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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中华民国初年,伊斯兰教传入黑龙江达到鼎盛时期;人口急遽发展到约2万人,成为黑龙 江境内一支引人瞩目的移民新军和宗教群体。他们或单枪匹马,或呼朋唤友,或举家迁移, 陆续北上。城镇中随着回族穆斯林逐年徙入,普遍地建立起清真寺。据伪满1938年统计,黑 龙江地区清真寺共计55座,宗教职业者121人;信教者22456人;1940年,黑龙江地区共有清 真寺64座,阿訇90人,男性穆斯林23050人;女性穆斯林7813人,总计为30863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山东、河北等地穆斯林,应林业、煤矿等企业的招工,来黑 龙江定居。穆斯林聚居的林区、煤矿等地,在政府的资助下都建立了清真寺。80年代初,大 庆市创立清真寺1座,以满足来自全国各地大庆石油工人中的穆斯林宗教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