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新时期黑龙江佛教团体,系指1949年10月1日至今这一历史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不 久,中国佛教协会(以下简称“佛协”)发起人会议于1952年11月在北京召开。随后,于19 53年农历四月八日佛诞日之际宣告正式成立,并产生第一届中国佛协理事会。
    1949至1979的30年间,黑龙江佛教没有建立佛协组织,由指定的僧人小组代行佛协职能 。哈尔滨极乐寺第五任方丈静观法师在其25年任期内,作为全省佛教界代表出席过第一、二 、三届全国佛教代表大会,并当选为全国佛协理事。
    1959年3月,中国佛协第二届会议在京闭幕后,黑龙江佛教界僧人代表静观、慧观等7位 僧尼组成传达筹备小组,向全省僧众传达二届佛代会精神。1962年2月,全国佛协第三届代表 大会在京召开,与会代表中的黑龙江佛界代表、哈尔滨极乐寺方丈静观法师在会上提出“提 倡正信正行,反对邪信邪行”的倡议,受到大会的赞许和首肯。黑龙江佛界根据会议决议精 神,采取相应步骤与措施,逐步清除寺庙中非佛教成分的事物,诸如供祀佛教以外的神祗, 以及符箓占卜等其它迷信活动,以纯正佛教信仰。自1965年起,先后清理了哈尔滨极乐寺和 慈云寺两处附设的小庙和泥像以及华严寺和地藏寺内的胡仙牌位等等。此类非佛教成分的设 施,有的是修庙当时所建,有的则是各庙为吸引香客和迎合落后的习俗以增加庙内的收入而 增设的。均因有悖于佛教根本宗旨和义理,不属正当信仰,而被清除出门。原设于极乐寺西 跨院院内的小庙即属此例。其所供祀的神位中多有不属于佛教序列的胡仙之类,故被彻底销 毁根除。一些来此搞“跳墙”(以示越过灾祸的一种民间迷信活动)、烧替身等封建迷信的 群众香客,或被耐心劝阻,或被严加制止。
    黑龙江佛教团体在经历了较长一段空白和过渡时期之后,才逐渐建立起自己的正规组织 机构。1980年,以极乐寺监院慈法为组长和以居士张庆书(女)为副组长的省佛协筹备小组 宣告成立。
    1984年5月,散居在哈市的部分尼僧,为进庙安身过正常宗教生活,向省府提出正当要求 。当时省主管领导十分重视尼僧们的正当愿望与合理要求,对此作了亲笔指示,并责成省委 常委、宣传部长张向凌亲自过问催办,将毗邻极乐寺的七级浮屠塔院,作为安置28名尼僧暂 时栖身场所。与此同时,一座相当规格的尼庵寺庙,也在拟议筹建之中,待寺庙建成之日, 将以此作为原设于顾乡屯那座被工厂占用的地藏寺的替补寺庙。
    1984年9月17~21日,黑龙江省首届佛教徒代表大会在省城哈尔滨极乐寺召开。黑龙江省 佛教协会即于这次会议上正式诞生;并经民主选举产生了本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新产生的 理事会推举慈法为会长;安西、张庆书(女)为副会长;罗义为为秘书长。理事共19人,名 单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其中前9人为常务理事):安西、妙观(女)、妙观、张庆书(女 )、罗义为、单连君、朗明、黄志伟、慈法;了尘(女)、马海青、龙照、汪少林、戒明( 女)、张建伟、净西(女)、净智、甄景才、裴胜云(女)。
    省佛协成立后,在佛协章程中开宗明义地阐明佛协在团结僧众弟子和沟通政府与僧人关 系的桥梁纽带作用与地位。省佛协通过自身的活动与影响,为促进宗教政策的落实和宗教生 活正常化提供了组织保证。省佛协还为维护僧尼自身的正当权益与合理要求而参予意见和服 务。
    黑龙江省佛教协会在成立1年多的时间里,主要在弘法、建寺、安僧诸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已建或待建寺庙的筹划,各地念佛堂的筹办或恢复,几处重点庙产的归还等重大事项,都 有省佛协的参与和支持。
    省佛协还在培养年青僧材和提高原有僧人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实际工作。在极乐寺举办的 1期僧伽培训班,由资历较深的老僧分担讲授弥陀经、地藏经、盂兰盆经、三皈五戒等基本经 典,以充实僧人佛教信仰与教史教义知识。培训班也吸收一批中老年居士参加旁听。
    除此而外,省佛协在对外友好交往方面也做了许多组织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