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渤海都督府
唐朝建立以后,当时黑龙江地区主要居住着靺鞨、室韦、乌罗护、达末娄、流鬼等部族。
其中最为强大,分布在“东至于海,西接突厥,南界高丽,北邻室韦”(《旧唐书·
传》)的广大地区。697年(万岁通天二年),迁徙至忽汗河(今牡丹江)上游地区的粟,在其
酋长大祚荣率领下,逐渐征服、控制了邻近的靺鞨各部,公元698年(圣历元年)大祚荣在
今吉林省敦化市建立封建性地方政权,因其先父乞乞仲象曾被唐廷封为震国公而自称震国王,
国号。707年(神龙三年)唐廷派遣侍御史张行岌前往靺鞨国“招慰”,得到大祚荣的积
极响应,遂遣子门艺入朝宿卫,以示臣服之诚意。713年(开元元年),唐玄宗正式册封大祚
荣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新唐书·北狄传》),遂去靺鞨号,专称“渤海”。
同时,唐廷还按照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州、府的惯例,于渤海地区设置了忽汗州都督府(
又称渤海都督府),加授大祚荣为忽汗州都督。762年(宝应元年),唐廷又下诏以渤海为“
国”,并进封其“郡王”为“国王”。渤海国即渤海都督府或忽汗州都督府,是一个从属于
唐王朝的地方民族“自治”政权。其都城(即府治)初设于旧国(今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城旧
址),755年迁至上京城(又称忽汗城,今宁安市渤海镇),渤海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遂
转移到今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上京城仿照唐都城长安形制而建,建筑十分恢宏,居民多达
10余万人,是当时东北亚地区最大的都会之一。926年(后唐庄宗四年),契丹人攻占上京
城,渤海国遂亡。
渤海的最高统治者是国王(都督)。由唐廷下诏册封,或准其嗣立。渤海作为唐朝的一
个羁縻州府,同建置在其他民族地区的同类州府一样,以诸王世袭担任都督府都督。所以,
唐廷在册封渤海诸王时均同时加授其都督衔。在渤海政权存在的228年中,共历15任国王(
都督),其名单详见表1—1:
渤海国是一个具有一定“自治”权的地方民族政权。为了加强在本地区内的统治,它在
国王(都督)之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官僚机构,任命了各级官吏。其机构设置及官制基
本上仿效唐朝之制,中枢机构设有宣诏、中台、政堂三省,分别相当于唐廷的门下、中书、
尚书三省。三省并立,权力平行,是其最高决策和执行机构。其中,中台省起草制订政令;
宣诏省审议政令得失;政堂省负责政令的贯彻执行。三省长官共同参预议定全国大计而向国
王(都督)负责。各省官员及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宣诏省:长官为左相,副职为左平章事和侍中,僚属有左常侍、谏议等员。
中台省:长官为右相,副职为右平章事和内史,僚属有诏诰舍人等员。
政堂省:长官为大内相,位居左、右相之上,为国王之下的最高行政官员;其助手为左、
右司政,再下为左、右允。本省下辖六部、十二司,部的主官为卿;司的首长为郎中,副职
为员外。左司政统辖忠、仁、义三部(相当于唐的吏、户、礼三部)及左六司;右司政统辖
智、礼、信三部(相当于唐的兵、刑、工三部)及右六司。
三省之外,又设中正台,负责监察事务;殿中寺,负责王廷后勤事务;宗属寺,负责王
族事务;文籍院,负责经籍图书事宜;太常寺,掌管礼乐祭祀事务;司宾寺,负责外交及民
族事务;大农寺,负责农业事务;司藏寺,负责仓储财贸事务;司膳寺,负责王廷饮宴事务;
胄子监,负责教育事务;巷伯局,负责宫廷内侍事务。各寺均设卿(或令)、少卿(或少
令),分任正、副长官;院设监、少监,为正、副长官;胄子监和巷伯局的长官分别为监长
和内侍。
除以上文官以外,渤海还仿照唐朝的军制设置了一套武员,分统各地府兵。
为了加强对渤海的控制和管理,唐廷还派驻“长史”于渤海都督府。长史作为中央政府
的特派官员,对都督府的官员负有监领、督察的使命。渤海作为地方政权,终唐之世一直在
唐王朝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之下,并且始终履行包括进贡朝觐、纳质入侍及出兵助讨在内的各
种义务。
渤海都督府的辖境前后变化较大。初设时仅局限于牡丹江上游及邻近地区。武王大武艺
时逐渐据有原夫余及高句丽的大部分故地。宣王大仁秀之世南定新罗,北略诸部,管辖范围
达到“方五千里”,南至今朝鲜咸镜南道的龙兴江,北达今黑龙江,东滨日本海,西近今内
蒙古自治区。今黑龙江省境内东流松花江以南的全部及松花江下游北部的部分地区,均在渤
海管辖之下。
在行政建制上,渤海当时受唐边州都督的节制,初隶于幽州都督府,至719年(唐开元七
年)改隶于平卢军节度使,“安史之乱”后又改隶于平卢淄青节度使。在其辖区内,依照唐
制设置京、府、州、县等地方行政机构,境内共设5京、15府、62州及上百个县。其中,在
