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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习惯称“喇嘛教”),在黑龙江地区分布不广,仅限于西部杜尔伯特蒙古族 自治县和泰来、富裕、肇源等蒙古族较多的县份。蒙古族人信仰喇嘛教始于元代。喇嘛教分 黄教、红教,清末黄教势力较盛于红教(见《黑龙江志略·人种》)。喇嘛教既是佛教的一 支具有独立体系的流派,又是佛教中民族色彩甚浓的一种信仰形式。自元明至清代,喇嘛均 曾受到统治者的厚遇。在蒙古族群众中,历来有崇重喇嘛的传统,喇嘛在社会上居于特殊地 位,出家当喇嘛的风气也因此受到鼓励。早年,在蒙古族家庭中,除留下长子1人在家为俗, 其余兄弟尽数出家当喇嘛的事十分常见。社会世俗群众也多对喇嘛僧侣怀有敬畏之情,俗传 “敬佛如敬天,畏僧如畏法”,便是此情景的写照。
    中华民国期间,黑龙江西部县份,喇嘛教寺院、僧侣仍有较多分布,延至1936年东北沦 陷后统计,当时尚有喇嘛寺院58处,僧侣及信众约4万余,多分布于蒙古族聚居的县份。
    东北沦陷14年,由于日伪当局的横征暴敛和牧主的盘剥压榨,导致蒙古族农牧民日益贫 困,无力继续供养喇嘛,许多年久失修的喇嘛庙无力护养,只能任其自然倒塌消失,以致黑 龙江地区的喇嘛教随之渐趋衰微。原有的僧侣多集中于几处仅存的大型寺院,例如始建于清 初的衍福寺,位于原郭尔罗斯后旗(今肇源境内),曾为省内著名喇嘛寺。1921年时,该寺 尚有住寺喇嘛百余人。1945年东北全境解放前夕,该寺毁于大火,旧址无存。仅剩为数不多 的喇嘛僧侣,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境内,仍有14位蒙古族喇嘛在一起聚居。他们平均年 龄已逾古稀,由地方政府资助赡养,安度晚年。他们的宗教信仰以及生活习俗依然受到尊重 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