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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历程

  黑龙江地区炼钢生产始于20世纪初的中东铁路哈尔滨总工厂(现哈尔滨车辆厂),在19 07年新厂房建成至1922年有钢产量记载(1922年生产钢铸品150.5吨)这一段时期内,建有 变压器容量400千伏安的电气炉1座,约相当于公称容量为0.5吨的电弧炉。1945年东北光复 接收该厂时有3吨电弧炉和1.5吨转炉各1座,也是黑龙江地区较早的炼钢设备。
    1947年,在解放战争中,东北民主联军总军工部将吉林省通化军工厂的炼钢设备经朝鲜 搬迁到黑龙江兴山(今鹤岗市),建有3吨电弧炉1座,2吨电弧炉2座,取名兴山炼钢厂,19 48年底东北全境解放后,又迁往沈阳与“五·一”兵工厂合并。
    新中国成立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于1954——1957年由苏联援建的北满钢厂(现 齐齐哈尔钢厂)建成投产,建有5吨、10吨、20吨电弧炉各1座,70吨平炉3座,年产钢能力1 6.5万吨。1956年8月8日投产的20吨电弧炉,在当时是全国最大的电炉。在此期间,齐齐哈 尔和平机器厂、齐齐哈尔通用机械厂、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第一机器制造厂、哈尔滨新风 加工厂(现东北轻合金加工厂)、鸡西煤矿机械厂也建有0.1—4吨电弧炉,齐齐哈尔车辆厂 、牡丹江车辆厂、哈尔滨森工机械厂、哈尔滨机联机械厂、佳木斯煤矿机械厂、鸡西电机厂 、北安新生机械厂建有0.5—3吨的侧吹转炉。这些炼钢炉主要用于本企业的铸钢件生产。1 957年全省钢产量为12.07万吨。
    1958——1960年的“大跃进”期间,黑龙江省掀起了全党全民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又 新建了一批炼钢炉。当时全省共有炼钢炉157座,总容量752.5公称吨。其中平炉8座,容量 460公称吨,除北满钢厂已投产了3座70吨平炉外,1958年第一重型机器厂又新建70吨平炉3座 ,齐齐哈尔车辆厂新建20吨平炉2座。全省共有电弧炉27座,容量144.6公称吨,除北满钢厂 已投产的3座电弧炉外,第一重型机器厂又新建20吨、5吨电弧炉各1座,佳木斯发电厂新建5 吨电弧炉1座,其他皆为3吨以下的。全省共有小转炉122座,容量为148公称吨,分布在全省 各行各业的74个单位中,容量最大的为6吨,最小的只有0.2吨,其中1吨以下的有81座,北 满钢厂新建6吨转炉4座。“大办钢铁”期间建的小转炉,设备简陋,工艺技术落后,大多数 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在1961年国民经济调整中全部“下马”。1958—一1960年全省钢产量 分别为34.5万吨、52.57万吨、61万吨,1961年下降为19.5万吨。
    1962——1965年的调整时期,黑龙江省只有北满钢厂和非冶金行业的铸钢生产,年产钢 在21—26万吨之间,1965年上升到32.3万吨。
    “文化大革命”时期,又新建了一批炼钢炉。1966年哈尔滨钢厂建设1.8吨侧吹转炉2座 。1970年齐齐哈尔钢厂增建20吨电弧炉1座。西林钢铁厂新建3吨电弧炉2座,分别于1970年和 1973年投产。1970——1972年间,富拉尔基钢厂新建1.5吨电弧炉1座,宁安钢铁厂建0.5吨 电弧炉1座、0.5吨转炉2座,海林钢铁厂建1.5吨电弧炉1座,牡丹江矿山机械修配厂建3吨 电弧炉1座,宁安和海林的炼钢炉投产不久就相继拆除。1975年齐齐哈尔车辆厂把2座20吨平 炉改建为1座40吨平炉。1976年西林钢铁厂1座5吨氧气顶吹转炉投产。“文化大革命”使炼钢 生产受到严重干扰,全省钢产量由1966年的37.4万吨,1967年下降为27.4万吨,1968年又 降到24.6万吨,虽然新建了不少炼钢炉,但钢产量没有明显增长,1976年产钢37.8万吨, 仅比1966年增长1%,处于徘徊的状态。
    1976年10月碎粉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后,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指引下,走“挖潜、改造、完善、配套”之路 ,使黑龙江省炼钢生产得到稳步发展。
