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机构队伍
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在组建省医药管理局以前,医药商业、制药工业(包括制药机械、药
品包装工业)、医疗器械工业分别隶属于省商业厅、化工厅和卫生厅,而且领导体制多次变
换,几分几合,多头管理。根据国务院文件,省革命委员会1978年12月23日决定成立黑龙江
省医药管理局,自此,结束了近30年医药工商多家分头管理的局面。从省医药管理局成立到
1985年,各地市相继成立医药行政管理机构,没有成立独立机构的绥化、黑河、大兴安岭地
区医药工商业,在地区行政公署领导下,归口管理辖区各市县医药行政工作。自此,全省形
成了自上而下医药行业系统的管理体制。全省医药职工队伍随着管理体制的演变和医药事业
的发展而不断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