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有色金属工业
黑龙江地区有色金属生产虽然历史久远,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没有多大发展
,只有一些手工业作坊,回收废杂铜冶炼再生铜,也加工一些铜材,规模不大。
新中国成立后,有色金属工业开始有了新的发展。在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由苏联援建的哈尔滨一○一厂(现东北轻合金加工厂)于1954年动工兴建,1956年11月5日
第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形成2.6万吨的铝材加工能力,建有板材、管材、棒材、线材的加工
设备,是我国第一个大型轻合金加工企业。第二期工程于1962年建成投产,合计年产铝镁加
工材能力3.62万吨。
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黑龙江省发动万人上山找矿的群众运动,发现60多处有
色金属矿点,并对多宝山、小西林、弓棚子等10余处铜、铅、锌矿进行土法开采,建了一批
日处理50吨的简易小选矿厂,开展了土法炼铜,在牡丹江、佳木斯建设两处小铝厂。在1961
年国民经济调整中大部分都停产“下马”。
随着地质勘探工作的进展,一些有色金属矿资源逐步查清,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重点
建设了西林铅锌矿,设计规模为日采选能力1200吨;松江铜矿由日采选200吨扩建为500吨,
并开始建设铜冶炼厂;多宝山铜矿由日采选120吨扩建为300吨。同时恢复了佳木斯铝厂的生
产。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经过技术改造和完善配套
,有色金属工业走上了稳步发展的新阶段。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引进部分国外先进设备,改造
了板带系统,提高了技术装备水平,西林铅锌矿、松江铜矿、多宝山铜矿逐步完善配套,生
产走向正常,佳木斯铝厂完成年产5000吨规模的改扩建,又新建了黑龙江铝箔厂。
1985年,黑龙江省已初步形成铜、铅、锌矿山采选,铜、铝冶炼及加工的生产系统,形
成生产能力有:年采矿47.5万吨,铜选矿日处理750吨,铅、锌选矿日处理800吨,再生电解
铜年产2400吨,电解铝年产5000吨,铝镁加工材年生产能力55070吨,铜材年产2000吨。还有
稀土、钨钼材生产。
1949—1985年,全省共发现有色金属矿床30处。先后开采铜、铅、锌矿10余处,累计完
成采掘(剥)总量688.2万吨,采矿464.9万吨,选出铜精矿含铜量16196吨,铅精矿含铅量
97697吨,锌精矿含锌量123275吨。有色金属冶炼回收废杂铜生产再生铜29702吨(其中电解
铜26231吨),土法炼铅1829吨,生产电解铝15810吨。有色金属加工累计生产铝镁加工材80
.1万吨,铜材8916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