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施政纪略
一、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初期,是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的地方最高权力机关。1971
年8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恢复重建,但其工作机构仍设在省革命委员会内。1973年6月,中共
黑龙江省委的工作机构划出单设,省革命委员会成为单一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因此,黑龙
江省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在第一阶段(1966年5月至1969年4月)和第二阶段(1969年4月至
1973年8月),主要是由省革命委员会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的;第三阶段(1973年8月
至1976年10月)的运动,则主要是由中共黑龙江省委领导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开展,
使全省各项事业都受到严重破坏,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一) 组织夺权与两派联合
1967年1月,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成立时,“文化大革命”运动正处于第一阶
段,受上海所谓“一月风暴”的影响,夺取党、政、财、文大权之风正在全省兴起。省红色
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在成立当天发布的《第一号通告》公然宣布:“一切权力归真正的红色造
反者”,号召“造反者”自下而上地,一个一个地夺取所谓“被反革命修正主义盘踞的顽固
堡垒”。2月19日,省红色造反者革委会发出《关于三位一体联合夺权的通知》,指出“夺权
斗争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战阶段”,要求各地“造反派”一定要联合当地驻军和革命
的领导干部,“三位一体”联合夺权,建立临时权力机构。5月21日,省革命委员会在《关
于目前哈尔滨市形势的声明》中宣称:“我们坚决支持革命左派从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
路的当权派手里把权夺回来”。此后,省革命委员会及其领导人不断向广大“造反者”发出
号召,要求他们联合起来夺取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权,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
员会。
在全国夺权恶风的推动和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的组织号召下,全省城乡迅速掀起了夺权
的狂潮。从省级党、政、群机关到城乡基层单位,各级领导班子都受到严重冲击,进而陷入
瘫痪状态。从1967年2月7日肇州县第一个由“造反者”夺权建立县革命委员会开始,到1968
年5月,全省各专区、市、县的党委、专员公署和人民委员会,都先后被夺权,经省革命委员
会批准分别建立了地、市、县革命委员会。许多“造反派”的头头成为革命委员会的领导成
员;而原来的党、政机关均被作为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工具予以砸烂,各级领导干
部几乎全部被罢官“靠边站”,其中许多人被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或“反革命
修正主义分子”,不断遭受批斗,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
在夺权和建立革命委员会的过程中,全省各地、各单位的群众组织逐步分裂成为观点对
立的两大派,从上到下出现了严重的派性斗争。省革命委员会虽然也号召要“联合”夺权,
但由于省革委会主要负责人实际采取了支一派压一派的错误做法,助长了派性斗争,造成了
两派群众组织的严重对抗,直至发展到动用枪、炮、坦克等进行大型武斗,在全省许多地方
发生了一系列流血事件,使人民的生命和国家的财产遭到惨重损失。
1967年秋,毛泽东在视察大江南北期间,号召各地群众组织实现革命的大联合。在周恩
来总理直接干预下,黑龙江省两派群众组织的代表,从当年9月初开始在北京进行谈判,于12
月1日达成实行大联合的《十二条协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对《
协议》作出批语,肯定了两派实现联合的愿望和措施。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批语和《十二条协
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成立了贯
彻协议监督小组。此后,省革命委员会派出大批干部,深入工厂、学校,分片包干宣传毛泽
东关于大联合的指示和中央批语及《十二条协议》;监督小组也为实现两派的大联合做了不
少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使派性斗争有所收敛。但是,由于省革委会主要负责人继续坚
持一派掌权的立场,两派群众组织的大联合并未真正实现。
(二) 反“右倾复辟”斗争
1968年1月19日,潘复生在省革命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夺权以
后,阶级斗争更复杂、更深刻了。主要矛盾仍然是广大革命群众同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
路当权派的斗争。斗争的焦点,仍然是资产阶级复辟和无产阶级反复辟的斗争。1月25日,
他在会议总结中进一步说:“全省还有15%左右的单位,阶级斗争盖子没有揭开,有的单位
的领导权还操纵在坏人手里。”据此错误的形势分析,从1968年初开始,省革命委员会在全
省范围内发动了一场所谓“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的斗争。
为了把反“右倾复辟”斗争在全省迅速推开,省革委会主要负责人于1968年3月亲自抓
了哈尔滨市滨江区和平一队的所谓“右倾翻案事件”,逮捕了23人,揪斗了几十人。同时,
又在公社和区革委会大挖后台,结果滨江区革委会的10名常委除2名群众代表外全部被打倒,
全区20个公社革委会主任被罢掉19人,60%以上的大、小队干部被赶下台。然后,又在全省
推广和平一队的“经验”,要求各地查出自己的“和平一队”来。
同年3月30日至4月2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分析了全省“阶级斗
争形势”,认为目前的主要危险是“右倾思想”。5月2日召开的省革委常委会议进一步明确
提出,我省当前文化大革命中主要危险是右倾机会主义、右倾分裂主义和右倾投降主义,右
倾翻案风是集中表现。8月13日,省革委会主要负责人在省直机关干部大会上提出“揪漏网
走资派”的口号,把斗争的矛头引向刚刚被结合到各级革命委员会工作的干部。接着,他又
提出要在全省打一场“反右倾”的“总体战”,并亲自下到基层单位直接指挥战斗。
这场错误的“反右倾、反复旧、反复辟”斗争,一直持续到1969年4月中共“九大”召
开前夕。在这场斗争中,全省各条战线的大批干部又一次遭到打击和迫害,全省被批斗、撤
换的干部达29万余人,受株连和触动的干部群众5万余人,造成了一大批冤假错案,使许
多建立不久的临时权力机构和生产指挥系统重新陷于瘫痪状态,进一步加剧了全省的政治动
乱。
(三) 清理阶级队伍
在开展反“右倾复辟”斗争的初期,省革命委员会就提出了要“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
伍”的任务。1968年5月,中共中央转发北京新华印刷厂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要求全
国各地区各单位“有步骤地有领导地把清理阶级队伍这项工作做好。”从此,黑龙江省清理
阶级队伍工作全面展开。省革命委员会根据错误的“敌情”形势分析,在全省上下普遍组织
举办“清队学习班”,发动群众进行“大忆、大查、大追”,揭发所谓“敌特”线索,深挖
所谓“隐藏的阶级敌人”;同时,在全省设立了上千个“叛徒”、“特务”专案组,成立了
数万个“调查核实敌特小分队”。在“清队”过程中,一些人的政治历史问题被重新提出来,
并加以夸大上纲;许多无辜的人也被作为“敌特”嫌疑受到审查,搞得人心惶惶。到1968年
底,全省共清查所谓“阶级敌人”近20万人。在这些被清查对象中,有的被抓进“牛棚”,
有的被隔离审查,有的被关进监狱。在审查中大搞逼供信,甚至随意动用专政工具,造成了
许多人非正常死亡,数以万计的人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所有被审查人员的家属也都受到
株连。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公安、检察、法院机关均被砸烂,广大公检法干部被送进“学习
班”审查,有的甚至被作为“阶级异己分子”遭到残酷迫害。
鉴于全国清理阶级队伍扩大化问题日益严重的状况,毛泽东于1968年底作出关于“清理
阶级队伍,一是要抓紧,二是要注意政策”的指示。为贯彻这一指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
于1969年2月举行了第三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并在此前后还就落实政策问题连续下发了
几个文件,推广学校、工厂“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的经验。但是,由于当时“左”的
错误思想仍然占据着统治地位,在此之后,并没有认真地解决“清队”扩大化的问题;相反,
仍然强调要放手发动群众,继续深挖“潜藏的敌人”。从1969年3月初至4月28日不到两个月
的时间里,全省又挖出各种“阶级敌人”9677人,连同以前挖出的“敌人”全省共达22.8
万余人。1971年省革命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调整以后,对“清队”中制造的冤、假、错案进行
了复查,使大部分得到平反纠正。据1971年12月统计,松花江等7个地、市在“反右倾”和“
清队”中,被揪斗的干部和群众共11.53万多人,已平反9.万多人,占被揪斗总数的81%。
但是,仍有一些人应平反而未平反,即使在这些被“平反”的人中,也有许多还留有“尾巴”。
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清队”中的遗留问题才得到彻底解决。
(四) “斗批改”运动
在开展反“右倾复辟”斗争和清理阶级队伍的同时,省革命委员会还根据中央的统一部
署,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所谓“斗、批、改”运动,即斗争“党内走资派”、批判“反革命修
正主义路线”、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1968年1月25日,省革命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
会议通过的《决议》明确提出:要“继续深入开展革命的大批判,搞好各单位的斗、批、改”;
要求“改革教育,改革文艺,改革企业管理,改革机关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改革一切不适应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为了完成“斗、批、改”的任务,省革命委员会派出大批
工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上层建筑领域的各单位,配合那里的“文化大
革命积极分子”,领导开展“斗、批、改”。到1968年11月,仅进驻学校的工宣队员即达
4 500多人。1969年7月,省革命委员会又决定抽调6 000多名干部,组成“毛泽东思想
宣传队”,到边境县、“小三线”地区和农村参加“斗、批、改”。至此,全省各地、市、
县普遍建立了“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基层单位参加“斗、批、改”的宣传队员近6万人。
在“斗、批、改”过程中,不仅大批领导干部继续受到恶毒的攻击和陷害,而且许多马
克思主义的原理和社会主义原则,被当作所谓“唯生产力论”、“阶级斗争熄灭论”等受到
批判;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被当作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的东西加以废弃;给人们的思
想造成了极大混乱,使正常的生产、工作、教学秩序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在“工人阶级领
导一切”的口号下,进行所谓“上层建筑领域中的革命”,使全省的教育、文化、艺术、科
技、新闻、出版、体育、卫生等事业再次受到严重摧残。各类学校长期停止招生和正常的教
学工作,不仅使千百万青少年失去在校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机会,耽误了一代人,而且带来
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五) “批林批孔”运动
1970年8月23日至9月6日,中共中央在庐山召开九届二中全会。在这次会议上,林彪、
陈伯达一伙抢班夺权的阴谋被揭露出来。会后,在全党逐步开展了“批陈(伯达)整风”。
黑龙江省结合“批陈整风”揭发批判了省革命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潘复生在“文革”中所犯“
左”的错误。1971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免去潘复生的中共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组
长、省革命委员会主任职务。同年8月,召开中共黑龙江省第三次代表大会,恢复成立了中共
黑龙江省委。9月13日,林彪发动反革命政变的阴谋败露后出逃,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之
后,在全党全国开展了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斗争,黑龙江省结合批判了追随林彪反党集团的
一伙人所犯的错误和罪行。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直接过问下,经过揭发批判林彪反党集团
的罪行,黑龙江省的形势开始出现转机,一大批老干部陆续恢复工作,各条战线的工作逐步
向好的方面发展。但是,时任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的造反派头头聂世荣及其一伙人对此一直
心怀不满,不断制造事端,破坏黑龙江省对极“左”思潮的批判,并妄图全面夺取省委、省
革委的大权。
197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将江青主持选编的《林彪与孔孟之道》(材料之一)作为中央1
号文件转发全国,从此开始了“批林批孔”的运动。1月30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传达贯
彻中央文件、深入批林批孔广播大会。2月16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直属机关
分别召开“批林批孔”大会,省委、省革委主要负责人分别讲话,号召广大干部站在运动的
前列。此后,“批林批孔”运动在全省迅速展开。在“批林批孔”运动中,省委、省革委号
召和组织大批工农兵群众进行了所谓“批儒评法”活动,参加学习的达420多万人,工农“
理论骨干”10多万人,理论研究小组2万多个。同时,在工厂、农村、学校分别进行“批林
批孔”试点,召开“批林批孔”现场会。在运动中,不仅批判了林彪篡党夺权的罪行,而且
把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以后,治理整顿,恢复各条战线正常的生产、工作、教学秩序的许多
正确举措,当作“修正主义回潮”大加批判,特别是在教育战线对所谓“师道尊严”的批判
更是狂噪一时,又一次给全省造成了混乱。
“批林批孔”运动一开始,聂世荣等人便纠集帮派骨干,进行重新夺权的非法活动。他
们不仅在哈尔滨市大街上张贴大量所谓“反复辟、反回潮”、“打倒黑龙江的孔老二”的大
字报,而且强占省委会议室,抢走省委机要室的文件,并以绑架的恶劣手段,把哈尔滨市革
命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拉出游斗,省城被搞得乌烟瘴气!为了稳定局势,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
命委员会于5月10日发出通知,要求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凡涉及内部情况的大字报、大字
块、小字报等,一律不要上街;已经张贴在街上的要由各级党委、革委会负责,按中央文件
规定,组织有关单位除掉。省委、省革委还专门召开会议,面对面地对聂世荣等人进行了批
