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施政概要
一、军阀独裁统治
从中华民国建立至东北沦陷之前的20年期间,黑龙江地区同全国一样处于半封建半殖民
地社会之中和军阀独裁政权的统治之下。由于各军阀集团、各政治派系之间争权夺势,互相
倾轧,致使这个时期的黑龙江省政权机关及其官吏,象走马灯一样不断变换,全省政局动荡
不安。特别是从1917年奉系军阀势力控制了黑龙江之后,一直由武人专政,实行独裁统治,
使黑龙江省人民遭受了深重的苦难。
民国建立之初,先后主政黑龙江的宋小濂、朱庆澜,都是较为开明的官吏,但均任职不
久即被迫离职。在朱庆澜离开黑龙江后的第二年,发生了黑龙江第一师师长许兰洲驱逐黑龙
江督军兼省长毕桂芳,张作霖坐收渔人之利的一场公开的、激烈的争权夺势的斗争。由于他
们代表着北洋军阀中不同派系的利益,所以这场斗争是直系、皖系和奉系三个军阀集团之间
的斗争在黑龙江地区的表现。经过角逐,以张作霖为首的奉系军阀集团终于控制了黑龙江省。
其标志是1917年7月张作霖的亲家、原北京陆军讲武堂堂长鲍贵卿执掌了黑龙江省军、政大
权。鲍贵卿紧紧追随张作霖,置本地区的开发和百姓的疾苦而不顾,排斥异己,卖官鬻爵。
统治黑龙江达7年之久的吴俊升,在其任职期间,虽然在维护国家主权等方面,曾做过一些
有益的事情,但是他缺乏从事行政的知识和能力,而又贪婪、荒淫无度,嗜杀成性,因而在
施政过程中留下了许多误国害民的劣迹。他滥发纸币,随意挥霍,并把省的财政支出大部分
用于军费。他不注意民政,不关心教育、卫生事业,不致力于发展工业、商业和交通,因而
造成本省各业的凋敝。他大量攫取土地,聚敛钱财,省内一些交通便利、土质肥腴的土地多
为其霸占,搜刮的钱财多达5 000多万元,为东北大小军阀之首,在全国也属罕见。因
此,在他统治下的黑龙江省,钱法毛荒,治安混乱,百姓贫苦,经济文化落后。
奉系军阀统治黑龙江省期间,正是本地区人民日益觉醒、革命运动空前发展的时期。对
此,黑龙江(包括吉林和东省特别区)的军政当局采取了镇压的反动政策。他们竭力遏制俄国
十月革命的影响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传播,一方面严禁所谓宣传“赤化”的报纸,一方面向
所属各机关推销反共报纸,并与帝俄残余势力相勾结,破坏中东铁路沿线中俄工人为支援、
保卫俄国十月革命而举行的罢工斗争。对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活动以及人民群众的反帝爱国
斗争和反抗军阀统治的斗争,地方政权机关则明令取缔,大肆镇压,千方百计地破坏共产党
和其他进步组织、团体,残酷迫害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
1928年6月3日,吴俊升由奉天至山海关迎接张作霖,然后同车返奉。4日晨,专车行至
皇姑屯附近时,被日本关东军炸毁,张、吴毙命。不久,继张作霖之后主政东北的张学良宣
布“改旗易帜”,归属南京国民政府,奉系军阀集团在黑龙江地区的统治结束。
二、维护国家主权
中华民国成立之初,沙俄帝国主义继续奉行侵略中国的政策,它不仅继续霸占着中东铁
路“附属地”,扩大在这一地区的特权,而且在我国边境地区收买少数民族上层人物,策动
分裂祖国的叛乱活动。对此,黑龙江省的政权机关及其长官大都进行了抵制和斗争,维护了
祖国的统一和领土完整。
黑龙江省第一任都督兼民政长宋小濂,自清末开始,在黑龙江任职20余年,十分熟悉沿
边情形和帝俄侵略伎俩。在他主管黑龙江省军政、民政之后,非常注重边务,敢于同沙俄的
侵略行径进行坚决斗争,使沙俄蚕食我国领土的阴谋终难得逞。因此,引起了沙俄的嫉恨。
1913年7月6日,俄国政府从哈尔滨调集3 000余名俄军开往富拉尔基,进行武力威胁,
扬言中国政府如不将宋小濂撤职,俄军将采取“自由行动”。软弱无能的北京政府,屈从沙
俄的武力威胁,竟将这位爱国守边大吏免职调京。
在黑龙江省主政近三年的朱庆澜,也是一位爱国的官吏。他不仅在兴办实业,放荒拓垦,
移民实边,整顿财政,发展教育等诸方面建有实绩,而且在反对沙俄侵略,维护祖国利权方
面做出了积极努力。1914年3月,俄国向中国政府提出给予其建造海兰泡至哈尔滨、哈尔滨
