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 药
中药包括中药材和中成药。中药材产于中国,为自然生成和人工种养的动物、植物、矿
物的药用部位,经过加工炮炙的饮片,俗称“漫药”。中成药以中药材或饮片为主要原料,
采用科学方法加工成丸、散、膏、丹、片、胶囊等多种剂型,俗称“成药”。
中药是中国劳动人民几千年来同疾病和自然灾害作斗争的产物,是中国的宝贵文化遗产
。历史上中药曾对中华民族的生存繁衍,起过不可估量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中药材资源进一步开发利用,中药不仅继续为中国人民防治疾病、救死扶伤、康复保健服务
,而且已经开始走向世界,在国际上享有盛誉。
黑龙江地区中药商品的流通,始于东汉时期,距今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在唐朝、宋朝
、元朝及明朝,黑龙江地区便盛产人参、牛黄、麝香、昆布、白附子、蜂蜜、北珠、蜜蜡、
甘草、黄芪等中药材,主要由地方政权以纳贡的形式,向各朝代的朝廷进献,同时,也在“
马市”、“贡市”上交换。
1644年(清顺治元年),鼎恒升作为黑龙江地区以经营中药为主的中药店,在齐齐哈尔
建立。清朝末期,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依兰、阿城、宁安、巴彦等人口较
多的地区,相继建立了中药店,专门从事中药经营。民国时期,随着人口的增加和中医数量
的增多,中药的需要量随之增加。黑龙江地区所有市县和部分乡镇都建立了中药店。东北沦
陷后,在伪满洲国的统治下,民族中药商业遭到排挤,部分中药店先后倒闭,中药市场日益
萧条。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黑龙江地区的中药商业逐步恢复和发展起
来。私营中药店遍布城乡,国营中药商业开始建立。
1956年,私营药店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后,由国营中药商业控制了全省中药市场。随着
国民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全省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药的经营品种
增加,经营额扩大。1985年,全省购进额16216万元,销售额21899万元,购销额均比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国初期的1955年增长7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