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仪 轨
佛教有一套广泛而严谨的宗教仪轨。凡四众弟子,尤其是出家僧尼,在修行生活的全过
程,从言谈举止到日常行事,都必须严格遵循仪轨;一旦有超越仪轨行为,轻则为之有失检
点,重则视为破戒。佛教仪轨全部内容充满繁文缛节和清规戒律,且贯穿于寺庙生活的方方
面面。从诵经拜忏到饮食起居的每一环节,无一不是依照佛制仪轨行事的。
黑龙江现今寺庙生活及僧侣活动对执行佛教仪轨的范围与要求上,都不如古典仪轨烦琐
严格。对某些内容过于苛刻、形式过于呆板的条目和规定,已经弃置不用或名存实亡了。寺
庙为适应现代物质文明与生活方式的需要,也在不断地调节僧俗之间的距离。对那些与现实
生活内容格格不入的仪轨大都作相应调整,例如佛教十分强调的“六根清净”说,有关生理
心理的许多约束,已逐渐有所突破。倘按原始仪轨衡量,看影戏、听音乐之类均被视为有碍
眼耳器官清净之举,均属禁绝之列。而僧尼已不再受此类仪轨约束,阅览报刊,收听广播,
观赏影视节目等,已不再受限制,只是内容有所选择,世俗气味很重、情爱色彩甚浓的内容
,仍不得涉猎。
佛教仪轨制定与实施的依据来自佛教的基本教义,而在执行过程中,却因时因地而异,
也因寺庙的性质、规格而有所变通选择。旧时寺院的仪轨制度宗派色彩甚浓,各宗派依其宗
属关系和性质划为禅、教、律三大门派,又各有自己独特的一套修学传承方式,世代相守,
十分严格,近代寺庙内这种宗属性质的仪轨观念已渐趋淡化。
黑龙江境内寺庙僧尼,对这类原始寺院仪轨制度遵行已不甚严格,按寺庙规格和传承方
式大体可分两种基本类型,即十方丛林型和子孙寺庙型,前者属于较高规格的寺庙,驻寺僧
侣较多,寺内设施完善,设有正规的僧职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其传承管理方式也较为民主化
,寺庙方丈或住持(主要领导人)一般须通过民主途径选举产生,且有规定的任期(通常为
3~5年),不搞终身制,但可连选连任。
十方丛林是开放性质寺庙,子孙庙则不开放而为师徒相续,前者有较多的寺际间交往,
可接纳外来的客籍僧人;也可容留路过僧尼挂单暂住。黑龙江省此类寺庙不多,以今日的哈
尔滨极乐寺和昔日的齐齐哈尔大乘寺、绥化法华寺为其代表。
子孙庙则带有明显的宗族色彩,其住持僧(俗称“当家和尚”),通常为世袭制和终身
制。其管理方式也是家长式的,以师徒传承方式延续其管理权。这类寺庙规模较小,闭塞简
陋,更近于封闭保守。通常自给自足,绝少往来,一般也不接待外来的挂单僧侣。从前这类
寺庵在黑龙江所占比重甚大,现今只有双城等地几处简陋的草庵小庙中,还沿用着这种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