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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仓 储

  医药商品仓储工作是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药商业企业商品流转的重要环节之一。 仓储管理是保证商品正常流转和在库安全必不可少的手段,是医药商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 内容之一,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管理到科学管理的发展过程。
    医药商品仓储管理历史悠久。早在人参等药材在“贡市”、“马市”上交换时期,经营 者便注重商品的保管。购进商品后,为保证其不生虫、不变质、不丢失,采取单柜(箱)存 放、定期晾晒、按时通风、随时检查等方法进行保管。清代中药店堂出现后,为确保中药材 的安全,少数中药批发店(栈)不仅单设仓库储存,还设专人管理,建立一套简易的出、入 库手续制度。多数中药零售店(铺)除在柜台、货架中储存商品外,还以“前店后库”的形 式储存商品,由营业员、饮片加工员兼管商品的养护工作。
    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黑龙江地区相继成立由“洋人”开办的“西药房”。1912年 以后,中国人开始办起了“西药房”。由于药房规模较小,没有专库储存商品,多数采用在 墙角、后房、宿舍及走廊存放医药商品。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有的批发商店开始建立简 易库房,并设专人管理。
    东北沦陷时期,实行药品配给制,设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一些大型仓库设岗保卫,建 有制度。抗日战争胜利后,人民政府接管伪满政府医药仓库,交由公营医药企业使用和管理 。国有医药商业建立后,除接收了日本关东军、伪官盐库等“官办”企业仓库外,大多数批 发企业购买当地民房和庭院,改作仓库和货场。零星批发、零售药店继续以“前店后库”的 形式储存商品。各医药商业根据各自的条件,制定了一些简单的商品管理制度或办法,商品 贮存安全得到保障。
    1951年,中国医药公司黑龙江省公司在齐齐哈尔市北大街新建了第一栋医药仓库,面积 500平方米。1952年,中国医药公司松江省公司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建了第一栋仓库,面积200 平方米。1955年,黑龙江省药材公司成立后,在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内史胡同购置药材仓库一 处,面积760平方米。随着医药商品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通过国家投资、企业自筹资金、银 行贷款等多条渠道,新建、翻建、改造和购置了大量库房、仓棚和货场。到1985年,黑龙江 省医药商业企业形成了有机构、有人员、有库房、有场地并建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设施完 善,管理科学的仓储管理体系,使医药仓储工作走上了正规化、现代化的轨道。
    一、仓库建设
    1953年11月,中国医药公司松江省公司的三处仓库,交给哈尔滨市医药公司管理,总面 积3000平方米。即:哈尔滨市道外区钱塘街仓库1100平方米(定型库700平方米、简易库400 平方米),南平街仓库1000平方米,道里区地段街仓库900平方米。
    1954年,哈尔滨医药站在哈尔滨市道外区钱塘街建一栋定型仓库,面积480平方米,缓解 了商品储存困难。
    1955年,哈尔滨市医药公司在马家店新建一处简易库房,面积460平方米,解决了危险品 保管问题;又在哈尔滨市新建医疗器械仓库一栋,面积480平方米;化学试剂仓库一栋,面积 480平方米,总投资57600元。黑龙江省药材公司及所属企业新建、购置定型仓库2856平方米 、简易仓库1263平方米,初步缓解全省中药材商品的储存。哈尔滨市医药公司投资6000元, 对南平街仓库进行维修,购买了电冰箱、冰槽,墙壁增添通风孔、电吹风机等养护设施,确 保商品安全。
    1956年,哈尔滨市医药公司在道外新建一栋300平方米的化学试剂仓库。1957年,又在道 外区二十道街购买1400平方米仓库一栋,用以储存玻璃仪器商品。
    1965年,商业部拨给黑龙江省医药商业专用资金用以建立医药仓库。全省医药、药材二 级站和市县医药、药材公司,建造了一批医药储备库、定型库及暖库。其中哈尔滨医药站建 11栋库房,总面积9547平方米;齐齐哈尔医药站建5栋库房,总面积2400平方米;牡丹江医药 站建2栋库房,总面积1082平方米;佳木斯医药站建3栋库房,总面积1652平方米;哈尔滨市 医药公司在马家花园新建8700平方米库房。
