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育历史
黑龙江地区的医药事业,虽然历史悠久,但由于这里地处祖国北疆,是边远省份之一,
受地理、气候以及科学技术基础薄弱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发展一直比较缓慢,只有近代、特
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得到较快的发展。黑龙江省医药科技教育事业,也同全省的
医药生产和医药流通领域一样,其自身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其间充满了曲
折和反复,但总的趋势是从原始的、初级的形态,逐步向现代化的、科学的方向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一)传统药学教育
黑龙江地区最初的药学教育是与中药店堂同步出现的。在店堂内以传统的家传父教、以
师带徒、师兄带师弟的传统教育方式培养中药技术人员。更主要的是依靠自学。一般药店店
主收一二名徒弟。学徒人员既学习文化,又学习业务知识。一般学徒期为三年。第一年了解
药品的粗浅知识并掌握计算技术。首先从认药辨药开始,熟悉中药饮片加工规程和操作方法
,掌握中药饮片货价分类、算盘的使用方法和技巧等。第二年开始学习业务理论知识,背诵
汤头歌、四百味、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熟悉药方药性等。第三年,在师傅带领下开
始站柜台,审方计价,抓药卖药。达到能独立顶岗操作,方算出徒。文化学习主要是练习写
字帖、打仿影照描练字、书写药名和背诵《百家姓》、《千字文》、《四书》、《五经》等
。师傅对徒弟的要求特别严格,要考察徒弟的举止言行,“徒诚则教,徒虚则留”。徒弟为
了学到本领,必须一丝不苟地按照师傅的要求去做,不能违背师傅的意愿。还要对师傅的衣
、食、住、行全面照料。在同一店堂内,学徒人员有先有后,后来的要向先来的学习,即有
大徒弟和小徒弟、高徒弟和低徒弟之分。大徒弟可以代替师傅教初来乍到的小徒弟。初来学
徒人员对师兄也要象对师傅一样,师兄的指教也必须服从,否则会受到冷落或进行惩罚。如
继续违犯,还要加重惩罚,直到驱除出店堂。学徒期间不准回家,学徒人员除了在工作中边
干边学外,还要利用晚间闭店后和早晨开店前的时间进行学习。有的店堂人员多一些,可由
师傅集中讲课或做示范操作,进行加工炮制,然后由个人自学或练习。学徒期间不发工钱,
期满出徒后,学习好的发给探家往返路费,休假三个月,允许结婚成家。学习差的连路费也
不发给,宣布解雇。继续留用的人员,根据工作和学习表现,可以就医出诊或入股分红或每
月付劳薪。这些要求使从业人员感到不学习、不懂技术就没有饭吃,把学徒作为一种谋生手
段,这是长期以来中药界约定俗成的传统教育方式。
(二)私立药剂师传习所
黑龙江地区最早的化学药剂学校,是1926年由俄侨在哈尔滨建立的私立药剂师传习所,
学制两年,毕业后实习一年,共毕业14个班651人。1942年俄侨红十字会开办了药剂科,学制
两年,毕业1个班,计25人。
(三)东北药科专门学校
1947年1月,黑龙江地区解放后,延安医专北迁佳木斯,成立了东北药科专门学校,开始
有了自己的正规药科学校。两年以后,东北药科专门学校迁往沈阳,改为沈阳药学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黑龙江地区的医药事业迅速发展,医药工商业职工队伍不断扩
大,但职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文盲半文盲占90%以上。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
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开始重视职工文化教育。
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发出《关于开展职工业余教育的指示》,黑龙江地区
医药部门各级领导认真贯彻《指示》精神,积极开展职工业余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政
治、文化与技术水平。职工业余教育的对象以工商企业中的工人职员为主,职工业余教育的
内容以识字为重点,采取多种多样并能保持经常的方式进行,争取三五年内做到职工中原有
文盲一般能识一千字上下,并能有阅读通俗书报的能力。较高级的职工业余文化教育,则采
取比较正规的形式,设立中级班(相当于高小,两年毕业)、高级班(相当于中学,五年毕
业)。凡修完主要课程后测验及格者,由政府教育部门发给毕业证书,其效力同于其学历相
当的正规学校毕业证书。对职工的政治教育,用时事报告、专题讲课等方式进行,一些大中
型医药工商企业,设立职工业余政治班,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教育。各工商企业都有计划地
进行技术教育,采用技术训练班、技术研究班或订立师徒教学合同等形式。职工业余教育在
工商企业内部由工会负责,对职工业余教育的课程、时间、教材、经费、设备等统一管理,
并组成各级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
1950年12月,政务院发出了《关于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批示》
,明确指出“为了提高工农干部的文化水平以适应建设事业的需要,人民政府给予他们以专
门受教育的机会,培养他们成为新的知识分子。为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
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1951年初,国家教育部分别下发了《速成中
学暂行实施办法》、《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暂行实施办法》、《职工业余教育暂行实施办
法》三个文件。1952年5月,全国总工会发出了《关于在工人群众中推行速成识字法开展扫除
文盲运动的指示》。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