    齐齐哈尔钢厂,从1977年到1980年期间,通过大修将3座70公称吨平炉改造成为90公称吨 平炉,使平炉钢能力由年产16万吨提高到年产19.5万吨,以后又采取平炉吹氧等措施,到1 985年平炉生产能力达到年产钢24万吨;1977年自建1台变压器容量为1620千伏安的单相双支 臂抽锭式电渣炉,1980年从联邦德国引进1台变压器容量为300千伏安、公称容量为10吨的单 支臂双熔位电渣炉;1984年增建1台变压器容量为14000千伏安、公称容量为30吨的电弧炉。 齐齐哈尔钢厂通过改造扩建,1985年钢产量已达到38.27万吨,比1976年的23.14万吨增长 了65.4%,是原设计能力的2.3倍。
    西林钢铁厂第二座5吨氧气顶吹转炉于1979年建成投产。1980年对两座5吨转炉进行系统 技术改造,扩大厂房面积1037平方米,为解决高炉铁水与转炉的配合问题,增建120吨混铁炉 ,扩大转炉容量,对有关设备进行了全面改造,从而使转炉生产逐步走向正常。1982年产钢 10524吨,1983年产钢31820吨;1984年达到50041吨,已接近7万吨的设计能力。对两座3吨电 弧炉也进行了改造,1981年将变压器容量由1800千伏安改为2700千伏安,1983年电炉钢产量 达到2.52万吨,首次突破原设计产钢1.87万吨的能力。1984年又开始扩建第二炼钢车间, 增建10吨电弧炉3座,1984年底有1座10吨电弧炉投产,1985年产电炉钢5.62万吨。至1985年 西林钢铁厂的炼钢能力由原设计8.87万吨,增加到13万吨,当年产钢105970吨,已超过了原 设计能力。
    哈尔滨钢厂从1978年至1983年也进行了全面改造,将原两座1.8吨直筒形侧吹转炉改为 两座3吨涡鼓型富氧侧吹转炉,将原每小时6吨的化铁炉改造为每小时10吨的化铁炉,使钢产 量由1976年的5702吨增加到1984年的35507吨,比“文化大革命”期间增加5倍。宁安轧钢厂 又建3吨电弧炉1座。
    1978年以后,黑龙江省炼钢生产增长较快,1977年全省产钢42.83万吨,1978年为54. 74万吨,1985年增加到75.93万吨。1985年比1977年增长77.28%。
    至1985年末,全省共有各种炼钢设备92座,容量合计为837.5公称吨,年生产能力93. 4万吨。按炉型及企业的分布情况是:全省共有平炉7座,容量合计为520公称吨,炉底面积合 计为257.1平方米,年生产能力为38.4万吨。主要分布在3个厂家,齐齐哈尔钢厂有90吨平 炉3座,容量为270公称吨,炉底面积为127.5平方米,年生产能力为24万吨;第一重型机器 厂有70吨平炉3座,容量为210公称吨,炉底面积为96.6平方米,年生产能力为12万吨;齐齐 哈尔车辆厂有40吨平炉1座,炉底面积为33平方米,年生产能力
     为2.4万吨(一直没有生产)。全省共有电弧炉75座,容量合计为272.3公称吨,变压器总 容量为168710千伏安,年生产能力为44.5万吨。其中30吨电弧炉1座,为齐齐哈尔钢厂1984 年新建的,尚未正常生产;20吨电炉3座,齐齐哈尔钢厂2座,第一重型机器厂1座;10吨电炉 3座,齐齐哈尔钢厂、西林钢铁厂、哈尔滨电机厂各1座;8吨电弧炉1座,5吨电弧炉10座,3 吨电弧炉16座,2.8吨电弧炉1座,2吨电弧炉1座,1.5吨电弧炉22座,0.5吨电弧炉17座, 分布在全省53个单位中。齐齐哈尔钢厂共有电弧炉6座,容量合计为88公称吨,变压器总容量 为43750千伏安,年生产能力为16万吨;西林钢铁厂电弧炉3座,合计容量16公称吨,变压器 容量12600千伏安,年生产能力6万吨;哈尔滨钢厂、宁安轧钢厂各有3吨电弧炉1座,富拉尔 基钢厂有1.5吨电弧炉1座。以上4个专业炼钢厂共有电炉12座,以生产钢锭为主,其余63座 电弧炉均分布在各行业的机械厂中,以生产铸钢件为主,也少量生产一些钢锭。全省共有转 炉4座,16公称吨,年生产能力10.5万吨,分布在两个钢铁厂,西林钢铁厂有5公称吨氧气顶 吹转炉2座(二吹一),年产能力7万吨,哈尔滨钢厂有3公称吨涡鼓型富氧侧吹转炉2座(二 吹一),年生产能力3.5万吨。齐齐哈尔钢厂有特殊钢冶炼设备6座,容量合计29.2公称吨 ,变压器容量8104千伏安,年生产能力为1万吨,因其为电渣重熔,重复冶炼,故在全省总生 产能力中没有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