评教育,要求他们停止违犯中央文件精神的非法串连活动。但是,他们不思改悔,继续进行
破坏安定、团结局面的帮派活动。在是年12月为调整、补选黑龙江省出席第四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的代表而召开的省革命委员会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上,聂世荣等人大打出手,竭力阻
挠补选老干部为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他们纠集社会上帮派分子冲击省委机关办公大楼,并在
会议室设立广播站,进行反动的宣传鼓噪,时间持续1个半月之久,使省委机关的正常工作受
到严重干扰。
在这种混乱的局势下,以老干部为领导骨干的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曾采取了
一些稳定大局的积极措施。但由于这场“批林批孔”运动是在错误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加
之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插手和本省帮派分子有组织有计划地捣乱,造成的恶果仍然是很严重的。
二、教育文化科技卫生工作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首先受到冲击的是文教部门。1967年1月省革命委员会成立
时,全省的各类学校已全部停课“闹革命”,文化、科技、卫生等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也已
被打乱。此后,各级政府主管文教工作的行政机构相继被砸烂,加之政治运动接连不断,使
全省文教系统一直处于混乱状态,各项业务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和摧残。
1971年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以后和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以后的短暂时间里,省革
命委员会曾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使文教系统的混乱状况有所改变。但是,由于当时仍然处
于“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之中,特别是由于江青反革命集团及其在黑龙江省的帮派分子继续
捣乱破坏,黑龙江省的文教事业始终没有得到应有的恢复和发展。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
命集团以后,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的领导下,经过拨乱反正,落实党的有关政
策,使黑龙江省的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事业逐步恢复,并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 教育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黑龙江省各大、中学校的学生纷纷组织“红卫兵”,向学校
党政领导夺权,并走向社会“造反”,使各类学校都陷入瘫痪状态,学校的招生、毕业和教
学活动完全停顿下来。直到1968年3月1日,省革命委员会才发出《关于中、小学毕业、招生
和安置工作的通知》,决定1966年和1967年的高、初中和1967年的高小毕业生,在3、4月份
毕业;高、初中同时招生;小学在当年暑期招生。招生办法,高中实行“推荐、选拔和考试
相结合”,初中实行“就近入学,统一分配,适当调整”。从此,全省中、小学全面恢复招
生、上课。大专院校中部分被撤销停办,其余院校直到1971年才开始恢复招生、上课。开学
的院校,均废除了入学考试制度,而普遍实行由基层组织推荐“工农兵学员”入学,并由他
们进行所谓“上、管、改”(即上大学、管大学、改造大学),造成了学校秩序的混乱。
各类学校开学以后,都把开展所谓的“教育革命”放在首要位置。1969年12月27日,省
革命委员会批转省教育局《关于我省中、小学教育革命中几个问题及今后意见的报告》,要
求农村公办小学要下放到大队办;城市中、小学由工厂或街道管理。1970年1月1日,省革委
会发出通知,要求城市里的大、专院校一律搬到农村去(实际搬迁了两所),在农村办学。同
年11月,省革委会制定的《黑龙江省发展国民经济第四个五年计划设想及1971年计划安排(
草案)》中提出:一切大、中、小学都要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的《五·七指示》,走上海机
床厂的道路,实行厂办校、校办厂,厂校挂钩、校社挂钩,有条件的县要积极创办由贫下中
农管理的、学生社来社去的“五·七”大学和中等专业学校。这些做法,打乱了原有的教育
体制、教育制度,加之盲目缩短学制,随意改设课程,特别是忽视了文化课的教学,造成了
教育质量的普遍下降。
“四五”期间,省革命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在全省城镇普及九年制教育,在农村普及七年
制教育的工作。1973年10月,省革委会在海伦县召开普及小学五年教育现场会议,强调普及
小学五年教育,是“四五”期间农村教育工作的重点。要求解决普及教育中出现的校舍、设
备、师资、经费不足的问题,提倡多种形式办学。从1971年开始,省革委会增加了教育经费
的投入,当年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1.37亿元,为历史最高水平;到1976年,又增加到
1.98亿元。全省普通中学由1972年的2 907所、在校学生170.8万人,发展到1976年的
10 619所、在校学生238.7万人;小学由于部分农村小学合并,数量有所减少,由1972
年的2.47万所调整为1976年的2.25万所,但在校学生有较大增加,由1972年的447.6万人
增加到1976年的492.5万人。但是,由于在“教育革命”中砍掉了大批职业中学、中等专业
学校和技工学校,造成了中等教育结构单一、普通中学畸形发展的局面。在此期间,全省高
等教育也有一定恢复,高等院校总数由1972年的14所,在校学生4 300人,恢复到1976年
的20所,在校学生2.35万人,接近“文化大革命”前1965年的数量。1976年初,在“反
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中,又开展了教育“大辩论”,使全省各类学校教学工作再次受到冲击
和破坏。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省革命委员会在全省组织揭发批判了江青反革命集团
炮制的“两个估计”(即所谓“文革”前17年教育战线基本上是“资产阶级专了无产阶级的
政”;教师队伍中的大多数和培养的学生大多数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破坏教育
事业的罪行。从1977年开始,废除了“文革”期间实行的“推荐、选拔”的招生制度,恢复
统一进行文化考试的制度。“文革”期间迁往农村的高等院校重新迁回城市,并恢复和新建
了一批大、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教育经费逐年增加,1977年开始突破2亿元,1979年达到2.53
亿元。1978年6月,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了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
导,整顿好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问题;研究制定了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了提高教
育质量,省革委会着重抓了教师队伍的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的政策,为“文革”期间受到
打击迫害的大批教师平反、恢复名誉;二是对调往其他战线工作的教师,凡适合做教学工作
的,一律动员归队,并规定今后不得任意借调或抽调教师做非教学工作;三是扩大师范
院校的招生,以补充教师队伍的缺额和提高教师的素质。为了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
范化,省革委会于1978年9月制定颁发了《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办
法》。全省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大、中、小学校(不含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和盲聋哑学校)的
专职教师,由1975年的28.90万人,增加到1979年的34.94万人。省革委会还作出决定,
表彰全省教育战线的先进集体和模范教师,提升部分有贡献的教师为教授、副教授、特级教
师等,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
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的3年多时间里,黑龙江省的教育事业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
展。到1979年,全省高等学校发展到27所,在校学生3.78万人;中等专业学校87所,在校
学生4.22万人;技工学校185所,在校学生4.7万人;普通中学3 508所,在校学
生251.4万人;小学2.65万所,在校学生494.4万人。教育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与此同时,
全省工农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扫盲工作,经过整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全省城
乡掀起了一个学文化、学科学的高潮。
(二) 文化体育
黑龙江省的文化事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最严重的摧残。“文革”一开始,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7年的社会主义文化工作,即被污蔑为“黑线专政”而予以完全否定,大
批文化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文艺工作者遭到批判和迫害,全省正常的文化活动基本处于停顿状
态。
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采取了大砍专业文艺团体的做法。1969年9月,省革委会决定,
将省属9个专业文艺团体或解散或下放,大部分文艺工作者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
同时,组成“革命样板戏学习班”,在全省普及8个京剧“样板戏”。1970年4月,省革委会
又决定将全省地、市以上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由1966年的32个精简为20个(不含呼伦贝尔盟),
省只设“样板戏学习班”和杂技、歌舞团。剩余的一些专业艺术团体,除排演“样板戏”以
外,基本上不再进行其他文艺演出。群众文艺活动也只限于搞以赞颂毛主席和“文化大革命”
为内容的一类“大颂扬”活动。同时,封存了全省的电影片,除部分新闻纪录片允许上映外,
其他一律禁映。群众文化生活十分枯燥。
1971年以后,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部分省属文艺团体得以恢复,群众业余文艺活动也
得到提倡。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垮台和对其破坏文艺事业罪行的批判,“文革”初期盛行
的“大颂扬”活动大大减少,正常业余演出活动不断增加。1973年3月,省革委会文化局组
织了全省业余文艺节目调演,涌现出一些质量较好的文艺节目。同年7月,省文化局在双城
县召开全省专业文艺表演团体上山下乡为工农兵服务经验交流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和繁荣文
艺创作,进一步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的领导下,黑龙江省
文艺工作得到一定恢复,创作、演出了一批较好的文艺节目,如反映大庆石油工人生活的话
剧《战油海》的公演,即很受群众的欢迎。这些多种形式和内容的文艺节目的上演,开始打
破了“八个样板戏”在全省舞台一统天下的局面。但是,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开始以后,
许多优秀的文艺节目以及电影、书籍、美术作品等又一次遭到批判。不久,在全省开展学习
天津小靳庄所谓用毛泽东思想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的“经验”,使刚刚有所恢复的黑龙江
省文化事业再次遭受挫折。
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在毛泽东支持下对文艺进行了调整。黑龙江省的
文艺工作同全国一样又出现了新的转机。1976年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召开
全省文艺工作会议,研究落实黑龙江省文艺创作和参加全国5项文艺(舞蹈、杂技、曲艺、话
剧、歌曲)调演计划。3月,省文化局举行全省曲艺调演,现了一批较好的文艺节目。7月,
省文化局召开全省电影工作会议,决定把电影放映网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电影队普及到人
民公社。这些举措,对黑龙江省文化事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
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的开展,文艺战线出现的转机再次遭到破坏。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省革命委员会组织批判了“文艺黑线专政论”,
逐步落实了党的文艺政策,为“文革”中受迫害的文化干部、文艺骨干、艺人平反;整顿文
化工作队伍;恢复和新建各种文化工作机构、设施,使各项文化事业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
到1978年,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12个,文化馆100个,群众艺术馆15个,文化站497个,图
书馆78个,博物馆、纪念馆6个,影剧院180个,俱乐部1 014个,电影放映队6 114
个,广播电台7座,广播转播台26个,电视台2座,电视转播台、差转台77座,县市广播站115
个,均比“文革”前有较大增长。文艺创作思想在长期的禁锢之后开始得到解放,产生了一
批优秀文艺作品。1979年7月,中断了12年之久的“哈尔滨之夏”音乐会恢复举办。在这届
音乐会上,共有19台、500余个音乐节目,演出73场,观众达11万人次。
黑龙江省的体育事业在“文革”期间同样受到严重摧残。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之初,没有
把体育工作提到议事日程。1968年5月,根据中央命令,原省体育运动委员会由省军区接管;
不久,全体工作人员被拉到农场搞“斗、批、改”,体育工作完全停顿。1970年5月,组建省
体工大队,开始进行体育训练。1972年6月,恢复成立省体育运动委员会,体育工作逐步恢
复。1973年2月,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体育工作会议,强调要抓好群众性体育运动,在此
基础上抓好运动水平的提高,解决专业队伍“青黄不接”的局面。1974年8月,举行黑龙江
省第三届运动会。翌年9月,黑龙江省派出由199名运动员等组成的体育代表团,参加第三届
全国运动会,取得较好成绩。但就整体而言,黑龙江省的体育运动水平尚未恢复到“文革”
前的状态。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1976年11月,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批转省体委《关于
在全省积极开展以广播体操、滑冰、滑雪、长跑、竞走等5个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冬季群众性
体育运动的请示报告》,之后,全省群众性体育运动逐步活跃起来。1978年4月,省革命委
员会召开全省体育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党的体育工作政策,强调要认真贯彻普及与提高相
结合的方针,高速度发展黑龙江省体育事业。由于省革委会认真抓了体育工作,使黑龙江省
体育事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在1979年9月举行的第四届全国运动会上,黑龙江省体育代
表团共获得金牌38枚,银牌52枚,铜牌32枚,总分居全国第4位,创历史最好成绩。
(三) 科学技术
