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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绥宁省政府、牡丹江专署、牡丹江省政府

  1945年9月15日,东北抗日联军干部金光侠、陶雨峰等受中共东北委员会派遣,从苏联 境内整训营地抵达牡丹江市。11月上旬和12月上旬,中共中央东北局所派干部李荆璞、张静 之、李大章等,亦先后抵达牡丹江市。上述干部到达牡丹江地区以后,立即开辟工作,筹建 各级民主政权,同国民党的先遣人员及当地土匪、特务、日伪残余势力的破坏活动进行了坚 决斗争。
    1946年春,苏联红军准备撤离牡丹江地区回国,当地政权、矿山以及许多战俘等都必须 向中国移交,但由于该地区没有集中统一的政权机关,苏联军管当局不愿移交。鉴于此,中 共牡丹江地区委员会决定组织一个省级民主政权机关。
    1946年4月8日至10日,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在牡丹江市召开。会议决定创建绥宁省, 并通电全国宣告成立绥宁省政府。会议讨论制定了绥宁省政府施政纲领,选举产生了绥宁省 政府委员会和省政府主席、副主席。4月15日,绥宁省政府在牡丹江市正式成立。其管辖范 围,包括牡丹江市和宁安等8县。
    1946年夏,随着剿匪斗争的胜利,绥宁省境内各县均为民主政府所控制,牡丹江地区与 合江地区连成了一片。是年6月,绥宁省所辖密山等3县划归合江省政府领导。鉴于绥宁省辖 区缩小,以及境内人口、生产、财政等实际情况,为了减轻人民负担,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 办事处于1946年9月24日作出决定,撤销绥宁省政府,成立东北政联直属牡丹江专署。10月7 日,绥宁省召开临时参议会,传达了东北政联关于撤销绥宁省政府的命令。翌日,牡丹江行 政督察专员公署开始办公。其管辖范围为1市、7县。
    1947年5月开始,东北民主联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为了加强领导,巩固后方, 支援前线,东北行政委员会于是年8月20日发布通告,决定将直属的牡丹江专区与合江省之 东安专区合并,成立牡丹江省,省会设在牡丹江市。10月1日,牡丹江省政府正式成立。同 时,牡丹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撤销。
    1948年7月9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命令,决定撤销牡丹江省建制。将原牡丹江省所属 牡丹江地区7县及牡丹江市划归松江省管辖;原东安专区6县划归合江省管辖。7月13日,牡 丹江省政府停止办公。
    一、机构及职掌
    (一)绥宁省政府
    1946年4月绥宁省政府成立后,其工作部门设有4厅、1局、2处、1院,即:秘书处、民 政厅、财政厅、建设厅、教育厅、邮电管理局、保安处、高等法院。各厅、局、处、院的 职掌与黑龙江省政府基本相同。
    (二)牡丹江专署
    1946年10月,绥宁省政府改设为牡丹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设置了秘书科、公安处、 电业局。
    (三)牡丹江省政府
    1947年10月,牡丹江省政府成立后,其工作部门设有4厅、2处、1院,即:秘书处、民 政厅、财政厅、建设厅、教育厅、公安处、高等法院。其中,高等法院虽然宣布成立,但一 直未任命院长,高等法院应受理的案件由牡丹江市地方法院派出一名干部承办;有关上诉、 复审案件报省政府领导审核签署。各厅、处、院的职掌亦与黑龙江省政府基本相同。
    二、主要行政人员
    (一)主席、副主席、专员
    张静之,在1946年4月8日至10日召开的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上,被选为绥宁省政府主 席,任职至绥宁省政府撤销。同年9月24日,东北政联任命其为牡丹江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 员,10月8日正式就任,直至牡丹江专署撤销。1947年8月2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任命其为 牡丹江省政府副主席代理主席;1948年7月牡丹江省撤销后,调任松江省政府副主席。
    谷怀贵,在1946年4月8日至10日召开的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上,被选为绥宁省政府副 主席;同年10月绥宁省政府撤销时免职。
    (二)行政委员
    绥宁省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1946年4月8日至10日召开的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选举产 生了绥宁省政府行政委员会,张静之、谷怀贵、胡成梁、于法真、邓吉升、陈作新、关文铎、 林松(朝鲜族)、杨锦山、陈文治、陈孝德、崔斗灿(朝鲜族)、张庆麟等13人为行政委员。
    牡丹江省行政委员会委员1947年11月25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成立牡丹江省行政委员 会,并任命张静之、甘重斗、贾石、李逸民、于岩、严佑民、边伯明等7人为行政委员。
    (三)秘书长及部门首长
    1.绥宁省政府秘书长及部门首长
    秘书长:邓吉升,1946年4月15日任,同年10月7日免。
    民政厅厅长:边伯明,1946年4月15日任,同年10月7日免。
    财政厅厅长:于法真,1946年4月15日任,同年10月7日免。
    教育厅厅长:胡成梁,1946年4月15日任,同年10月7日免。
    建设厅厅长:(未任)。
    邮电管理局局长:郭宁,1946年5月任,同年10月7日免。
    保安处处长:陈文治,1946年4月15日任,同年10月7日免。
    高等法院院长:(未任)。
    2.牡丹江省政府秘书长及部门首长
    秘书长:甘重斗,1947年8月20日任,1948年7月免。
    民政厅厅长:甘重斗,1947年8月20日兼,1948年7月免。
    财政厅厅长:贾石,1947年9月19日任,1948年7月免。
    建设厅厅长:张静之,1947年8月20日兼,同年10月免;李逸民,1947年10月21日任, 1948年7月免。
    教育厅厅长:于岩,1947年10月11日任副厅长代理厅长,1948年7月9日调出。
    公安处处长:严佑民,1947年9月19日任副处长代理处长,同年10月21日任处长,1948 年7月免。
    高等法院院长:(未任)。
    (四)市长
    牡丹江市政府市长:李荆璞,1945年11月任,1946年3月免;褚志远,1946年3月任,同 年10月免;边伯明,1946年10月26日任,至1948年7月牡丹江省建制撤销时仍任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