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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伊斯兰教

  公元7世纪初,穆罕默德于阿拉伯半岛创立伊斯兰教.现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伊斯兰教 传人中国的年代为651年(唐永徽二年);传入黑龙江境内始于金代,黑龙江省现有信仰伊斯 兰教人口10多万。
    伊斯兰教在中国旧称清真教、天方教或回教。1956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伊斯兰 教名称问题的通知》称:“伊斯兰教是一种国际性宗教,伊斯兰也是国际通用的名称。”废 止了“回教”等旧称,规定今后称“伊斯兰教”。“伊斯兰”是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顺 从”“和平”,即顺从“安拉”(真主),“万物非主,唯有真主”为伊斯兰教第一个基本 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