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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药材种植

  一、野生变家种
    黑龙江地区种植药材历史比较久远。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就有栽培人参(秧参 )的记载,《东北历代疆域史》称:“官兵入山之后,按沟搜索,见有留居山内搭盖窝棚、 开垦土地、私采人参及栽种秧参者,即缉捕本人,焚毁窝棚,践踏田亩,挖掘粮窖。”另据 史料记载,1802年(清嘉庆七年),在吉林将军秀林陈述参务的奏折中曾提及有栽种参苗之 事;1810年(清嘉庆十五年),在地方上缴官府的人参中发现“有掺杂秧参以伪乱真者”, 宁古塔上缴的17斤12两8钱(旧制1斤为16两)人参中,有秧参1斤14两9钱;吉林上缴的39斤 7两5钱人参中,有秧参多达37斤13两2钱。为杜绝这种现象,嘉庆皇帝降旨内阁,查处吉林将 军秀林、宁古塔副都统富登阿歹各承办官员。同年8月,清廷通令各人参产地,在挑选人参时 务必认真检查,随时申明例禁,大张告示,从此官私具不得私用秧参,如还有栽种秧参者有 犯必惩。所谓秧参即移山参。采挖山参者,发现山参幼苗后,为防止长成后为他人采挖,将 其移栽他处人工栽培,俟可用时挖出,故称移山参。移山参外形酷似野生人参,几可乱真。 随着人们对人参生长习性的了解逐步加深,栽种人参者日益增多。在以后的若干年内,清廷 虽然对栽种人参者严加限制,但栽种之事屡禁未绝。到中华民国时期,栽种人参已习以为常 ,不再受政府限制。但栽种者多为山区、半山区的猎户和农民,种植数量也很少,药用人参 依然以野生为主。这个时期,除少量种植人参外,还有少数农民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零星 种植红花、茴香、荆芥等10几种药材,产量不多。东北沦陷时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 ,仍然由农民自发的零星种植一些药材,产量仍很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对中药需求量的增加,缺医少药矛 盾日益突出。为此,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陈雷,在1952年全省土产交流会上强调指出: “今后应有计划地组织药材生产”。从此,各市县农业生产部门和土产公司把药材生产纳入 了日程,种植药材业有所发展。1955年,中国药材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成立后,加强了对药材 生产的管理和指导,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第40条“发展药材生 产、注意保护野生药材并根据可能条件逐步转为人工培植”的要求,1956年5月,中共黑龙江 省委制订的《黑龙江省十二年农业发展纲要》明确规定:“要有计划地发展药材生产,就应 注意栽培和采集本省经济价值较高的人参、贝母、红花。”全省贯彻《纲要》后,药材生产 又有了很大发展。1957年全省种植红花、牛蒡子、茴香3个品种20100亩;1958年全省种植人 参、黄芪、平贝、红花、防风、牛蒡子、茴香、荆芥和其他小品种21340亩,其中人参种植1 0亩;1960年全省种植药材124493亩,种植品种略有增加。在以后的10多年内,药材的种植面 积起伏较大,一直到70年代末才趋于稳定,薄荷种植面积保持在40000至50000亩之间,其中 人参种植面积保持在8600至9300亩之间。1981年,全省已有43个市县1982个参场(其中万米 以上175个,5000米以上350个,3000米以上500个),留存面积达20700亩。1985年起种植品 种逐渐增加,主要品种有人参、党参、桔梗、黄芪、平贝、细辛、龙胆草、甘草、板兰根、 莱菔子,黄瓜子、大麦、白芥子、薄荷等。据统计,到1985年种植中药材28种,比1957年增 长8.3倍;种植面积达4万亩,比1957年增长近1倍。1985年种植面积比较大、发展较快的品 种有:人参种植9225亩,比1958年增长921倍多;防风种植6767亩,比1958年增长70倍多;平 贝种植1460亩,比1958年增长161倍多、细辛种植105亩,比1958年增长51倍多。全省药材 种植主要品种和面积见下表:
    
    
    
    
    种植中药材有一年生和多年生的。红花、茴香、荆芥、黄瓜子、大麦、板兰根、白芥子 、薄荷等为一年生;莱菔子为二年生;人参、党参、黄芪、平贝、桔梗、防风、牛蒡子、细 辛、龙胆草、甘草等为多年生,其中人参生长期最长为六年。由于种植的多年生药材需要在 地里生长至能够药用时方能采挖,因而,必须留在地里生长一年以上,习称为“留存”。自 1973年以来,种植中药材的留存面积如下表。
    
    
    
    二、引种试种
    中药材引种试种是引入省外产中药材在黑龙江省“安家落户”,也叫“南药北移”。黑 龙江省药材引种试种起于50年代末。1959年2月,省人民委员会转发贯彻国务院“发展中药材 生产问题的批示”,要求各级药材公司认真贯彻“就地生产,就地供应”的方针,打破“地 道药材不能易地引种”和非地道药材不处方、不经营的思想,积极地有步骤地引种试种省外 产药材。
    从1958年开始全省各地药材试验场、示范场陆续建立后,即着手编制试验品种计划,组 织采集和购进种子、种苗,筹划生产资金和物资,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实地进行指导。1962年 末,省外产植物药材引种试验成功或基本成功的有枸杞、生地、白花、当归、牛膝、山药、 紫苏、板兰根、薏米9种。由于缺乏经验,有的市县不顾本地自然条件盲目引种试种,使一些 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品种未能试种成功。1962年后深入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 方针,调整了引种试种规划,坚持小面积试种,成功一种推广一种,使省外产药材引种稳步 发展。试验成功的品种在不断调整中逐步增加,试种面积不断扩大,有的已经陆续推广并大 面积种植。经过20多年的试验,到1985年,省外产中药材引种试种成功并正式推广生产的品 种有荆芥、紫苏、薄荷、枸杞、黑豆、独角莲、板兰根等17种;龙胆有性繁殖和无性地下扦 插繁殖获得成功;引种驯化国外产“西洋参”,也取得一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