至伯都讷、一面坡至天门、齐齐哈尔至伯都讷、呼伦贝尔区域内与中东铁路相连的各支线铁
路的优先权及开矿、伐木权等无理要求。朱庆澜即于1914年4月8日,向北洋政府痛陈利害,
明确提出:“中东路失,江省已半瘘;此路又失,则江省全瘘。故失路即失地。与其将来不
免,不如拼死力谋补救之法”。“无论何路,万不可轻允”,务请中央政府极力争持。
对于呼伦贝尔地区少数反动分子分裂祖国的叛乱活动,黑龙江省政权当局采取措施进行
了斗争和平定。1912年1月,在帝俄的策动下,呼伦贝尔的上层反动人物胜福等人,发动叛
乱,宣布“独立”。黑龙江省即派杜荫田等赴呼伦贝尔,劝其取消“独立”;不日,又派庆
善前去谈判。同年8月,黑龙江都督宋小濂为消除呼伦贝尔“独立”的影响,在齐齐哈尔召
开由各蒙古旗代表参加的“五族联合会”成立大会,并自任会长。1914年2月之后,又同帝
俄当局进行了一年多的交涉,据理力争。直至俄国十月革命之后,帝俄及其残余势力彻底垮
台,呼伦贝尔地区的叛乱分裂活动才完全平息。
1912年8月,扎萨克图旗(今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郡王乌泰,在帝俄支持下举兵
叛乱。叛乱之前,奉、吉、黑三省即开始“筹防”;叛乱发生后,三省决定“以兵力从事”。
黑龙江省宋小濂派许兰洲部驻扎大赉一带,并巡防松嫩两江,相机进剿。同时,奉天、吉林
两省均派兵前往镇压。为彻底摧毁乌泰叛乱势力,1912年9月23日,黑龙江省通告蒙古族居
民:对未参加叛乱者一律保护;对参加叛乱而能悔改者,任其各安其业;对临阵脱逃而又弃
枪者,允其投降。这样,进一步分化和孤立了叛乱分子。在三省的共同进剿和招抚下,这次
旨在分裂祖国的武装叛乱最终得以平定。
俄国十月革命以后,帝俄残余势力竭力维持它在中东铁路沿线的殖民统治及其攫取的各
种特权。中国东北和黑龙江、吉林两省地方当局,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抓住有利时机,采
取措施,相继收回了被帝俄强占的一些特权,结束了帝俄及其残余势力在哈尔滨和中东铁路
沿线的殖民统治,中国的主权得以恢复。
在此期间,日本帝国主义对黑龙江省及整个东北地区的侵略活动更加变本加厉。1931年
9月18日,日本关东军悍然袭击中国军队驻地沈阳北大营,并炮轰沈阳城。这就是震惊世界
的“九·一八”事变。此后,日军大举进攻全东北,在短时间内占领了辽、吉两省的大部分
地区,接着向黑龙江省进犯。1931年11月4日,日寇开始进犯黑龙江省的门户嫩江桥。以马
占山为首的黑龙江省政府,不顾国民党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奋起组织军民抗击侵略者,打
响了中国人民武装抗日的第一枪。江桥之战坚持了半月之久,给日本侵略者以沉重的打击,
受到全国人民及海外爱国侨胞的高度赞扬和大力支援。11月19日,黑龙江省守军及黑龙江省
政府在势孤援绝的情况下,被迫撤出省城齐齐哈尔。后来,黑龙江省政府在海伦、黑河继续
坚持工作,组织抗战。黑龙江省政府及其领导人,作为地方政权机关和当政者,在国难当头
之际,积极主动领导全省军民抗击侵略,保卫国土,在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历史上
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三、移民招垦与实业开发
中华民国成立伊始,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及其部分行政长官,针对边疆空虚、外敌不断侵
逼的情况,提出了实边图存的主张,而且把移民招垦放在实边的第一位,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914年3月1日,黑龙江省行政公署鉴于全省“未放官荒尚多,而已放各荒尚未垦熟者所
在皆是”的状况,成立了“全省清丈兼招垦总局”,以举办清丈,督催招垦。同时,将全省
划分为12个垦殖区,每区设立清丈兼招垦分局;并采取放荒、招垦、清丈并举的方针,制定
颁布了《黑龙江省放荒规则》、《黑龙江省招垦规则》和《黑龙江省清丈规则》等地方规章,