    经过多年的建设,到1979年,黑龙江省药材公司所属药材二级批发企业有定型仓库5465 4平方米,简易仓库22389平方米,利用民房改造仓库2590平方米。
    1981年,黑龙江省医药二级站定型仓库总面积已达到34724平方米;1983年又增加到391 72平方米,比1981年增加25.9%。简易库减少了6000平方米,1983年已降至2280平方米。全 省各市县医药、药材公司和医药二级站仓库面积,到1985年已达到56285平方米。
    二、技术改造
    医药商品品种繁多,性能复杂,不同的品种对仓储保管条件的要求有很大差异。为使医 药仓库能够适应所储存商品的要求,对一般仓库通过技术改造,改善储存条件,已是一项不 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医药商品搬运、堆码主要靠人背肩扛,使用的工具有手钩、 木杠、跳板、手推车等。50年代后期,开始采取铁架双轮车倒运商品。
    1959年,哈尔滨市医药公司在道里区地段街仓库安装了电动升降机一台,实现了搬运商 品半机械化。
    60年代初期,经过技术改造,黑龙江省医药二级站实现了楼有电梯、滑道、传送带,货 场有铲车、吊车等设备;商品出入库有了虎头车和电瓶车等。市县医药公司研制了轨道运货 车、滑轮传动带等设施运送商品。
    1964年,哈尔滨医药站购置了大吨位手推车拉运商品,又自己设计制造了立式三轮推车 ,可直接靠近货位。
    70年代,黑龙江省较大型中药仓库货物搬运,逐步采用微型机动车拉运,中药材商品的 堆码也逐渐为堆垛机所代替。
    1973年,黑龙江省医药、药材二级站普遍使用了虎头车、电动升降机等先进搬运机械, 节省了商品出入库时间及人力。1975年,又购置了4台叉车(一吨和二吨各2台),用于大型 器械商品装卸、搬运。在片剂库门前和待运货场之间,建造1100延长米木轨轱辘马道;同年 又研制出脚踏载重车、电动循环码边机和起重机等17种搬运工具;又在针剂库内铺设100延长 米铁轨轱辘马道。
    80年代,药材二级站、各市县药材公司的商品搬运,实现了半机械化、机械化的先进水 平。地产药材包装改用人工手摇打包机,后采用电动打包机和电动、手摇两用打包机。
    1980年,哈尔滨药材采购供应站为防止药材虫蛀,成功试验了充氮灭虫的新技术,并在 全省推广。
    1981年,黑龙江省医药仓库改用密封式铁制架、铁托盘、木制密封式架眼等铺垫商品, 实现了仓库零星商品密封和过道走廊化。
    1982年,国家医药管理局给黑龙江省医药商业重点安排了一批急需技术改造项目,将仓 库改建为低温库或恒温库。一般库内温度控制在15~20℃之间,湿度控制在75%以下。
    三、商品保管
    (一)制度
    50年代,黑龙江地区国有医药商业建立。在医药商品贮存管理上,执行中国医药、药材 公司制定的《商品进出库管理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消防监督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1960年,黑龙江省医药商业贯彻执行商业部颁发的《商业部系统仓库管理办法》,进一 步修改、补充、完善了各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库房利用率、每平方米储存量、设 备利用率、商品损耗率等仓库管理定额。建立健全商品保管帐和商品货卡,正确记载商品进 出存储动态,保证帐、卡、货相符。“文化大革命”期间,医药商业仓储管理制度被打乱, 出现了有章不循、无章可循的现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医药商业仓储管理工作 开始走上正轨,执行国家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仓库管理办法》、《医药商品定额损耗管理办 法》、《中药材储存安全水份范围办法》等项制度。各医药经营单位根据医药商品特点,因 地制宜地改进储存方法。对中药材和中成药实行分库分区存放。中药材按根茎、果实、草、 皮、叶、藤木、树脂、菌藻、动物、矿物等12个类分别储存;中成药按丸、散、膏、丹、片 、酊水等剂型分别保管。仓库内的货物堆码横成行、竖成线,易于清点。仓库内分若干个货 区,进货编号。货垛上悬挂标牌,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数量等。
    1981年12月,黑龙江省医药商业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仓库管理办法》 。各企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医药仓库管理细则》。
