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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斋醮科仪

  道教威仪包括“斋、忏、醮”三仪。“斋”是礼典前道士斋戒、沐浴;“忏”是谢罪忏 悔;“醮”是祭礼仪式。三者合之为“斋醮”,这是道教奉行的祈祷活动,俗称“道场”或 “法事”。“法事”,即如法行仪,规定严格。一般程式为:设坛、上供、烧香、升坛、礼 神存念如法、高功宣卫灵咒、鸣鼓、发炉、降神、迎驾、奏乐、献茶、散花、步虚、赞颂、 宣词、复炉、唱礼、祝神、送神等等。进行法事时,咏诵词章,皆配有步虚韵调,使用打击 、笙管乐器演奏配合。省内大的道观于每年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十月初一日都举办道场 ,主要是超度亡故的道士(道士死亡,称为羽化)。平时道士羽化,也建坛超度、送灵入葬 名为“送大单”。省内金代道士曹道清羽化,其弟子为他“作黄箓大醮”就是一例。道教法 事至明代以后名目日益繁多,诸如水灾、旱灾、虫灾、雷击、瘟疫、病伤以及追悼、庆诞、 求寿、求平安等等,凡民众、官商愿出资求于道观者,皆予举办道场。这在旧中国时屡见不 鲜。中华民国年间,王圆方道长,精通典章,对道教斋醮科仪优为专长,曾任伪满长春道教 总会会长。道士们常为丧家念经、办法事。丧家子女先后到土地庙、城隍庙去“报庙”,请 道士写表(祈神的文书),在神像前烧香、焚表、磕头。故道教活动常同民间丧事相关连。
    哈尔滨的娘娘庙、武圣庙(均有土地祠)、城隍庙等等,对报庙者接应酬答,司空见惯 ,已成道庙的经常性活动。有钱的人家死了人则大操大办,到庙里资请“经箱子”,即请道 士到丧家念经、作法事、超度亡灵。预先讲妥经价,道士念多少经、念什么经价钱不等。中 华民国前后此风愈盛。道士丧主请去念经,少则7天,多则21天,丧主要付给相当的经价报酬 。
    在斋醮等宗教仪式上,通常伴有器乐演奏。道士以独唱、齐唱、散板、吟唱和鼓乐、吹 打乐合奏等组成道教音乐活动。器乐演奏常用于法事的开头、结尾、唱曲的过门以及队列变 换、禹步等场面,声乐形式则是斋醮音乐的主要部分。声乐体裁有“颂”、“赞”、“步虚 ”、“倡”等格式。道教音乐均由道士诵唱和乐器伴奏。常用乐器,以钟、磬、鼓等打击乐 器为主、兼有吹管、弹拨和拉弦乐器。曲调除道教经典统一规定外,也吸收适量的地方性、 时代性的民歌小调曲韵。随着道教的活动,道教音乐在省内对继承、发展、传播祖国音乐曾 起到相当作用。齐齐哈尔关帝庙院曲教帧道士,尤善此艺。他以传统的工尺记谱法记录整理 斋醮科仪的大量词谱,曾于1956年同多名道士,在该市广播电台为听众演奏乐曲,具有相当 水平。
    每年农历七月十五日盂兰会(道教称中元节),有条件的道观,扮城隍出巡、坐法船、 放河灯、摆路灯。“城隍出巡”,前有鸣锣开道的仪仗队。八台大轿内坐着木雕的城隍爷爷 和城隍奶奶。大小道士前呼后应,深夜偶有拦轿叩头喊冤者,城隍还得“落轿断案”,煞有 介事。在省内,这些活动今已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