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生育药具
计划生育药具是一种特殊的医药商品,其生产、供应、发放及管理工作,是实行计划生
育,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物质保证之一。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统一收购、统一分配、免费
发放。
一、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国家卫生部规定,对节育药具的生产及销售进行登记,严
加管理;出售这类商品时,必须有医师的处方,才能售给。
1954年7月,根据卫生部的通知,放宽了对避孕药具发放的限制。对避孕、节育用具一律
不加控制,但也不公开宣传。同年,商业部、卫生部联合发出《避孕药具的管理办法和供应
办法》,决定避孕药具定厂生产,实行专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生产和销售。
1956年,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及所属医药经营单位,开始制定计划生育药具购进、销售计
划,同其他医药商品一起进行经营。
1957年3月,商业部、卫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出《加强避孕药品用具供应工作
和降低用具价格的指示》。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销避孕用品部门,将重点供应城市
转向广大农村,为广大农民的需要服务。将避孕药具下放到农村医疗网点、农村供销社,作
为成药下乡的必备品种,满足农民需要。全省医药商业企业认真贯彻这个指示,搞好农村避
孕药具供应。同年4月1日,全国避孕药具降低零售价格,执行全国统一牌价。
60年代,根据卫生部关于提倡计划生育、有利于国家控制人口的通知精神,全省医药商
业企业指定一名领导主管这项工作,设专人负责。进行组织建设、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宣
传使用避孕药具的科学知识。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和各医药二级站,每季度将避孕药具经费使
用情况、购销调存情况逐级上报。医药二级站上报省医药公司,省医药公司上报中国医药公
司,汇总后,报送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1983年,全省医药商业避孕药具供应品种由年初的4种,增加到16种;供应网点由629个
,扩大到1949个。全省做到了网点普遍,品种齐全、供应及时、购买方便,供应额比上年增
长80.9%。
70年代初,全省医药商业对避孕药具购进、发放工作做了具体规定。地区间跨区供应计
划,要以各级计划生育办公室年终节育报表为依据,确定下年度的计划。健全逐级管理制度
,建立帐目,制定调拨、出入库手续制度,定时发放避孕药具。
1970~1974年,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决定,对避孕套、节育环和口服避孕药实行免费发
放供应,医药商业部门无偿的进行运输、调拨和储存。避孕药具的年度计划,以全省各级计
划生育部门为主,各级医药商业部门与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门衔接后,于上一年8月
上报省医药公司汇总后,分别报送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中国医药公司。避孕药具是国家的
财产,实行免费发放和各级医药经营部门视同有价商品一样进行经营管理。分配计划统一由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负责;购进、调人、供应、调出、库存等统计工作,统一由省医药公司、
各医药二级站负责。
1981年5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在河北省联合召开全国
避孕药具计划衔接会议,黑龙江省医药公司派代表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制定的《全国避孕药
具计划衔接会议的纪要》,要求各医药商业之间密切协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使避孕药具
的计划、管理和供应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办法。
1982年,全省医药商业部门改进避孕药具的经营方法。在批发环节上,将过去避孕药和
避孕用具分别在药品和医疗器械批发站两个单位管理,改由药品部统一经营。
1985年4月,全省医药商业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医药公司《关于避孕
药具实行有价调拨会计事物处理的实施办法》,规定避孕药具损失的审批权限:一个品种一
次损失金额3000元者由各医药二级站审批;超过者报省医药公司审批。同年,中国医药公司
颁布了《避孕药具经费包干、计划调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在全省贯彻执行。从1985年8月
1日起,全省医药商业实行“避孕药具经费包干、计价调拨、定额发放、有价管理”的办法。
各市县医药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了《避孕药具管理办法》,完善了工
作制度。
二、组织货源
50年代初期,黑龙江、松江省医药公司贯彻执行商业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避孕药具
的管理和供应办法》。各级医药商业企业开始经营避孕坐药、避孕膏、避孕套等4种避孕药具
,货源主要从沈阳、天津、上海医药二级站进货。据调查,1955年,哈尔滨市医药公司所属
经营网点,采取昼夜服务的方法,销售避孕坐药44858个、避孕膏2299个、避孕套19071个。
1957年7月9日,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发出《关于开展避孕用品供应工作情况的通报》,提
出搞好避孕药具供应工作的要求,在全省各医药商业企业贯彻执行。
1963年,黑龙江省医药公司组织人力先后在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医药站
和伊春、呼兰、克山等市县医药公司进行了调查。按照避孕药具的需要情况,组织各医药二
级站制定进货计划,对库存无货或存量较少的品种,补充进货。在保证供应的同时,留有一
定数量的合理储备。
60年代末,为增加货源,满足需要,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各医药二级站及哈尔滨市医药
公司先后抽调经理、科长及专业人员,到沈阳、天津、北京、上海、山东等省市组织货源;
在不断扩大货源的基础上中国医药公司先后给黑龙江省增拨避孕套949200个、节育环14900个
、人工流产吸引器28台。