    1983年,黑龙江省医药、药材公司制定并在全省实施了《三级医药仓库管理试行办法》 。
    (二)入库验收
    医药商品入库验收是一项复杂的具有科学技术性的工作,防止不合格的医药商品入库, 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50年代初期,黑龙江地区医药商业企业商品出入库,只验收品种、数量及规格。随着各 项规章制度的建立,普遍采用“快速验收法”。商品执行三不入(伪劣品不入、运输中损耗 品种不入、数量不准不入)办法;同时,实行了商品定位验收、付货复核法。对片剂进行崩 解度的检验,针剂进行澄明度的检验,对化学原料药和化学试剂的含量,抽样送化验室或药 品检验所进行分析检验,对医疗器械由直观检查锈损或进行通电试验,发展到用仪器检测等 。对医药商品的包装、出厂日期、失效日期、批号、等级、含量、型号等进行验收;对易碎 、易受潮、霉变的商品及混装商品按规定检验;对毒药、限剧药、麻醉药按国家规定要2人以 上验收。对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及时查(查询)、选(挑选)、修(修理)、退(退货)。做 到“五不进库”,即包装不好不进,手续不全不进,质量不合格不进,6个月以内近期商品不 进,没验收的商品不进。采用感官鉴别和实验判定相结合的“八字”验收法,即:观、嗅、 触、定、多、全、严、抽。凡购进的商品7日内验收完毕。发现运输损耗,属于购方责任,验 收后立即填报破损单经批准后处理。对在库商品根据先急需、后一般原则,分别主次、缓急 进行管理。
    1963年,黑龙江省医药商业贯彻执行入库验收制度,在验收中共查出并堵住742笔、价值 达930万元的劣品入库。截止1983年,全省堵住劣品入库2459笔,价值1659万元。
    1978年,黑龙江省医药商业推广秦皇岛市仓储管理经验,全面实行了环境政治化、库存 商品前列化、动态盘点制度化、勤俭节约群众化、清洁卫生经常化的管理方法。做到成件商 品抽查验收,贵重商品逐件验收。
    (三)在库保管
    1.化学药品
    化学药品是医药商品中的第一大类,保管量占全部医药商品的85%。化学药品通常分为针 剂、粉剂、酊剂、片剂、油膏剂等类。各种商品有其不同的属性,所以储存商品的方式也不 相同。
    1956年,黑龙江省有39个市县医药公司、2个医药二级站,只有哈尔滨、齐齐哈尔医药站 有暖库,其余都是冷库。冬季采取糊门窗、培墙根、抹墙、堵房檐洞和在库内修火炉、火墙 等措施,以防止药品冻损。全省医药、药材仓库实行货区、货排、货位编号管理。保管员对 商品堆积面积分区、分排、分垛进行编号,根据商品的性能将彼此有影响和防碍的商品隔离 保管;根据商品的包装状况、销售规律、进出难易、次数、多少确定商品最佳位置。货场的 编号分货场号、排号、货位号,在一个货位内堆存多种商品增加段号。业务员开票时开具货 位的编号,保管员按指定的堆垛、货位提货,减少商品进、出库差错。
    1964年,黑龙江省医药商业学习大庆经验,普遍实行商品“五五”堆码法。绝大多数医 药商业仓库实现了商品“五五”堆码法。改变过去小货底、二个包装对码形式,避免商品不 牢固、堆码不多、浪费仓库面积现象。全省医药二级站采用此种方法,库区货垛高度由1.4 米,增高到2.5~3米,货垛占用面积由143平方米减少到91平方米,多储存商品百余吨。商 品堆码本着“安全、方便、节约”原则,加宽垛底,减少间距,商品整零分开,零货上架, 合理安排,调剂使用货位。“五五”堆码法具体方法很多,经济实用的方法有五五并列、直 起或平起;竖五平起、横五平起、横三竖二或竖三横二平起;横二竖三压缝、横竖交错。实 行此项方法后,使商品整齐卫生,角角相对,面面成线,五五成行,五五成垛,过目有数, 易于盘点。开展分类分库储存方法,按剂型以及人用、兽用药品分类分库保管。对医疗器械 中的精密仪器和怕热、怕潮等需要特殊条件保管的商品与一般商品分库专人保管。麻醉药品 、毒限剧药以及化学试剂中的金、铂、银等贵重商品,实行专柜专库储存,指定专人专帐收 发。危险品仓库与储存一般商品的仓库严格分开,选择人口稀少的郊区建立危险品仓库。做 到“两清”(帐清、物清)、“三化”(商品养护科学化、商品堆码标准化、安全卫生经常 化)、“四无”(无霉变、无虫蛀鼠咬、无残损、无事故)。
