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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标准化工作

  新中国建立以来,黑龙江省冶金工业的标准化工作,从沿用苏联产品标准到采用本国统 一的国家标准、冶金工业部标准和企业标准、内控标准,向系统化方向发展。标准化工作也 由产品标准化逐步发展到技术标准化。对提高冶金产品质量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以北满钢厂(齐齐哈尔钢厂)、哈尔滨一○一厂( 东北轻合金加工厂)为主的冶金企业都执行苏联国家标准(ΓOCT)。
    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冶金工业部在1954年制订的205个钢铁产品技术标准 的基础上又颁布了250多个产品标准,黑龙江省冶金工业标准化工作也开始起步,重点企业都 在技术设计部门配备了负责技术标准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技术标准,制订企业标 准等工作。
    1962年,国务院颁布了我国标准化工作的第一部法规——《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 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科委标准局编制了《标准化工作十年发展规划》,有力地推动了各地 、各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在黑龙江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全省冶金企业开展 了冶金产品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齐齐哈尔钢厂制订了一系列原材料和半成品的企业标准 (编号为QB),钢材、锻件的企业标准(编号为QC、QD),并受冶金工业部委托,起草了部 分部颁标准,如火炮用钢标准(YB(475-64))、炮弹用碳素钢标准(YB(475-67)), 炮弹用合金钢标准(YB(480-67)),大口径火炮用钢标准(YB(485-64))等。
    “文化大革命”期间,刚刚得到发展的标准化工作遭到严重破坏,机构被撤销,队伍被 解散,冶金系统的标准化工作人员多数被下放,很多资料散失。在“铲除修正主义的洋标准 ,立无产阶级的土标准”的论调下,出现了不少所谓“经验标准”。1970年以后,周恩来等 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要尊重科学”、“要补充、修订产品标准”。齐齐哈尔钢厂受冶金工 业部委托,起草了深冲用优质碳素钢、热轧圆钢、方钢的技术标准,建立了YB(483-70)、 GB(702-72)等标准。
    1979年6月,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召开了全系统第一次标准化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黑 龙江省冶金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订了标准化工作计划及清理整顿技术标准的 措施。通过整顿,年底全省冶金系统执行的产品标准共有268项,其中国标40项,部标117项 ,企标111项。此后,在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的组织下,开展了完善标准体系、制订企业内控 标准的工作。到1981年,参与制订国家标准20项、冶金工业部标准9项、优质品标准28项、企 业标准32项、内控标准34项;并下发了《黑龙江省冶金企业内控标准的管理办法》(试行) ,使冶金企业基本上实现了按标准组织生产,消灭了无标准产品。为了进一步抓好标准化工 作,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在1981年开展了标准化工作“五查”活动:即查企业领导对标准化 工作重视情况;查标准化管理基本情况;查技术标准贯彻执行情况;查建章建制情况;查标 准化研究及其效果情况。通过“五查”,交流了经验,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标准化管理。“五 查”活动受到了冶金工业部、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的好评,先后在冶金工业部《冶金标准化 》期刊和黑龙江省有关会议上介绍了经验。1982年,西林钢铁厂、齐齐哈尔钢厂、东北轻合 金加工厂、牡丹江矿山机械修配厂等企业陆续制订了一整套包括原材料、工艺、半成品、设 备、环保、安全卫生在内的技术标准,使标准化工作由单纯“产品标准”,向生产全过程的 系统标准化发展。从1983年开始,全省冶金产品标准化工作进入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 标准的阶段。当年,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厅组织制订了《冶金产品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 准规划》,按照“认真研究、积极采用、区别对待”的方针,分期、分层次地开展这项工作 。东北轻合金加工厂收集整理了美、日、英、法、联邦德国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铝、 镁及其合金技术标准561种,汇编了250万字资料和2000多种国外先进产品实物标准,制订了 高于国标、部标的内控标准28个;产品标准中有45.9%达到国际标准。被定为ISO国际标准化 组织TC75技术委员会、SC技术委员会在我国的归口管理单位。为了适应标准化工作的需要, 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厅在1984、1985年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培训了企业标准化管理人员100多人 次。各企业也先后举办了学习班、技术讲座、岗位练兵、知识竞赛等标准化宣传教育活动。
    到1985年,黑龙江省冶金企业负责起草、修订、制订的技术标准共384项,其中国标54项 、部标42项、企标288项,有6项标准获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科技进步四等 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