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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圣 事

  天主教有“七件圣事”,即“圣洗、坚振、告解、圣体、婚配、神品、终傅”,均由神 职人员主礼进行,其中“神品”、“坚振”则由主教进行。非神职人员教徒,除无须领受“ 神品”外,其余六件圣事,均由神职人员予以进行。其中“圣洗”,是非教徒人教成为正式 教徒的仪式;告解(也叫“办神功”)是教徒,向神职人员忏悔,告明自己有违“天主十诫 ”、“圣教四规”的习、言、行为的罪过;只有经过神职人员(主教、神父)赦罚后,才可 领受“圣体”。“终傅”是对病危的教徒请神父到家里进行祈祷“赦免一生罪恶”,以求死 后“灵魂免下地狱,得升天堂”。凡虔诚教徒,须“勤望弥撒,勤领圣体”。如年事已高或 病情危重,都要千方百计去天主堂请神父予以终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