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救济事业
天主教的救济事业在黑龙江地区较为少见,远不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据1938年
调查①(①《满洲国天主教教务年鉴》1938年版。),齐齐哈尔市天主教开办育婴堂两处共
收养婴儿20人;养老院两处,收养老人18人。哈尔滨白俄天主教会于1934年在本市南岗区马
家沟文彬街(今哈尔滨第九中学校址)创办法俄孤儿院,内有俄籍育婴堂一处,也由方济各
女修会创立。1937—1939年收养外侨儿童170人,其中孤儿75名;1940年收养儿童180人。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经办修女离境而停办,一应救济事业统由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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