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了预防和消除医药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工业中毒、职业病、燃烧与爆炸等意外伤亡事故
,必须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进行管理。
50年代初期,黑龙江地区国营化学制药企业均设有保安股;60年代中期,改为安全设备
动力科;70年代初,由劳资部门负责安全工作,后又成立技术安全科;80年代按上级统一规
定,改为安全技术科。佳木斯化学制药厂在建厂初期,安全管理工作属一级管理,由生产副
厂长负责,下设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1975年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1980年设安技股,1984
年为安全技术科。省内其他中小医药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成立较晚,小厂由劳资或生产部门
主管。1953至1956年,安全管理由厂长直接管理到生产班组,医药企业都能认真贯彻“安全
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哈尔滨化学制药厂1956年制
定了安全守则,进厂新职工都要进行三级教育,对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单独操作设备。该厂19
59年汇总和编写了工厂安全法则及危险品管理手册,内容有:消防监督条例、爆炸物品管理
条例、企业各级防火责任制度、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安全守则、毒麻剧毒药品保管制度。
50年代中期,国务院发布了有关安全管理的“三大规程”(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
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1963年发布了“五项规定”(即
: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规定、关于安全生产教育的规定、关
于安全生产检查的规定、关于工人职员伤亡事故处理的规定)。各制药企业在结合执行“规
定”中,普遍修订了安全操作法,同时重视对电工、司炉工、焊工等专业工人进行培训,考
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所以尽管各制药企业设备简陋,生产条件较差,但基本没有发生过重
大伤亡和火灾事故。“文化大革命”时期,安全管理工作受到干扰和破坏,各种规章制度被
视作“管、卡、压”被废除,各种事故频频发生。仅哈尔滨制药厂10年中共伤986人次,严重
危害了工人安全。最严重的是1967年和1968年连续发生两起因公死亡事故。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各制药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逐渐恢复。在医药工业企业全面整顿时
期,大多数企业都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网,制定并完善规章制度和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安全教
育、检查整改活动,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这一时期,全省医药工业安全管理
水平有明显提高,各种事故明显减少。1979年平均负伤率为2.02‰、1980年为1.34‰、19
81年为1.0‰、1982年为0.8‰、1983年为0.6‰、1984年为0.5‰、1985年为0.48‰。有
的企业还成立了专职消防队,为安全防火提供了有力的保障。1985年7月,中国医药工业公司
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全国医药工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黑龙江省医药工业安全管理工作起到
很大推动作用。
二、基础管理
(一)安全竞赛和安全大检查
群众性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省医药工业企业系统内开展了各种形
式的安全竞赛活动。60年代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很多企业每年都坚持一到两次。百
日安全竞赛活动的内容根据季节特点和当时的安全状况而定。夏季竞赛内容主要有:防爆炸
、防中毒、防雷电、防中暑、防伤害。冬季竞赛内容主要有:防寒、防冻、防火、防煤气中
毒。除此之外,自70年代以来又开展了“安全生产红旗竞赛”活动。1980至1985年,全省医
药工业又开展了“安全月”活动。1985年的“百日安全竞赛”又增添了新内容:上半年开展
“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消灭事故、实现轻伤事故为零”的竞赛活动;下半年开展“消
灭死亡、重伤、火灾、爆炸事故,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减少一般事故,实
现轻伤事故为零”的竞赛活动。
