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病用药
黑龙江省地方病主要有鼠疫、克山病、大骨节、甲状腺肿和波壮热等5种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黑龙江地区医疗保健条件极为落后,地方病在境内各地流行,
造成田园荒芜,家破人亡。据史料记载,1917年,德都县大房子屯,因克山病夺去了许多人
的生命。当时流传一句顺口溜:“到了大房子屯,挑了灶户门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积极预防、消灭地方病
”的方针,制定防治措施,保证药品供应。人人注射疫苗,使克山病得到控制。据黑龙江地
方病研究所在重点发病区克山、北安、德都3县的典型调查,在1950~1981年的31年里,共发
生克山病10014例。由于各级医疗部门在不同时期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死亡率大大降低。
为保证防治地方病用药,省医药公司要求所属医药商业企业及时组织樟脑磺酸钠、氧化樟脑
、苯甲酸钠咖啡因、尼可刹米、大剂量维生素C针等品种货源,指定专人负责,做到随要随拨
。对一些发病快、死亡率高的地区组成“快马队”、“飞车组”及时供应。
1956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商业厅联合发出《关于作好抢救克山病用药械供应
工作的通知》,指出:“1956年全省克山病将比预期要早54天,要求全省医药商业提早做好
药械供应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各医药二级站和发病地区医药公司,把防治克山病药
械供应工作,做为重点工作来抓,满足了需要。
1957年,尚志县大骨节病、克山病、甲状腺肿3种地方病同时发生,尤其是大骨节病在全
县14个乡镇普遍发生,发病人数为4400人。对此,省医药公司及时组织货源,增拔药械,并
派专人押车把药械送到发病地区。尚志县医药公司除供应药械外,还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培训
了150余名防治克山病责任医生,650名不脱产防治员。省医药公司帮助解决海带、海米等补
碘食物,进行以碘糖治疗甲状腺肿的试验;利用针灸、人工矿泉浴治疗大骨节病。同时,协
助卫生防疫部门制定了“五防”(防止一氧化碳中毒、防止食物性真菌中毒、防止水源污染
、防止营养缺乏、防止鼠虫媒介感染)、“四控”(控制寒冷刺激、控制精神冲动、控制冷
饮暴食、控制过度疲劳)、“三早”(早发现病人、早报告、早治疗)、“二不要”(不要
惊慌失措、不要麻癖大意)、“一坚持”(坚持常年综合性预防)等项预防措施。
1959~1960年,全省各地发生急性克山病患者2655人,死亡1272人,死亡率为发病人数
的47.9%。据卫生部门在对北安、克山等31个市县的2893900人进行普查,检查出克山病患者
23514人,患病率为0.8%。其中克山、逊克县重点地区患病率高达8.1~11.4%。大骨节病
患者15万人左右,分布在全省50多个市县;甲状腺患者17万人,分布在30多个市县。全省各
级医药商业企业为防治上述地方病,供应了大量的药械,具体品种有樟脑磺酸钠、维他康夫
、尼克拉敏、硫酸镁、碘化钾、针管、针头等21种。
1960年10月18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在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要贯彻“从生产
出发,结合生产、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和“预防、治疗、研究”三结合原则。以防治、根除
克山病为重点,同时做好其他地方病防治工作。力争在今后3年内作出突出成绩,以提前实现
农业发展纲要规定,消灭地方病。全省医药商业部门,根据省委指示精神,编制地方病所需
的药械计划。除在全国医药计划供应会议上专项安排部分货源外,还报请商业部医药局、各
医药一级站增拨一部分药械,向兄弟省市求拨一部分以满足医疗需要。
1961年,治疗大骨节病需要硫酸镁75吨,一季度解决21吨,余下分批进行了安排,保证
了供应。治疗甲状腺肿需碘化钾3吨,供应了2吨。
1962年,治疗克山病需针剂1500万支,由省医药公司落实1000万支,其余从各二级站和
市县医药公司原有库存解决。防治地方病所需的21个品种,全部满足需要的有樟脑磺酸钠、
樟脑油、安钠加、硫酸阿托品、毒毛旋花素G、硫酸镁、针头、针管、血压计、体温计等10种
;满足需要50%以上的品种有艾茂尔、氨茶碱、抗坏血酸针、碘化钾、消毒棉盒等5种;满足
需要20%以上的品种有维他康夫、尼克拉敏、苯巴比妥钠、消毒盘、心电图机等5种;无货源
的品种只有可的松1种。经过多年的防治,到1964年全省地方病发病率大为减缓。
1975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发出《关于安排好全省抢救出血热、克山病药械供
应,配合卫生部门控制疫情蔓延的通知》。全省医药商业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大力组织
货源,购进大量抢救药械。主要有大维生素C针272160支、地塞米松针2000支、甘露醇3000瓶
、卡那霉素针6000支、庆大霉素针10000支、脉通400瓶、红霉素针5000支、青霉素粉针20万
支、链霉素粉针20万支,采取边购进、边调拔、边供应的办法保证了需要。
1975年12月13日,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发出《关于分配防治克山病用注射器问题的通知》
。经与省卫生局研究决定,对大规格注射器组织专项调拨、发运和供应,不得挪用和串用。
专项安排调拨50瓦注射器3万支,其中省机动1350支、大兴安岭地区1100支、呼伦贝尔盟220
0支、松花江行政公署4100支、嫩江行政公署5100支、绥化行政公署2700支、合江行政公署4
400支、牡丹江行政公署4850支、黑河行政公署3300支、生产建设兵团900支。100瓦注射器5
000支,其中大兴安岭地区230支、呼伦贝尔盟400支、松花江行政公署680支、嫩江行政公署
940支、绥化行政公署530支、合江行政公署490支、牡丹江行政公署740支、黑河行政公署69
0支、生产建设兵团300支。
1977年9月23日,黑龙江省卫生局通报,全省各地伤寒病发病率较高。为及时供应所需药
械,各医药二级站安排生产、收购,抓紧催调、发运工作。对重点发病区优先安排、优先供
应。同时,省医药公司从省管储备中,拿出青霉素粉针90万支、大维生素C针10万支、氨苄青
霉素针1150支、红霉素针1.2万支、地塞米松针3200支、ATP针8000支、辅酶A针8000支、甘
露醇针1550支、氢化可的松针7100支,分拨各市县医药公司。将北京市医药公司支援的氯霉
素针24万支,用快件发往各医药二级站。哈尔滨医药站将辽宁省医药公司支援的氯霉素粉,
加工成针剂增拨给各市县医药公司。11月26日,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发出《关于分配大维生素
C针、碘化钾的通知》。省医药公司与省地方病办公室研究决定,将防治克山病、流行性出血
热病用12.5%大维生素c针剂进行专项分配,分配总量417060支。其中:哈尔滨经济区15624
0支、齐齐哈尔经济区80222支、佳木斯经济区61320支、牡丹江经济区63420支、扎兰屯医药
站55860支。分配防治甲状腺肿用碘化钾4000公斤,其中哈尔滨经济区1875公斤、齐齐哈尔经
济区750公斤、牡丹江经济区550公斤、佳木斯经济区500公斤、扎兰屯医药站525公斤。
1982年2月22日,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发出《关于地甲病用药问题的通知》,对全省人民需
要的碘化钾进行了安排。全省共需碘盐25.6万吨,其中需添人碘化钾1.28万公斤。由省医
药管理局分配8000公斤,省医药公司和各医药二级站解决2万公斤,使全省“地甲病”防治工
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