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发展和完善。各省、市、县不仅相继建立
了民主政府,而且先后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或临时参议会,为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
政和管理国家事务提供了比较适宜的组织形式。
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临时参议会参议员,主要采取由地方、部队、民主党派、
人民团体等协商推荐,或由民主政府聘请等方式产生,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会议主要任务
是,选举议长、副议长,选举和罢免省(市)行政委员会委员、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
及省(市)民主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听取和审查省(市)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省(市)施政
方针;决议本地区有关剿匪肃特、维护治安、减租减息、土地改革、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生
活、支援前线等重大事项;有的省人民代表大会还推选了出席东北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参
议会一般设有驻会参议员,实行定期会议制度。

由于当时处于战争的环境,各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参议会制度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
例如还不能普遍地采取公民直接投票的方式选举代表或参议员,因此,参议会还只能称之为
临时参议会。尽管如此,人民代表大会和临时参议会的召开却使本地区在实行新民主主义政
治制度方面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一、黑龙江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黑龙江省临时参议会
黑龙江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46年1月31日至2月4日在北安举行。会议总结
了省政府成立3个月来的工作,制定了1946年的建设计划。通过了《拥护政治协商会议和停
战协定,并要求真正实行地方自治案》、《关于肃清汉奸、特务、土匪以维持地方治安案》、
《拥护将敌产开拓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并实行减租减息案》,以及关于奖励农业生产、
保护森林、发展教育等29项提案和《会议纪要》。
会议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1946年1月14日关于“各省应迅速成立或健全临时参议会”的
通知精神,选举产生了黑龙江省临时参议会,于天放为临时参议会议长,范式人为副议长。
选举产生了由19名委员组成的黑龙江省行政委员会,陈大凡为省政府主席,杨英杰为省政府
副主席。
会议发表闭幕宣言,指出,这次会议讨论了很多老百姓的具体问题,在黑龙江的政治史
上是一个空前的创举;号召全省同胞拥护新民主主义的政府,把这次会议的精神普遍地实行
起来。大会通电全国,表示拥护政治协商会议和停战协定,要求蒋介石不再增兵东北,以实
现民主和平;黑龙江300万人民将为保卫民主,保卫地方自治与和平事业而奋斗到底。
1947年2月,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为黑嫩省,两省临时参议会同时合并为黑嫩省临时
参议会。9月,黑龙江省建制恢复,同时恢复黑龙江省临时参议会,于天放仍任参议长。1948
年11月,东北全境解放后,黑龙江省临时参议会自行撤销。
二、合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合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46年2月21日至25日在佳木斯举行。全省各阶级、各阶
层的代表95人参加了大会。省政府主席李延禄致开幕词,副主席李范五作了《三个月政权工
作总结与今后任务》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要求真正实行东北地方自治案》、《关于彻
底实行民主并民选各级政府案》、《关于严惩汉奸特务及肃清土匪,维持地方治安案》、《
关于拥护政府将敌产土地无代价发放于农民并实行减租减息案》等11项提案。通过了《合江
省选举法案》与《合江省行政委员会组织法案》。选举产生了由19名委员和2名候补委员组
成的合江省行政委员会,李延禄为行政委员会主任委员兼省政府主席,李范五为省政府副主
席。
三、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
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于1946年4月8日至10日在牡丹江举行。1市8县的76名代表出席
了会议。张静之致开幕词,中共牡丹江地区委员会(后改称中共绥宁省委员会)书记李大章作
政治报告。大会一致通过创立绥宁省的决议,并选举产生了由13名委员组成的绥宁省政府行
政委员会,张静之为省政府主席,谷怀贵为省政府副主席。选举李大章为绥宁省临时参议会
议长,张庆麟为副议长。
大会讨论制定了绥宁省施政纲领;通过了《绥宁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绥宁省政
府组织要纲》、《绥宁省经济建设大纲》、《敌人土地没收分配条例》、《优待人民自卫军
军人家属条例》、《禁烟禁毒暂行条例》等规章;议决了关于统一货币、税收、扶助工商业
发展、加强教育等20件提案。10日,绥宁省临时参议会通电全国,宣告绥宁省政府成立,表