保证了放荒、招垦、清丈工作的开展。在移民招垦中,黑龙江省行政公署还实行了资助措施
和奖励政策,对移民、招垦和实边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后来,又采取了被称为东北垦殖史
上一大要政的“抢垦”办法,并把全省划为抢垦区域,大大地促进了全省的土地开发。
随着移民招垦的发展,黑龙江省的农业经济和社会人口都有了较快的发展。首先,生产
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一方面,土地私有化加快,至1929年,黑龙江省已有90%的土地归私
人所有,改变了清代在这一地区以旗地为核心的土地制度;另一方面,出现了一批农垦公司,
使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管理、耕作技术和农机具等方面都大有进步。其次,移民大量涌入,
人口猛增。特别是从1917年以后,移民速度不断加快,自1918年至1922年的五年中,共移入
70.6万人,平均每年为14.1万人;1923年至1931年的七年中,共移入187.5万人,平均每
年27万人,从而使黑龙江省人口总数达到513万。再次,土地得到大面积的开发,农业生产
显著提高。从1912年至1931年,全省开垦荒地400多万公顷。全省每年外销粮食达300余万石
(约合75万吨),土地租赋和粮税约占全年预算的50%,至1931年“九·一八”之前达到67%。
又次,收到了实边的效果。由于放荒招垦的重点在沿边地区,人口增加,经济拓展,因而边
防得到充实和加强。
在移民垦殖、发展农业的同时,黑龙江省地方政权机关及其一些行政长官也大都比较重
视实业开发,使本地区的工商业有了一定发展。首先,成立了有关管理机构,制定并实行了
一些提倡、奖励、保护和扶持实业开发的政策、措施。如,1912年10月,在黑河成立了“黑
龙江沿岸金矿督查局”,推动了这一地区采金业的发展。1913年,全省金矿收入达49.53万
元,较上年增加24.7万元;1914年,官办金矿产金达8.5万余两,比1912年提高59.7%。
为此,黑龙江省巡按使朱庆澜按照有关条例规定,于1915年报请大总统对6名办矿人员“荣
以勋章,复给以劳金”的奖励。
其次,积极支持和组织各种实业团体,以推动各界对实业的开发。1912年5月,民国刚刚
成立,黑龙江省政权机关即在全国率先批准成立了以“提倡民生主义、振兴实业、挽回利权
为宗旨”的黑龙江省实业总会,并在各地建立实业分会。其任务是联合全省实业者和资本家,
进行实业调查,筹办实业讲习所、实业银行、牧养公司、贫民工艺厂,筹划屯垦办法等。该
会成立以后,志愿入会者争先恐后,多达400余人。在黑龙江省实业总会的推动之下,一批
民办厂矿、企业、公司接连出现,掀起了一个空前规模的振兴实业的热潮。与之相配合,官
办与公办的各类实业学校、实习工场以及实业报刊等,亦纷纷出现。1912年至1915年期间,
仅各地新创办的实业报刊即达50余种。
民国前期,黑龙江省(含当时属于吉林省和东省特别区管辖的部分地区)的民族轻工业、
采矿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官办、民办企业和从业人数不断增加,
据1929年统计,全省已有各种工厂984家,其中:面粉厂242家、制油厂143家、酿酒厂95家。
继续开采了黑河等地区的金矿,并新建了鹤岗煤矿等。修建了洮昂、鹤岗、呼海、齐克等4条
地方铁路,总长达626.3公里。这些铁路因系建在民国期间,又由我国自办,故称之为“民
国铁路”。民族航运业也不断兴起,航运公司数量、企业规模、船舶马力、吨位等,都较前
代有明显增长。到1925年初,中国轮运已遍及松、黑、乌、嫩四江,营运航线达5 000
多公里。民族商业在众多外商的挤压下求得自身发展,形成了一批商业市镇,建立了许多较
大型的商店商场,如同记商场等。同时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进出口贸易,贸易总额不
断增长。
在这一时期,黑龙江地区的民族金融业也有较大发展。这一方面是由于军、政当局为了
