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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东正教会哈尔滨教区

  1917年10月,俄国十月革命成功,沙皇统治被推翻。随着苏维埃政权的宣告成立,俄罗 斯正教的原有体制也发生了种种变革和权力更迭。苏维埃人民委员会,于1918年1月23日颁布 了“教会与国家分离”的法令。与此同时,俄罗斯正教牧首制也被取消。
    同年,俄罗斯正教驻北京传教士团断绝了同俄罗斯正教莫斯科权力机构的关系,投靠塞 尔维亚流亡教廷。亡命于哈尔滨的梅弗季大主教与上任不久的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沃斯特罗 乌莫夫串通一气,背着海参崴教区大主教米哈依尔和驻北京领班英诺森,以中东路沿线居住 的俄国东正教30余万教徒与海参崴教区失去联系为由,上书流亡教廷,申请建立新教区。立 足未稳的流亡教廷,为扩大自身影响和势力范围,便急于1922年3月29日(俄历3月16日)发 布命令:决定在中东铁路所辖地带范围内建立临时独立教区,教区驻地设在哈尔滨,任命居 住在哈尔滨的奥伦堡大主教梅弗季①(①《哈尔滨教区的二十年》[俄]译稿第56页。)为 哈尔滨教区总主教,命令他组建临时教区管理局。
    命令刚刚发表,便在俄罗斯正教内部产生强烈反响,抗议连声,符拉迪沃斯托克教区大 主教米哈依尔率先发难。谓:“哈尔滨教区的开设,势必削弱符拉迪沃斯托克教区的物质力 量”,表示坚决反对。
    与此同时,俄罗斯正教驻北京传教士团第十八届领班、大主教英诺森也向教廷建议“把 在中国的俄国教区统一起来,全归驻北京传教士团首脑统辖”。其理由和根据是“1907年以 前,中东铁路所管辖地带的教堂,曾归驻北京传教士团管辖”。他还公开致信梅弗季大主教 ,认为开设哈尔滨教区“是对教规的粗暴践踏”。
    1922年6月27日(俄历6月14日),梅弗季以教区主教身份向滨海符拉迪沃斯托克大主教 米哈依尔发出了第1号公函。告知他已遵命出任哈尔滨独立教区大主教,请求建立教区间的联 系,并要求符拉迪沃斯托克教区委员会将已划归哈尔滨教区的所有教堂档案和教徒登记等全 部移交哈尔滨教区。为使这一要求具有权威性,梅弗季还随函附寄流亡教廷命令和证明他本 人全权代表身份的文书副本。但梅氏此举并未如愿以偿,因为在此期间,符拉迪沃斯托克城 已掌握在革命后的苏维埃政权手中。
    1922年7月13日,中东铁路当局,也就建立哈尔滨教区事宜,下达了148号命令:把梅氏 宣布流亡教廷命令和到职视事的日子——1922年6月15日,定为哈尔滨教区成立日。梅弗季等 还以致流亡教廷的申请书上没有“临时”字样为口实,否认教廷命令中“关于建立 临时独立教区”之说;并在各种函件文书中隐去“临时”一词,直称“哈尔滨独立教区”。 这一争议,后来随着流亡教廷的解体而告终。
    1922年9月1日(俄历8月18日),流亡教廷颁发了第328号命令,授予梅弗季“哈尔滨及 满洲教区主教”(此前为“哈尔滨及齐齐哈尔主教”)头衔。9月27日(俄历9月14日),为 哈尔滨教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开幕举行祈祷仪式。
    9月28日(俄历9月15日)上午10时,在中东铁路管理局楼上大会议室,召开新教区神职 人员、世俗人士代表第一次会议。梅弗季发表以强调主教权力不可侵犯为主旨的长篇讲话。 强调“由于公民的政治权利的扩大和国家发生的政变(按:指俄国十月革命),出现了宗教 团体和世俗人士的踊跃参加教会生活的情况。宗教团体和世俗人士对于限制主教职权以及把 主教职权降低到只是供职而已的这种思想认识,不能被认为是正确的”。他认为教会的一切 权力都属于主教。
    这次教区会议,选举罗日捷斯特文斯基大司祭为教区副主席,尼古拉耶夫斯基、苏马罗 科夫和拉沃什尼科夫被选为秘书。
    教区会议自1922年9月28日起,历时6天,于10月3日选举产生教区委员会和远东教会会议 成员。
    1922年10月3日,在哈尔滨教区第一次代表会议的闭幕式上选举产生第一届教区委员会。
    在本届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期间,就出现了关于“教区委员会在处理教务问题上,坚持与 教区首脑权力严格平等”问题的争论。
    与哈尔滨教区权力机构产生的同时,还选举产生了教区的监察机构。哈尔滨教区第一届 监察委员会于1922年9月27日(俄历9月14日)召开的教区第九次会议上选举产生。
    于1924年10月召开的改组教区委员会的紧急会议上,教区监察委员会实际上也被改组。 在原来的4名委员中,只有亚·兹纳敏斯基大司祭留任,其余全部落选。而监察委员的名额却 由原来的4名增至6名。
    1926年2月28日召开的教区代表大会上,批准了1924年委托专门委员会起草的监察委员会 法令草案。这个法令,承认哈尔滨教区监察委员会为上级监督机构,它依照法律监督教区各 部门的资金及财产制度,在财政制度方面与各部门建立起密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