1980年,中共中央发出“计划生育是一个关系全局性的战略问题,是国家大政方针”。
1983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要求在本
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控制在12亿之内。”全省医药商业部门把计划生育药具的购进、供应工
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由企业领导主管主抓,在全国各产地大量组织进货,为满足供应提供
物资基础。
三、供应
50年代初期,避孕药具只供应大城市和工矿林区,适当供应中小城镇、少数民族地区、
边远山区,农村一般不供应。
1957年,开始供应农村。全省各级医药经营单位和医疗单位采取增设服务网点、培训营
业人员等办法,加强避孕药具经营,满足群众需要。
1958年8月,商业部、卫生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医药商业部门所属医药经营单位,对边远山区、林区和广大农村等地的避孕药具做好供
应。同时调整了批发牌价,批零差率由过去的16.27%扩大为25%,以搞好经营。
60年代,全省避孕药具的供应更加畅通。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召开全省计划生育用品供应
会议,要求进一步扩大全省供应网点,把避孕药具送到千家万户。
1964年末,全省代销网点发展到8000多处,比1963年增加了800多处。其中城市为3700多
处,乡村为4300多处。哈尔滨市1963年初有代销网点629个,年末达到1948个,大街小巷,昼
夜都能随时买到避孕药具。泰来县全县的86个供销社(部)、41个卫生院(所)、6个国营药
店、2个百货商店全部经营或兼营避孕药具。据统计,全省有613个百货、食杂商店兼营避孕
药具;有135个工厂、机关开展了避孕药具的代销业务;有1080个居民委(组)、209个医院
和保健站代销避孕药具;此外旅店、影剧院、文化服务场所的小卖店也设立了避孕药具代销
处。全省农村已有80%的供销社、供销部经营了避孕药具。
70年代,全省有组织、有计划地发放计划生育药具,减少流通环节、防止积压和浪费,
省医药公司本着方便群众、保证供应的原则组织各级医药商业企业,采取了一些方便群众购
买的办法。外国人购买避孕药具高于现行价格的一倍。牡丹江等各医药站举办展览会,请各
市县医药公司、供销社、医疗单位等专业人员参观选购,商品与顾客直接见面。仅牡丹江医
药站的一次展览会,就成交1368项,金额达74万多元。全省各医疗单位利用召开计划生育会
议之机,设立销售流动车,当场销售;有的市县医药商业企业在工厂车间委派代销员,方便
职工购买。
80年代,黑龙江省避孕药具实行免费供应后,医药商业部门继续经营,无偿服务。1981
年,黑龙江省计划生育部门,根据统一计划下达一次性分配到各市、县。市县级计划生育部
门根据分配计划,按季向县医药供应部门提出分配计划。县医药部门按照计划,通过计划生
育、卫生、商业、供销部门发放。县以下由公社、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负责发送到专职销售人
员,再由专职销售人员送到育龄夫妇手中。
黑龙江省共设置8个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站,省级一个,地、市级七个。其中:哈尔滨
市避孕药具管理站负责供应哈尔滨市、木兰县、阿城县、延寿县、五常县、呼兰县、尚志县
、巴彦县、宾县、通河县、双城县、方正县等10个市县;牡丹江市避孕药具管理站负责供应
牡丹江市、鸡西市、宁安县、林口县、绥芬河市、穆棱县、鸡东县、东宁县、密山县、海林
县、虎林县等11个市县;齐齐哈尔市避孕药具管理站负责供应齐齐哈尔市、讷河县、泰来县
、拜泉县、富裕县、龙江县、林甸县、依安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克山县、呼玛县、
甘南县、塔河县、克东县、漠河县等15个市县及大兴安岭地区;佳木斯市避孕药具管理站负
责供应佳木斯市、鹤岗市、桦川县、集贤县、双鸭山市、桦南县、饶河县、勃利县、同江县
、七台河市、汤原县、富锦县、宝清县、绥滨县、罗北县、依兰县、抚远县等17个市县;绥
化避孕药具管理站负责供应绥化市、大庆市、兰西县、安达县、肇源县、肇东县、庆安县、
海伦县、绥棱县、肇州县、青冈县、望奎县、明水县等12个市县;伊春市避孕药具管理站负
责供应伊春市区、嘉荫县、铁力县等3个市县;黑河地区避孕药具管理站负责供应北安市、嫩
江县、德都县、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逊克县、孙吴县等7个市县。
四、宣传
1957年,黑龙江省医药公司举办避孕药具知识培训班,宣传有关计划生育的意义和避孕
药具性能、使用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全省医药商业采取逐级培训的办法,培养了大批避孕药
具营业员、代销员和宣传员骨干。哈尔滨市医药公司自制幻灯片,组织有关人员观看。采用
“集中宣传,分头出售,统一编号”的方法,进行宣传供应。把避孕药具摆放在最显眼的地
方,配上简单的文字说明,方便群众选购。对避孕药具进行编号,如阴茎套为1号、子宫帽为
2号等。顾客看号购买,不必直称其名。全省各市县医药公司利用广播、自制小宣传板等形式
,介绍避孕药具的使用、注意事项等。
70年代,中共中央发出“在不远的将来把我国人口逐渐降下来,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的
指示。省医药公司组织各医药二级站在所供应的网点内,张贴宣传画,展示模型、进行宣传
。对营业员进行思想教育,解除自身的“三不”(不好意思宣传、不好意思介绍使用方法、
不好意思卖货)思想。定人、定点、分工、包干,采取‘二紧’(紧紧依靠党政领导、紧紧
与卫生部门配合)、“三勤”(勤调查研究、勤深入居民组送货、勤听取群众意见)、“四
主动”(主动汇报、主动介绍货源、主动参加有关会议、主动设摊销售)的办法,进行宣传
,扩大销售。为推动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省医药公司深入各基层,收集好人好事,抓典型经
验,不定期召开全省奖励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大会,使全省医药商业学有榜样,赶
有目标,促进了全省避孕药具的供应。经常品种由10几种增加到80几种,经营网点由60年代
的1046处,发展到70年代的2325处,销售额比60年代增长80.8%。
80年代,全省各级医药商业企业,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一对夫妻一个孩”的指示,采
取座谈、演讲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各医药二级站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利用
广播车、宣传板进行流动宣传。在“宣传月”活动中,各医药二级站共售出避孕套563万个,
口服避孕药4683万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