    1975年,黑龙江省医药二级站研制出“层层标量法”,即由货垛底层到上层,由货架一 侧到另一侧,都用分量标上累计数字。便于付货,便于动态清点,季、年末盘点达到过目知 数。同时,对不同性质的品种,采取不同的储存方法:对必须密闭(封)储存的商品,防止 氧化、碳酸化,防止湿度影响,防止药品挥发、风化和吸附,防止尘埃、微生物和昆虫等影 响药品质量;对易被氧化的脂肪类、挥发油、鱼肝油、含有易氧化成分具有还原性的物质药 品等;对易吸收二氧化碳的氢氧化钠(钾)、氨茶碱、氧化镁、水杨酸钠、柯柯豆碱、苯巴 比妥钠等;对易吸潮的氧化钙、氢氧化钠、酵母片、复方甘草合剂片、维生素C片、碘化钠( 钾)、派斯片、糖丸、胶囊(丸)、浸膏剂、阿斯匹林、硫酸镁、胃蛋白酶、胰酶、淀粉酶 、青霉素等;对易挥发的薄荷油(脑)、香精、芳香水剂、氨水、乙醇等;对易风化的硫酸 镁(钠)、硫代硫酸钠、硫酸锑、硫酸奎宁、硫酸铜、明矾、硫酸阿托品等;对易吸附的矽 炭银、白陶土、溴石粉、淀粉等;对易虫蛀的酝母粉及其制剂、脏器制剂、生药制剂等不同 属性的商品,根据其属性,合理的妥善保管。抗生素类、维生素类、水剂、醑剂等储存温度 在2~20℃;酊剂、流浸膏、胶囊剂、糖浆剂、软膏剂、以及青霉素钾(钠)盐,结晶芒硝等 在30℃以下;栓剂在2~25℃之间。生物制剂的血清类、抗生素、类毒素、疫苗以及维生素D (2)人血促皮质激素、三磷酸腺苷、辅酶A、催产素、麦角新碱、肝素、脑垂体后叶素等在 2~10℃之间。低温易损失的药品储存在2~20℃保温库内。易因光线照射而变质的银、碘、 酚、汞制剂、过氧化氢、肾上腺素、乙醚、山道年、奎宁、可的松、氯丙嗪、氯仿、四氯化 碳、新砷凡纳明以及被氧化的药品,除采用避光包装外,还应储于避光阴凉处。对不宜储存 在一起的品种分开储存。如人用药与兽用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性能互相影响的氧化剂与还 原剂,有特殊臭味的品种与一般品种;名称易混淆的品种等。此外,还制定了医药仓库6项考 核指标。即:每平方米商品贮存吨位;人均工作效率;帐货相符率;在库商品差错率保管商 品损耗率;商品保管费用率。对有效期医药商品,品种多、数量大的,按效期远近,集中或 靠一侧保管。各品种的失效日期,分垛堆码,并挂牌示意,达到醒目,以便掌握先进先出, 防止过期失效。保管人员按《医药商品调拨责任制》规定的期限,定期报告给业务部门及时 销售。对到期或过期药品,不出库,不销售,送当地药检部门复验。合格者,加贴延长效期 说明继续销售;不合格者报请有关部门监毁敲碎深埋,不随意抛弃,防止人畜接触引起中毒 死亡事故。对退货商品单独存放,及时查清原因,妥善处理。因质量问题而退货的商品,经 检验确认合格者,方能返回库存。退货商品要作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单位、日期、品名、 规格、数量、退货理由、检查结果、处理日期、处理情况等,退货商品保存二年。
    2.医疗器械
    在整个医药商品中,医疗器械商品是大宗的、复杂的、精密度极高的商品。医疗器械商 品要根据其不同特点、规格、性能及精密度妥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黑龙江地区的医疗器械商品储存条件十分简陋,多数商品在 板棚子或露天存放,商品损失很大。
    60年代,黑龙江省各医疗部门随着对商品需求量的增加,仓储条件已经远远满足不了商 品流通的需要。哈尔滨市医药公司、各医药二级站把木板棚改成砖瓦库房,在露天搭盖防雨 棚,增添商品养护设施。
    80年代,黑龙江省各市县医药、药材公司、各医药、药材二级站普遍改善了仓库条件, 新建了一批现代化设备齐全的标准仓库。精密仪器人保险柜、入铁柜,小件商品上货架。根 据医疗器械体积大、沉重、精密度高、怕震动及怕撞击等特点,仓库内做到宽敞、明亮,非 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对脱脂棉、纱布等商品,储存时注意防雨、防潮。齿科、手术器械商品 品种繁多、规格不一,采用货架编号,易于查找,防止混乱。哈尔滨医药站1983年新建一栋 1100平方米的医疗器械仓库,完全用水泥、砖铺设地面,并设有排风口、高大门窗,设备齐 全,保管着大、小医疗器械2000多种。齐齐哈尔医药站医疗器械库,对长期销售不出的商品 ,进行定期移动、检查和调试。定期组织医疗器械保管员学习商品基础知识,全面熟悉商品 功能。电冰箱不能躺倒存放和搬动,精密仪器要轻拿轻放。所有商品不直接触地,商品距墙 面0.5米,商品之间间距在1米左右。商品存放按照重不压轻、大不压小、易散落的商品不上 顶的原则。怕冻商品在暖库存放,怕雨淋、日晒的商品不露天存放。大件医疗器械在有遮雨 棚的露天货场存放,沉重和不易搬动的商品放在门前,较轻的商品放在里边。对在库商品定 期进行检查,对商品采用货位编号、层层标量、动态复核。对易碎易变、易损的商品重点检 查。日记日清、按月核对、季末盘点,做到帐、卡、货三相符。正确采取通风、吸潮、翻倒 、涂油等养护措施,防止商品霉变、锈蚀、老化等现象发生。保管、会计、调拨“三员”对 帐,做到帐货相符。建立商品保管帐,正确记载商品进、出、存动态。库区与库房保持清洁 卫生,班前班后清扫,每周末一次大清扫。
    3.化学试剂
