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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储 存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储存,是医药商品社会流通的重要环节,是医药商业部门供应市场 需要的必要储备,也是医药商业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组成部分。
    一、库存水平
    黑龙江地区自有医药商品流通之日起,即产生了储存这一商品流通环节。随着药品购销 量、购销额的不断增加,其储存量、储存额也随之增加。由于货源情况在不断变化,社会需 要量也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经常变化,加之经营决策者对客观情况认识上的差异,因此 ,库存水平往往与销售水平不协调。
    据统计资料记载,黑龙江地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1952年,期末 库存额为567万元;1957年,期末库存额为2532万元,比1952年增长3.47倍;1962年,期末 库存额7454万元,比1957年增长1.94倍;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1965年,期末库存额4505万元 ,比1962年下降40.3%;1970年,期末库存额4953万元,比1965年增长9.9%;1975年,期末 库存额7883万元,比1970年增长59.16%;1980年,期末库存额12022万元,比1975年增长52 .51%;1985年,期末库存额13954万元,比1980年增长16.07%,比33年前库存增长24.6倍 。
    
    二、库存分析
    库存分析是医药商业部门经常进行的一项经济活动。以药品销售量为尺度,经过库存分 析,权衡库存药品总量的增减变化和解剖库存药品数量的多少,进而按“以销定存、以存定 进”的原则,调整和充实库存,防止人为积压或脱销。黑龙江地区各级国营医药商业企业始 终把库存分析作为购销活动和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常年坚持。
    1979年,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对全省国营医药商业部门历年来医药商品的库存,共分为六 个时期进行了分析。
    第一个时期:1952~1958年,全省国营医药商业部门年平均库存为2100万元,可供销售 6个月较为合理。
    第二个时期:1959~1963年,全省国营医药商业部门年平均库存为3360万元,可供销售 8个月,为库存最高时期。
    第三个时期:1964~1969年,全省国营医药商业部门年平均库存为5500万元,可供销售 4.6个月,为库存最低时期。
    第四个时期:1970~1973年,全省国营医药商业部门年平均库存为10170万元,可供销售 6.7个月。由于医药工业生产部门大搞“小而全”,医药商业部门在收购中,生产什么,收 购什么,致使全省国营医药商业部门的商品库存从1971年的5000万元,1973年突增到11000万 元,达到库存历史最高水平。
    第五个时期:1974~1976年,全省国营医药商业部门年平均库存为10200万元,可供销售 6个月。1974年,全省库存普遍大,不适销品种增多。经过两年的调整,到1976年,商品积压 现象才得到缓解。
    第六个时期:1977~1979年,全省国营医药商业部门年平均库存为16800万元,可供销售 8个月,为最高时期。其中1979年库存额可供销售9.5个月,库存极高,多占用资金2000万元 。库存结构不合理,二类商品增多,三类商品减少,挤掉了小商品库存。积压逾量商品多, 全省积压逾量商品金额达1648万元,占总库存的9.5%。其中:哈尔滨医药采购供应站318. 6万元,齐齐哈尔医药采购供应站188.5万元,牡丹江医药采购供应站248万元,佳木斯医药 采购供应站39.9万元,哈尔滨市医药公司227.9万元。在积压逾量商品中,销售量小、库存 量大的商品850.5万元,冷背呆滞商品159.3万元,质次价高商品2.1万元,残损变质商品 1.1万元。积压的商品,主要是磺胺类药品、小儿抗菌素、山道年、潘生丁针、甘露醇粉针 、四环素针、四环素片、土霉素片、消炎眼药水、保健眼药水等。
    三、战备储备
    遵照毛泽东主席要准备打仗的指示,和中苏边境形势变化,1969年6月全国医药计划供应 会议上,对黑龙江省医药商业的化学药品、医疗器械商品战备储存问题,进行了研究与部署 。7月18日,商业部军代表业务办公室,安排与落实了战备储备品种、数量及调运手续。全省 战备储备的品种和数量,统一由省医药公司直接控制与调配,由哈尔滨医药采购供应站代省 医药公司保管。所占用的商品资金、库房、仓储管理、库房更新、品种购进、库存数量等由 哈尔滨医药采购供应站负责。到1971年末,全省医药商业共储备医药商品61种(其中化学药 品30种、医疗器械14种、中药材17种),总金额达737万元。
    1972年9月,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发出《关于调整医药战备商品储备的通知》,将医药商品 61种,调整为54种。1973年,省商业局发出《关于调整战备商品的通知》,将储备品种由54 种,调减为35种。减掉的19种医药商品有:解磷定针、安那加针、度冷丁针、合霉素针、长 效磺胺片、去痛片、安乃近片、安宁片、可待因片、甘露醇针、来苏儿、缝合针、缝合线、 煮沸消毒器、离子净水器、听诊器、血压计、接骨板、蛇药。
