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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质量管理

  为了提高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国家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对药品的生产经营都提出 了严格的要求。随着医药事业的发展,各项质量管理法规不断完善,使医药工商企业在产品 质量管理、商品质量管理方面均有所遵循和依据,从而使质量管理走向正规化、法制化轨道 。医药工业企业内部增强了质量意识,建立和健全了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设立 了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质检人员。全省在加强质量管理的同时,开发了新品 种,填补了市场上短缺药品的空白。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使医药工业 的产值、产量、品种、质量、效益得到迅速的发展,医药工业已成为黑龙江省产量大、品种 多、质量高、效益好的支柱产业之一。医药商业企业在1978年以前是没有统一的质量管理机 构的,1979年4月国家医药管理局在重庆召开了全国医药系统商品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国家医 药管理局对商品质量管理及组织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会议要求,全省医药商业系统于 同年5月分别成立了商品质量检验科(股),并配备了专职人员,使全省医药商品质量管理工 作和检验能力等在原有的基础上得以逐步完善和加强,从而全面地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方 面的质量检验和商品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