    化学试剂属危险和放射性物品。公安部在《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易燃物品防火 管理规则》和铁道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对化学试剂商品制定了一系列严密的法 规。化学试剂仓库规模和储存数量,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级。大型仓库的库房和货场面 积在9000平方米以上;中型仓库的库房和货场面积在550~9000平方米;小型仓库的库房和货 场面积在550平方米以下。储存易爆、易燃、有剧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不得设在城镇 人口聚集的地区。对原有危害性较大的化学危险物品仓库,根据“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和“ 化学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规则”进行调整或迁移。仓库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口和交通条件较好 的地方。仓库建设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要符合节约,既要按照统一规定,又要因地制宜的 原则。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建筑设计执行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公安部颁发的《关于 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资料》办理。仓库的安全间隔距离,根据 规模和储存商品的危害程度决定:大、中型甲类仓库和大型乙类仓库与邻近居住区和公共建 筑,保持150米的防火间距;与邻近工矿区企业、铁路干线保持100米,与公路保持50米;库 区内库房与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储存硝酸纤维类物品的库房间距为40米;储存一级氧化剂 、易燃固体和其它易燃、易爆、遇水燃烧物品的库房为30米;储存上述物品以外其它各类危 险物品的库房为20米。对于中小型乙类仓库和小型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参照“建筑设计防 火技术资料”办理。库房采用一层建筑,每栋库房设有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 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采用容易冲洗不燃烧的地面,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 ;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调温、导除静电和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储存易燃、易爆 物品的库房和储罐,采用隔离、封闭、防爆或其它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化学试剂商品 实行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留出一定的间 距通道及通风口。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单独存放于专门仓库中。在大型仓库中储存的化学 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分区、分类隔离保管;在中、小型仓库中,对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 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烈氧化剂与易燃物品、强酸性腐蚀物 品不能存放在一起。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和高温处存放。仓库 设有消防通讯、报警设备,库区设警卫;禁止木碳车、煤气车、拖拉机及易燃的汽油桶进入 库区;库区禁止烟火,必须用火时,须经企业领导或保卫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操 作;不许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试验、分装、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容器包装 要密闭、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立即进行安全处理。