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东北沦陷时期伪政权
1931年9月18日夜,日本关东军发动侵略我国东北的“九·一八”事变。由于国民党政府
采取不抵抗政策,致使日本侵略者在一个月内就轻而易举地占领了辽宁、吉林两省的大部分
地区。在日军向黑龙江地区进犯的过程中,受到驻守当地广大爱国官兵的顽强抵抗,使侵略者
遭到沉重打击。但是,由于敌强我弱和孤军作战,防军最终失败。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和东省
特别区中心之地哈尔滨先后于1931年11月19日和1932年2月5日沦陷。到1933年春,黑龙江地区
各主要城镇基本上都为日军所侵占。
日本帝国主义在向我国东北各地进犯的同时,即按既定方针,积极网罗汉奸卖国贼,加紧拼
凑反动傀儡政权的活动。1932年3月1日,由日本侵略者一手炮制的伪“满洲国”宣告成立,
定“都”长春(3月15日改称“新京”),年号“大同”。3月9日,被辛亥革命赶下台的清朝末代
皇帝溥仪在日本人扶持下,正式充任伪满“国家元首”——“执政”。1934年3月1日,伪满由“
民主共和制”改行“君主立宪制”,溥仪由“执政”改称“皇帝”, 国号改称“满洲帝国”,
年号改为“康德”。伪满洲国名为“独立国家”, 实则完全是日军占领下的殖民地,其一切
大权全部由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所操纵。
伪满洲国的伪地方政权实行省、县二级制。伪满成立之初,将东北地区划分为奉天(原
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和兴安5省。除兴安省隶属于伪兴安总署外,其它4省均隶属
于伪民政部。根据伪满《省公署官制》规定,各省伪政权机构称省公署,其长官称省长;并
设总务厅,由日本人任厅长以控制实权。同时,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改称为“东省特别
区长官公署”(不久又改称“北满特别区长官公署”)。1933年7月1日,哈尔滨正式
实行特别市制,直属于伪民政部。
日本侵略者面临着在国际上的逐渐失道寡助,和东北地区中国人民抗日斗争的活跃局面,
为了巩固和加强其对东北地区的集权统治,以利于进行经济“统制”和掠夺,及其所谓“治
安和国防”上的需要,从1934年以后,开始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不断对省公署官
制进行修改,将省的行政区域越划越小,伪省公署中日本人官吏越来越多,使省政大权完全
操纵在日本人手中。是年10月11日,伪满政府公布《地方行政改革制度》,将整个东北
地区分割为14省、2特别市和1特别区。其中,在今黑龙江省境内设有龙江、滨江、三江、
黑河4省和哈尔滨特别市及北满特别区(1936年撤销)。
1937年7月1日,伪满新设通化、牡丹江两省;并将哈尔滨特别市撤销,变为普通
市,划归伪滨江省管辖。同时,在其新修正的《省公署官制》中,决定将各省总务厅厅长全
部改为“省次长”,仍由日本人充任,继续掌握省公署实权。上述新设两省的省长、省次长
则都由日本人充任。此后,在其他一些省和边境县也都由日本人担任省长和县长。
1939年6月1日,伪满推行“北边振兴计划”,决定从牡丹江、三江、滨江、龙江4省
划出一些县设立北安和东安两省。1941年7月1日,又新设四平省。至此,伪满境内设
置省级伪政权机关达19个之多。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日本关东军加紧对苏作战的准备,指使伪满政
府于1943年10月1日设立东满总省和兴安总省。其中,东满总省由设在今黑龙江省境
内的牡丹江、东安两省和设在今吉林省境内的间岛省组成。1945年5月28日,伪满决
定撤销东满总省,将间岛区域分割出去,仍为间岛省;将原牡丹江省与原东安省辖区合并设
立东满省。
至1945年8月伪满洲国覆亡前夕,在今黑龙江地区共设有龙江、滨江、三江、黑河、
北安、东满6个伪省政权机关,下辖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东安5市和74
县、3旗。
东北沦陷的14年,是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实行残酷的法西斯暴政的14年。日伪
政权采取种种措施,进行政治压迫、经济掠夺和思想奴化,使中国东北地区的广大人民群众
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日伪政权的14年,也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反抗日本侵略者
和汉奸走狗,进行艰苦卓绝斗争的14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和其他抗日武
装的不断打击下,在苏联红军出兵援助下,骄横不可一世的日本侵略者最终被赶出了中国大
地。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伪满洲国政权彻底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