    1974年,中苏边境紧张局势缓和,撤销了医药商品的战备库存。原储备的化学药品和医 疗器械,全部交由哈尔滨医药采购供应站统一管理与销售。
    四、库存清理
    库存清理是“三清”(清理库存、清理资金、清理帐目)工作中重要一环。1958年“大 跃进”时期,全省各级医药商业部门盲目收购了许多不适销对路、质次价高或没有使用价值 的商品,造成库存商品和结算资金大量占压。
    1960年11月24日,黑龙江省商业厅发出《关于对当前“三清”工作的几项要求的通知》 。各级医药商业企业根据边清、边查、边处理、边建设精神,建立健全了商品进出库验收制 度和定期研究检查经营管理情况制度,开支审核审批制度,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健全了结算制度。经过整顿和建设,各级医药商业企业的帐货相符率达到95%左右。同时,全 省各级医药商业企业成立了“清理库存、清理资金、清理帐目”领导班子,由党支部书记、 经理亲自领导,由业务、储运、财会等部门的科(股)长参加,组建常设办公室。经过一年 多的“三清”工作,到1961年末,各医药二级站处理各种悬案和不合理的在途商品以及冷背 残次商品达674.4万元,占应处理额1478万元的45.63%。对积压逾量商品一方面采取加工改 制和改变用途的办法进行处理;另一方面举办各种展销会、业务会,摆放展品由医药三级站 选购,扩大推销。采取好销的多进,不好销的少进,没有把握的由各医药三级站代销,给医 药三级站扩大代销回扣率15~20%等办法扩大推销。
    1961年12月25日,商业部发出了《关于认真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把“三清”和改善经 营管理运动搞深搞透的通知》,黑龙江省医药公司要求全省医药商业企业贯彻执行。同年, 商业部又发出《关于三清中各项悬案损失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了商品损失处理原则 ,库存商品处理办法,在途商品处理办法,各项政策性资金问题的处理办法,财产损失处理 的审批程序等。
    1962年12月30日,商业部同意并批转了中国医药公司制定的《关于县(市)级医药公司 部分库存有问题商品上调处理办法》。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厅(局)贯彻执 行。《办法》中规定:“为使县级医药公司做好三清处理工作和减少基层企业经营的困难, 除县医药公司应处理外,对于某些在当地处理有困难的商品,可由县医药公司列表上报省医 药公司。省医药公司审查批准后,按供应关系,集中到二级站或各市医药公司负责统一调剂 处理。”
    1963年,黑龙江省医药公司贯彻执行商业部“关于审批商业部门削价报废商品若干规定 ”。在批准转入待核销的基础上,全面复查了“三清”有问题商品。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和 向有关部门征得证明资料,落实了商品损失,清除了虚假库存。全省上报损失的单位55个, 其中医药二级站4个、市医药公司10个、县医药公司41个,经商业部、省商业厅和省医药公司 正式批准核销损失的商品(包括医疗器械、科研用品)1751种,总金额达3643万元,占原报 损失的82%。其中省医药公司审批4663笔,批准损失金额906万元。对审批留有残值和未核销 的有问题商品,进行了分类排队,采取加工改制、改变用途,印发商品目录,省内外交流调 剂、开展代销、摆摊床流动售货等办法,共推销商品400多万元,占有问题商品的75%。
    1965年,省医药公司根据中央和省委对有问题商品处理工作的指示,组成了由经理挂帅 ,业务、物价、财会、仓储等共10人参加的有问题商品处理办公室,负责全省医药商业部门 有问题商品处理工作。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医药采购供应站、哈尔滨市医药 公司相应成立了专门领导班子;各市县医药公司组成了3~5人的专门小组,广泛开展工作。 到1965年末,全省医药商业部门“三清”工作专业人员已达131名。经过一年工作,分析库存 ,弄清了家底,经全省汇总有问题商品和库存老产品共4470项,3804万元。经过分类排队, 搞清了有问题商品和库存老产品基本情况。
    1.从经济区分布看:各经济区有问题商品和库存老产品额及其占全省此类商品的比重分 别为:哈尔滨经济区794万元,占20.8%,齐齐哈尔经济区568万元,占14.9%,牡丹江经济 区334万元,占8.8%,佳木斯经济区469万元,占12.4%,哈尔滨市经济区1639万元,占43. 1%。
    2.从分布环节看:医药二级站和哈尔滨市医药公司有问题商品和库存老产品额2869万元 ,占全省的75.4%;各市县医药公司及所属三级批发企业有问题商品和库存老产品935万元, 占全省的24.6%。
    3.从损失类型看:质次价高的品种611项,1487万元,占有问题商品和库存老产品总额 的39%;库存量大、销售量小的品种325项,775万元,占20.2%;当地无销路的品种910项, 150万元,占3.9%;残损变质的品种1168项,883万元,占23.2%;已成废品的1453项,490 万元,占12.9%;有帐无货的品种3项,32万元,占0.58%。
    4.从商品大类看: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1534万元,占全省有问题商品和库存老产品总额 的40.4%;医疗器械687万元,占17.8%;化学试剂316万元,占8.5%;玻璃仪器1267万元, 占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