筹备军饷和应付官僚机构财政支付的需要,不得不把发展金融业放在重要位置;另一方面是
因为工商业的发展要求金融业必须与之相适应。1919年10月和11月,在滨江道尹傅的主持下,
交通银行哈尔滨分行和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先后发行了带有“哈尔滨”字样的大洋券(通称“
哈大洋”),曾一度成为主宰货币,形成银本位的优势。1930年8月,黑龙江省政府将广信公
司商股全部收回,改为黑龙江官银号,由财政厅长兼任督办,资本为2 000万元国币,
对稳定金融市场起了一定作用。至1931年,黑龙江地区共有民族银行(包括分号)约70家,其
中有货币发行权的6家。
但是,由于帝国主义的渗透、排挤和掠夺,加之长期的军阀反动统治,黑龙江省当权者
之中的一些人不事实业,不顾民生,专为个人争权夺利、巧取豪夺,因此,使得黑龙江地区
的实业开发仍然艰难曲折,进展比较缓慢。
四、文化教育
有清以来,黑龙江地区的文化教育无论在全国还是在东北三省中,都处于落后地位。进
入中华民国之后,由于思想解放,民气渐升,黑龙江省政权机关及其行政长官中的大多数都
能把发展文化教育列入施政议程,加之新文化运动的影响、革命斗争形势的推动,以及外来
文化的渗透,使黑龙江地区的文化教育有了明显进步。
中华民国初年,尤其是宋小濂、朱庆澜在黑龙江省任职期间,重视教育,提倡办学。为
了“启愚氓、广教育”,改变黑龙江省地处极边、风气晚开的局面,于1913年3月,举办了
全省第一次教育展览会,参观者达数千人,学龄儿童颇受鼓舞,争先入校,初步扭转了无人
入学的状况。同年5月,黑龙江省都督兼民政长宋小濂及教育司长涂凤书,批准并通令各属
推广女学,整顿教员资格,要求招足学额。同年11月,黑龙江省民政长朱庆澜及涂凤书又批
准黑龙江省教育会长提出的关于整顿学务的建议及具体办法。在省行政机关的倡导、支持下,
一些地方还设立了师范讲习所,改良私塾,并筹办了鄂伦春小学校等。为了开展社会教育,
创办了省立通俗教育社,成立了改良戏曲会、音乐体育传习所、讲演团、习字学校、通俗图
书馆、阅书报社等。朱庆澜为创立黑龙江省女子教养院,首先倡捐大洋万元,作为该院经费。
在省和各级行政机关的大力推动下,到1914年,黑龙江省的教育不但没有象奉天、吉林两省
那样下降,反而取得显著进步。教育经费由37万元增至54万元,学校由385所增至966所,在
校学生由1.4万人增至2.9万人。
为了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地方政府普遍设立了教育管理机构。1915年12月15日,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颁布《劝学所规程》之后,各县普遍设立了劝学所,负责辅佐县行政长官
办理教育行政事项。1923年3月29日,北京政府颁布《县教育规程》之后,各县劝学所多改
设为教育局。这些教育机构的设置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以依兰为例,1913年开始创办道
立中学,几年后,中等学校增加到6所;随着新学的提倡,乡镇也办起了小学,至“九·一
八”前,乡镇小学达30多所,较清末增加25倍。
黑龙江省的教育事业虽然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就全省而言发展还很不平衡,甚至是畸形
的;与内地一些省份相比,仍存在着很大差距,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和摆脱教育落后的状态。
中华民国前期,黑龙江省历届政权机关及行政长官大都比较重视编修地方志。1914年8
月,成立了黑龙江省通志局,巡按使公署饬委各县知事及各总管协领兼充各该县、协领地方
采辑员。从1919年开始纂修,至1932年在北平(今北京)修成并付印了黑龙江省历史上第一部
体例较完备、内容较丰富的通志——《黑龙江志稿》。与此同时,一些地方也编修了县
志。 据统计,黑龙江地区当时有32个县有县志,共50余种,其中大部分是在民国期间编修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