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 、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搬运危险物品要轻拿 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对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采取隔热、防 潮措施。储存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仓库,配备防毒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对 易燃液体储罐设泡沫灭火装备,遇水燃烧及其它不能用水扑救的化学危险物品,备有干砂干 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对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专库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品种之间有适当 的距离,保管人员严格执行收、发、存登记以及专帐、专人管理制度。
    4.玻璃仪器
    玻璃仪器是以性能良好的化学玻璃为原料,用吹制、拉制、弯曲、焊接、刻度及磨砂等 工艺制成的仪器和器皿。特点是易破碎、体积大、重量轻等,对储存保管这类商品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
    玻璃仪器商品购销量较少,储存量也小,只占医药商业经营量的3%。全省储存玻璃仪器 仓库由简陋到一般,由一般到标准。仓库内设立多层货架,大件商品在下,小件零散商品在 上。统一规格的商品存放在一起,不同规格的商品分开储存。仓库采用木制地板,以减少商 品破损。按照生产工艺、商品造型、名称和用途等四个方面,划分为八个大类。烧器类、皿 管类、瓶斗类、量器类、成套仪器类、真空仪器类、滤器类和标准磨口仪器类。按八类商品 分别编号,分门别类的进行保管。玻璃仪器商品的储存本着“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办法 。根据商品的体积、性质与特点,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合理堆码。货垛垫高0.15~0.3米, 墙距0.2~0.3米,垛距0.7~1米,顶距0.5~0.7米,通道应留出1~1.5米。商品包装 破损,纸箱里有响动,货单与货物不符的,通知有关部门处理。玻璃仪器不能与其它商品同 存于一个仓库内。库内时常通风,冬季封严门窗。仓库内按商品装卸、搬运、堆码等操作规 程安全作业,防止损坏商品。
    5.中药
    中药材商品大多是在露天存放。存量较多的品种,实行一个品种一个货垛;存量较少的 品种,可合为一个货垛。中药饮片全部在仓库内设货架,分层存放;存放方法有分层、分类 、“五五”堆码法等。中药材储存要求具有与化学药品不同的特点。不摔、不扔、不砸,库 内要留出通道、墙距、顶距、垛距。经常通风、散潮,冬季封好门窗。
    50年代,中药经营部门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勤检查、勤翻倒、勤 通风、勤晾晒的办法。防止商品受潮、霉烂变质和虫蛀鼠咬等。库内备有干湿计、温度计、 灭鼠器等简易防护设施,用木方、砖头及铁板垫高商品,用以隔离、通风、防潮。对于易被 鼠咬、虫蛀的商品,采用玻璃、陶瓷等容器或塑料袋密封保管。对剧毒、贵重药材设专人专 柜保管,在仓库内采用生石灰吸潮、硫磺熏蒸、喷洒贮藏等方法。
    60年代,黑龙江省大部分医药仓库采用化学药物养护中药材,用喷洒磷化氢、氯化钴、 二氧化硫等方法杀虫。80年代,国家医药管理局推广了气调养护术。即使用氮气或二氧化碳 充入储存药材的塑料薄膜密封仓内,降低仓库内氧的含量,达到杀虫防霉的目的。1980年, 黑龙江省中药经营单位采用氮气灭虫养护中药材32个品种,36.5万公斤,害虫死亡率达到9 0%以上。1984年,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药材二级站采用“气调技术”养护中 药材60多个品种、73万公斤。
    6.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医药商品,其储存场所、条件要求极其严格。麻醉药品储存要在 仓库单独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各储柜平时加锁,严禁非本室人员入内。使用专用帐本, 单独登记。对霉变破损的药品,每年报损1次,并由专人监督就地销毁。
    (四)出库复核