“文化大革命”初期,全省科技工作领导管理机构均被撤销,许多科研机构相继解散,
大批科技人员受到批判斗争和被下放劳动,科研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全省科技事业受到
严重破坏。
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逐渐认识到科技工作的重要作用。1969年10月10日,省革委会
发出《关于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指示》,规定了全省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与任务,提出要从
加强备战、支援农业、发展尖端技术和解决吃穿用打等方面去考虑安排。要求提高认识,加
强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科技领导机构,做好科研部门的调整工作;抓好科学技术队伍的建
设等。强调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团结和大胆使用科研人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
挥他们在“三大革命运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中的作用。不久,省革命委员
会成立了科技局,地市县革委会也都相继设立了科技管理机构,科研部门逐步恢复,全省科
技工作开始出现好的转机。
1973年2月底至3月初,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安排了1973年全省科技工
作任务和重点项目,并就编制1973年至1980年全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问题交换了意见。会议
号召科技战线广大群众,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为在短时期内把黑龙江省建成商品粮基地和石
油化工基地,为全面发展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贡献。同年4月12日,中共黑龙江
省委、省革命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革
委会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广泛开展科技交流和普及活动,积极发挥专业科研机构的作用,
培养科技干部队伍等。特别强调科研机构要以科研为主,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并注意发
挥高等院校在科研工作中的作用。同日,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建立黑龙江省科学院。为了使科
技工作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省革委会于1973年11月和1975年7月,先后召开了全省农业
科学实验群众运动经验交流会和推广大庆井下采油工艺研究所经验会议,在全省掀起了大搞
科学实验活动的热潮,使“文革”初期遭受严重破坏的黑龙江省科技事业有了一定恢复和发
展。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迎来了科学的春天。1977年6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
委员会召开全省科技工作会议,深入揭发批判了林彪、江青一伙破坏科技事业的罪行,并就
发展黑龙江省科技事业问题作出具体安排。为了迎接全国科学大会的召开,以推动黑龙江省
科技事业的恢复和发展,省委、省革委先后召开贯彻中央通知的广播大会和黑龙江省科学大
会预备会议,动员广大科技人员和全省人民为提高本省科学技术水平而奋斗。到1977年底,
全省科研机构已发展到337处,各行各业的技术人员近20万人,各类科研机构的职工达2.86
万多人,其中科技人员1.04万多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科研单位和优秀科技人员。群众科
学实验活动蓬勃发展,全省农村已有79%的公社建立了农业科学实验站,76%的大队建立了科
学研究室,82%的生产队建立了科学实验小组,参加科学实验活动的群众达70多万人;城市
工矿企业的科学实验网也有新的发展。在筹备全省科学大会、迎接全国科学大会召开的过程
中,各地各部门上报的科研成果达4 200多项,其中有些填补了国家空白,有些达到世
界先进水平。
1978年1月20日至26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召开黑龙江省科学大会。省委
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杨易辰在大会上讲了话,省委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王一伦向大会
作了报告。会议总结交流了科技工作经验,讨论了《黑龙江省1978年至1985年科学技术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为了使科技工作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大会提出了加速实现黑龙江
省科技现代化的5项措施:抓紧整顿科研机构;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壮大科技队伍;
积极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加强科学实验手段,改善研究工作条
件;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会议期间,省委、省革委作出关于表彰全省科技战线先进集
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省革委作出提升8名科技人员职称的决定。大会奖励了1 081项
优秀科研成果。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省革命委员会于1978年6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了对科
技人员的普查工作,调整安排了用非所学的科技人员。到1979年底,全省科技人员总数达
24.86万人,比1978年增加1.5万多人,在全国列第7位。为了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商品粮基
地建设的需要,加强对农业科研机构的领导,省革委于1978年12月作出调整地、市农业科研
机构体制的决定,将大部分科研机构收归省农业科学院直接领导。全省科普活动空前活跃,
据1979年10月统计,全省省级自然科学专门协会达94个,为“文革”前的3倍,下属专科学
会452个,会员3.9万人;地市县级学会1 000多个,会员8.5万人。各学会恢复活动以
后,共开展学术活动1 000多次,国际学术交流200多次。1979年12月28日,刚刚由省革
命委员会改设的省人民政府召开奖励大会,奖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主要是1978年全
国科学大会以来全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制者,共有104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奖。
(四) 医疗卫生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黑龙江省许多医疗卫生机构被砸烂,一些医疗专家遭到批判
和迫害,大批医务人员被下放到农村安家落户,全省医疗卫生事业特别是城市的医疗卫生建
设受到严重破坏。
从1968年开始,省革命委员会遵照毛泽东关于“把医疗卫生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六·
二六指示》和中央关于组织50%以上的城镇卫生人员到农村安家落户的指示,大力动员城镇
卫生人员到农村去。到1970年11月,全省已有1万余名卫生人员下放到农村。同时,1966年
以后毕业的大、中专医科院校的毕业生和出徒的中医徒弟6 500多人也全部被分配到农
村。这对于加强农村的医疗卫生力量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但也随之带来了大量问题,有的到
农村以后生活无着落,根本无法开展医疗卫生工作,回流人员不断;同时,也给农村增加了
负担。
在此期间,省革命委员会还在全省农村大力推行了合作医疗制度。1972年1月24日,省
革委会转发了省卫生局《关于全省合作医疗发展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告》。据统计,“文革”
以来,全省有8 220个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制度,但巩固下来的只有5 017个大
队,占全省大队总数的46%,而且存在领导不力、管理不善等问题。报告就巩固和发展农村
合作医疗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1973年7月,省革委会召开全省卫生工作会议,重点讨论了加
强农村卫生建设问题。会议提出,今冬明春全省50%左右的大队要实行合作医疗,力争1975年
在全省农村基本实现合作医疗制度。1975年7月,省革委会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章
程(试行草案)》,对合作医疗的性质、任务,“赤脚医生”的配备,合作医疗站的设立,资
金的筹集和管理,有关政策及组织领导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1976年7月,省革委会
召开全省农村“赤脚医生”先进个人、合作医疗先进集体代表会议,总结交流了经验,表彰
了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据会议统计,全省已有98%的生产大队办起了合作医疗,“赤脚医
生”队伍已发展到51万多人。合作医疗制度的普遍实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长期缺
医少药和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但是,由于实行过程中往往一轰而起,许多“赤脚医生”素质
不高,农村的医疗条件并未得到根本改变。
计划生育工作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到严重干扰破坏。面对全省人口的激剧增长,从
1971年开始,省革命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在全省逐步展开。是年8月
24日,省革委会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针对黑龙江省人口增长过快的
情况,要求各有关部门提高认识,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到1975
年末把黑龙江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城市降到10‰左右,农村降到15‰。从1972年10月到1973年
初,全省省、地(盟)、市、县(旗)各级革委会均建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了办事机构,
配备了专职干部,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1972年,全省61个市、县(旗)先后派出400
多个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分队到基层巡回指导,在生产队和社员家里为育龄夫妇做节育手术
46万例。全省350多万对有生育条件的夫妇中,落实节育措施的达35%,比1971年增加10个百
分点。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63年的36.5‰,下降到1972年的26.8‰,尤其是城市
下降幅度较大。
1973年3月,省革命委员会在绥化县召开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推广绥化县计划生
育工作经验。省革委会副主任王一伦在大会上讲话指出,计划生育工作是全党的一件大事,
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一项既定政策。会议讨论制定了全省“四五”期间控制人口增长规划,
要求1973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24‰,1974年降到19‰,1975年降到14‰。为使计划生
育工作规范化,1973年8月,省革命委员会制定颁发了《黑龙江省提倡晚婚和实行计划生育
的几项规定(试行草案)》。经过几年试行,促进了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到1976年,
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3.64‰,仅为1972年的一半多一点。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省革委会组织批判了林彪、“四人帮”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
罪行,计划生育在全省更加普遍地推行。1979年9月,省革委会修订颁发了《黑龙江省计划
生育暂行规定》,将原来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改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全省计划
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人口自然增长率进一步下降。1979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1‰,
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干部下放劳动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一) 干部下放劳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把“干部下放劳动”作为打击迫害干部的
一种手段。省革命委员会在“左”的思想指导下,特别是在帮派分子的操纵下,以贯彻实行
“干部下放劳动”制度为借口,把一批又一批党政群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赶往农村参加
生产劳动,接受监督改造,使广大干部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直到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
随着党的干部政策的逐步落实,大批被下放到农村劳动的干部才相继返城恢复工作。
1967年2月8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在《第二号通告》中提出,将原中共黑
龙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机关的干部,“除一少部分留用或充实到基层外,其余大部分下放
劳动”。但是,由于当时省革委会正忙于组织夺权,“干部下放劳动”工作并未进行。此后,
随着各级革委会的普遍建立,机构一再精简,以及“清理阶级队伍”、“斗、批、改”的不
断深入,大批党、政、群机关干部被打倒“靠边站”,安置这些干部就成了省革命委员会的
当务之急。1968年3月12日,省革委会召开“组织机关干部和城市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建设社会
主义新农村”广播大会。13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组织机关干部和城镇知识青年下乡上山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要求各级革委会都应当组织一批革命干部到农村生产队和国
营农场参加集体生产劳动。规定,干部下乡上山一律带原工资,并根据干部的具体情况,分
为长期在农村安家落户和定期轮换两种。4月13日,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大会,欢送省直机关首
批干部下乡上山,到农村安家落户。自此,所谓“干部下放劳动”的工作在全省全面展开。
黑龙江省干部下放劳动主要采取了两种形式,一是安置在“五·七”干校(又分为长期安
家和定期轮换两种);二是到农村安家落户。
“五·七”干校,是依据毛泽东1966年5月7日的指示(即《五·七指示》)精神所建立的
以参加体力劳动为主的所谓干部学校。这是黑龙江省在全国首创的安置下放干部的一种形式。
1968年4月8日,省革命委员会常委办公会议决定,创办两个“抗大式”的“五·七”干校。
一个是设于庆安县境内的柳河“五·七”干校,主要安置原中共黑龙江省委机关的干部;一
