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冶金管理
新中国成立前,黑龙江地区尚没有专业化生产的冶金企业,有些冶金产品,都是由铁路
、机械、军工等部门生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在黑龙江地区重点建设了北满钢
厂(齐齐哈尔钢厂)和哈尔滨一○一厂(东北轻合金加工厂)两个现代冶金企业,采用苏联
的管理模式,实行计划经济的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企业领导体制是“一长制”。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从1958年开始“大跃进”,掀起了全党全民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
,兴建了一大批地方冶金企业。这一时期,在“政治挂帅”、“以钢为纲”、“破除迷信”
、“解放思想”、“敢想敢干”的口号下,老企业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新企业又没有建立
规章制度,企业管理出现了混乱。1961年9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
即工业七十条),全省冶金工业开始进行企业管理整顿工作。但由于国民经济调整,地方冶
金企业大批关停并转,人员大量精简下放,企业管理无人顾及。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泛滥,企业中党的组织瘫痪,规章制度
被说成“管、卡、压”而被砸烂,企业管理处于严重的混乱状态。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
集团后,开展了“工业学大庆”运动,开始加强企业管理,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和各冶金企
业先后成立“学大庆办公室”,重点抓企业管理,并有一批企业被命名为“大庆式企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指引下,全省
冶金工业经过坚决而慎重地调整。从1980年开始,进行了恢复性整顿,普遍建立了各项规章
制度,对改变冶金企业管理工作无章可循的局面起到了较大作用。但是,由于大多数冶金企
业管理基础较差,职工素质不高,虽然有了规章制度,普遍存在执行不严的问题,管理水平
低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1982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提出搞
好三项建设(逐步建设起一支又有民主、又有集中的领导体制;逐步建立起一支又红又专的
职工队伍;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文明的管理制度),达到“六好”要求(企业能够正确地处
理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的经济关系,出色地完成国家计划,达到三者兼顾好、产品质
量好、经济效益好、劳动纪律好、文明生产好、政治工作好)。为贯彻国务院的决定,黑龙
江省冶金工业局制订了《全省冶金工业企业整顿工作规划》,提出要把整顿企业作为解决各
方面问题的“总开关”,重点抓好五项整顿:整顿经济责任制,整顿和加强劳动纪律,整顿
财经纪律,整顿劳动组织,整顿、建设领导班子。对重点企业和难度较大的企业,由省局派
驻蹲点调查组到现场协助企业进行整顿;对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采取自行整顿,由黑龙江省
冶金工业局组织验收;其它企业由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派整顿联络组指导。地、市、县属冶
金企业,在当地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也分期分批地进行企业全面整顿工作。从1982年2月西
林钢铁厂全面整顿蹲点调查组进点开始,到1985年末,经过4年时间,列入整顿规划的32个全
民所有制冶金企业,陆续完成了整顿工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和复查,取得了“全面
整顿、综合治理”合格证书。通过这次整顿,有东北轻合金加工厂、齐齐哈尔钢厂、哈尔滨
轧钢厂、永安焦化厂、哈尔滨冷轧带钢厂、哈尔滨钢丝绳厂先后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为
“六好企业”。
这次企业整顿的特点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时进行的。197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国营
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以后,黑龙江省冶金企业开始了扩权试点;建立健全
了经济责任制,全省冶金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财务指标包干,炼铁企业实行吨铁亏损定额补
贴包干;在人事劳动制度上引入了竞争机制;在分配制度上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工资奖励办法
。经济体制改革使企业增添了活力,推动了企业由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企业开始
走上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
“全面整顿、综合治理”是黑龙江省冶金企业有史以来,在管理上进行的最普遍、最全
面、最深入的整顿。这次整顿使企业的管理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一是企业领导班子的结构趋
于合理,据省直属的15个企业统计,整顿后厂级班子的平均年龄由49.3岁下降到44.2岁,
平均职数为4.6人,比以前减少了1/4,班子内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从25%增加到60%
;二是建立了比较切合实际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基本上做到岗位责任明确,考核指标明确,
奖惩办法明确,达到责、权、利相结合,有效地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三是企业管理的
基础工作加强,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执行比较严肃、认真,计划、质量、生产、财务
、设备、能源、劳资、物资、安全、环保等各项专业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制订、修改了产
品标准,使批量生产的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补充、修改了生产定额、资金定额和消耗
定额,定额水平有了提高,定额面平均达到80%,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0%以上,产品检测率
达100%,健全了各种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基本做到了填写及时、齐全、准确、清晰,干部
职工培训工作进展较快,职工“双补”(文化补课、技术补课)合格率平均达到80.60%,专
业技术培训面达20%,62%的厂(矿)长通过了全国厂(矿)长(经理)统考。
经过“全面整顿、综合治理”,黑龙江省冶金工业的经济效益有了显著提高,1985年,
全省冶金系统实现利税21282万元,比整顿前的1981年增加1.74倍;预算内企业亏损户由24
户减少到2户,亏损额由3738万元减少到380万元。建厂以来多年连续亏损的西林钢铁厂,经
过企业整顿,1985年成为实现利税超千万元的盈利企业;多年严重亏损的炼铁企业实现了扭
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