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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江省政府

  1945年9月3日,中共东北委员会派遣抗日联军干部彭施鲁等40余人抵达佳木斯市。10月 下旬和11月中旬,中共中央东北局所派干部孙靖宇、李范五、李延禄等人,先后抵达佳木斯 市。11月7日,在佳木斯成立三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11月17日,在佳木斯成立了以李范五 为书记的中共合江省工作委员会。在省工委领导下,迅速开始筹建合江省政府的工作。
    1945年11月21日,三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撤销;合江省政府正式成立。省政府机关驻佳 木斯市。是日,合江省政府颁发安民布告,宣布了民主政府的施政纲领和各项政策。其时, 合江省政府管辖范围为2市、17县。
    1946年2月初,苏联红军在国民党军队占领了四平、长春并继续北进的形势下,准备将 合江省政权移交给国民政府任命的合江省主席。于是,苏军佳木斯卫戍司令部约见中共合江 省工委书记李范五、合江省政府主席李延禄,要求中共的党、政机关撤离佳木斯市。在经过 反复交涉无效的情况下,李延禄率合江省政府机关迁至依兰县办公。但因国民党接收大员未 敢前往佳木斯接收政权,合江省民主政府遂于20多天后迁回佳木斯市。
    1946年2月21日至25日,合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佳木斯召开。会议通过合江省选 举法案与行政委员会组织法案;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省行政委员会和省政府主席、 副主席。
    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合江省建制,将其原辖各市、县划属松江省。 4月25日,合江省政府改称合江省人民政府。5月11日,合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并入松江省人民 政府。
    一、机构及职掌
    (一)工作部门
    1945年11月合江省政府成立时,工作部门设有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实业厅、教育 厅和保安处。各厅、处行政职掌与黑龙江省基本相同。同年12月下旬,中共合江省工作委员 会、合江省政府决定,将省政府实业厅改为建设厅。同时,成立合江省银行。
    1946年4月上旬,合江省政府决定:将建设厅改为工商管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公营企 业、矿务和林业;另设实业厅,主管农、牧、渔、工等各业;在财政厅下增设粮食局,以掌 管全省粮食的统筹统支。6月22日,成立合江省敌产清理委员会;同时,将合江省银行改为 东北银行合江分行。
    1947年10月2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出《关于修正现行各级政府组织暂行编制问题》的 指示。据此,成立合江省高等法院,任命了副院长,配备秘书主任1人,工作人员3人。翌年 9月6日,改称合江省人民法院,不久,任命了院长。
    1947年12月下旬,合江省政府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指示,将实业厅改为建设厅。翌年8 月1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合江省建设厅,成立工业厅和农业厅;同时,将原建设厅 所属贸易局(1947年11月16日设立)改设为商业厅。1948年12月,成立合江省军事部,属省政 府建制。
    1949年3月1日,合江省政府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2月15日的命令,将省公安处改为公安 厅。是时,合江省政府组织机构的具体设置情况见图5—4:
    (二)代表机关
    合江省政府成立以后,先后设立了6个行政专员公署,作为省政府的代表机关,直接领导 所属各市、县政府。
    佳木斯地区专员公署 1945年11月25日设立,专署机关驻佳木斯市。管辖佳木斯市和桦 川、汤原、勃利、依兰、方正、通河6县。1946年4月24日,专署撤销。
    富锦地区专员公署 1945年11月29日设立,专署机关驻富锦县。管辖富锦、绥滨、同江、 萝北、抚远、佛山6县。1946年6月1日,专署撤销。
    东安地区(第二)行政专员公署 1946年6月设立,专署机关初驻鸡宁县;同年7月1日, 迁驻东安市。1947年2月,改称第二行政专员公署。管辖东安市及密山、鸡宁、永安、宝清、 饶河、虎林6县。1947年8月20日,专署撤销,所属市、县并入新设之牡丹江省。   
    第一行政专员公署 通称勃利专署,1947年2月21日设立,专署机关驻勃利县。管辖勃 利、依兰、桦南、林口、依东、刁翎、双河7县。1947年7月,专署撤销。
    第三行政专员公署 通称富锦专署,1947年2月21日设立,专署机关驻富锦县。管辖富 锦、集贤、绥滨、同江、抚远5县。1947年7月,专署撤销。