个是设于通河县境内的清河“五·七”干校,主要安置原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机关的干部。
所谓学员,“一是需要进行劳动锻炼的,二是暂不能分配需要进行考验的,三是需要转业参
加生产的,四是定期定点轮流参加劳动的”。实际上,除了少数在职干部轮流参加劳动外,
大部分是被认为在“文革”中犯了错误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各级革命委员会机关安排工作的
干部。同年5月7日和6月20日,柳河、清河两个“五·七”干校先后正式成立。10月5日,《
人民日报》以《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为题,报道了黑龙
江省创办“五·七”干校的消息,并发表编者按语,传达了毛泽东肯定黑龙江省创办柳河“
五·七”干校的经验并为此作出的指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
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在毛泽东这一指示
发表的当天,省革命委员会立即召开常委会议,作出《关于学习落实毛主席“对广大干部下
放劳动”最新指示的决定》。要求县以上革命委员会都应当办好自己的“五·七”干校,安
排干部轮流到干校学习,有的要到那里长期安家落户。此后,全省各地都办起了“五·七”
干校,安置了大批下放干部。1969年7月14日,省革命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办好“五·
七”干校的决定》,对如何办好“五·七”干校问题作了进一步部署。至此,全省各地已办
起180多所“五·七”干校,有3万余名干部被下放劳动。1970年6月17日,省革委会又批转了
省革委会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七”干校的报告》,要求省、地(盟)、市、县(旗)
都要集中力量,分别办好一所“五·七”干校,多者合并或撤销。到1974年1月统计,全省共
办了111所“五·七”干校,有10.5万多名干部先后到“五·七”干校下放劳动,其中县以
上领导干部2 000多名。
由于“五·七”干校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在整个办校过程中,一直贯穿着“左”
的错误思想的指导。“五·七”干校越办越多,不仅省、地、市、县办,一些大专院校和企
事业单位也都办起了“五·七”干校。据统计,从1968年5月至1976年5月的8年中,全省共
有23万多名干部被下放到“五·七”干校。在“五·七”干校,以发扬“抗大精神”为名,
把体力劳动作为学员的主课,不顾学员的体力情况任意加大劳动强度,进行劳动惩罚,使一
些干部的身体受到了损害。同时,又不停顿地开展大批判,搞“阶级斗争”,对持有不同意
见和观点的人动辄上纲上线,进行批判斗争,有的甚至被当作“阶级敌人”交由群众监督劳
动改造,许多干部应有的政治、生活待遇被取消。这些做法,完全背离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干
部下放劳动的一贯政策。
到农村插队落户是干部下放劳动的又一种形式。自从1968年3月省直机关首批干部到农
村安家落户开始,大批干部被陆续下放到农村社队和国营农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1969年12
月,省革命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作出决定,全省要动员10万名干部到农村插队落
户。1970年1月和2月,省革命委员会连续批转了省革委会政治委员会《关于搞好干部到农村
集体插队落户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当前干部插队落户工作情况和下步意见的报告》。文件
规定,插队落户干部一律带工资、户口、粮食关系,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插队落户干部的
家属,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都应随同干部到农村插队落户。对老弱病残干部,也要进行动
员,凡可以从事轻微劳动的,安置在小城镇或就医比较方便的县城郊区或“五·七”干校,
分配他们力所能及的劳动。此后,在全省掀起了动员干部插队落户的高潮。到是年11月,全
省已有67万名干部到农村插队落户。
大批干部到农村插队落户,虽然对锻炼干部、加强农村工作起了一些积极作用,但由于
是把“下放劳动”变成了“劳动惩罚”,因而带来了不少突出问题,特别是许多干部的生活
和医疗等得不到保障,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从1972年开始,部分插队干部先后被抽调回
来安排了工作。到1973年初,全省仍有2.18万多名干部继续留在农村插队。1973年2月
16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批转了省革委会政治部《关于抽调插队落户干部和继续做好干部下放
劳动的意见的请示报告》。报告提出,对现仍在农村插队落户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
条件拟在本年春耕后抽调分配工作。分配的去向重点是充实加强基层,少数确属工作需要的
可调回原单位工作。报告同时提出,今后要把干部下放劳动长期坚持下去,不论采取哪种形
式,一律在职,不带工资,不带户口,不带家属。下放时间一般以一年为期。此后,黑龙江
省实际上没有再安排大批干部到农村安家落户。到“文革”结束前,已到农村插队的干部,
基本上都返回了城镇,安排了工作。许多遗留问题,直到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才逐步得
到解决。
(二)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开始于50年代中期,“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正常的知识青年
上山下乡工作被迫停止。由于大专院校停止招生,工厂企业停止招工,滞留在学校和社会上
的中学毕业生逐年增多,大批城镇青年无书可读、无业可就,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
重。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中央于1968年初发出关于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指示。1月26日,
省革命委员会作出决定,在生产委员会内设置“城市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工作办公室”,负责
动员、组织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工作。翌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下乡上山的
指示,要求全省各地立即掀起动员知识青年下乡上山高潮。动员的主要对象是1966年、1967
年、1968年3届初、高中毕业生。之后,全省从机关到学校,从街道到家庭,普遍举办了各种
类型的学习班,大张旗鼓地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同年10月,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
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工作会议,讨论落实了本年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安排方案,确定了有关政策、
原则。会议要求,知识青年去农场和插队都要派干部带队;知识青年下去以后,要动员各单
位派人下去看望,发现问题就地研究解决,防止冬季返流。要以学校为单位,把知识青年编
成班、排、连,由班级教师、干部等带队,集体下乡。因有特殊情况而不能下乡上山的知识
青年,要通过讨论,由学校革委会批准。12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关于“知识青
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以后,进一步推动了知识青年下乡
上山运动。到是年底,全省共有29万名城镇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其中大部分安排在国营农场
和生产建设兵团,少部分在农村人民公社插队落户。
1969年4月19日,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1969年动员安置城镇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通知》,决定本年全省动员12.4万名知识青年下乡上山,另接收外
省、市知识青年30万名,共42.4万名。其中,安排到生产建设兵团21万人、军垦农场3万
人;去农村人民公社插队和县属农场18.4万人。在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下乡上山的同时,要
动员一部分教师、机关干部同知识青年一起去农村安家落户,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通
知》要求大造舆论,来一个动员,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
透,坚决防止强迫命令的倾向;各接收知识青年的社、队(场),要提前安排好住房,准备好
生产、生活用具。由于“左”的错误思想的指导,在动员知识青年下乡的实际工作中,许多
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强迫命令的现象,有的甚至采取了强行迁出知识青年户口和粮食关系的错
误做法。知识青年到农村后,由于生活条件太差,回流返城的日趋增加。
针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革命委员会于1969年11月24日发出《关于
认真做好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安置巩固工作的通知》,就如何抓好知识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
生活问题、安全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做好返流的知识青年的工作,打击阶级敌
人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阴谋活动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1968年和1969年两年中,全
省共有40多万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同时,接受安置了北京、上海等外地知识青年34万人。
1970年至1972年期间,随着工业生产的逐渐恢复,城市开始恢复招工,有相当一部分下
乡青年通过招工返城,大部分中学毕业生也留在城市就业,只有少数人下乡插队。1973年8
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全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根据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
会议精神,检查了全省知青工作,研究了统筹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决定继续做好动员知识
青年上山下乡的工作。不久,省革命委员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970
年7月成立),改设为中共黑龙江省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从此,全
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由省委直接领导。
1974年7月,面临全省连续3届中学毕业生急待安置的问题,中共黑龙江省委知识青年上
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要采取学校包学生,单位包职工,街道包居民的方法,力求在最
短的时间内把应下乡的知识青年都动员下去。除继续在兵团、农场和社队安置一部分外,各
地区还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与农村社队挂钩,办集体所有
制农业基地,集体安置本单位知识青年的形式,建立知识青年点,由本单位派出干部带队,
管理知识青年的生活和工作。在动员和安置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过程中,许多单位仍然采取
了行政命令的办法。1974年至1975年的两年中,全省共动员2508万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到1975年底,全省共有103.3万余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同时接收安置了京、津、沪、浙等
省、市的36.4万余名知识青年。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政策没有改变,中学毕业生
除少数够条件的留城安置就业以外,大部分仍然动员下乡。1978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决定调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提出城市中学毕业生的安排,
要实行“进学校、上山下乡、支援边疆、城市安排”的“四个面向”的原则。不久,国务院
颁布了《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1979年1月22日,省革命委员会下
发《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的补充规定(试行
)》,就下乡知识青年的口粮问题、招工问题、返城青年招工后的工资待遇问题、生产资料
供应问题、税收问题、开荒费问题、伤残青年的安置问题、下乡知识青年的学历问题、地方
国营农场已婚青年的分居问题,以及安置林区知识青年的经费问题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从
此,彻底纠正了“文革”期间在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中的“左”的错误做法。
从1968年初至1979年6月的11年多的期间内,全省先后动员安置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共180
多万人,到1979年6月在农村的还有100余万人。在这些知识青年中,有2.3万多人加入了中
国共产党,31万多人加入了共青团,2万多人被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12万多人担任了会计、
拖拉机手、电工、民办教师、赤脚医生等职务,许多人被评为各级劳动模范。还有14万多人
在农村结婚安家。
四、战备工作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的东北边疆,与苏联隔黑龙江、乌苏里江相望,边境线长达3 000
多公里。自20世纪60年代初期中苏关系破裂后,苏联便在中苏、中蒙边境一带陈兵百万,
并且不断制造侵扰我国边境的事端。1969年3月,苏联趁我国开展“文化大革命”之机,先
后多次出动大批坦克、装甲车、直升飞机及武装军人,悍然侵入位于黑龙江省虎林县境内的
珍宝岛地区,开枪打死打伤我边防战士,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流血事件。我边防军被迫自卫还
击,打退了苏联侵略军,胜利地捍卫了祖国的领土主权。在此期间,苏军还在中苏边境西段
多次制造了入侵我国领土的事件。
在这种形势下,为了防止苏联及其他帝国主义、扩张主义对我国发动大规模的突然袭击,
毛泽东主席在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出“要准备打仗”的号召。此后,根据中央的统
一部署,黑龙江省建立了各级战备指挥机构,加强了各项战备工作。在一个时期内,战备工
作成为省革命委员会的中心工作。1972年以后,随着战争形势趋向缓和,战备工作由临战状
态逐渐转变为日常性工作。
(一) 组织城市疏散
为了防止敌人突然袭击,省革命委员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将城市部分人口、机关、工厂、
学校、商店和各种重要物资疏散到农村、山区的工作。
1969年10月2日,中共黑龙江省核心小组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切实抓好城市人口疏散工作。
11月1日,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各部、办负责人会议,部署、落实省革委会机关的家属疏散事
