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章 计划管理

  黑龙江省冶金工业计划管理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国家直属企业的计划,由冶 金工业部直接管理;黑龙江省地方冶金工业的计划,由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下达,省直属冶 金企业的计划,由省冶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地、市、县冶金企业的计划,由当地经济委员 会或冶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厅自从1958年成立以来,几经变化,计划管 理一直和财务或其它部门合署,1974年以后单独设立计划处,负责编制全省冶金工业长期发 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计划。各冶金企业也都设有计划科 (处),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编制本企业的年、季、月实施计划,并组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