动工资处并入人事处,技术处并入邮电科研所。1961年9月
,恢复县内电话处,基建处并入计划财务处。
1962年1月,国家调整邮电管理体制,县(市)邮电局改归省邮电管理局直接领导。由于
职能变化,经邮电部批准,管理局内部工作机构于1962年7月30日重新作了调整,设办公室、
邮政处、电信处、农村电话处、电信检查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劳动工资处、保卫处、
供应处。
1964年1月7日,为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健全技术责任制度,设立总工程师室,原电信处
的技术管理工作,划归总工程师室负责。
同年6月1日,根据邮电部颁发的《关于调整省局、市局机构设置和定员标准》的规定精
神,管理局工作机构再次调整,增设教育处、基本建设处;电信处改称电信业务处;保卫处
划归政治部,改称保卫部;撤销人事处;供应处与邮电器材仓库合并,成立黑龙江省邮电器
材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在办公室之下设档案科
。
1966年5月以后,随着“文化大革命”的逐步扩展,原有机构全部被“砸烂”。1967年9
月,革命委员会成立。1969年,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省邮电管理局革委会工作机构设政工
组、后勤组、办事组、工业供应组、电信组和邮政组。同年12月邮电分设后,省电信局内部
机构设有办公室、电信处、政治处、后勤处。省革命委员会邮政局内部机构设有办事组、政
工组、通信组、计财组;1972年9月,增设工业科研组,将办事组改为秘书组。
1973年7月邮电两局合并后,工作机构设1室9处。
同年12月1日,增设设备维护处。
1979年12月,为贯彻邮电部编制的省、地邮电部门管理机构和邮电通信企业非生产人员
编制定员标准意见,省邮电管理局内部工作机构重新调整为:办公室、邮政处、电信处、计
划统计处、财务处、基建处、人事处、教育处、工业处、科技处、保卫处、信访处、报刊发
行处和物资处(仍与省邮电器材公司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省局直属单位)。同
时,贯彻国务院有关“县至公社的地方国营农村电话的各项计划,纳入省、市、自治区计划
,由省、市、自治区邮电管理局设置专门机构加强管理,实行独立核算”的指示精神,经黑
龙江省编制委员会批准,于该月13日将原农村电话处改为黑龙江省农村电话局,为省邮电管
理局直属单位和地方国营企业。
1980年5月,增设企业管理处,科技处与工业处合并为科技工业处。翌年2月21日,撤销
信访处,在办公室之下设信访科;计划统计处与财务处合并改为计划财务处。1983年9月23日
,增设行政处,人事处改为劳动工资处,撤销企业管理处,另设调资办公室。同年10月5日,
设黑龙江省邮电地缆微波工程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基建处;10月8日,设黑龙江省邮运调度
室,办公地点设在邮政处内。为了适应技术引进工作、集体企业发展和编史修志工作的需要
,以及加强邮电通信的科学管理,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又于同年11月21日设引进办
公室,12月5日设集体企业办公室,12月29日设经济规划研究室,翌年2月设史志办公室。
1984年9月,设立邮票处,与省邮票公司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为省邮电管理局
直属单位。同年12月,增设通信开发办公室。
1985年3月,为适应改革需要,重新调整工作机构。
管辖区域 1954年7月黑松两省合并之初,管辖黑龙江省各邮电局。1956年1月,根据邮
电部及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的决定,将原黑河专署所领导的瑷珲、呼玛、孙吴、逊克县邮电
局移交省邮电管理局领导。1969年8月7日,原属内蒙古自治区的呼盟邮电局及两个市局、14
个旗局(1943人,其中科级干部36人,处级干部2人)划归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管辖。同年邮
电分设后,省电信局下辖哈尔滨市长途电信局、市内电话局及齐齐哈尔、伊春、鹤岗、双鸭
山、安达、鸡西市电信局计8个市局和嫩江、牡丹江、合江、松花江、绥化、黑河、大兴安岭
、呼伦贝尔等8个地(盟)电信局;省革命委员会邮政局下辖哈尔滨、齐齐哈尔、伊春、鹤岗
、双鸭山、安达、鸡西7个市局和嫩江、牡丹江、合江、松花江、绥化、黑河、大兴安岭、呼
伦贝尔8个地区(盟)局。1979年7月,呼盟邮电局及两个市局、14个旗局又重新划归内蒙古
自治区邮电管理局管辖。
截止1985年底,共辖黑龙江省所有邮电局(所)1586处,直属企事业单位20处。
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政治部 1964年6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工业交通系统
建立政治工作机关的决定》,由邮电部批准,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政治部正式建立,归省邮