宜。会议决定:省革委会机关800名职工的家属,凡在农村有家的,不论山区或平原区,原
则上都回自己家,也可以投亲靠友。在农村无家可归的,由机关统一组织集体疏散到五常县
沙河子公社。省直26个局的2 000名职工家属,疏散到哈尔滨东部的宾县、延寿、方正
一带;局以下单位自行组织疏散。会后,省革委会直属机关掀起了疏散人口的高潮。与此同
时,全省各大、中城市也开始将一部分老人、妇女和儿童进行疏散。
1970年1月1日,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做好城市人口疏散工作的通知》,对疏散的对
象、去向、方法及有关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革命委员会一定要全面规划,加强领
导,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农村各级革命委员会要积极做好城市人口疏散的接
待安置工作。此后,全省各大、中城市人口疏散工作全面展开。到是年3月,哈尔滨、齐齐
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鹤岗、鸡西、双鸭山以及海拉尔、满洲里等9个城市,共疏散人口
33.27万人。由于这次疏散时间紧急,准确工作不够充分,疏散出去的人员到外地以后,生
活上带来诸多困难和不便,加之战争形势逐渐趋向缓和等原因,从1970年4月以后,这些人
员便陆续返回城市。全省人口疏散工作遂告停止。
城市工厂的疏散搬迁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珍宝岛事件”以后,进一步加快了这项
工作。1969年8月,中共黑龙江省核心小组、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战备工作会议,提出城
市工厂都要搬迁或分迁到山区“下蛋”,以适应“要准备打仗”的需要。9月30日公布的《黑
龙江省战备工作规划》提出,凡属军工动员产品项目,要有计划地搬迁到后方基地;凡后方
基地建设需要的机械制造、动力工业和加工工业,都要安排一定设备和技术力量,分迁到后
方基地建设小型工厂。1970年1月,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战备办公室下达《关于对哈、齐、
牡、佳4市第一批搬迁、分迁厂址定点的批复》,指定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
市第一批搬迁、分迁的261个工厂,分别搬迁、分迁到伊春、大兴安岭、呼伦贝尔以及呼兰、
阿城、宾县等地的公社和生产队。截至1971年3月5日,上述4市已搬迁、分迁到山区或农村的
工厂共252个,其中建成投产的100多个。在此期间,其他城市也都陆续进行了工厂的搬迁、
分迁工作。1972年以后,工厂搬迁、分迁工作基本停止下来,已经搬迁、分迁的工厂也大都
下马停办,少数未下马的工厂则逐步移交给当地,成为县、社工业企业。到1977年,留在农
村的工厂只有20多个,其余全部搬回城市。
在疏散城市人口和工厂的同时,中共黑龙江省核心小组、省革命委员会还提出,城市里
的大专院校要一律搬迁到农村办学;大型商店要有计划地分迁到县镇、公社、兵团和林区工
人聚居区。由于紧急战备持续时间不长,只有少数学校、商店搬迁。同时,组织对易燃、易
爆、剧毒物资和战略物资进行疏散,并在山区建立了一些档案库,将大批党政机关档案疏散
到洞库中。在疏散过程中,造成了大量国家财产的损失浪费和大批档案资料的损毁。
(二) 建设防护工程
建设打防结合、人防城防结合的防护工程,是加强战备的又一项重要工作。1969年9月25
日,省革命委员会常委会议决定,要抓紧搞好防空袭、防空降的准备工作,发动群众,在封
冻以前各单位和公共场所都要挖好防空洞、壕和地道,并清理和修复原有的地下室和防空设
施。12月15日,省革命委员会第四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通过的《今冬明春工作要点》进一步
提出,要认真学习哈尔滨市的防空经验,放手发动群众,继续挖好能防能打的防空洞、壕和
地道,积极解决防原子、防化学、防毒、防水问题。逐步把洞、壕、道连通起来,形成街与
街、区与区、城区与郊区相通的地道网。此后,在全省迅速掀起了大规模的构筑人防工事的
高潮。广大群众依照抗日战争时期“地道战”的模式,构筑了一大批能打仗、能躲藏的地道
和坑道;但也有许多土工事根本没有实用价值,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浪费。
1972年12月毛泽东发出“深挖洞”的指示以后,在全省各地又一次掀起了挖防空洞的高
潮,人防工程迅速扩大,标准不断提高。据1978年底统计,全省14个重点市县共构筑疏散干
道109万平方米,坑道24.8万平方米。
在人防工程建设中,全省各城市都因地制宜地修建了一大批重点工程,包括机动疏散干
道、地下仓库、商店、饭店、旅店、医院、生产车间等。其中规模超过1 000平方米、质
量达到等级标准的大型重点工程达240多项。经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于
1975年2月动工兴建的横贯哈尔滨全市的大型地下干道工程,即“7381工程”,到1979年
末停工,共投入720万个工日,5 300多万元资金。该工程总长度9.5公里,使用面积
12.4万平方米,是全省规模最大的人防工程之一,既能在战时成为能打、能防的工事,又
能在平时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黑龙江省人防工程建设从1978年开始由以战时为主逐步走向
平战兼顾、平战结合的轨道。全省各人防重点城市根据“平时用得上,战时用得着”的原则,
结合基本建设、城市建设,修建了一些地下仓库、车间、医院和其他公共工程,并在人口稠
密地区修建了一批地下商业服务网点。从1979年开始,加强了对原有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
创办了一大批地下商店、旅店和其他服务事业,较好地发挥了人防工程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
作用。
(三) 加强民兵建设
“珍宝岛事件”发生不久,省革命委员会、省军区于1969年3月22日联合发出《关于加
强战备,搞好民兵建设的指示》,此后又相继发出《关于组建县(市)基干民兵营的指示》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兵战备工作的指示》。省革委会、省军区要求各地按照“人民战争”的
指导思想和准备敌人早打、大打、长期打的要求,迅速做好民兵工作的组织、政治、军事“
三落实”。各县、市都要建立以人民解放军为榜样的能独立作战的独立营、团。要加强军民
联防,各边境前哨地区,不仅人民解放军要加强巡逻,而且要普遍建立民兵巡逻队,以防止
敌人的突然袭击。根据上述要求,各市、县相继组建了民兵师、团、营,总数在数百个,基
干民兵数百万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组建了高炮、地炮、高射机枪、通讯侦察分队和打坦
克爆破班,并装配大批武器装备。在人民解放军的指导下,各地民兵因地制宜地进行了符合
实战要求的军事训练,组织民兵巡逻、放哨,修筑战备工事,制造土武器。广大民兵一面坚
持生产,一面开展战备工作,在全省形成了全民皆兵、积极备战的局面。
为了准备打一场反侵略的人民战争,在边境地区进行了“战斗村”的建设。位于黑龙江
岸边的呼玛县三合村,在人民解放军的帮助下,从“村自为战,人自为战,独立作战,长期
作战”的思想出发,建立民兵组织,构筑战备工事,坚持一手拿锄,一手拿枪,一边生产,
一边战斗,配合人民解放军同苏联入侵者进行面对面的斗争,保卫了祖国的领土主权。1969
年8月,中共黑龙江省核心小组和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在全省推广三合村的经验,要求每个
边境县都要选择一个沿江公社战备搞得好的生产队进行试点,进而在全省全面铺开。到1970
年4月末,全省共建设战斗村9 300多个,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四分之一。与此同时,还
在城市开展了建设战斗工厂、战斗商店、战斗学校、战斗医院、战斗街道的活动。到1970年
底,全省共建成战斗厂、店、校等270个。随着形势的变化,从1971年底开始,建设战斗村、
战斗厂的工作便基本停止下来。
五、国民经济建设
经过第二个五年的计划的建设和三年调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得到较好的恢复和发展。
正当全省人民以新的姿态开始进行第三个五年计划建设的时候,一场政治大动乱——“文化
大革命”爆发了。在这场持续10年之久的内乱中,黑龙江省的国民经济遭受了严重的挫折和
损失。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黑龙江省各级党政机关即受到严重冲击,生产指挥系统逐步
陷入瘫痪状态。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之初,虽然在“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下,采取了一些“
促生产”的措施,但它更主要的还是在“抓革命”,即把进行“文化大革命”作为压倒一切
的中心任务;加之全省派性斗争不断,群众组织之间内战频繁,致使许多工厂企业处于停产、
半停产的状态。1969年以后,随着群众组织逐步实现大联合和各级革命委员会的建立,人民
解放军在支工、支农中做了许多积极的工作,特别一批有经验的老干部陆续参加各级革委会
的领导工作,他们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坚决抵制林彪、江青两个反革
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努力组织工农业生产,使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得到一定恢复,许多方面还
在艰难曲折中获得发展,特别是农业连年丰收,大庆原油持续高产,为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10年内乱。1977年12月举行的黑龙江省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省革命委员会。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把党和国家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
现代化建设上来,使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自1976年10月至1979年12月
的3年多时间里,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领导全省人民揭发批判林彪、江青一伙破
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罪行,进行拨乱反正,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促进了黑龙江
省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
(一) 农业生产
自1967年至1979年的13年中,黑龙江省的农业生产从整体看是不断发展的,全省农业总
产值由1966年的32.36亿元,增加到1979年的59.65亿元,增长45.8%;粮食产量由1966年
的78.5亿公斤,增加到1979年的121.4亿公斤,增长54.6%。这是全省广大农村干部、群
众,一方面顶住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对农业生产的严重干扰破坏,另一方面又同各种
自然灾害进行顽强斗争的结果。这期间,特别是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作为地方政权机
关的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也采取了一些发展全省农业生产的积极措施。
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大搞农田基本建设 “农业学大寨”是毛泽东1964年向全国发出
的号召,黑龙江省许多地方以大寨为榜样,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取得很大成绩。“文革”开
始以后,学大寨运动一度放松下来。其后又长期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使“农业学大
寨”运动经历了一条曲折的道路。
1970年9月10日,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的
通知》,要求提高认识,抓住根本,把学大寨的群众运动推向前进。1971年12月,中共黑龙
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农业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革委会,要把农业战线各
项工作统一到“农业学大寨”的方向上来,把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推向一个新的阶段。1973
年4月,省革委会提出,在学大寨运动中,要下苦功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实行土、水、肥、林
综合治理,不断改变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从根本上改变黑龙江省粮食
单产不高、总产不稳的状况。省革委会还提出了“大寨精神,小型为主,全面配套,加强管
理”和“小型为主,配套为主,社、队自办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方针。对农田基本建设的
投资不断增加,仅“三五”、“四五”期间,国家就投资了25.36亿元;同时,社、队也投
入了大量资金。省革委会直接抓了西部干旱地区和三江平原涝洼地区的系统治理工程建设,
组织开展了“三田”(方田、条田、梯田)建设、打井、排灌设备和田间工程配套、改土治水
等大会战。到1975年,全省配套机电井达到28 370眼,江河堤防7 357公里,旱田灌
溉面积19.3万公顷,水田面积21.4万公顷,除涝面积152.9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1.7
万公顷,均比1966年有较大增长。“三五”以来新建大中型水库25座,农村小水电站72座,
装机容量1.1万千瓦。这些农田基本建设工程,大多发挥了较好的效益,为农业的丰收创造
了良好条件。但也有一些工程,如不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等自然条件所建的“三田”,打的土
井,并没有达到所预想的效果。因此,这些工程后来都废弃了。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省革命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农业学大寨和农田基本建设工
作的领导。1976年1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在海伦县召开全省冬季农田基本建
设现场会议,动员全省人民开展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的群众运动,迅速掀起农田基本建
设新高潮。会后,省直机关抽调2 560多名干部深入农业第一线,组织落实会议精神。
1977年3月,省委、省革委召开全省农业学大寨会议,要求加快普及大寨县的步伐,在1977
年把全省四分之一的县、十分之一的农场建成大寨县、场。在同年12月举行的省五届人大一
次会议上,省革委会主任杨易辰再次强调要抓住农业学大寨这个根本,加快普及大寨县的步
伐。他要求把农田基本建设当作一项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来办,下大力气从根本上改变农业
生产条件。1978年2月,省委、省革委召开第二次全省农业学大寨会议,号召全省人民为把
本省建成商品粮大基地而奋斗。此后,经过纠正“文革”期间在农业学大寨、大搞农田基本
建设运动中“左”的错误做法,认真贯彻调整方针,缩短了农田基本建设战线,逐步把农田
基本建设的重点转移到配套、挖潜和提高效益上来。
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行科学种田 1967年4月11日,省革命委员会在《关于下达1967年
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通知》中提出,要按照“依靠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力量,国家给予必要
扶持”的原则,加速发展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强调要特别注意改善经营管理,充分发挥
机械效能,努力提高作业质量,降低机械作业成本。1970年9月,省革委会制定下发了1971
年至1975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规划》,就建立为农业服务的地方工业体系、依靠集体经
济力量办机械化、建设农机队伍、开展群众性农机具改革、发挥农机具效能等问题作出了具