    第四行政专员公署 通称鹤立专署,1947年2月21日设立,专署机关驻鹤立县。管辖鹤 立、桦川、汤原、萝北、佛山5县和兴山市。1947年7月,专署撤销。
    二、主要行政人员
    (一)主席、副主席
    李延禄,1945年11月17日,受中共中央东北局派遣抵达佳木斯市,11月21日合江省政府 成立时任省政府主席;在1946年2月21日至25日召开的合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 为省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兼省政府主席。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合江省建 制撤销并入松江省,并免去其合江省政府主席职,5月11日正式离任。
    李范五,1945年11月21日,合江省政府成立时任省政府副主席;在1946年2月21日至25 日召开的合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省政府副主席。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 委员会免去其省政府副主席职,5月11日正式离任。
    (二)行政委员
    合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合江省行政委员会组织法案》规定,省行政委员会 为省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其职权为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之决议,根据代 表大会之精神制定行政方针及省政大计。行政委员任期为2年,连选得连任。
    在1946年2月21日至25日召开的合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由19名委员 和2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合江省行政委员会,李延禄为主任委员,李范五、方强、董仙桥、彭 施鲁、马仲、柳润生、刘铁石、景吉臣(满族)、顾老太太(女)、张克勤、刘向书(女)、朴 龙丹(朝鲜族)、吴昌龄、赵才(蒙古族)、沈冠武、张伯然、薛绶宸、王少轩为委员,侯兆锡、 井田为候补委员。
    (三)秘书长及部门首长
    省政府秘书长: 古彬, 1946年1月20日任, 1947年1月免; 何冰, 1947年1月25日任, 同年10月改任副秘书长;张昭,1948年2月18日任,1949年5月11日免。
    民政厅厅长:彭施鲁,1945年11月21日任,1946年4月调; 张昭, 1947年10月3日任, 1948年2月18日兼,同年10月免兼;黄先河,1948年10月18日任,1949年2月免;罗恕,1949 年2月25日任,同年5月11日免。
    财政厅厅长:景吉臣(满族),1946年8月任,同年11月免;柳润生,1946年11月2日任, 1947年3月免;伍能光,1948年10月18日任,1949年2月25日免。
    实业(建设)厅厅长:景吉臣(满族),1945年11月21日任实业厅长(1945年12月至1946年3 月期间改称建设厅长),1946年8月免;陈剑飞,1946年11月2日任实业厅长,1947年3月免; 柳润生,1947年3月15日任,同年12月改任建设厅长,1948年2月免;陈剑飞,1948年2月18 日任,同年10月免。
    工业厅厅长:陈剑飞,1948年10月18日任,1949年5月11日免。
    农业厅厅长: 何冰,1948年11月10日任,1949年3月免; 田澍,1949年3月8日任, 同年5月11日免。
    商业厅厅长:蒋光东,1948年10月18日任,1949年5月11日免。
    教育厅厅长: 董仙桥,1945年11月21日任,同年12月免;薛绶宸,1946年1月任,1947 年10月免;邵凯,1948年10月18日任,1949年2月免;刘德本,1949年2月25日任,同年5月 11日免。
    公安(保安)处(厅)长:柳润生,1945年11月21日任保安处长,1946年11月免;王卓超, 1947年10月3日任公安处长,1949年3月1日改任公安厅长,同年5月11日免。
    军事部部长:陈钦,1948年12月任,1949年5月免。
    人民法院院长:李延禄,1948年10月18日兼,1949年5月11日免。
    (四)专员、市长
    佳木斯地区专员公署专员:孙西林,1945年11月25日兼,1946年1月31日,被国民党特 务杀害。
    富锦地区专员公署专员:孙为,1946年1月任,同年6月免。
    第一 (勃利) 行政专员公署专员:张昭, 1947年2月21日任,同年8月免。
    第二(东安)行政专员公署专员:王光石,1946年6月任,同年秋免;颜志,1946年秋任, 同年12月免;甘重斗,1947年2月21日任,同年8月免。
    第三 (富锦) 行政专员公署专员:孙为,1947年2月21日任,同年8月免。
    第四(鹤立)行政专员公署专员:(空缺)。
    佳木斯市政府市长:董仙桥,1945年12月25日任, 1948年5月免;邓垦, 1948年5月任, 同年11月免;薛奇, 1948年11月10日任, 1949年3月免;苏醒, 1949年3月7日任,同年5 月合江省并入松江省时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