    50年代,黑龙江省医药商业企业对商品出库,只由保管员进行外观检查,一些伪劣药品 流入市场的现象较为严重。60年代医药商品出库,实行“三核对”,即保管员按调拨单上的 数量提取商品,将活动卡片上的余数与库存数核对;将提出的商品当面向顾客点清核对;较 大单位配备专职复核员,协助保管员对提出的商品品名、规格、数量及产地等进行核对。出 库商品经核对准确无误后,由复核员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的规定刷唛头。商品两侧贴货签,作 为复核凭证。保管员对出库的商品,依据出库凭证逐项复核包装是否牢固,整零分开,标志 清楚。商品出库本着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霉变先出的原则。用户持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方可出库。对危险品,向提货人讲清商品性能、特点、危险程度和注意事项,避免途中发生 危险。对医疗器械中的精密仪器、玻璃仪器、搪瓷器皿及金属易锈物品的复核,做到木箱及 纸盒必须干燥,箱底与四面加垫柏油纸,装置的物品排列整齐、无缝隙。全省医药二级站成 立“装箱复核小组”。做到出一种复核一种,出一批复核一批。对原包装破损的商品破一支 换一支,破一瓶换一瓶。对包装不良商品重新加固包装,对需要防寒包装的商品逐件增添防 寒纸。指定专人写唛头,拴货签。做到质量完好,包装牢固,手续完备,货单同行,不错不 乱。医疗器械箱外,有品名、规格、编号、包装数量、长宽高、体积、毛重等项内容。保管 员对出库的商品如发现以下4种情况不出库:票货不符不出;质量不好不出;包装不好不出; 危险品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出。
    四、商品养护
    黑龙江省冬季漫长而寒冷,夏季炎热而干燥,给医药商品的储存、养护工作带来了困难 。各级医药部门根据季节变化,选择最合适的储存场所,在一个库内,划分为若干个区,每 个区分为若干个货位,依次编号。商品堆码符合安全、方便、多储的要求。对长期储存的商 品,定期翻码整垛,防止底层商品压损或受潮湿而变质。库内温度保持在2~30℃之间,相对 湿度在40~75%之间;要求阴凉处储存的商品,温度控制在2~10℃。
    60年代,黑龙江省医药仓库普遍增添了养护设备,如温度计、百叶箱、天气情况揭示板 、风力测定仪等,每天对各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和管理。哈尔滨医药站在60年代末,率先 建立了商品养护组织,组长由储运科主管仓库的科长担任,设专职养护员,各库的保管员为 兼职养护员,负责对自己所保管商品的养护工作。
    80年代,黑龙江省各医药商业企业普遍建立了商品养护组织。统一由储运科(股)管理 ,增设了养护人员。到1985年,全省医药商业企业共有专职养护员132人,养护设备齐全,商 品的损耗大大降低。1980~1985年,黑龙江省医药二级站先后购置了751型分光光度计、旋光 仪、十万分之一天平、抑菌圈测定仪、滴定仪、超净台、空气自净器、空调器、高温干燥箱 、万分之一天平、754型分光光度计、730型分光光度计、鼓风干燥箱、自动永停滴定仪、新 型PH计、单盘天平等设备,总价值82000元。将150平方米的化验室分别扩建为药化室、无菌 检测室、生测室、仪器测定室、天平室、留样观察室。还建造了一栋50平方米的低温库,夏 季最高温度不超过10℃。1985年,哈尔滨市医药公司化验室仪器齐全,设备先进。
    (一)温湿度管理
    温度与湿度对医药商品的质量有着直接影响。随着全省医药商品养护工作的开展,一些 大中型医药仓库普遍增设了各种养护仪器。如自动报温、报潮、报湿、报雨仪、风向仪、自 动报警器、干湿温度计及百叶箱等。在库区设立了长久气象预报站,逐日公布天气预报。在 仓库内还设立冰槽、冰箱等,储存怕热商品。对在库商品经常鉴定、化验、改造包装及修理 等。采取通风、密封、吸潮、降温、避光、翻倒、晾晒、烘干、涂油等方法,防止商品霉变 、溶化、锈蚀、老化、防粘、风干、挥发、渗漏、虫蛀、鼠咬、冻坏、自燃等。
    (二)质量养护
    根据黑龙江省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商品质量变化规律,从70年代起,全省医药商业坚 持在库商品春秋两季进行质量完好普查和记录,掌握在库商品质量的变化规律,采取相应的 办法,保证商品质量。医药商品自身内在成份各异,具有怕冻、怕热、怕潮、怕光、怕风化 、易燃易爆、易挥发的特点。对不同属性的商品分别采取避光存放、通风散潮、取暖保温、 冷冻密封等办法,以保证药品质量。并坚持班前巡看商品有无异样、异味,班后检查水电、 门窗、暖气是否完好。对近期商品采取货位插旗,定期检查报告。库内做到无灰尘、无鼠虫 。以化验室为主,组成商品养护研究小组,开展养护研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对怕冻的 针剂进行研究试验;对危险药品及贵重商品实行分区、分库专人保管;对需要低温保管的血 清疫苗、生物制剂、脏器制剂等进行冷藏保管;对易锈的医疗器械长期涂油防锈;对精密医 疗器械和包装不善的商品,随时检修、整装。按季节变化,对在库的所有商品进行防霉、防 潮、防冻、防雨等保护措施;对不同质量属性的药品,分别设立质量卡片及养护档案,做到 心中有数。
