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安全与环保管理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北满钢厂(齐齐哈尔钢厂)和哈尔滨一○一厂(东化轻合金加工
厂)投产后,就设有比较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也比较齐全。其他为数不多的地方
冶金企业由于作业简单,规模小,相对生产事故也较少。在管理上,根据国家颁发的《工厂
安全卫生规程》和《工厂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要求,各企业都初步建立了工伤事故报告
制度和工厂安全规定。据纺计,1952年至1957年,全省冶金企业工亡8人,重伤13人,轻伤6
70人。
“大跃进”时期,全民大办钢铁,一大批冶金企业在短期内纷纷上马,由于设备简陋,
简易投产,忽视安全,伤亡事故严重。1958—1960年3年内,仅6户冶金企业就工亡34人,重
伤28人,轻伤2918人,年平均千人工亡率0.455‰,千人重伤率0.356‰、千人负伤率38.
372‰。其它企业由于无人管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没有记载。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厅设有劳动安
全处,有1人专职负责劳动保护工作。
1961年开始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国务院下发安全生产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教育制、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制。各企业整顿了生产秩序,开
展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武,建立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职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开展安全
检查,使冶金企业安全状况有所好转。这一时期全省冶金企业年平均千人死亡率0.353‰、
千人重伤率0.389‰、千人负伤率18.451‰。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无政府主义思潮影响下,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被撤销,安全规章
制度被废除,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又一次恶化。在新建的冶金企业中,由于强调“边设计、
边建设、边生产”,普遍存在设计不合理、工艺技术落后、装备陈旧、设备不配套等问题,
加上忽视安全教育,使伤亡事故连年上升。据统计,在“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时
期,全省冶金系统工亡人数达192人,平均每年死亡18人,最多为1974年死亡30人;共发生重
伤608人,平均每年5人,最多为1972年达116人;千人负伤率每年波动在50—90‰之间,最高
的1972年达90.509‰。为了扭转这种情况,1975年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连续开
展安全生产大教育、大总结、大检查、大评比、大分析活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对新工人普遍进行安全知识补课,对特殊工种实行考核后持证上岗,建立安全活动日制度,
及时表扬坚持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每
年春、秋两季开展全省冶金行业安全大检查。与此同时,企业通过自筹为主、国家扶植为辅
的办法筹措资金,上了一批安全措施项目。据1973年至1976年统计,全省冶金企业用于安措
项目费用为48.86万元。1975年,国家计委还拨款10万元补助西林铅锌矿用于井下通风防尘
设施。但是,这些安措费对改变安全状况仅是杯水车薪,冶金企业安全隐患严重,职工劳动
条件差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据1974年调查,全省冶金企业有不安全隐患2149项,经整
改后,仍有422项。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职业病患者日趋见多。矿山企业通风系统较好的西林
铅锌矿、松江铜矿井下粉尘合格率仅为30%—40%。到1976年,全省冶金企业矽肺病患者共19
2人,累计死亡10人,其中当年新增的矽肺病患者55人。
1978年以后,安全管理逐步加强。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各企业按2‰到5‰的比例配备安全干部,各地市冶金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逐步得
到充实加强。并加强安全教育,对企业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特殊工种岗位工人,分期分
批进行培训,争取一年时间全部轮训1次。当年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对283名工段长、772名班组
长进行了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岗位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考核,并在全厂380个工
种岗位上恢复、建立了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其他省直属冶金企业也先后建立了安全生产
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发放
制度、安全防火制度。1979年,全省冶金企业开始逐步推行“确认制”,即要求操作者在工
作之前,要口颂规程,手式规程,对准备工作的操作程序进行检查,在本人和监护人确认无
误后方能操作。同年,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编印了炼铁、炼钢、轧钢、焦化、锅炉压力容器
、电气、矿山井下通风、井下运输、爆破等专业的安全教材,并对1664名厂矿长、科长、车
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进行了安全政策、安全技术知识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7分。各企业
还对3873名新工人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有1799名特殊工种工人经重新考核合格,颁发了上
岗证。1980年,省直属冶金企业中,试行了安全值班佩戴安全袖标制度。为了加强劳动保护
