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此前,在第一次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
过的《共同纲领》中,以及此后颁布的历次宪法中,都载有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有关条
款。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黑龙江东正教宗教活动,基本上是在宪法范围内进行的。
至1956年以前这7年间,居住在哈尔滨以及黑龙江各地的数以10万计的苏联和其它国籍或无国
籍的东正教徒,都能在宪法的保障和约束下过着正常的宗教生活。
这一时期,还经历了一个由外国神职人员掌管东正教会向中国神职人员接管教权的过渡
阶段。在此以前,黑龙江地区所有的东正教堂的管理权几乎全都掌握在外籍神职人员手中。
在哈尔滨仅有屈指可数的几名中国籍神职人员,神品最高的是何海林,曾获得金冠大司祭称
号,并担任过教堂掌院院长职务,他是中国籍东正教神职人员资格最老者之一,自本世纪20
年代中期便从事宗教职业。与他同时期的中国籍神职人员有周子瑜、丁松坡、杜立坤等人。
他们当中的何、杜2人是具有俄国血统或布里亚特后裔五大姓族谱(罗、何、姚、杜、贺)的
中国人。其中周、杜2人于40年代先后离哈去京津两地,此间仅余何、丁2位中国籍神职人员
。
至1951年初,朱世朴司祭自京来哈时,哈尔滨东正教堂尚有近百名外籍神职人员。而中
国籍司祭只有何海林、王玉林、白增林、吴志全、霍德生、朱世朴等数人。何于1957年病逝
后,另有几位中国司祭也先后去世或离哈。“文化大革命”后,此间教堂仅遗朱世朴1位中国
司祭,一直延续至今。
1956年3月31日,中苏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了《关于交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俄罗斯东正教
和莫斯科大主教区所属财产的议定书》。至此,在华60余年的俄罗斯东正教教会改称为中华
东正教会,一应教产教务悉由中国神职人员接管并独立行使职权。
此后,在黑龙江境内的苏联和其他外籍侨民陆续大批归国或离境。至1966年,集中于哈
尔滨的外籍东正教徒仅存百余人。“文化大革命”开始,位于东大直街的东正教堂被捣毁,
其他教堂被挤占。宗教活动完全陷于停顿状态。几名司祭被安置在专为宗教职业者开办的香
坊制钉厂进行劳动改造。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逐渐得以恢复,党的宗
教政策也逐项得以落实。1981年,被挤占的东正教堂退还,并加以修建。朱世朴司祭复出并
主持教务。1984年10月14日,在掌院司祭朱世朴与京沪特邀司祭共同主持下,举行开堂祝圣
典礼,并将这一天定为中华东正教会哈尔滨教会座堂——圣母帡幪教堂命名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