指出“大量培养与提高工农干部和有计划地提高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使他们成为
各项建设事业的骨干,是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根
据中共中央、政务院和国家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的指示精神,黑龙江地区医药系统在抓干部
政治、业务培训的同时,迅速地掀起了以扫除文盲为重点的文化补习教育高潮。广大职工怀
着政治和经济上翻身后的喜悦及在文化上也要翻身的强烈愿望,踊跃报名参加,除老弱病残
者外,有95%的职工参加了学习。
在开展文化教育的同时,还举办领导干部及专业技术培训班。从1949~1955年,黑龙江
省商业厅、卫生厅、中国医药公司松江省公司举办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班,共培训5812人。
各级医药商业部门还结合行业的特点,举办了各种类型的速成性质的技术训练班和业务技术
补习班。医药工业企业为了加强工人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结合生产实际讲解化
学知识和技术操作规程。同时还抽出部分骨干人员组成学习小组,先后分三次去天津、上海
、南京、沈阳等26家药厂学习,使工人们适应了半机械化生产的技术要求。
(二)“大跃进”时期
从1958年开始,黑龙江省医药院校教育在原有的基础上,形成一种由中等教育向高等教
育发展的局面。同年在原省商干校的基础上创办了黑龙江商学院,隶属于省商业厅。建院初
期,在附属中专部保留医药专业。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哈尔滨制药厂先后创办制药学院、
技工学校和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哈尔滨市卫生局、科委、药检所、哈尔滨医科大学等单位联
合创办哈尔滨业余药学院。据统计,1959年全省中等医药学校药剂专业在校生达234人。60年
代初,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等市还创办了商业职业学校。省商业职工干部学校虽几经
变动,但仍为全省商业系统培养了大批在职干部,十年间共培训13230人。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
黑龙江省商业系统和医药工业企业已经办起来的职工业余文化学校和职工学校,在“文
化大革命”期间先后停办,机构撤销,人员解散,基地占用。1968年以后,执行毛泽东“七
·二一”指示,学习上海机床厂、辽宁朝阳农学院和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的经验,相继办
起了“七·二一”大学。至1976年,全省商业系统办学已达114所,在校学生达4000余人。比
较大的医药工业企业也办起了“七·二一”大学。参加学习的多数是青壮年职工和干部,文
化程度从小学到高中参差不齐。学制多则两年,少则几个月,办学形式多种多样。“七·二
一”大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办学形式。“文化大革命”后期,从1972年起,各类大
、中专院校逐渐开始复课,并连续招收了几届学员。学员都是由各地、各单位从工人、农民
中选送的在职人员,当时称“工农兵”学员。黑龙江中医学院、沈阳药学院和省商业学校等
都招收过药学专业的“工农兵”学员,全省医药系统有近百名职工参加学习。
(四)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
随着医药事业的发展,黑龙江省医药教育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1976年,佳木斯医
学院药学系除招收本科生外,还为在职职工举办大专药学班。黑龙江中医学院中药系从1977
年恢复高考招生制度以后,开始逐年招生。黑龙江商学院自1976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复办后,
于1977年增设中药系,开办了中药制药专业。牡丹江商业学校1978年开设了中药专业。哈尔
滨制药厂于1979年与哈尔滨市化工局工学院联合开办了制药专业大专班。哈尔滨制药厂技工
学校也开始恢复招生。黑龙江省医药管理局于1980年6月将省医疗器械厂技工学校改为黑龙江
省医药技工学校,设置中药、医疗器械经营与维修、钣钳工和药品四个专业,面向全省招生
与分配。哈尔滨市医药公司、哈尔滨市药材公司、哈尔滨药材采购供应站从1980年起先后都
开办了药品或中药专业职工中专班。此外,从省医药管理局到直属各专业公司、二级站、科
研单位以及各市、县医药主管部门或医药工商企业,都采取各种形式举办业务技术培训班。
198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发布以后,职工教育进
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决定》指出:“职工教育是开发智力、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是
持续发展国民经济的可靠保证。它同现代化建设的成败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一定要做为一
件大事尽力搞好。要下决心,力争在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有计划、有步骤地把职工普遍训
练一次。”为了贯彻中央的《决定》,黑龙江省医药管理局于1981年5月召开了全省医药职工
教育工作座谈会,各地、市、县医药管理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以及省局直属单位主管教育工
作的领导、教育干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傅敏,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王治安、徐大信、于令松出席了会议。并分别传达了中央《决定》和中央领导的讲话