体规定。经过几年的努力,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得到较快发展。到1975年末,全省大中型拖
拉机达到35 779台,比1965年增加193%,小型和手扶拖拉机6 369台,为1965年的
148倍;联合收割机6 491台,比1965年增加97.9%;机引农具18.38万部,比1965年增
加156%;农用载重汽车5 714辆,比1965年增加175%;排灌动力机械43.6万马力,比1965
年增加350%。机耕地面积达到5433万公顷,由1965年占耕地总面积的37.5%提高到67.6%。
1976年6月2日,省革委会批转省农机局《关于机械化科学种田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对
进一步发展农业机械化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到1978年,全省有大中型拖拉机47 955台,
小型及手扶拖拉机16 991台,联合收割机10 217台,大中型机引农具19.77万部,
农用载重汽车5 914辆;机耕地面积达到555.1万公顷。
省革命委员会注意在全省推行农业“八字宪法”(即土、肥、水、种、密、保、管、工),
组织农民实行科学种田。对耕作制度进行了改革,普遍深翻改土,提高地力。努力增产化肥,
积造粪肥,不断增加耕地施肥量。据1978年统计,全省农村化肥施用量(折纯)达175万吨,
比1965年增加15万吨。大力推广优良种子,健全三级良种繁育体系,农村人民公社基本上实
现了队队有种子田。仅1971年、1972年两年,全省就推广使用小麦、大豆、玉米等23个优良
品种,良种播种面积占耕种总面积的70%以上。同时,改革传统栽培技术,实行合理密植,
精种细管,加强病虫害的防治等,使科学种田的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粗放经营的状况得
到初步改变。
提倡多种经营,发展畜牧业生产 1968年11月20日,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于杰在省革委
会第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农业生产要贯彻“以农为主,以副养农,综合
经营”的方针,充分利用黑龙江省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发动群众,把多种经营全面发展起
来。1969年8月,省革委会召开全省多种经营生产座谈会,讨论了有关多种经营的方针政策
和组织领导等问题,提出要积极发展养殖、种植、纺织、加工、采集等多种经营生产。强调
必须认真落实发展多种经营生产的政策,正确处理好农业和副业、集体副业和家庭副业、利
用资源和保护资源、积累和消费、临时性副业和长远性副业,以及产、供、销等各种关系。
各级革委会要加强对多种经营生产的领导,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不断提高多种经营的生产
水平。1971年4月16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落实当前工农业生产几个问题的要求》的文件,
要求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必须安排好农、林、牧、副、渔和粮、棉、油、麻、丝、茶、
糖、烟、果、药、杂两个布局,做到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由于省革委会采取了一些发展多
种经营生产的措施,使“文革”初期全省油料、麻类、甜菜、烤烟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逐年
下降的状况得到改变。全省林、牧、渔业总产值有了一定增长,到1975年达到10亿元,比1965
年增加3.19亿元,增长46.8%。但是,由于过分强调“以粮为纲”和大割所谓“资本主义尾
巴”,使多种经营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其中全省副业生产总值在“文革”期间不仅没有提
高,反而明显下降,由1966年的2.9亿元跌到1976年的0.28亿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后,纠正了“文革”时期“左”的错误做法,调整了农业政策,使多种经营生产得到迅速发
展。全省林、牧、副、渔业总产值1979年达到13.93亿元,3年间增长47.88%,其中副业产
值达到1.49亿元,为1976年的5倍。
省革命委员会对发展全省畜牧业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1969年4月1日,省革委会发出《
关于大力发展养猪生产的通知》,针对全省生猪头数下降的情况,要求认真宣传、落实党的
政策,积极鼓励社员养猪,以养猪为中心,全面发展畜牧业。强调一定要把正常的社员家庭
副业生产与发展资本主义区别开来。此后,省革委会不断召开会议,发出文件,颁布政策,
大力推动以养猪为中心的畜牧业的全面发展。1972年全省生猪存栏数首次突破600万头大关,
1978年达到835万头,并有9个县按农村人口计算实现了“一人一猪”。羊的存栏数到1978年
达到218.7万只,比1965年增加110.1万只,翻了一番多。马的存栏数以每年2.8万匹的速
度增长,到1978年达到164.5万匹。但是,由于不允许社员个人养牛,黄牛存栏数从1969年
开始逐年下降,到1979年仅有101万头,比1968年减少9.5万头;奶牛存栏数长期在5.5万头
上下徘徊。从1976年开始奶牛有所发展,到1979年达到6.4万头,比1965年增加1.4万头。
禽类饲养也由于“左”的思想干扰,呈下降趋势,到1978年禽类存栏数仅有1893.7万
只,比1965年下降了0.6%。
组织各行各业支援农业 1967年4月11日,省革命委员会在下达1967年国民经济计划(草
案)的通知中提出,各行各业都要根据自己可能的条件,积极、大力地支援农业生产,并对
工业、交通运输部门、地方财政部门、文教卫生部门、商业供销部门和劳动部门支援农业的
侧重点作了部署。1968年1月,省革委会又提出,各行各业都必须从思想上把自己的工作切
实地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地方工业要把农业机械、半机械化农具、排灌机械、
非田间作业机械、农用动力、化肥、农药、运输工具等工业建立健全起来,把社队工业迅速
武装起来,以加速农业技术改造。财政部门要把地方机动财力和外汇收入的90%以上用于农
业和支援农业。交通运输、商业供销部门,要搞好为农业服务的工作,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在省革委会的号召和组织下,全省各行各业都想方设法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
支援农业生产。一些工业部门专门召开支农会议,优先安排支农产品,使支农产品数量逐年
上升。财政部门支援农业的资金逐年增加,从1966年的0.03亿元增加到1979年的4.89亿
元。各地都组织大批技术人员深入到农村人民公社,开展技术服务活动。为了增加农业第
一线的劳动力,省革委会于1973年至1974年期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精简了13万余名职工
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
此外,省革命委员会认真贯彻了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扩大耕地面积相结合的“两条腿走
路”的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1967年至1979年的13年间,全省共新开荒地179.7万公顷。到
1979年全省耕地面积达到866.3万公顷,比1966年实际增加125.3万公顷。全省粮豆单产、
总产都有较大提高,粮豆薯作物平均亩产量由1965年的90公斤,提高到1979年的132公斤;
粮豆总产量由1966年97.7亿公斤,提高到1979年的139.95亿公斤。
(二) 工业生产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全省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生产指挥系统被先后砸烂,许多工矿
企业的领导班子也相继被夺权,出现了生产无人管的无政府状态。特别是接连不断的派
争和武斗,使许多企业陷于混乱之中,工人无法正常上班生产,国家计划不能按时完成,重
大事故不断发生,全省工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
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之初,面对工业生产秩序混乱的局面,曾先后召开会议,发出文
件,要求工厂企业坚持8小时工作制,保证完成生产任务。但是,由于当时省革委会主
要忙于“文化大革命”运动,加之林彪、江青一伙煽动的极“左”思潮此起彼伏,因而全省
工业生产下降的趋势并没有得到遏制,特别是煤炭生产更是每况愈下。自1966年11月开始,
全省煤炭产量就不断下降,到1967年2月下旬以后,重要产煤区的鹤岗、七台河煤矿即
处于半停产状态,其他煤矿也都严重欠产。1967年全省煤炭产量只有1 584万吨,比上
年减少563万吨。进入1968年,全省煤炭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工业用煤短缺,市场供应
紧张,致使不少工矿企业因燃料不足而停产,城乡人民生活用煤得不到保障。为了扭转这种
局面,1968年2月9日,省革命委员会和省军区联合发出《关于在煤炭工业战线进一步贯彻“
抓革命,促生产”伟大方针的指示》,要求坚持“上井搞好革命,下井搞好生产”,生产时
不离开岗位,不在生产岗位搞辩论,不因观点分歧而影响生产。3月2日,省革委会批转省生
产委员会《关于当前煤炭生产供应情况的报告》,要求鸡西、双鸭山两矿区继续组织好高产
战役,力求多增产一些煤炭;鹤岗、七台河两矿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立即恢复生产。同时,
省革委会派出宣传队赴武斗严重的鹤岗,并由省革委会主要负责人出面做两派群众组织的工
作,使该地局势渐趋稳定,煤炭生产逐步恢复。1970年,全省煤炭产量达到2 630万吨,
创历史最高水平。此后又连续两年下降。1973年7月,省革委会召开全省煤炭工作会议以后,
全省煤炭产量开始回升。1976年6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煤炭工业战
线学大庆、赶开滦代表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使煤炭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当年
全省煤炭产量突破3 000万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煤炭产量直线上升,到1979
年又突破4 000万吨大关。十几年间煤炭工业生产的变化过程,基本上就是黑龙江省整个
工业生产的一个缩影。
1967年,全省工业生产迅速下降,工业总产值仅有83.54亿元,比1966年下降了22.8%。
1968年,省革命委员会力图改变这种状况,于当年1月召开的省革委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上通
过了《关于积极发展地方工业的决定》,对发展全省地方工业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由于
持续动乱,黑龙江省的工业生产不但没有回升,反而继续下降。1968年全省工业总产值只有
80.25亿元,比上年又下降了3.9%。
1969年4月,省革委会召开全省计划工作会议,根据当时战备的形势,强调突出国防工业
和大力发展以钢铁为中心的原材料工业。1970年1月,省革委会召开全省工业会议,提出在全
省组织工业生产大会战,加快建设“小而全”的工业体系。同年4月底至5月初,省革委会连
续召开4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有关部门关于全省地方机械工业、轻化工业、电子工业发展情
况,以及地质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提出了发展这些工业的措施。同年10月,省革委会副主
任于杰在全省工业座谈会上提出,1971年全省工业建设的重点是:突出抓好常规武器配套为
重点的军工生产建设,以钢铁为重点的基础原材料工业建设,以提高设备配套水平为重点的
轻化工业建设。同时,积极发展燃料工业、电力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进一步抓好“五小”(
小钢铁、小水泥、小农具、小化肥、小电站)企业的发展、巩固和提高。经过两年的努力,
全省工业生产逐步回升,1970年工业总产值已超过1966年的水平,达到124.08亿元。但是,
工业结构却更加趋向不合理。
1971年“九·一三事件”以后,通过批判林彪一伙破坏工业生产的罪行和潘复生所犯“
左”的错误,落实党的有关政策,全省工业战线的形势进一步向好的方面转化。1972年2月,
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工业工作会议,就开展“工业学大庆”问题作了具体部署,会议强调
要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技术人员政策,注意发挥老工人的作用,加强对青年工人的培养;
要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制、质量检验制、设备管理和维修制、
经济核算制、劳动管理制、安全生产制等7项制度。会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政
治与经济、革命与生产的关系,理直气壮地讲生产、讲技术,抓生产、抓技术。从当年下半
年开始,按照中央指示,在全省逐步开展了对工业企业的整顿工作,并注意调整农轻重的比
例关系,大力加强直接为农业服务的工作。全省工业生产进一步恢复,1973年工业总产值达
到135.01亿元,比1966年增长19.7%。
1974年春发动的“批林批孔”运动,给黑龙江省稍有好转的工业生产以很大冲击。在十
分艰难的情况下,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基本上没有放松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是年
7月12日,省委、省革委召开全省工交战线抓革命促生产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千方百计
地把工业生产搞上去。同年9月,省委、省革委在大庆召开全省工业学大庆经验交流会,讨
论与研究了如何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问题。会后,工业学大庆运动在全省更普遍地开展起来。
1975年10月底至11月初,省革委会召开全省工交战线整顿和加强企业管理工作座谈会,根据
中央统一部署,并针对本省存在的问题,确定用两个月时间或更多一点的时间,重点抓好4
个方面的整顿:一是继续整顿企业领导班子,解决“软、散、懒”的问题;二是加强生产指
挥系统,从企业到车间、班组,建立起统一的、使政策和制度贯彻到底的工作系统;三是建
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要内容的各级责任制度;四是加强设备维修。同年12月,中共黑龙
江省委、省革委召开全省轻工业会议,再次强调要全面加强企业管理。通过全面整顿,企业
管理得到一定加强,全省工业生产出现了较好的形势,1975年全省工业总产值达176.06亿
元,比上年增长11.06%。
1976年初开始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再一次对工业生产造成了冲击。但是,
由于省委、省革委中坚持正确路线的大多数领导干部坚决顶住了这股逆流,才没有使全省工
业生产受到大的挫折。1976年,全省工业总产值184.6亿元,比1975年增长4.85%。轻
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66年的26.45%提高到28.79%,轻工业“短腿”
的状况有所改变。主要产品产量,钢37.57万吨,原煤3 137万吨,木材1 551万立
方米,水泥171.1万吨,食糖14.6万吨,发电量87.8亿千瓦小时。除食糖以外,其他产品
均比1966年有较大增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关怀下,在省委、省革委的大力支持下,
大庆油田广大职工排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坚持生产建设,使石油生产迅速发
展。1976年原油产量突破5 000万吨,达到5 030万吨,为1966年的4.7倍多。1967
年3月17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大庆油田实行军事管制的决定》,对保持大庆油田稳定,促
进石油生产,起了重要作用。为支援大庆油田开发建设,省革委会组织了大批人力、物力、
财力修建北部引嫩工程,保证了大庆油田的工业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在大庆油田的带动下,
