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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民代表大会编》作为《黑龙江省志·政权志》的重要组成部 分,客观地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5年36年间,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 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民代表大会编》材料的收集和编纂工作始于1986年6月。在 省人大常委会六、七、八届党组及有关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下,在《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 民代表大会编》编委会的领导下,在省地方志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经过省人大常委会史志 办同志的艰苦努力,广泛收集我省建国以来及13市(地)、70余个县(市、区)政权建设方面的 历史资料,借鉴兄弟省市志书编纂工作的成功作法,通过几年的认真编写,终于1995年3月23 日提请《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民代表大会编》编委会,邀请《黑龙江省志·政权志》编 委会领导,省地方志办公室专家进行初审。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后,于1996年完成 志稿编纂任务。2001年,此稿经省政权志编委会统稿修改,使志稿著述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 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黑龙江省志·政权 志·人民代表大会编》的内容,是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发展和不断完善的 历史过程和历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为主线展开,全面记述人民代表大会的 状况。在对省人大常委会的记述中,突出记述决定省内重大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任免省 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组成人员和法职人员的情况和对“一府两院”实 行工作和执法监督情况;在加强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方面,记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产生、 办事机构设置及职能、联系代表、组织代表搞好视察、调查、检查等情况。力求通过志书, 让广大读者能够对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建立、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及 其对省内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有个全面、系统的 了解,使该志真正起到“存史、资治、教化”的作用。
     此书共分为4章16节,采取横排竖写的方式,力求做到主线清楚、史实准确、内容翔实、 结构合理,全面反映1949年至1985年期间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过程。并注意志 书的史料性、思想性和可读性。但由于该编年代跨度较大,一些史料难以查寻,虽经编纂人 员尽心尽力,书中仍难免出现疏漏和错误,恳请读者予以斧正。
    
    
    
    
    
    
    
    
    
    
    
    
    
    
    
     编者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