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区管理体制
东正教的机构建制和组织管理有三整套自成体系的制度。其中,教区制是最重要的制度
之一。
东正教教区,是较高层次的教务行政机构,其地位仅次于最高领导层的牧首。教区通常
以相当大的行政区域划定其教区管理范围。教区的最高教务行政首脑都由主教或大主教担任
,须经牧首直接任命或委派。
主教区首脑所在的座堂称主教府。主教府以下视实际需要设若干分教区,称为监督区,
其首脑由教区掌权主教任命,称监督司祭。每个监督区,掌管一定数目的教堂,教堂的首席
司祭称掌院。也有一些地位十分重要、名气较大的教堂,直接隶属于主教府,不受所在监督
区的管辖。东正教的一切重大教务的号令与实施,都是通过层层组织系统加以贯彻执行的。
传人中国及黑龙江以后的东正教,在半个世纪的时间内,曾数易其教区隶属关系。大体
是本世纪初以前的一段很短时期隶属于后贝加尔教区统辖。这是在俄罗斯正教随沙俄军队进
入中国不久,局面尚未打开归属尚未确定的历史条件下所采用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自1903年到1907年的4年间,随着中东铁路的全线通车,俄国东正教最高宗务会议发布命
令,将北满的东正教事务由后贝加尔教区移交俄国驻北京传教士团管辖①(①《黑龙江文物
丛刊》1983年第一期第106页。),时称北京教区。当时作此变动的根据,名义上是应北京传
教士团和部分北满司祭之请,实质上尚有扩大势力范围与领导权之争的深层历史背景。
自1907年至1922年的15年间,包括黑龙江地区滨绥、滨洲铁路沿线在内的10座东正教堂
,曾由北京传教士团的管辖之下划归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教区统属。这一变动,使黑
龙江地区的东正教堂出现了两个教区交叉并存的错综复杂局面,即一部分划归海参崴教区,
一部分仍由北京传教士团管辖。
自1922年至1965年的30多年间,属于哈尔滨教区管辖期间,是由始以来存在时间最长和
最后的一个教区。这一变更的历史大背景,源于1917年发生的俄国十月革命。
俄国十月革命,宣告沙皇制度的垮台和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原俄罗斯正教的教牧组织逃
亡国外,原有的教区体制运转失灵。在这种情况下,逃到塞尔维亚原流亡教廷,为壮大自己
的声威和影响,匆忙以国外临时主教公会议的名义发布命令,决定在哈尔滨建立临时独立教
区。这个局面一直持续到1945年8月苏联出兵东北,日军投降为止。其后,原哈尔滨教区的统
属关系归由莫斯科全俄牧首管辖。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中苏正式建交以后,中华
东正教会作为独立行使教务主权的宗教团体,完全取代了旧的隶属关系。但是,完全由本国
神职人员接替外国神职人员管理东正教会的权限,却经历了约6年的过渡阶段,直至1956年才
全部接交完毕。
1966年“文化大革命”及以后的10余年间,中华东正教会只存其名而无任何活动。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始继续沿用中华东正教会名义开展教务和涉外交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