黑龙江省石油化学工业得到迅速发展,相继建设了黑龙江省石油化工厂、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炼油厂及化肥厂、化纤厂、林源炼油厂、哈尔滨炼油厂等。全省农用化肥产量1976年达到51.65
万吨,为1966年的11.6倍多。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省革委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工业生产的领导,重点组织开展了“
工业学大庆”运动。1977年3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在大庆召开全省工业学大庆
会议,动员全省工交战线广大职工为普及大庆式企业而奋斗。6月下旬,省委、省革委召开全
省工交战线深入开展普及大庆式企业竞赛广播动员大会。7月8日,省委、省革委印发《黑龙
江省普及大庆式企业规划(草案)》,提出1977年要将全省10%的企业建成大庆式企业,1980
年要有二分之一(后改为三分之一)的企业建成大庆式企业。11月12日,省委、省革委从省直
工交各部门抽调500多名干部,组成以省委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杨易辰为总团长的工业学
大庆、普及大庆式企业检查团,分赴各地进行检查。1978年5月,省委、省革委再次召开全
省工业学大庆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讨论在新形势下如何把工业学大庆、普及大庆式
企业的群众运动推向新高潮。到1979年底,全省经批准的大庆式企业已达837个。
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的3年多时间里,省革命委员会还抓了亏损企业的扭亏工作,
使企业严重亏损的状况有所改变。1979年,省革委会重点抓了工业调整、扩大企业自主权和
恢复发展社队工业的工作。当年3月8日,省革委主任会议讨论确定以“截长补短、巩固提高、
调改结合、统筹安排”为全省工业调整的原则。同年10月31日,省革委会批转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工业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调整中要充分发挥本省工业基础比较雄厚、发展轻
纺工业的资源比较丰富的优势,把轻纺工业这条“短腿”补上去,把燃料、动力和农用工业
等薄弱环节真正加强起来,为加快全省工业发展速度,实现四个现代化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文化大革命”中遭到严重破坏的黑龙江省工业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
1977年和1978年全省工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都在8%以上,1979年在调整的情况下仍然增长6%
以上。1979年,全省工业总产值达到224.4亿元,比1976年增长21.56%;轻工业产值在
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30.03%,比1976年增加1.24个百分点。主要产品产量大都有明显
增长,其中钢53.17万吨,原煤4 197万吨,原油5 075.3万吨,木材1 635万
立方米,水泥245.3万吨,发电量118亿千瓦小时。社队企业有较大发展,到1978年,全省
社队企业数达2.6万个,从业人员48.7万人,总收入为9亿元。
(三) 交通运输
“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全面开展,给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事业造成了极度混乱,大量货物
积压待运。据1967年2月统计,全省贮木场积压木材120万立方米,另外积压准备出口的煤炭
5万吨、粮食4亿公斤、土豆种12万吨。在这种情况下,省革命委员会不仅没有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尽快恢复和稳定交通运输生产,而且还不适当地撤销了省、地公路管理机构,层层下放
专业养护线路,致使公路路况日趋恶化,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形势更加严峻。
1969年“珍宝岛事件”以后,在“要准备打仗”的形势下,加强了边境公路的修建。为
了改变“文革”以来交通运输混乱和落后的状况,省革委会于1970年9月20日发出《关于加强
交通运输工作的指示》,要求动员与组织一切运输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采取机动车
与畜力车、专业车辆与社会车辆、车拉马驮与肩挑人背、机动船与木帆船并举等“两条腿走
路”的办法,千方百计地增加运输力量。铁路、公路、航运部门,都要大力挖掘运输潜力,
提高运输效率。铁路、公路、航运、银行等部门,要在各级革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成联合
运输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合运输办事机构,切实做到调度、货源计划、运价“三统一”,
抓好车辆平衡,组织好社会运力,搞好联合运输。同年11月,省革委会又先后下发了《关于
加强民间运输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地方航运工作的意见》,对发展交通运输生产提出
了具体要求。当年,全省运输生产得到较快的恢复并有一定发展,货运、客运量都有显著增
长,除水路客运外,其余各类运输量都创历史最高纪录。
针对交通事故率连年居高不下的状况,省革命委员会于1971年12月下发了《关于加强铁
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1972年5月,省革委会召开全省交通安全生产会议,并制定下发
了《黑龙江省公路渡口管理试行办法》。同年11月成立省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这些措施,使
全省交通事故逐渐下降。是年,省革委会还对全省公路运输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确定实行
省、地两级管理,对运输生产的恢复起了积极作用。
1974年春开始的“批林批孔”运动,又一次给交通运输秩序造成了混乱,客货运量下降。
1975年2月,中共中央为解决铁路运输问题,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工业书记会议。同年3月,中
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铁路工作的决定》,要求铁路系统大力恢复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增
强组织纪律性,反对派性,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逮捕一小撮破坏铁路运输的坏头头。4
月8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电话会议,部署贯彻上述中央会议和文件精神。经过整顿,黑
龙江省铁路生产秩序好转,职工出勤率增高,日装卸车数量大幅度上升,列车运行正点率明
显提高,生产事故不断减少,铁路运输出现好的转机。同时,省革委会抓了对公路运输的整
顿工作。5月9日,省革委会批转省交通局《关于加强公路运输工作的报告》,重申对公路运
输企业实行省、地(市)两级管理的规定,要求加强对运输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大力整顿运
输秩序,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搞好 交通安全工作。同年7月,省革委会召开全省交通
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交通运输战线的整顿和加强企业管理工作。8月,省革委会召开全省
铁路、公路、水路联合运输经验交流会,研究了进一步发展交通运输业的措施。经过整顿,
全省交通运输业得到较快的恢复。到1976年,全省铁路营运里程达到4 596公里,比1966
年(下同)增加629公里;公路通车里程43 087公里,增加15 348公里;内河通航里程
6 595公里,增加683公里;民航通航里程1 229公里,增加471公里。铁路机车755
台,客车1 611辆,分别增加165台和432辆;公路货车3 564辆,客车1 091辆,
分别增加1 831辆和691辆;轮驳船433艘,增加59艘。1976年,铁路货运量达到7361万
吨,比1966年增加1531万吨;公路货运量6 684万吨,增加3 521万吨;水路货运量
248万吨,增加32万吨。客运量除水运略有下降外,其他均有较大增长。此外,1971年建成
投产了大庆至大连和秦皇岛的大口径地下输油管道黑龙江段,共108公里,1976年输送石油
3 697万吨。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不久,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命委员会于1977年2月召开全省铁路
工作会议,部署对铁路运输进行整顿和加强管理。强调搞好铁路领导班子、运输指挥系统、
铁路职工队伍、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基础工作的建设,整顿好铁路治安秩序。要求全党动手,
党政军民一齐努力,千方百计地把铁路运输搞上去。同年9月,省革委会发出《关于搞好地方
道路建设的通知》,要求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加快地方道路建设。12月6日,省革委会批转
省交通局《关于整顿公路客运秩序和加强营运线路管理意见的报告》。根据省革委会的统一
部署,在全省加强了公路干线的建设,整顿了公路运输秩序,改善了运输企业管理。1979年
3月10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加强公路养护确保公路畅通的紧急通知》,重申继续坚持民
工建勤养路的办法,要求动员撤走的民工建勤养路工返回原单位工作。1978年黑龙江省开始
修建高级公路,到1979年共修筑了两条,总长225公里,全部为沥青混凝土面层的二级公路。
到1979年底,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6 057公里,比1976年增加3 000公里。全省
有铁路机车850台,客车1 619台;公路货车3 788台,客车1 305台;轮驳船474
艘,比1976年均有增加。全省铁路、公路、水路、民航货运量均有较大增长,分别达到
9 101万吨、7 562万吨、296万吨和900吨,管道输油3 923万吨;旅客运输量除
水运外亦均有较大增长,分别达到8 392万人、5 756万人、84万人和2.6万人。
(四) 基本建设
黑龙江省的基本建设事业也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干扰破坏,基本建设战线过长,
投资规模萎缩,材料设备缺口大,施工力量紧张,建设速度慢,工程质量差。为了改变这种
状况,省革命委员会曾采取了一些加强基本建设工作的措施,收到了一定效果。
1967年4月,省革委会在下达1967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通知中提出,基本建设要以
农业、支援农业和小三线建设为重点,分期分批施工,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同年4月中旬召
开的全省基本建设战线“抓革命,促生产”工作会议,针对建设资金不足、材料缺口大的状
况,省革委会生产委员会要求按照“先中央后地方,先生产后生活,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对工程项目进行排队,保证重点项目建设。但是,由于极“左”思潮泛滥,社会动荡不安,
国家对基本建设的投资减少(1967年投资总额仅有6.76亿元,比上年减少2.42亿元;1968
年又减少到5.88亿元;1969年虽有所回升但也只有8.88亿元),材料物资不足,建筑
队伍力量薄弱,基本建设不能按计划进行,1967年至1970年的4年中没有建成一项大中型骨干
项目,严重地影响了经济建设的速度。
1971年5月,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在阿城召开全省基本建设工作座谈会,针对建设进度迟
缓的问题,着重讨论安排了本年重点建设项目的排队,确定军工国防工业项目,国家重点项
目,省的重点项目(主要是钢铁、酸碱原材料基础工业和重点农田水利工程)和扫尾配套、投
产较快、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等4个方面为排队重点。会议要求认真搞好“大包干”的试点
工作,加强对基本建设拨款工作的管理。1972年3月30日,省革委会颁布《关于加强基本建设
管理的暂行规定》,其中包括:所有基本建设都要纳入计划、基本建设必须按程序办事、认
真做好设计工作、认真搞好工程排队、基本建设要逐步实行投资“大包干”、加强施工管理、
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加强基本建设物资管理等8个方面。1973年8月,省计划委员会、基
本建设委员会召开全省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着重讨论了缩短基本建设战线,集中力量打歼灭
战的问题。要求各地各单位把决心下在停缓一批项目上,把工作做到确保一批重点项目的建
成投产和交付使用上。1974年6月底至7月初,省革委会召开全省基本建设工作会议,再次强
调认真贯彻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针,保投产,保重点,多快好省地完成基本建设任务。要
求狠抓保证重点项目的落实,调配好施工力量,搞好物资供应和调集工作,注意工程质量和
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由于坚持每年对基本建设项目排队,在人力、物力、财力上
优先满足重点项目的需要,从而加快了重点项目的建设,一批重点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使黑
龙江省的工农业基础得到加强。1967年至1976年的10年间,全省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116.36
亿元,其中农业投资25.8亿元,占22.2%;轻工业投资5.12亿元,占4.4%;重工业投
资64.2亿元,占55%。生产性投资91.12亿元,占78.3%;非生产性投资25.24亿元,占
21.7%。由于在基本建设投资方向上偏重了重工业,忽视了轻工业,轻重工业比例失调的状
况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变;同时,又偏重于生产性建设投资,忽视了非生产性建设投资,“骨
头”与“肉”的比例关系极不协调,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省革命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了基本建设的管理机构。1978年1
月,全省计划会议确定,基本建设的重点要放在电力、煤炭、钢铁、轻化工、边境建设方面。
要求加强施工管理,狠抓投资效果;抓紧建筑材料的生产和备料工作。但是,由于当时仍然
处于“左”的思想指导之下,基本建设又出现了盲目“大干快上”的局面,战线拉得过长。
1979年6月全省基本建设会议之后,省革命委员会对基本建设进行了调整、整顿和改革。重
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清理在建项目,坚决缩短基本战线;二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保
重点,保投产;三是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和安全施工为主要内容,
以创全优工程竞赛为主要形式的增产节约运动。1977年至1979年的3年中,全省基本建设投
资总额达到58.86亿元,平均每年19.62亿元,比前10年年平均数高出8.26亿元,增长71%。
轻工业投资比例明显增高,平均达到9%,比“文革”期间投资比例高出1倍多。城镇住宅竣
工面积增加较快,1978年、1979年两年全省职工住宅建设共安排700万平方米,比1967年至
1977年的11年期间建设职工住宅的总面积还多,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有一定程度的缓解。
在此期间,建成了包括哈尔滨机场、黑龙江涤纶厂在内的一批大中型工程项目。同时,省革
委会对环境保护问题开始引起重视,1979年成立了省环境保护局,并先后两次召开全省环境
保护工作会议,对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护好环境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环保工作初见成效。
(五) 财政工作