安全大检查是督促和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黑龙江省医药工业从60年代初开展这项
工作,以后逐步加强。开始是企业自检,有的企业从上到下建立四级(厂、车间、班组、个
人)安全检查。岗位二人复查、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班组日检查;车间周检查;厂每年
针对季节特点和专业要求,由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各环节、各方面的专业大检查。有的企业
还建立每月一次安全调度制度,每日的生产调度会也包含安全内容。1972年省医药工业公司
成立后,对安全管理更加系统化、专业化,多次组织全省医药企业安全大检查活动。尤其是
中国医药工业公司的专业管理部门有意识地组织、推动这项活动,多次组织全国性制药企业
安全大检查,对黑龙江省医药工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很大促进。从80年代开始,配合“安全
月”活动,省医药工业公司每年都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
(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黑龙江省医药工业企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作坊式的师傅传、帮、带,单纯传授手艺
,逐渐发展到围绕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方法讲解有关基础技术知识、操作原理、可能出现的异
常现象及处理方法等。医药工业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70年代才走上科学化管理。制
药企业普遍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教育、劳动纪律教育、方
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典型事故教训教育、法制教育等。厂部向工人讲解国家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令、规定及本厂总的特点和主要安全守则;车间介绍工作性质和特点,本车间的
主要安全制度,典型事故例子;班组介绍本小组工作特点,岗位操作中的安全管理部分,岗
位责任制中的安全管理部分,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有的企业
在三级安全教育中对工人进行身体检查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填写“安全健康档案”后方
可上岗操作。还有的企业每年都安排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对各车间职工普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的消防和安全技术培训。针对药品生产特点和工人操作技术水平,采用形象教育,利用电视
录像、电影、板报、宣传标语、广播、漫画等方式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有的企业对特殊工种
焊工、电工、司炉工、架子工、起重工、制氢工、司机、天车工、锅炉水质化验工等,每年
利用120~150小时分别进行脱产和半脱产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以佳木斯化学制药厂为例:
1980年特殊工种的受教育面90%、1981年压力容器操作工种的受教育面85%、1982年三级安全
教育受教育面89%、1983年安全原理、劳动保护受教育面78%、1984年工人安全制度受教育面
86%、1985年车间主任和班组长受教育面96%。
(三)制度与措施
各制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都相应地采取一系列安全生产措施,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尤
其是重点企业,更为重视这项工作。
以防止工伤、火灾、爆炸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技术措施:哈尔滨制药厂1982年实行了三级
安全教育卡片制;1984年建立职工安全档案,对从事易燃易爆作业工人经过培训、考核后发
给安全生产操作证,并规定无证者不得独立上岗。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设计都要
有安技部门参加审查。
以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卫生技术措施:70年代末,各企业对这项工作引起重
视,经常组织对粉尘岗位进行检测。哈尔滨制药厂配备一名兼职工业卫生医生和一名尘毒监
测人员,对直接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建立了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在生产岗位
上采取通风、隔离、密闭,改革了工艺技术措施。每年各企业都拨出一部分经费用于改善劳
动条件,采取一些辅助手段增强个人防护、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等。