电管理局党组和邮电部政治部直接领导。地址设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99号。政治部主任
由副局长张哲兼任(1966年3月,邮电部党组免去其兼任的行政副局长职务),副主任于洪斌
、程立仪。下设办公室、干部部、组织部、宣传部、保卫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政治工作机构被“砸烂”。1973年7月邮电管理体制调整后,省
邮电管理局重新组建政治部,隶属省邮电管理局和邮电部政治部领导。1973年7月——1976年
9月,政治部负责人为丁成尧、杨德发、董世民;1976年12月和1977年8月,董世民、贾文廷
先后任副主任;1980年3月,董世民调任省邮电工会主席;1981年7月贾文廷任主任;1983年
3月,贾文廷改任副局长,王鸣方任主任;1985年10月,王鸣方调出,孟宪成任主任。
政治部重新组建后,下设干部处、组织处、宣传处、保卫处。当年12月,撤销宣传处,
增设直属工作处(与局机关党委“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组织处改称基层工作处。1979
年9月,增设宣传处,撤销基层工作处。同年12月,保卫处划归行政领导。1983年9月,增设
老干部处。
1984年5月,邮电部政治部转发中组部文件,重新明确政治工作是党的工作,政治工作机
关是党的工作机关后,隶属关系改由省邮电管理局党组和党组书记领导。全省邮电部门的干
部工作、老干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统由
政治部负责。
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派出机构 1956年5月8日,黑龙江邮电管理局在嫩江、绥化、牡丹
江、合江、黑河专区正式设立督察员(专区办事处的前身),为管理局派出人员,归管理局
直接领导。各设督察员1人,检查员1——2人,担负专区内各局邮电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1
957年4月,撤销绥化督察员。
1958年8月9日,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松花江、嫩江、牡丹江、合江、黑河专区办事处同
时成立,并随邮电管理体制的调整,改为以地方领导为主,接受邮电主管部门的指导。1959
年3月3日,各专区办事处改为专署邮电局,归各专署领导。
同年12月1日,贯彻中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调整邮电管理体制的指示,撤销各专署邮
电局,设立嫩江、松哈(原松花江地区和哈尔滨市所属各县)、合江、牡丹江、黑河5个邮电
办事处,仍作为省邮电管理局派出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协助省局进行督促检查和调查研究,
归省邮电管理局直接领导。
1965年11月5日,松哈办事处分设松花江、绥化地区两个邮电办事处。松花江办事处设在
哈尔滨,绥化办事处设在绥化。
1969年11月邮电管理体制调整后,嫩江、绥化、黑河设立地区邮政局(不兼现业),牡
丹江、合江、松花江、大兴安岭地区和呼伦贝尔盟设立兼所在地现业的地区(盟)邮政局,
均负责全区的邮政管理工作;嫩江地区设立电信局(不兼现业),牡丹江、合江、松花江、
绥化、黑河、大兴安岭地区和呼伦贝尔盟设立兼所在地现业的地区(盟)电信局,均负责全
区的电信管理工作。
1973年7月邮电合并后,各地区(盟)邮电局相继成立。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单设
市邮电局,伊春、松花江、绥化、黑河、大兴安岭地区和呼伦贝尔盟只设地区(盟)邮电局
(兼现业)。
此后,1983年10月31日,牡丹江地区邮电局撤销,所属县(市)局划归牡丹江市邮电局
管理。1985年1月24日,嫩江、合江地区邮电局撤销,所属各县邮电局分别划归齐齐哈尔、佳
木斯市邮电局管理。同年3月1日,绥化、黑河地市邮电局合并,仍称绥化、黑河地区邮电局
,改兼现业,并分别管理所辖的各县(市)邮电局。
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直属单位 1954年7月黑龙江邮电管理局建立之初,所设附属单位有
训练班1所,邮电疗养院、医务所、托儿所、市内工程队各1处。至1956年,又陆续增设了招
待所、修机室、供应仓库、文化学校等单位。1958年,训练班改为省邮电学校,并成立了省
邮电科学研究所。1959年7月,成立省邮电建筑安装公司。1962年,成立省长途电信线路中心
站,同年6月,改称省长途电信线务总站。1964年6月,成立省邮电器材公司。1966年,成立
省兴建工具厂,1970年8月改称省七○八厂,1980年7月1日撤销。1971年9月,成立省二○八
总站。1972年1月,设汇兑稽核处。1975年10月,成立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七四六一通信大队
,队址设于阿城县,1983年11月撤销。1980年3月,在原省七○八厂厂址设省邮电职工学校,
1984年11月撤销。截止1985年底,省邮电管理局直属单位共计2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