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由于全省工商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破坏,加之财税机构被砸
烂,财税干部被调离,财政工作严重削弱,致使全省财政状况日益恶化。1967年全省财政收
入只有10.92亿元,比上年减少1.62亿元。进入1968年,财政收入继续减少,1至7月
全省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0.8%;亏损企业和亏损额均大幅度增加。为了扭转这种状
况,省革命委员会于1968年8月15日发出《关于加强财政工作的紧急指示》。之后,全省财
政收入略有好转,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生产下降、成本上升、利润减少、亏损增加,
影响了财政收入;一些单位讲究排场,铺张浪费;财政机构人员不足,利税无人收,支出无
人管。1969年6月19日,省革委会批转省财政局《关于财政工作的报告》。提出,要正
确处理经济与财政的关系,积极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促进生产的发展,扩大财源,增加收
入;加强管理,把住支出口子,反对铺张浪费;实行财务公开、经济民主,开展群众性经济
核算等。同年10月17日,省革委会发出《关于大力增加收入,节约支出,保证完成今年财政
任务的紧急通知》,针对财政工作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强调所有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经
济核算,加强成本管理和财务管理,大力扭转亏损局面,严格财政纪律,充实和加强财政机
构和财政、财务人员,保证财政计划的完成。1969年全省财政收入12.38亿元,比上年增加
1.51亿元,收支基本平衡。
1970年初,全省财政收入再次下降,第一季度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7%。许多企业
经营管理混乱,损失浪费惊人,成本提高,利润下降,亏损面扩大。为了扭转这种被动局面,
省革委会于是年4月21日向全省发出了《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工作的指示》,强调要大搞增产
节约运动和建立健全财经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同年12月,省革委会还就加强农村信用
合作社工作和加强农村人民公社财务管理问题先后发出文件。1970年全省财政收入比上年增
加2.03亿元,达到14.4亿元;但同时财政支出增加较多,达15.35亿元,出现赤字84
亿元。为了紧缩开支,省革委会于1971年10月25日颁发了《关于财经纪律的若干规定》,强
调财政要集中,重大财政开支要经党委或革委会集体讨论,按照党的路线、政策和计划办事,
不准搞赤字预算或从银行拿钱作为财政开支。由于采取增收节支措施,加之大庆油田税利大
幅度增加,1971年全省财政收入猛增25.9亿元,达到40.31亿元,而财政支出却比上年降
低0.91亿元。
1972年5月和9月,省革命委员会先后颁布《黑龙江省劳动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
黑龙江省现金管理办法》。9月20日,省革委会批转省人民银行《关于当前工商企业违反财经
纪律情况的报告》。10月7日,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颁发《黑龙江省省级国营企业收入监督解
缴暂行规定》。1973年5月,省革委会根据财政部《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决定对
地(盟)、市实行“收入总额固定比例分成”的管理体制。1974年12月4日,省革委会批转省财
政局《关于197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和省人民银行《关于1974年银
行信贷现金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级革委会进一步认真抓一
下财政、银行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抓紧生产,抓紧收入,该收的钱一定收上来;对各
项支出,要一笔一笔地审查,生产建设需要的资金要保证,可用可不用的坚决节省下来。在
1975年1月召开的全省计划会议上,省革委会副主任任仲夷又对财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强调要下决心解决工业产值增长,收入减少的问题。要求严格财经纪律,不得侵占国家税收
和利润,不得抽调或挪用企业的流动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不得向企业摊派地方建设所需的
资金;不断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减少费用,增加收入,扭转企业亏损。同年3月底4月
初,省革委会召开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工作作了部署。省
革委会采取的上述举措,有的得到贯彻落实,有的并未真正落实,特别是由于“文化大革命”
的干扰破坏,虽然财政收入逐年增加,到1976年达到51.4亿元,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一是企业亏损严重,1976年全省1895户工业企业中就有842户亏损,亏损面上升到44.4%,
亏损额高达4.05亿元,比1966年增加7倍。二是在财政支出上由于片面强调“先生产,后生
活”,导致基本建设中生产性支出急剧上升,挤占了文教、科学、卫生、市政建设等方面的
支出,造成了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和人民生活欠帐逐年增加。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黑龙江省财政状况也得到逐
步好转。省革委会重点抓了企业扭亏增盈工作。1977年全省财政扭亏16%,各类企业亏损均
有减少,其中国营企业减少17.9%,交通运输企业减少70%,农牧企业减少12%,粮食企业减
少10.07%,商业企业减少6.7%。但是,仍有一些企业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盈利下降,
亏损增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省革委会于1978年2月25日下发了《黑龙江省1978年扭亏增
盈工作意见》,提出了各地各部门1978年扭亏的指标,要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加强
领导,总结经验,制定规划,抓紧落实。1978年全省财政收入突破60亿大关,达到63.25
亿元,比1976年增加12.2亿元。但由于经济建设中出现了急躁冒进的错误,基本建设
投资过猛,全省财政支出达到31.54亿元,比上年增加18.27亿元。
1979年,为了适应国民经济调整的需要,省革命委员会加强了财政管理,连续发出
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构,抓好增收节支、
扭亏增盈和清产核资工作。在财政支出上,调整了投资方向,减少了基本建设投资,增加了
支援农业和文教卫生事业的投资。1979年全省财政收入54.07亿元,比上年减少9.18亿元,
但按可比口径计算仍比上年略有增加。财政支出28.29亿元,其中基本建设7.16亿元,比
上年减少3.13亿元;支援农业4.89亿元,比上年增加0.32亿元;文教卫生事业4.4
亿元,比上年增加0.14亿元。财政工作较好地保证了整个国民经济调整的顺利进行。
(六) 商业贸易
黑龙江省的商业贸易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严重干扰破坏,特别是在大割“资本主义
尾巴”的旗号下,大批个体商贩和许多合作商店(组)被砍掉或合并,集体商业逐渐缩小,个
体商业基本消灭,集市贸易几乎全部关闭,形成了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商业网点越来
越少,商品流通不畅,人民生活十分不便。国营批发商业的管理体制进行了不适当的下放,
致使市场分割,商品迂回倒流,损失浪费严重,亏损企业和亏损额连年增加。对外贸易也十
分不景气,从1967年开始,外贸出口连续4年下降,到1970年出口额仅为0.48亿元,是新中
国成立后出口额最低的一年。在此期间,中苏边境贸易中断。
1970年8月,省革委会召开全省商业工作会议,针对商业贸易不景气的状况,要求认真
抓紧粮食工作;大力组织生产,积极扩大收购,做好旺季供应;狠抓增产节约,坚决扭转亏
损,千方百计地增加收入;加强外贸工作;改革财贸管理体制。1971年2月12日,省革委会
发出《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坚决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的通知》,规定大中城市、工矿林区不准
设自由市场;除国营商业、供销社、合作商店、有证商贩和国家批准的代购代销点以外,任
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从事商业活动,非经当地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到集市
或农村社队自行采购物品。这些规定,虽然在打击投机倒把活动方面有一些积极作用,但它
却限制了城乡正常的贸易活动,使生产者不能及时卖出商品,消费者又不能及时买到所需商
品。同年6月8日,省革委会批转甘南县革委会《关于依靠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的报告》,
要求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把贫下中农管理农村商业工作切实抓好。同年,根据国务院有关
文件精神,省革委会对某些不合理的商品价格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油料、菜牛等农副产品的
收购价格,降低了柴油、化肥等农用工业品的销售价格。1971年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
44.5亿元,比1966年增加10.3亿元。
1972年4月,省革委会决定调整商业二级批发站的设置,根据按区域组织商品流通的原
则,撤销与重建了一些二级站机构,并调整了管理体制。同年6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委
会召开全省商业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对商业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
的总方针,努力办好社会主义商业。1973年3月底4月初,省革委会召开全省外贸工作会议,
落实外贸收购计划,制定了外贸长远规划。4月28日,省革委会副主任杨易辰在全省计划会议
上提出,商业部门要积极促进生产的发展,扩大商品收购,力争做到当年平衡,搞好商品供
应。要大力整顿商业和服务行业,提高服务质量。要大力组织出口商品生产,开辟货源,提
高出口商品生产质量,保证出口商品信誉。继续稳定物价,本着“基本不动,个别调整”的
原则,做好物价工作。要加强市场管理,坚决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经过整顿,商业企业管理
得到加强,供销系统亏损减少,购销额扩大,库存增加,市场供应情况有所改善,外贸出口
增加。1973年全省社会商品购买力为54.8亿元,社会零售商品货源54.9亿元,社会商品零
售总额52.1亿元,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额15.5亿元,供需差额0.1亿元。全省物价总指数比
1966年提高2.3,物价基本稳定。全省外贸商品收购额达到5.05亿元,比1971年增长60.8%;
出口额1.32亿元,比1971年增长59.4%。
1974年,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大批所谓“资产风”,使全省多种经营出现下滑,轻工
产品自给水平降低,城市副食品供应紧张,部分商业企业的管理重新陷入混乱,亏损增加。
1975年初开始进行全面整顿,并开展了财贸战线学大庆、学大寨活动,商业贸易工作又向好
的方面转化。1975年12月,中共黑龙江省委、省革委会召开全省财贸工作座谈会,就财贸学
大庆、学大寨,“普及大寨县,财贸怎么办?”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提出,财贸工作要为
实现国民经济“两步宏图”(指第四届全国人大提出的发展国民经济的两步设想),为普及大
寨县出大力、多贡献。一是要把财贸工作纳入普及大寨县的轨道,千方百计地为大办农业、
大办粮食服务;二是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发展多种经营生产,帮助社、队大办企业,
为农业四化筹集资金;三是积极促进轻工业生产发展;四是努力改善城市、工矿林油区的商
品供应,提高服务质量;五是狠抓增收节支,扭转企业亏损;六是要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统
一市场,坚决打击资本主义势力。当年外贸工作有明显恢复和发展,全省出口商品收购额突
破10亿元,达13.09亿元,并有部分商品开始直接出口资本主义国家。1976年1月,省革委
会在全省计划会议上提出《全省物价10年规划和1976年物价调整计划的初步意见》,明确1976
年调整物价的重点,要放在降低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方面。1976年全省社会商品购买力60.9
亿元,社会零售商品货源60.7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62.5亿元,社会农副产品收购额14.5
亿元。由于受到“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影响,外贸工作出现下滑趋势,全省出口商品收购额
10.74亿元,出口商品额4 506万美元。
从1974年开始,全省粮食亏损急剧上升,1974年全省亏损3.7亿元,1976年增加到6.53
亿元,占全国粮食企业亏损总额的16%。这种情况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的重视,批示商业部
会同财政部帮助黑龙江省查明情况。为解决这一严重问题,省革委会于1977年10月29日专门
发出文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放手发动群众,揭矛盾,找差距,查原因,订措施,堵漏
洞,坚决把粮食经营性亏损的严重情况扭转过来。经过一段工作,1977年全省粮食企业和商
业企业亏损均有所减少,其中粮食企业亏损减少10.07%,商业企业亏损减少6.7%。但同1970
年相比,亏损情况仍然十分严重,其中粮食企业亏损增长68%,商业企业亏损增加2.3倍。
1978年2月25日,省革委会下发《黑龙江省1978年扭亏增盈工作意见》,要求进一步抓好扭
亏增盈工作,迅速改变严重亏损的局面。但由于积重难返,直到1979年,商业企业亏损严重
的局面也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1979年,对商业工作开始进行调整、改革。是年1月11日,省革委会发出通知,决定在
部分县试行生猪超交加价收购,在哈尔滨市试行议价销售的措施。2月12日,省革委会发出
《关于集市贸易问题的通知》,要求实行“正确对待,加强领导,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
方针,并就参加集市贸易的对象、商品范围及有关政策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虽然对开展集
市贸易还有许多限制,但已较“文革”期间大大改变。从此开始打破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统
购统销的僵化模式。同年,根据国务院规定,先后提高了部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和副食品
的销售价格,使商品价格长期不合理的状况有所改善。由于省革委会采取了一些搞活商业的
措施,使全省主要商品销售量大部分比上年增加,日用品供应增多,城镇肉食、鲜蛋供应超
过历史最高水平。对外贸易也有了新的发展,出口品种增加,质量提高。1979年全省社会商
品购买力为84.9亿元,社会零售商品货源90.3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1.0亿元,社会
农副产品收购额27.3亿元,供需差额5.4亿元。全省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30.8(以1962年为
100),比上年提高2.3,其中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296.8,比上年提高69.5。外贸商
品收购总值14.96亿元,比1976年增加4.22亿元;外贸部门出口总值0.74亿美元,比1976
年增加0.29亿美元。