防署降温措施:各制药企业在高温岗位上采取了以下措施:工程防护、设备保温、开天
窗、机械排风、建立隔离室、室内安设空调机等。在管理措施上: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工人进
行体检,不适应者调离;串开作业时间,避开白天高温时刻。辅助措施:提供防署降温饮料
,哈尔滨制药厂、佳木斯化学制药厂等企业都建立了汽水站。
动火审查措施:危险场所动火前均经审查,以防止在动火时发生燃烧、爆炸、中毒、化
学灼伤、窒息等意外事故,动火须经安技部门到现场仔细审查。对违反安技部门规定的制度
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一般药厂从80年代开始建立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制度,由保
卫部门主管,安技部门协助。除安全措施外,各制药企业在安全制度建设方面也逐渐正规。
不同药厂的安全制度不尽相同,概括起来主要有:安全机构和安全网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措施管理制度、毒品保管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四新”(产品、工艺
、技术、设备)及工程项目建设安全制度、动火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登高作
业安全制度、维修设备及下罐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贮藏和运输安全制度、受压气瓶安全
制度、尘毒岗位安全制度、外包和临时工人入厂安全制度。
三、重大伤亡事故
各制药企业多次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自60年代以来主要有:
1964年4月,哈尔滨制药三厂工人曲珍璞(女),在针剂车间洗瓶组配洗液时,将装洗液
的瓶子碰坏,洗液流到身上,烧伤面积较大,造成硫酸烧伤后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1967年6月,哈尔滨制药厂四车间工人宋宝珍,因皂素水解罐的罐盖崩开,罐内料液喷出
,造成全身严重烫伤,抢救无效死亡。
1968年9月,哈尔滨制药厂二车间工人李雅琴(女),在操作离心机打料时,将胶管卷入
离心机内,其本人也被卷入后甩出,造成左胸五根肋骨及左臂折断,抢救无效死亡。
1969年9月,哈尔滨制药三厂工人高洁玉(女),不慎掉入地下室,造成腰椎部挫伤。
1970年12月,哈尔滨制药厂二车间工人孙炳哲,从防空洞口坠落,造成双腿骨折。
1972年12月,哈尔滨制药三厂刘凤琴(女),掉进留样观察室内的菜窖里,造成腰椎部
挫伤。
1976年8月,佳木斯化学制药厂工人仇淑芬(女),在基建施工中从10米高空坠落,造成
腰椎严重骨折,致使终生残废。
1978年11月,哈尔滨红旗医疗设备厂因违反操作规程,用气泵加气代替水压试验,无人
看管,压力过高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死亡1人,重残1人。
1980年3月,哈尔滨制药二厂动力车间王振清,在排除碎煤机故障时未停机,掉入碎煤机
漏斗,死亡。
1980年10月,哈尔滨制药厂五车间工人孙胜春,工作中袖口被机器绞入,左臂粉碎性骨
折。
1980年12月,哈尔滨制药厂三车间工人王永红(女),在洗胶塞时,衣袖被搅拌顶丝绞
住,造成右臂肱骨粉碎性骨折。
1981年4月,哈尔滨制药三厂工人陈桂英(女),在水处理做离子柱再生操作中,碱液溅
到眼中,将一只眼球烧伤,致使一只眼睛失明。
1981年9月,哈尔滨制药厂二车间工人崔月敏(女),违章作业,右手拇指被粉碎机绞伤
,因坏死而截断。
1982年8月,佳木斯化学制药厂汽车司机李方文,驾车与火车相撞,死亡。
1982年12月,佳木斯化学制药厂五车间工人王秀兰(女),被锅炉输煤机斗砸伤头部致
死。
1982年12月,哈尔滨制药厂九车间工人张小冬、吕滨生,在发酵大罐中检修,因违章作
业,加之控制按钮电缆绝缘损坏造成连电,张小冬、吕滨生二人头部、四肢受外伤。
1982年,一面坡制药厂发生严重火灾,重伤一人。
1983年2月,佳木斯化学制药厂一车间工人曲秀梅(女),因升降机轴断,从三楼坠落,
造成小腿骨折。
1983年4月,哈尔滨制药厂九车间一工人违章作业,在压料操作后罐内余压未排净,带压
卸罐盖,罐盖崩脱,压缩空气冲伤左眼,失明,右眼视力严重下降。
1984年4月,哈尔滨制药厂二车间一工人从偏厦房顶上坠落,造成腰脊椎第二节压迫性骨
折。
1984年7月,佳木斯化学制药厂二车间工人何春艳(女),被搅拌桨撞伤,造成腰横突骨
骨折。
1984年8月,齐齐哈尔制药厂由于对剧毒岗位管理不严,输送氰化钠管路中的阀门芯子因
年久腐蚀,使氰化钠跑掉18.46公斤,进入下水道。后经多方紧急救治,投放大量漂白粉、
硫酸亚铁等,才未产生中毒后果。这起严重安全事故,除紧急救治、投放消毒药物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外,厂方还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24万元。
1984年10月,哈尔滨制药厂十二车间一工人违章作业,用胶管打料,胶管绞入离心机内
,将其腰部打伤,造成肾出血。
1984年,一面坡制药厂升降机坠落,2人受伤。
对于制药企业出现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省医药工业主管部门均及时通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