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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居 士

  黑龙江现有佛教居士约数百人,他们是居家信佛弟子,故名居士。居士在佛教信徒中也 处于相当重要地位。
    居士的社会分布颇广,层次亦多。他们的成员,涉及社会各种行业和各种年龄、性别的 人。居士也是供养佛家“三宝”的主要社会基础和提供物质生活条件的重要来源。按佛教惯 例,建寺、养僧、布施等事,基本倚仗居士阶层。
    居士在佛门弟子中的地位仅次于出家的僧尼。他们也须严格遵守佛制佛规,履行一系列 规定和手续,才能取得认可。在家弟子加入佛门,一般须经一位较有资历和声望的比丘收为 弟子,然后引荐参加三皈五戒诸般礼仪盛典,方能取得正式的佛教徒资格及居士称号。三皈 系指皈依佛法僧三宝,五戒是最起码的基本戒条。内容包括杀、盗、淫、妄、酒5方面。其中 各有其特定的内涵,又有广义与狭义的解释与适用范围。即使同一戒律,对于出家弟子是必 须绝对禁绝的,而对在家弟子,禁例只限于各自配偶以外的不轨行为。
    黑龙江佛教居士林(居士群体的传统称谓)于清末民初时期较为盛行。时人常把拥有居 士头衔或充任佛界某种职务视为高雅时尚,官绅阶层也多以此引为荣耀和乐事,尤其是某些 卸任的地方官员更是如此。东省铁路护路军总司令兼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朱庆澜和东省铁路 稽察局长陈飞青2人,在任期间和离任以后,均为当时黑龙江内外知名居士。他们曾为发起筹 建极乐寺以及其他佛教事业产生影响并做出贡献。
    东北沦陷14年,黑龙江地区居士林渐趋衰微,名存实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佛 教居士统归于佛教协会辖属,居士林组织已不存在。在“左”的思潮干扰下,全省居士的境 遇每况愈下,迨至“文化大革命”时期,一些居士受到冲击,原已为数不多而又散在于全省 各地的居士,大都销声匿迹,不再以居士身份公开于社会。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拨乱反正的同时,也全面落 实和恢复各项政策,其中包括宪法赋予的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佛教徒的宗教信仰 和正常宗教活动,不仅得到政策上的保证和社会的尊重,而且受宪法保护。在这一形势下, 全省范围内隐居多年的居士纷纷复出,公开佛教徒身份,并堂堂正正参与佛教事业各项活动 。粗略统计,自1976~1985年的10年间,全省受三皈五戒新生居士约300人,连同老居士,全 省不下500人。其社会身份既有工农劳动者和普通市民,也有教师、医师和工程师等脑力劳动 者。以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和性别分类,以年长者居多,中青年次之;文化较低者居多,较 高者次之;女性居多,男性次之。这数百名居士分布在不同的社会岗位上,一般都能做到爱 国爱教,遵纪守法,尚未发现有触犯刑律的佛教徒。他们遵循“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和“ 诸恶莫为,众善奉行”等佛教宗旨,克勤克俭,奉公守法,各自做好自身岗位工作,其中有 些居士已跻身于先进行列。黑龙江佛协常务理事刘明泉便是一位在佛教界和社会邻里间广泛 受到称赞的年轻居士。他的社会职业是哈尔滨印染厂仓库保管员,在单位曾多次被评为五好 工人,先进生产者;在社会他是一位助人为乐、好善乐施的热心人,曾多次在偶然的机会中 扶困济危从不留姓名;在邻里间他是一位热心于公益事务的好邻居,左邻右舍有求必应,而 从不接受别人的馈赠。他的许多感人事迹曾在《法音》和《黑龙江政协报》上作过报道。19 85年举行的黑龙江宗教界四化建设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上,刘明泉荣获省宗教界建设四化先进 分子称号,并受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