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对500多个工种的劳保用品发放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审核,制订了《黑龙
江省冶金工业系统主要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1980年国家劳动部决定,从当年起,每年5月份,在全国开展“安全月”活动。在第一个
“安全活动月”中,黑龙江省冶金企业有3.5万人收听了电视广播大会,会后掀起了声势浩
大的宣传活动,据省直属冶金企业统计,出刊安全生产宣传画、板报603块,安全标准警示牌
511块,宣传标语764条,广播稿456篇,在全省冶金厂矿普遍开展了“十个百分之百”活动,
即:(1)机械设备联结、传动部位百分之百有安全防护罩;(2)电气线路百分之百整齐规
范化,高压电气作业实行工作票制;(3)天车安全装置百分之百齐全可靠;(4)厂内运输
车辆制动装置、交叉道口标志、护栏百分之百齐全可靠;(5)特殊工种百分之百持证操作;
(6)厂内、车间物料堆放百分之百整齐规整;(7)锅炉、受压容器安全装置百分之百完好
;(8)人行通道、栈桥、人梯、工作平台百分之百有防护栏杆;(9)高空作业百分之百系
安全带;(10)工人上岗百分之百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矿山井下还另有“十个百分之百”
的具体要求。1981年,省直属冶金企业继续开展培训工作,培训总计达27000人次,其中培训
特殊工种工人4733人。1982年,各企业在“全面整顿,综合治理”中,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各
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奖励办法,建立了“工伤事故”、“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职工安全教
育”、“特殊工种培训教育”档案。并从当年起,开展了实现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
故、交通事故为零的“四个零”活动。1984年,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厅下发了《黑龙江省直属
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奖惩试行条例》,各企业普遍制订了实施细则;当年,推广鞍山钢铁
公司“安全生产挂牌制”经验,制订了《黑龙江省冶金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标准》,在全
省冶金企业中开展了“安全文明生产打分挂牌”活动。《标准》规定,工厂考核56个项目,
矿山考核77个项目,满分均为100分。经检查得分在80分以上的企业,为系统安全文明生产先
进单位,挂绿牌;得分在65分至79分的,为安全文明生产合格单位,挂红牌;得分在65分以
下,或虽在65分以上,但发生工亡事故,或者新改扩建工程缺少安全防护措施的,为限期整
改单位,挂白牌。
1985年,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厅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厅长担任主任,生产副厅长为
副主任,有关处长为委员,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工总数
在800人以上的冶金企业中都设有安全科(处);800人以下的企业也都设立了专职安全员。
全行业共有专职安全管理干部224人,占职工总数的3.9‰,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20%。企业
都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各生产车间配有专、兼职安全员,班
组配备了群众安全员,基本形成了一个专群结合、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制
订了《黑龙江省冶金企业事业单位安全文明生产标准打分挂牌办法》。这一时期,每年由省
冶金工业厅组织全省冶金系统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对每个冶金企业都按《标准》逐项
打分,然后综合全省情况进行评比,排出名次,分别挂“绿”、“红”、“白”牌,并发出
通报,对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差的企业进行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死亡事故进行罚
款,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在全行业推广了鞍山钢铁公司“安全生产联保制”、“安全生
产确认制”经验和哈尔滨冷轧带钢厂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各企业通过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
完善了13项安全管理制度,有36家企业实行了安全检修措施卡制度,18家企业制订了安全文
明生产考核办法和标准,40家企业推行了安全目标管理,把安全指标纳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
制考核中。一些企业的共青团组织还开展了“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既发挥了共青团在安
全生产中的作用,又使青年工人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由于安全管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状
况有了逐步好转,千人死亡率由1974年的0.49‰到1985年下降到0.256‰;千人重伤率由1
972年的1.935‰,到1985年下降到0.293‰;千人负伤率由1972年的90.509‰,到1985年
下降到6.098‰。并涌现了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哈尔滨冷轧带钢厂建厂20年无死亡事故
,连续5年被评为全国冶金工业安全生产先进企业。一些现代管理办法,如“数理统计预测事
故”、“事故树分析”等系统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已开始在齐齐哈尔钢厂、庆安钢铁厂等企
业应用。
但是,一些企业在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过程中,存在以包代管、忽视安全管理的现象,
1985年千人死亡率突然上升,比上年增加1.3倍,比历史最低的1982年增加1.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