    (三)修配
    医疗器械维修是商品养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商品运输、保管过程中,有的医疗设备出 现质量故障问题,如不及时排除,必然影响销售。从60年代开始出现医疗器械的修配服务工 作。
    1968年,全省医药二级站组织专业人员到外地进行系统的学习,掌握了一套医疗器械的 维修、安装及调试等修配技术。在5年的验收、维修中,仅哈尔滨医药站共修复医疗器械8种 、222台(件),挽救破损包装600余件(箱),价值67492元。
    1982年,黑龙江省医药公司为哈尔滨医药采购供应站特批检修设备资金1.5万元。购置 了电子交流稳压器、电源稳压装置SBT—1型双线示波器、JT—1型晶体管特性图示器、心电图 机综合参数测定仪、钻床、砂轮机、乙炔发生器等检测仪器和设备。同时还自行加工和安装 了4个综合检验台和4个仪器柜,改变了医疗器械检修用“手摸、眼看、凭经验”的做法。哈 尔滨医药采购供应站又筹集资金购置部分常用测量仪器、心电图机等检验用具。由原始的人 体模特改由综合参数测定仪检验,开始按技术标准测定部分质量参数。
    1985年,随着黑龙江省医疗器械商品经营日益发展,修配技术也有所加强。哈尔滨、齐 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4个医药二级站靠自己的力量排除X线机、电冰箱和各种精密仪器等 设备出现的故障,做到中、小修不出站。为适应更高层次仪器的检修,一些医药商业企业购 买了各种零配件,有理疗仪器、生化仪器、诊断检查器械、医疗设备、冷冻设备、消毒设备 及放射线诊断设备等7大类、200多品种。
    五、竞赛评比
    60年代初期,根据商业部储运工作会议决定,黑龙江省医药、药材二级站仓库实行定额 管理,并作为仓储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70年代,黑龙江省医药商业系统贯彻“调整、改革 、整顿、提高”八字方针,使仓库定额管理工作走上轨道。
    1980年,在黑龙江省医药管理局统一部署下,全省医药商业开展以储存多、进出快、保 管好、费用省、保安全为内容的创一流仓库活动。同年,国家医药管理局召开全国医药储运 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定了6项经济指标考核办法。全省医药商业系统开始按照每平方米储存量 、帐货相符率、收发货差错率、保管损失、保管费用、每人工作量六项经济指标进行考核。 在各医药企业推广总结了全省涌现出来的典型仓储管理经验和办法,在全省开展全面的仓库 管理劳动竞赛。
    1982年,国家医药管理局在福建省同安县召开了全国医药储运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国医 药商业系统开展“服务思想好、保管养护好、安全生产好、经济效益好”为内容的“四好仓 库”竞赛活动。根据全国会议精神,全省各医药、药材二级站制定了创造“四好仓库”规划 ,由主管领导直接指挥,把劳动竞赛与创文明、争效益活动相结合,做主人翁、为企业多做 贡献相结合的创建“四好仓库”活动。
    1982年2月,国家医药管理局下达了《关于医药商业企业仓库开展“四好仓库”竞赛活动 试行办法》,同时确定了“四好仓库”评比验收细则。同年,中国医药公司组织全国医药二 级站储运工作联合大检查。黑龙江省医药公司协助中国医药公司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 江、佳木斯医药二级站和62个市县医药公司的仓库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评比、验收。在全省 评比的基础上,齐齐哈尔医药站仓库被上报待评国家医药管理局级“四好仓库”资格。
    1984年,黑龙江省医药商业企业又进行了内部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哈尔滨、齐齐哈尔 、佳木斯、牡丹江医药站、北安市、伊春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绥化市医药公司、绥棱 县、肇州县、五常县、桦南县、鸡东县、宁安县、甘南县、林甸县、龙江县、嫩江县医药公 司、齐齐哈尔市华安医药批发部仓库被评为1984年黑龙江省医药管理局“四好仓库”单位, 并发荣誉证书和“四好仓库”的光荣匾。经国家医药管理局审批,1985年,齐齐哈尔医药站 仓库被评为国家医药管理局级“四好仓库”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