示建设和平民主新东北的愿望,要求国民党当局立即停止增兵东北,立即停止对东北人民的
进攻,实现东北和平,并承认各级地方民主政府。
1946年10月7日,绥宁省召开临时参议会。会议传达了东北政联关于改绥宁省为东北政
联直属牡丹江专员公署的命令;李大章议长对绥宁省临时参议会成立及取消作了说明;省政
府主席张静之报告了本年政府工作概括。会议宣布绥宁省临时参议会、绥宁省政府撤销。
四、松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松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于1946年4月14日至25日在宾县举行。参加大会的包括共产党、
国民党左派、民主同盟及各团体、各工商会在内的各阶层、各民族的代表116人。刘成栋代
表大会主席团致开幕词,指出这次大会的目的是“为了决定松江省的施政方针”。中共松江
省工作委员会书记、松江军区政治委员张秀山,在开幕典礼上就抗日战争胜利后东北的和平、
民主、民生等问题,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并在会上作了《关于剿匪和治安工作的
报告》,提出今后的任务,一是剿匪,二是练兵,三是生产,四是放手发动群众,武装群众,
帮助群众在经济上彻底翻身。中共松江省工委副书记兼哈尔滨市委书记钟子云,就抗日联军
的战斗历程、哈尔滨目前形势、李兆麟将军遇害的经过及今后松江省建设的迫切问题讲了话。
张秀山致闭幕词。
大会通过了《实行省县自治,民选松江省政府、省参议会,以推行全省民主政治案》、
《反对国民党武力接收东北,以制止内战案》等多项提案和省政府施政纲领。大会决定正式
成立松江省政府,并选举产生了由9名委员组成的松江省行政委员会,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三
路军政治委员冯仲云当选为省政府主席。大会通过了告全省同胞书,号召各阶级各党派各民
族团结起来,共同努力建设新的松江。
五、嫩江省临时参议会
嫩江省临时参议会,于1946年6月30日至7月7日在齐齐哈尔举行。与会参议员118人,包
括各阶级、各阶层、各民族的代表。会议听取了中共嫩江省工作委员会书记刘锡五作的政治
报告,嫩江军区司令员倪志亮作的《嫩江民主联军的使命与任务》的报告和嫩江省政府主席
于毅夫作的《关于嫩江省民主建设工作》的报告。大会通过了《嫩江省施政纲领》及有关政
治、军事、民政、财政、文教、公安、生产、建设等多项提案。
大会根据省临时参议会筹委会于1946年6月19日通过的《嫩江省参议会组织条例》,选
举产生了由10名委员组成的嫩江省政府行政委员会,于毅夫当选为省政府主席兼省高等法院
院长;选举车向忱为嫩江省临时参议会议长,张瑞麟为副议长。同年,增补葛荫堂(敌伪残
余分子,1947年11月4日被开除出嫩江临时参议会)为副议长。
1947年2月,嫩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嫩省,两省临时参议会同时合并为黑嫩省临时
参议会。9月,嫩江省建制恢复,同时恢复嫩江省临时参议会,张瑞麟任副议长。1948年末,
嫩江省临时参议会自行撤销。
六、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
1946年7月2日,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一次筹备会议,通过了《哈尔滨
市临时参议会参议员选举规程》,确定参议员为60人(其中各业团体50名,由政府聘请社会
贤达10名),候补参议员15人。7月4日,拟定了《选举法案》。
1946年7月16日至21日,哈尔滨市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召开。林彪、彭真等出席会议。大
会推举宋庆龄、张学良、冯玉祥、张澜、李杜、郭沫若、黄炎培、林彪、彭真、林枫、吕正
操、高崇民、陈先舟、冯仲云、张学思等15人组成名誉主席团;推选杨维、李国钧、谢雨琴、
杜光预、何治安、钟子云、孔焕书、郭福久、崔光棣等9人组成主席团。哈尔滨市长刘成栋
和哈尔滨卫戍司令李天佑分别在会上作市政和卫戍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哈尔滨市施政纲
领》和《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哈尔滨市人民政治经济清算暂行办法》、《惩
治贪污暂行条例》、《哈市敌伪财产处理细要》等规章。会议选举杜光预为市临时参议会议
长,李国钧、张观为副议长。选举产生了由9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哈尔滨市行政委员
会,刘成栋为市政府市长。会议结束以后,于7月23日发表了《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成立宣
言》。
1946年8月3日,在首次驻会参议员会议上,杜光预辞去市参议会议长职务,李国钧继任
议长。同年11月哈尔滨市改为特别市以后,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继续工作。
1947年5月22日至24日,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举行第二次全体参议员会议。妇女、教育、
文化、学生、工商等12个群众团体的代表列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哈尔滨特别市街政权组织
暂行条例》等4个条例和14个单行法规。会议听取了市长刘成栋所作市政府工作报告。
1949年4月28日,哈尔滨市人民代表会议筹备会正式成立,市临时参议会遂自行取消。
七、黑嫩省临时参议会
1947年2月2日,由黑龙江省临参议会和嫩江省临时参议会合并成立。在是日举行的黑、
嫩两省政府行政委员及黑龙江省人民代表会议常驻委员、嫩江省临时参议会驻会参议员联席
会议上,原嫩江省临时参议会议长车向忱、黑龙江省临时参议会副议长范式人辞职。会议推
举原黑龙江省临时参议会议长于天放代理黑嫩省临时参议会议长,张瑞麟、葛荫堂为代理副
议长。
1947年9月,黑嫩省建制撤销,黑嫩省临时参议会亦随之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