今黑龙江省境内的主要有:
上京龙泉府治所在上京城即今宁安市渤海镇。辖有龙、湖、渤3州。其中龙州为首州,
与府同治,下辖永宁、肃慎、富利、丰水等县,而又以永宁为首县,与州同治;湖州,大体
在忽汗海(今镜泊湖)滨一带;渤州,当在今牡丹江市南城子,领有贡珍县,与州同治。
礳颉府 治所在今阿城市境内,辖今阿什河及拉林河东北之地。统鄚、高2州,其中鄚
州与府同治,领奥喜、万安2县;高州位于今宾县庆华古城。
率宾府 治所在今东宁县大城子旧址,辖今绥芬河流域。统华、益、建3州,其中华州
与府同治。
东平府 治所在今密山市东南临湖村附近,辖今兴凯湖以北、穆棱河下游一带。统伊、
蒙、沱、黑、比5州,其中伊州为首州,与府同治。
铁利府 治所在今依兰县城附近牡丹江西岸的马大屯,辖今依兰县附近的松花江南北之
地。统广、汾、蒲、海、义、归6州,其中广州为首州,与府同治。
怀远府 治于今桦川县万里河通古城,辖区在今黑龙江省东北角一带。领有达、越、怀、
纪、富、美、福、邪、芝9州。
安远府 治于今俄罗斯境内伊曼附近,辖区为今兴凯湖以东至沿海之地,包括今黑龙江
省的小部分地区。领有宁、郿、幕、常4州。
铜州 为直辖于渤海王廷的独奏州,其辖区位于龙泉府之南,即今宁安市以南的哈尔巴
岭一带。
郢州 亦为独奏州,其辖区当在今勃利、林口县一带。
在府、州、县三级地方政权机构中,均设长官以为所在地方行政首脑。一般是府置都督
或节度使,州置刺史或太守,县置县丞,其下各有属员。此外,各地还设有管理军户之类的
机构,分置军官统领之。
二、黑水都督府
在隋唐之际,地处黑龙江中下游两岸的黑水靺鞨,逐渐成为族中的强大部落之一。唐灭
高丽后,其势力一度发展到那河(今嫩江下游东流段及东流松花江)中上游地区。渤海政权
建立之初,黑水靺鞨同它的关系颇为融洽。但到了大武艺继袭渤海郡王以后,即把黑水作为
其扩张北进的主要攻击目标。为了减轻来自渤海的威胁,黑水便主动寻求唐朝的支持和保护。
722年(开元十年),黑水首领倪属利稽亲往中原朝唐,受到唐廷的礼遇,被唐玄宗任
命为勃利州刺史,治所位于今俄罗斯境内的哈巴罗夫斯克(伯力)一带。725年(开元十三
年),唐廷又根据安东都护薛泰的建议,在黑水地区内置黑水军,对该部的控制进一步
加强。
726年(开元十四年),黑水靺鞨遣使朝贡,唐廷即决定在其最大部落中设置地方政权
机构——黑水都督府,并按照羁縻府任官的惯例,任命其首领为都督。今同江市图斯科古城
旧址可能为其府治所在。余部置刺史。至是,由唐朝管辖下的黑水都督府正式建立。728年(
开元十六年),唐廷赐其都督以“国姓”——李氏,名献诚,并授云麾将军兼黑水经略使。
黑水都督府同渤海都督府一样,其最高长官都督由唐廷直接任命,并由部落联盟大首领
世袭。都督府作为地方“自治”性民族政权,有权自行处理内部事务。都督府内部机构及官
员的设置,尚未见文献记载,但在这方面作为它的近邻的渤海都督府是会对它有一定影响的。
按照当时的行政管理体制,唐廷也向黑水都督府派驻了“长史”(从三品官),代表中央政
府对其行使监督控制之权。
黑水都督府之下置州,由唐廷任命各部首领为各州刺史,皆隶属于都督。史载黑水府曾
置有勃利州。其余15个部落设州情况因不见文献记载已不得而知。
黑水都督府作为唐朝的羁縻州府同渤海都督府一样,为边州都督所节制,初隶属于幽州
都督,后改由平卢节度使节制。黑水都督府的辖区包括整个黑水靺鞨诸部的分布区域,“其
地南距渤海,北、东际于海,西抵室韦,南北袤二千里,东西千里”(《新唐书·黑水靺鞨
传》),大体包括今三江平原及其以北以东直到日本海的广大地区。后来由于不断受到渤海
的侵占,其辖区逐渐缩小。至815年(唐元和十年)黑水各部皆“役属”于渤海,黑水都督
府已名存实亡,中止了对唐廷的直接隶属关系。黑水都督府前后存在约90年。
三、室韦都督府
隋末唐初,居住在渤海西北方嫩江流域、黑龙江上游两岸至外兴安岭以南地区的室韦族,
已发展成为庞大的部落群,但尚未形成统一的部落联盟。室韦人曾长期依附于突厥,后不堪
其奴役,乃先后于625年(武德八年)和629年(贞观三年)遣使入唐朝贡,以求保护。630
年(贞观四年)唐打败突厥后,室韦诸部进一步内附。693年(长寿二年)其人曾一度叛唐,
旋被唐军平定。719年(开元七年),接受唐平卢军节度使统辖。733年(开元二十一年),
曾出兵支援唐军反击渤海军的进攻。“安史之乱”平定后,虽然恢复了对唐的贡属关系,但
仍时叛时服,动摇于唐与回鹘(纥)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唐朝为了加强对室韦人的控制并使
之牵制回鹘,便于789年(贞元五年)决定在室韦之地建立都督府。大约在790年至792年之
间室韦都督府正式建立。都督府的最高长官称大都督。先后担任大都督的有阿成、阿朱、秩

、热论等人。大都督之下设都督,为诸部之长官。大都督和都督均由本族首领世袭,并且必
须由唐廷正式任命和确认。
室韦都督府亦为唐朝的羁縻州府,同样受到边州都督的节制,幽州节度使便是其兼押使。
室韦都督的辖区大体上包括今大兴安岭东西、黑龙江上游及嫩江流域的大部分地区,东到小
兴安岭北段及那河上游一带。到了9世纪后期,随着唐朝统治势力的衰微,室韦都督府便不
复存在。10世纪初室韦诸部逐渐被契丹人所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