。傅敏在会上作了总结,提出了“全党动手,全面开展,全员培训”的指导思想,要求职工
教育必须做到思想、计划、组织、措施四落实,并强调经济工作同职工教育工作同时部署、
检查、总结、评比。会议还下发了《黑龙江省医药系统1981~1985年职工教育发展规划》,
成立了省医药管理局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从此,全省医药系统职工教育工作全面展开。各
市、县医药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职工教育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多数县团级单位
成立了教育科,科级单位成立了教育股,并配备了专职人员,从而形成了医药职工教育自上
而下的系统管理。1981年6月,国家医药管理局派出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殷俊亭为首的调
查组来黑龙江省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考察,并于8月21日以国家医药管理局名义转发了《黑龙
江省医药系统职工教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对黑龙江省医药职工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
定和高度评价。
1981~1982年,黑龙江省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傅敏先后主持召开四次局直属单位
和局机关各处、室主要领导参加的职工教育工作会议,听取职工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全
省医药教育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省医药管理局和局直各专业公司创造条件,克服各种困难,
先后举办70余期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培训班,培训3800余人。
1982年4月,黑龙江省医药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治安在全国医药职工教育工作座
谈会上介绍了全省开展医药职工教育工作的经验。同年5月,全国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教育
部、国家劳动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切实搞好青壮年职工文化技
术补课工作的联合通知》。《通知》要求对1968~1980年间的初中毕业生和1970~1980年间
的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技术补课。并把文化、技术补课教育作为“六五”期间职工教育的
重点。省医药管理局先后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呼兰县召开全省医药教育工作会议,部
署、检查、指导职工“双补”教育工作。全省医药系统各单位纷纷举办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
班和技术补习班。有条件的市县建立职工学校。到1985年,全省医药系统青壮年职工文化补
课合格人数达16077人,占应补课对象的88.2%;技术补课合格人数达50158人,占应补课对
象的85.1%。提前一年完成了青壮年职工“双补”教育任务。
在青壮年职工“双补”教育的同时,黑龙江省各级医药主管部门和各医药企业采取自办
和外培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抓了职工的学历教育。省医药管理局委托黑龙江中医学院开办药
学专业职工大专班,委托牡丹江商业学校开办财会专业职工中专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先
后建立四所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即省医药管理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省医药公司职工中
等专业学校、省药材公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哈尔滨市医药管理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佳木
斯、鹤岗市医药管理局和哈尔滨制药厂分别委托佳木斯医学院、佳木斯职工大学、鹤岗市商
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黑龙江大学分别开办制药、药品、企业管理专业大、中专班。齐齐哈
尔药材采购供应站还举办了电大中文班。
1985年经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建立黑龙江省医药干部学校。牡丹江市医药管理局和牡丹
江制药厂经省劳动局批准,联合创办牡丹江医药技工学校。
职工函授教育也有较大的发展。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虎林、宝清县相继建立光
明中药函授学院分院或辅导站,大、中专在册学员达600余人。1985年建立了国家医药开放大
学黑龙江省分校、沈阳药学院黑龙江函授辅导站。此后,全省医药职工教育进入中等教育阶
段。省医药总公司下发《关于开展医药技术工人中级技术培训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医药教
育“七五”发展规划》。各地、市、县医药主管部门和较大的医药工商企业,开始举办职工
高中班、中级技术培训班,职工教育开始向中、高等教育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