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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保护管理

  黑龙江省冶金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起始于70年代。1973年国家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 保护会议,颁发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1974年黑龙江省成立 了环境保护专职机构,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在基建处设立了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同年12月召 开了全省冶金系统环保座谈会,这是
    全省冶金工业第一次环保会议。由于黑龙江省大多数企业兴建于60—70年代,多数是土 法上马、简易投产,废水、废气、废渣基本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污染农田、污染环境。西 林钢铁厂的高炉煤气洗涤水和焦化含酚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汤旺河,总排放口的水样含 酚、氰每升高达12.5毫克,超过排放标准25倍;西林铅锌矿尾矿水在排放过程中,跑、冒严 重,2公里长的尾矿排放槽及两侧地面污水横溢,与雨水一起流入汤旺河;松江铜矿因尾矿污 染,赔款10多万元;东北轻合金加工厂排放的废水每升含油高达80毫克,直接污染松花江水 质;各钢铁厂的炼钢炉、高炉、球团矿的土法焙烧、焦炉、轧钢加热炉的烟气被称为“黄龙 ”、“红龙”、“黑龙”,严重污染环境。
    为了强化环保管理,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局于1980年制订了《加强冶金工业环保工作的规 定》,1981年把基建处改为基建环保处,充实人员,加强了力量。各地市冶金局也相继成立 环保机构,充实了人员。齐齐哈尔钢厂、西林钢铁厂等企业先后设置了环保科。先后建立了 4个环境监测站:西林钢铁厂监测站于1980年成立,有监测人员11人;松江铜矿监测站于198 1年成立,有监测人员15人;齐齐哈尔钢厂监测站于1982年成立,有监测人员19人,还投资2 30万元建起了环保楼;黑龙江省冶金工业厅于1984年投资22万元,在黑龙江省冶,金研究所 成立了黑龙江省冶金环保监测中心站。至1985年,全省冶金企业已有32个单位设有环保机构 ,配备了18名专职人员,27名兼职人员。
    从1980年起,开展了治理废气、废水、废渣工作,到1985年“三废”得到初步治理,污 染情况有所好转。
    一、废气污染治理
    冶金工业排放的废气主要有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平炉、电炉、转炉和铁合金矿热炉的 废气,烧结、加热炉和锅炉的烟气等。高炉煤气放散主要是炉顶密封不严造成的,1980年以 后,通过大修改造基本解决了炉顶设备密封问题,煤气泄漏大量减少,并将多余煤气用于烧 锅炉,高炉煤气污染基本得到解决。焦炉煤气放散主要是炉门密封不严造成的,通过采用刀 边密封炉门,加强操作管理也基本解决。转炉烟尘治理,西林钢铁厂采用平旋器—文氏管— 洗涤塔半干半湿式除尘系统,使进口烟气含尘量每升3800毫克,出口含尘量降为每升150毫克 ,除尘效率达95%,但运转还不正常;哈尔滨钢厂采用了罩式集尘布袋净化干式除尘设施,除 尘效果较好。齐齐哈尔钢厂3台平炉均有除尘设施,并于1981年和1985年投资60万元新上2套 电炉除尘设施。西林钢铁厂1983年进行了24平方米烧结机除尘系统改造,除尘效率达90%。牡 丹江耐火材料厂于1982年新上158米隧道窑取代了11座倒陷窑,消除了烟气污染。佳木斯铝厂 建了80米的除尘烟囱。经过努力,治理了一部分废气污染,但小炼铁厂的土烧结等烟尘仍未 得到治理。其余的电炉、铁合金矿热炉、轧钢加热炉烟气等,有的虽上了除尘装置,但效果 不好,有的还没有治理。据1985年底污染源普查表明:全省38个企业年烟气排放量为976538 .59万立方米,其中齐齐哈尔钢厂年烟气排放量为272303万立方米,应处理废气量为114993 万立方米,已处理量为13376万立方米,处理率为11.6%,达标排放量为125838万立方米,达 标率为46.2%。西林钢铁厂年废气排放量为134240万立方米,应处理废气量为126520万立方 米,已处理量为72798万立方米,处理率为57.4%,达标排放量为80518万立方米,达标率为 59.9%。
    二、废水污染治理
    黑龙江省冶金工业每年外排废水4112.88万吨,含悬浮物15296吨、6价铬0.4吨、砷0. 44吨、铅0.28吨、铜1.6吨、氟化物1.4吨、挥发酚2.97吨、氰化物1.44吨、油类126吨 、硫化物13.23吨。经过治理已收到明显效果,齐齐哈尔钢厂煤气站建立了循环水设施和事 故沉淀池,全部实现了污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西林钢铁厂焦炉含酚废水,于1982年建立生物 脱酚处理设施,使含酚量由每升165毫克降至4毫克。炼铁企业高炉煤气洗涤废水,在70年代 以前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在80年代初,全省推广应用布袋干式除尘器,彻底解决了废水污染 问题。高炉冲渣废水和轧钢废水采取循环使用和经过过滤也基本得到治理。含油废水较多的 是东北轻合金加工厂,采取提高重复利用率减少外排量和吸附法除油治理,使废水含油量由 每升50毫克降至19毫克。选矿废水,经过建立尾矿坝沉淀后放出,并改革选矿工艺,实现了 无氰选矿。齐齐哈尔钢厂、哈尔滨冷轧带钢厂、哈尔滨钢丝绳厂等含酸废水,建立了中和池 、酸钒站、酸窖等,经治理后排放。齐齐哈尔钢厂乙区医院含菌废水于1984年采取了处理措 施,已达到排放标准。1984年,齐齐哈尔钢厂、西林钢铁厂、松江铜矿3个企业废水限期治理 项目,经省环保部门验收,并签发了合格证。到1985年,全省冶金企业年用水量为9284.21 万吨,循环水为4905.31万吨,重复利用率为52.83%。齐齐哈尔钢厂年用水总量为5424万吨 ,生产用水量为5195.7万吨,重复用水量为2341.1万吨,重复利用率45%。外排废水总量为 3052.27万吨,生产废水2823.85万吨,经过处理的外排水量1365.76万吨。外排生产废水 中,符合排放标准的为2540.31万吨,达标率为89%。西林钢铁厂外排废水全部达到排放标准 。
    三、废渣治理
    据1985年对38个冶金企业调查统计,年产废渣106万吨,其中尾矿36万吨,废石27.5万 吨,钢铁冶炼渣27.4万吨,炉渣5万吨,其它工业垃圾、粉尘11万吨。为了减少废渣污染, 冶金企业积极开展了废渣综合利用工作。1973年以前高炉排出的渣基本为干渣(火渣),不 仅影响生产,而且占用场地,70年代末陆续上了水冲渣设施,生产出的水渣,用于作水泥掺 料或外销给水泥厂。齐齐哈尔钢厂从1981年至1985年,先后投资34万元开发钢渣山,共利用 废渣66.98万吨,增加收入446万元,使废渣堆存量由240万吨下降到180万吨。西林钢铁厂废 渣利用率达到5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